昨承執事枉駕,以貴鄉諸先生之命,屬爲賀相國馮公壽文,且云本之相國意,又述相國嘗稱弘撰文爲不戾於古法。
此雖弘撰所惶悚不敢當,而知己之誼,則有中心藏之而不忘者。
即當欣躍操觚,竭其所蓄,直寫相國碩德偉抱、輔世長民之大略,以求得相國之歡。
然而審之於己,度之於世,皆有所不可。
故敢敬陳其愚,唯執事詳察焉。
弘撰以衰病之人,謬叨薦舉,嘗具詞控諸本省撫軍,轉咨吏部,不允;嗣又奉旨嚴催,不得已,強勉匍匐以來京師;復具詞令小兒抱呈吏部,又不允。
借居昊天寺僧舍,僵臥一榻。
兩月以來,未嘗出寺門一步。
即大人先生有忘貴惠顧者,皆不能答拜,特令小兒持一刺,詣門稱謝而已。
鬚白齒危,兩目昏花,不能作楷書,意欲臨期尚復陳情,冀幸於萬一,蒙天子之矜憐,而放還田里。
夫賀相國之壽,非細故也。
諸先生或在翰苑,或在臺省,或在部司,皆聞望素著,人人屬耳目焉。
公爲屏障以爲相國壽,則其文必傳視都下,非可以私藏巾笥者也。
弘撰進而不能應天子之詔,乃退而作賀相國之壽文,無論學疏才短、不能揄揚相國之德,即朝廷寬厚之恩,亦未必以此爲罪。
而揆之於法,既有所不合,揣之於心,亦有所不安。
甚至使不知者,以弘撰於相國素不識面,今一旦爲此文,疑爲夤緣相國之門,希圖錄用,欺世盜名,將必有指摘之及。
不但文不足爲相國重,而且重爲相國累,此弘撰之所以逡巡而不敢承也。
即執事代爲弘撰籌之,亦豈有不如是者哉!
不然,操天下文章之柄,爲天子教育人才,天下之士,望之如泰山北斗,伏謁門下者,咸思得邀相國之一盼爲榮。
其間負名位而擅詞華者,固繁有徒,而相國獨屬意於賤子,身非木石,豈不有心識此義者,而顧推委而不爲,有此人情也乎?所謂韓愈亦人耳,所行如此,欲以何求耶?是用直布腹心,惟執事裁之諒之。
並乞上告相國:倘邀惠於相國,得歸老華山,爲擊壤之民,以遂其畎畝作息之願,午夜一燈,曉窗萬字,其不能忘相國之德,將以傳之紀載而形之歌詠者,必有在矣。
燕山易水,共聞斯語。
唯執事圖之。
君錢塘袁氏,諱枚,字子才。
其仕在官,有名績矣。
解官後,作園江寧西城居之,曰“隨園”。
世稱隨園先生,乃尤著云。
祖諱錡,考諱濱,叔父鴻,皆以貧遊幕四方。
君之少也,爲學自成。
年二十一,自錢塘至廣西,省叔父於巡撫幕中。
巡撫金公鉷一見異之,試以《銅鼓賦》,立就,甚瑰麗。
會開博學鴻詞科,即舉君。
時舉二百餘人,惟君最少。
及試,報罷。
中乾隆戊午科順天鄉試,次年成進士,改庶吉士。
散館,又改發江南爲知縣;最後調江寧知縣。
江寧故巨邑,難治。
時尹文端公爲總督,最知君才;君亦遇事盡其能,無所回避,事無不舉矣。
旣而去職家居,再起,發陝西;甫及陝,遭父喪歸,終居江寧。
君本以文章入翰林有聲,而忽擯外;及爲知縣,著才矣,而仕卒不進。
自陝歸,年甫四十,遂絶意仕宦,盡其才以爲文辭歌詩。
足迹造東南,山水佳處皆遍。
其瑰奇幽邈,一發於文章,以自喜其意。
四方士至江南,必造隨園投詩文,幾無虛日。
君園館花竹水石,幽深靜麗,至欞檻器具,皆精好,所以待賓客者甚盛。
與人畱連不倦,見人善,稱之不容口。
後進少年詩文一言之美,君必能舉其詞,爲人誦焉。
君古文、四六體,皆能自發其思,通乎古法。
