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
〔清〕 1668 - 1749 年
清安徽桐城人,字凤九,一字灵皋,晚号望溪。
康熙四十五年会试中式,以母病归,未应殿试。
五十年,以为戴名世《南山集》作序,下狱。
两年后,免罪入旗。
因大学士李光地荐,入直南书房,改直蒙养斋,充武英殿修书总裁。
世宗即位,得出旗归原籍。
雍正、乾隆间,历内阁学士、礼部侍郎,以事削衔。
为学宗程朱,文章学韩欧,为桐城派古文初祖,号为一代正宗。
曾奉高宗命,选八股文成《钦定四书文》。
有《望溪文集》。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
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
”余叩所以。
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
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
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
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
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
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
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
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
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
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
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
傥举旧典,可小补也。
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
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
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
”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
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
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
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
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
”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
”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
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
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
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
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
癸亥仲秋,望前一日入雁山,越二日而反。
古迹多榛芜关不可登探,而山容壁色,则前此目见者所未有也。
鲍甥孔巡曰:“盍记之?”余曰:“兹山不可记也。
永、柳诸山,乃荒陬中一邱一壑,子厚谪居,幽寻以送日月,故曲尽其形容。
若兹山,则浙东西山海所蟠结,幽奇险峭,殊形诡状者,实大且多,欲雕绘而求其肖似,则山容壁色乃号为名山者之所同,无以别其为兹山之岩壑也。

而余之独得于兹山者,则有二焉。
前此所见,如皖桐之浮山、金陵之摄山、临安之飞来峰,其崖洞非不秀美也,而愚僧多凿为仙佛之貌相,俗士自镌名字及其诗辞,如疮痏蹷然而入人目。
而兹山独完其太古之容色以至于今,盖壁立千仞,不可攀援,又所处僻远,富贵有力者无因而至,即至亦不能久留,构架鸠工以自标揭,所以终不辱于愚僧俗士之剥凿也。
又,凡山川之明媚者,能使游者欣然而乐,而兹山岩深壁削,仰而观俯而视者,严恭静正之心,不觉其自动,盖至此则万感绝,百虑冥,而吾之本心乃与天地之精神一相接焉。
察于此二者,则修士守身涉世之学,圣贤成己成物之道,俱可得而见矣。
往者,长洲韩公为吏部,听事而归,喟然叹。
余问曰:“公何叹?”公曰:“昔有医者,与吾故且狎,吾叩焉,曰:‘人皆谓子之医能杀人,何也?’曰:‘非吾之医能杀人也,而吾不能不使之罢而死也。
吾固知吾术之不足以已其疾也,而不能不利其酬。
不获已,以物之泛而缓者试焉。
其感之浅,而与吾方相中者,固尝有瘳矣。
其浸寻反覆,久而不可振者,吾心恻焉,而无可如何。
’今某地告饥,上命发粟以赈,而大农持之下有司,核所伤分数。
夫民之饥,朝不及夕,而核奏议赈,在三月之外,有不罢而死者乎?吾位在九卿,与其议而不能辨其惑,是吾负医者之责也。

余曰:“公所见,其显焉者耳。
凡官失其职而事堕于冥昧之中皆足以使人罢而死而特未见其形也姑以所目击于州县者征之水土之政不修而民罢死于旱潦矣;两造悬而不听,情伪失端,而民罢死于狱讼矣;弊政之不更,豪猾之不锄,而民罢死于奸蠹矣。
岂独残民以逞者,有杀之形见哉?先己而后民,枉下以逢上,其始皆曰:‘吾不获已。
’其既皆曰:‘吾心恻焉,而无可如何。
’此民之疾所以沉痼而无告也。