於爲詩,尤縱才力所至,世人心所欲出不能達者,悉爲達之;士多倣其體。
故《隨園詩文集》,上自朝廷公卿,下至市井負販,皆知貴重之。
海外琉球有來求其書者。
君仕雖不顯,而世謂百餘年來,極山林之樂,獲文章之名,蓋未有及君也。
君始出,試爲溧水令。
其考自遠來縣治。
疑子年少,無吏能,試匿名訪諸野。
皆曰:“吾邑有少年袁知縣,乃大好官也。
”考乃喜,入官舍。
在江寧嘗朝治事,夜召士飲酒賦詩,而尤多名迹。
江寧市中以所判事作歌曲,刻行四方,君以爲不足道,後絶不欲人述其吏治云。
君卒於嘉慶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年八十二。
夫人王氏無子,撫從父弟樹子通爲子。
旣而側室鍾氏又生子遲。
孫二:曰初,曰禧。
始,君葬父母於所居小倉山北,遺命以己祔。
嘉慶三年十二月乙卯,祔葬小倉山墓左。
桐城姚鼐以君與先世有交,而鼐居江寧,從君遊最久。
君歿,遂爲之銘曰:
粤有耆龐,才博以豐。
出不可窮,匪雕而工。
文士是宗,名越海邦。
藹如其衝,其産越中。
載官倚江,以老以終。
兩世阡同,銘是幽宮。
雙溪歸後十日,借一靑、仲孚、應宿,觀披雪之瀑。
水源出乎西山,東流兩石壁之隘,隘中陷爲石潭,大腹合口若罌,瀑墜罌中,奮而再起,飛沫散霧,蛇折雷奔,乃至平地。
其地南距縣治七八里,西北距雙溪亦七八里;中間一嶺,而山林之幽邃,水石之峭厲,若故爲詭愕以相變焉者。
是吾邑之奇也。
石潭壁上有刻文曰:“敷陽王孚信道、建安陳信臣、榮陽張曉子厚、合淝皇甫昇。
紹聖而子正月甲寅。
”凡三十六字。
信臣、皇甫、甲寅之下,各有二字損焉。
以茲瀑之近依縣治,而余昔嘗來遊,未及至而返。
後二十餘年,及今乃履其地,人前後觀茲瀑者多矣,未有言見北宋人題名者,至余輩乃發出之。
人事得失之難期,而物顯晦之無常也往往若此,余以是慨然而復記之。
崑山徐健菴先生,築樓於所居之後,凡七楹。
間命工斫木爲櫥,貯書若干萬卷,區爲經史子集四種。
經則傳注義疏之書附焉,史則日錄、家乘、山經、野史之書附焉,子則附以卜筮、醫藥之書,集則附以樂府詩餘之書。
凡爲櫥者七十有二,部居類彙,各以其次,素標緗帙,啓鑰燦然。
於是先生召諸子登斯樓而詔之曰:“吾何以傳女曹哉?吾徐先世,故以清白起家,吾耳目濡染舊矣。
蓋嘗慨夫爲人之父祖者,每欲傳其土田貨財,而子孫未必能世富也;欲傳其金玉珍玩、鼎彝尊斝之物,而又未必能世寶也;欲傳其園池臺榭、舞歌輿馬之具,而又未必能世享其娛樂也。
吾方以此爲鑑。
然則吾何以傳女曹哉?”因指書而欣然笑曰:“所傳者惟是矣!”遂名其樓爲“傳是”,而問記於琬。
琬衰病不及爲,則先生屢書督之,最後復於先生曰:
甚矣,書之多厄也!由漢氏以來,人主往往重官賞以購之,其下名公貴卿,又往往厚金帛以易之,或親操翰墨,及分命筆吏以繕錄之。
然且裒聚未幾,而輒至於散佚,以是知藏書之難也。
琬顧謂藏之之難不若守之之難,守之之難不若讀之之難,尤不若躬體而心得之之難。
是故藏而勿守,猶勿藏也;守而弗讀,猶勿守也。
夫旣已讀之矣,而或口與躬違,心與迹忤,采其華而忘其實,是則呻占記誦之學所爲嘩眾而竊名者也,與弗讀奚以異哉!
古之善讀書者,始乎博,終乎約,博之而非夸多鬥靡也,約之而非保殘安陋也。
善讀書者根柢於性命而究極於事功:沿流以溯源,無不探也;明體以適用,無不達也。
尊所聞,行所知,非善讀書者而能如是乎!
今健菴先生旣出其所得於書者,上爲天子之所器重,次爲中朝士大夫之所矜式,藉是以潤色大業,對揚休命,有餘矣,而又推之以訓敕其子姓,俾後先躋巍科,取宦仕,翕然有名於當世,琬然後喟焉太息,以爲讀書之益弘矣哉!循是道也,雖傳諸子孫世世,何不可之有?
若琬則無以與於此矣。
居平質駑才下,患於有書而不能讀。
延及暮年,則又跧伏窮山僻壤之中,耳目固陋,舊學消亡,蓋本不足以記斯樓。
不得已勉承先生之命,姑爲一言復之,先生亦恕其老誖否耶?
蘇子瞻謂李斯以荀卿之學亂天下,是不然。
秦之亂天下之法,無待於李斯,斯亦未嘗以其學事秦。
當秦之中葉,孝公即位,得商鞅任之。
商鞅教孝公燔《詩》、《書》,明法令,設告坐之過,而禁遊宦之民。
因秦國地形便利,用其法,富強數世,兼倂諸侯,迄至始皇。
始皇之時,一用商鞅成法而已,雖李斯助之,言其便利,益成秦亂,然使李斯不言其便,始皇固自爲之而不厭。
何也?秦之甘於刻薄而便於嚴法久矣,其後世所習以爲善者也。
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非是不足以中侈君張吾之寵。
是以盡捨其師荀卿之學,而爲商鞅之學;掃去三代先王仁政,而一切取自恣肆以爲治,焚《詩》、《書》,禁學士,滅三代法而尙督責,斯非行其學也,趨時而已。
設所遭値非始皇、二世,斯之術將不出於此,非爲仁也,亦以趨時而已。
君子之仕也,進不隱賢;小人之仕也,無論所學識非也,即有學識甚當,見其君國行事,悖謬無義,疾首顰蹙於私家之居,而矜夸導譽於朝庭之上,知其不義而勸爲之者,謂天下將諒我之無可奈何於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將喪國家而爲之者,謂當吾身容可以免也。
且夫小人雖明知世之將亂,而終不以易目前之富貴,而以富貴之謀,貽天下之亂,固有終身安享榮樂,禍遺後人,而彼宴然無與者矣。
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誅惡人,亦有時而信也邪!《易》曰:“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兇。
”其能視且履者幸也,而卒於兇者,益其自取邪!
且夫人有爲善而受教於人者矣,未聞爲惡而必受教於人者也。
荀卿述先王而頌言儒效,雖間有得失,而大體得治世之要。
而蘇氏以李斯之害天下罪及於卿,不亦遠乎?行其學而害秦者,商鞅也;捨其學而害秦者,李斯也。
商君禁遊宦,而李斯諫逐客,其始之不同術也,而卒出於同者,豈其本志哉!宋之世,王介甫以平生所學,建熙寧新法,其後章惇、曾布、張商英、蔡京之倫,曷嘗學介甫之學耶?而以介甫之政促亡宋,與李斯事頗相類。
夫世言法術之學足亡人國,固也。
吾謂人臣善探其君之隱,一以委曲變化從世好者,其爲人尤可畏哉!尤可畏哉!