吾友冯君文子将令于礼县,为诗四章,自道其心与俗吏异。
因举昔之所闻于韩公及相语者以告之。
盖所望于良吏者,谓能已民之疾也,非徒不益之疾而已也。
民之疾常伏于无形,而大吏之为民疾者,复多端而难御。
令之职环上下而处其中,下以致民之情,而上为之蔽。
虑于下者不详,则为民生疾而不自觉;持于上者不力,将坐视民之罢死而无如何,其术不可不素定也。
君,韩公之门人也,能因是而自审其所处,则韩公之言,庶几其不旷也夫。
先君子尝言,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
一日,风雪严寒,从数骑出,微行,入古寺。
庑下一生伏案卧,文方成草。
公阅毕,即解貂覆生,为掩户,叩之寺僧,则史公可法也。
及试,吏呼名,至史公,公瞿然注视。
呈卷,即面署第一;召入,使拜夫人,曰:“吾诸儿碌碌,他日继吾志事,惟此生耳。

及左公下厂狱,史朝夕窥狱门外。
逆阉防伺甚严,虽家仆不得近。
久之,闻左公被炮烙,旦夕且死,持五十金,涕泣谋于禁卒,卒感焉。
一日使史公更敝衣草屦,背筐,手长镵,为除不洁者,引入,微指左公处,则席地倚墙而坐,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
史前跪,抱公膝而呜咽。
公辨其声,而目不可开,乃奋臂以指拨眦,目光如炬。
怒曰:“庸奴!此何地也,而汝前来!国家之事,糜烂至此。
老夫已矣,汝复轻身而昧大义,天下事谁可支拄者!不速去,无俟奸人构陷,吾今即扑杀汝!”因摸地上刑械,作投掷势。
史噤不敢发声,趋而出。
后常流涕述其事以语人曰:“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也!”
崇祯末,流贼张献忠出没蕲、黄、潜、桐间,史公以凤庐道奉檄守御,每有警,辄数月不就寝,使将士更休,而自坐幄幕外,择健卒十人,令二人蹲踞,而背倚之,漏鼓移,则番代。
每寒夜起立,振衣裳,甲上冰霜迸落,铿然有声。
或劝以少休,公曰:“吾上恐负朝廷,下恐愧吾师也。
”史公治兵,往来桐城,必躬造左公第,候太公、太母起居,拜夫人于堂上。
余宗老涂山,左公甥也,与先君子善,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云。
昔吾友未生、北固在京师,数言白云、浮渡之胜,相期筑室课耕于此。
康熙己丑,余至浮山,二君子犹未归,独与宗六上人游。
每天气澄清,步山下,岩影倒入方池;及月初出,坐华严寺门庑,望最高峰之出木末者,心融神释,莫可名状。
将行,宗六谓余曰:“兹山之胜,吾身所历,殆未有也。
然有患焉!方春时,士女杂至。
吾常闭特室,外键以避之。
夫山而名,尚为游者所败坏若此!”辛卯冬,《南山集》祸作,余牵连被逮,窃自恨曰:“是宗六所谓也。

又十有二年,雍正甲辰,始荷圣恩,给假归葬。
八月上旬至枞阳,卜日奉大父柩改葬江宁,因展先墓在桐者。
时未生已死,其子移居东乡;将往哭,而取道白云以返于枞。
至浮山,计日已迫,乃为一昔之期,招未生子秀起会于宗六之居而遂行。
白云去浮山三十里,道曲艰,遇阴雨则不达,又无僧舍旅庐可托宿,故余再欲往观而未能。
既与宗六别,忽忆其前者之言为不必然。
盖路远处幽,而游者无所取资,则其迹自希,不系乎山之名不名也。
既而思楚、蜀、百粤间,与永、柳之山比胜而人莫知者众矣;惟子厚所经,则游者亦浮慕焉。
今白云之游者,特不若浮渡之杂然耳。
既为众所指目,徒以路远处幽,无所取资而幸至者之希,则曷若一无闻焉者,为能常保其清淑之气,而无游者猝至之患哉!然则宗六之言盖终无以易也。
余之再至浮山,非游也,无可记者,而斯言之义则不可没,故总前后情事而并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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