出夷陵州治,西北陸行二十里,瀕大江之左,所謂下牢之關也。
路狹不可行,捨輿登舟。
舟行里許,聞水聲湯湯,出於兩崖之間。
復捨舟登陸,循仄徑曲折以上。
窮山之巓,則又自上縋危滑以下。
其下地漸平,有大石覆壓當道,乃傴俯徑石腹以出。
出則豁然平曠,而石洞穹起,高六十餘尺,廣可十二丈。
二石柱屹立其口,分爲三門,如三楹之室焉。
中室如堂,右室如廚,左室如別館。
其中一石,乳而下垂,扣之,其聲如鐘。
而左室外小石突立正方,扣之如磬。
其地石雜以土,撞之則逄逄然鼓音。
背有石如牀,可坐,予與二三子浩歌其間,其聲轟然,如鐘磬助之響者。
下視深溪,水聲泠然出地底。
溪之外翠壁千尋,其下有徑,薪采者負薪行歌,縷縷不絶焉。
昔白樂天自江州司馬徙爲忠州剌史,而元微之適自通州將北還,樂天攜其弟知退,與微之會於夷陵,飲酒歡甚,畱連不忍別去,因共遊此洞,洞以此三人得名。
其後歐陽永叔暨黃魯直二公皆以擯斥流離,相繼而履其地,或爲詩文以紀之。
予自顧而嘻,誰擯斥予乎?誰使予之流離而至於此乎?偕予而來者,學使陳公之子曰伯思、仲思。
予非陳公,雖欲至此無由,而陳公以守其官未能至,然則其至也,其又有幸有不幸邪?
夫樂天、微之輩,世俗之所謂偉人,能赫然取名位於一時,故凡其足迹所經,皆有以傳於後世,而地得因人以顯。
若予者,雖其窮幽陟險,與蟲鳥之適去適來何異?雖然,山川之勝,使其生於通都大邑,則好遊者踵相接也;顧乃置之於荒遐僻陋之區,美好不外見,而人亦無以親炙其光。
嗚呼!此豈一人之不幸也哉!”
先生金姓,采名,若采字,吳縣諸生也。
爲人倜儻高奇,俯視一切。
好飲酒,善衡文,評書議論皆發前人所未發。
時有以講學聞者,先生輒起而排之,於所居貫華堂設高座,召徒講經。
經名“聖自覺三昧”,稿本自攜自閲,祕不示人。
每昇座開講,聲音洪亮,顧盼偉然。
凡一切經史子集箋疏訓詁,與夫釋道內外諸典,以及稗官野史、九彝八蠻之所記載,無不供其齒頰,縱橫顛倒,一以貫之,毫無賸義。
座下緇白四眾,頂禮膜拜,嘆未曾有。
先生則撫掌自豪,雖曏時講學者聞之,攢眉浩嘆。
不顧也。
生平與王斫山交最善。
斫山固俠者流,一日以千金與先生,曰:“君以此權子母,母後仍歸我,子則爲君助燈火,可乎?”先生應諾,甫越月,已揮霍殆盡,乃語斫山曰:“此物在君家,適增守財奴名,吾已爲君遣之矣。
”斫山一笑置之。
鼎革後,絶意仕進,更名人瑞,字聖嘆,除朋從談笑外,惟兀坐貫華堂中讀書著述爲務。
或問“聖嘆”二字何義,先生曰:“《論語》有兩‘喟然嘆曰’,在顔淵爲嘆聖,在與點則爲聖嘆。
予其爲點之流亞歟。
”所評《離騷》、《南華》、《史記》、杜詩、《西廂》、《水滸》,以次序定爲六才子書,俱別出手眼。
尤喜講《易》乾、坤兩卦,多至十萬餘言。
其餘評論尙多,茲行世者,獨《西廂》、《水滸》、唐詩、製義、《唱經堂雜評》諸刻本。
傳先生解杜詩時,自言有人從夢中語云:“諸詩皆可説,惟不可説《古詩十九首》。
”先生遂以爲戒。
後因醉縱談“靑靑河畔草”一章,未幾遂罹慘禍。
臨刑嘆曰:“斫頭最是苦事,不意於無意中得之。

先生歿,效先生所評書,如長洲毛序始、徐而庵,武進吳見思、許庶庵爲最著,至今學者稱焉。
曲江廖燕曰:“予讀先生所評諸書,領異標新,迥出意表,覺千百年來,至此始開生面。
嗚呼!何其賢哉!雖罹慘禍,而非其罪,君子傷之。
而説文者謂文章妙祕,即天地妙祕,一旦發泄無餘,不無犯鬼神所忌。
則先生之禍,其亦有以致歟?然畫龍點睛,金針隨度,使天下後學,悉悟作文用筆墨法者,先生力也,又烏可少乎哉?其禍雖冤屈一時,而功實開拓萬世,顧不偉耶?”予過吳門,訪先生故居,而莫知其處。
因爲詩弔之,幷傳其略如此云。
李姬者,名香,母曰貞麗。
貞麗有俠氣,嘗一夜博,輸千金立盡。
所交接皆當世豪傑,尤與陽羨陳貞慧善也。
姬為其養女,亦俠而慧,略知書,能辨別士大夫賢否,張學士溥、夏吏部允彝急稱之。
少風調皎爽不群。
十三歲,從吳人周如松受歌玉茗堂四傳奇,皆能盡其音節。
尤工琵琶詞,然不輕發也。
雪苑侯生,己卯來金陵,與相識。
姬嘗邀侯生為詩,而自歌以償之。
初,皖人阮大鋮者,以阿附魏忠賢論城旦,屛居金陵,為清議所斥。
陽羨陳貞慧、貴池吳應箕實首其事,持之力。
大鋮不得已,欲侯生為解之,乃假所善王將軍,日載酒食與侯生遊。
姬曰:“王將軍貧,非結客者,公子盍叩之?”侯生三問,將軍乃屛人述大鋮意。
姬私語侯生曰:“妾少從假母識陽羨君,其人有高義,聞吳君尤錚錚,今皆與公子善,奈何以阮公負至交乎!且以公子之世望,安事阮公!公子讀萬卷書,所見豈後於賤妾耶?”侯生大呼稱善,醉而臥。
王將軍者殊怏怏,因辭去,不復通。
未幾,侯生下第。
姬置酒桃葉渡,歌琵琶詞以送之,曰:“公子才名文藻,雅不減中郎。
中郎學不補行,今琵琶所傳詞固妄,然嘗昵董卓,不可掩也。
公子豪邁不羈,又失意,此去相見未可期,願終自愛,無忘妾所歌琵琶詞也!妾亦不復歌矣!”
侯生去後,而故開府田仰者,以金三百鍰,邀姬一見。
姬固卻之。
開府慚且怒,且有以中傷姬。
姬嘆曰:“田公豈異於阮公乎?吾曏之所贊於侯公子者謂何?今乃利其金而赴之,是妾賣公子矣!”卒不往。
戊戌秋九月,余歸自塞上,宿石槽。
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單衣,不襪不履,而主人撻擊之甚猛,泣甚悲。
叩之東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
有田一區,畜産什器粗具,恐孺子長而與之分,故不恤其寒飢而苦役之;夜則閉之戶外,嚴風起,弗活矣。
”余至京師,再書告京兆尹,宜檄縣捕詰,俾鄉鄰保任而後釋之。
逾歲四月,復過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爲他人有矣。
”叩以“吏曾呵詰乎?”則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猶恐頑者不喩,故“以鄉八刑糾萬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則刑隨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則相及,所以閉其塗,使民無由動於邪惡也。
管子之法,則自鄉師以至什伍之長,轉相督察,而罪皆及於所司。
蓋周公所慮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觀世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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