雋不疑字曼倩,勃海人也。
治《春秋》,爲郡文學,進退必以禮,名聞州郡。
武帝末,郡國盜賊羣起,暴勝之爲直指使者,衣繡衣,持斧,逐捕盜賊,督課郡國,東至海,以軍興誅不從命者,威振州郡。
勝之素聞不疑賢,至勃海,遣吏請與相見。
不疑冠進賢冠,帶櫑具劍,佩環玦,褒衣博帶,盛服至門上謁。
門下欲使解劍,不疑曰:“劍者,君子武備,所以衛身,不可解。
請退。
”吏白勝之。
勝之開閣延請,望見不疑容貌尊嚴,衣冠甚偉,勝之躧履起迎。
登堂坐定,不疑據地曰:“竊伏海瀕,聞暴公子威名舊矣,今乃承顏接辭。
凡爲吏,太剛則折,太柔則廢,威行施之以恩,然後樹功揚名,永終天祿。
”勝之知不疑非庸人,敬納其戒,深接以禮意,問當世所施行。
門下諸從事皆州郡選吏,側聽不疑,莫不驚駭。
至昏夜,罷去。
勝之遂表薦不疑,徵詣公車,拜爲青州刺史。
久之,武帝崩,昭帝即位,而齊孝王孫劉澤交結郡國豪桀謀反,欲先殺青州刺史。
不疑發覺,收捕,皆伏其辜。
擢爲京兆尹,賜錢百萬。
京師吏民敬其威信。
每行縣錄囚徒還,其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即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爲飲食言語異於他時;或亡所出,母怒,爲之不食。
故不疑爲吏,嚴而不殘。
始元五年,有一男子乘黃犢車,建黃旐,衣黃襜褕,著黃冒,詣北闕,自謂衛太子。
公車以聞,詔使公卿、將軍、中二千石雜識視。
長安中吏民聚觀者數萬人。
右將軍勒兵闕下,以備非常。
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並莫敢發言。
京兆尹不疑後到,叱從吏收縛。
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
”不疑曰:“諸君何患於衛太子!昔蒯聵違命出奔,輒距而不納,《春秋》是之。
衛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
”遂送詔獄。
天子與大將軍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經術明於大誼。
”由是名聲重於朝廷,在位者皆自以不及也。
大將軍光欲以女妻之,不疑固辭,不肯當。
久之,以病免,終於家。
京師紀之。
後趙廣漢爲京兆尹,言:“我禁奸止邪,行於吏民,至於朝廷事,不及不疑遠甚。
”廷尉驗治何人,竟得奸詐。
本夏陽人,姓成名方遂,居湖,以卜筮爲事。
有故太子舍人嘗從方遂卜,謂曰:“子狀貌甚似衛太子。
”方遂心利其言,幾得以富貴,即詐自稱詣闕,廷尉逮召鄉里知識者張宗祿等,方遂坐誣罔不道,要斬東市。
一雲姓張名延年。
疏廣字仲翁,東海蘭陵人也。
少好學,明《春秋》,家居教授,學者自遠方至。
徵爲博士、太中大夫。
地節三年,立皇太子,選丙吉爲太傅,廣爲少傅,數月,吉遷御史大
韋賢字長孺。
魯國鄒人也。
其先韋孟,家本彭城,爲楚元王傅,傅子夷王及孫王戊。
戊荒淫不遵道,孟作詩風諫。
後遂去位,徒家於鄒,又作一篇。
其諫詩曰:
肅肅我祖,國自豕韋,黼衣朱紱,四牡龍旂。
彤弓斯徵,撫寧遐荒,總齊羣邦,以翼大商,迭披大彭,勳績惟光。
至於有周,歷世會同。
王赧聽譖,實絕我邦。
我邦既絕,厥政斯逸,賞罰之行,非由王室。
庶尹羣后,靡扶靡衛,五服崩離,宗周以隊。
我祖斯微,遷於彭城,在予小子,勤誒厥生,厄此嫚秦,耒耜以耕。
悠悠嫚秦,上天不寧,乃眷南顧,授漢於京。
於赫有漢,四方是徵,靡適不懷,萬國逌平。
乃命厥弟,建侯於楚,俾我小臣,惟傅是輔。
兢兢元王,恭儉淨一,惠此黎民,納彼輔弼。
饗國漸世,垂烈於後,乃及夷王,克奉厥緒。
諮命不永,唯王統祀,左右陪臣,此惟皇士。
如何我王,不思守保,不惟履冰,以繼祖考!邦事是廢,逸遊是娛,犬馬繇繇,是放是驅。
務彼鳥獸,忽此稼苗,烝民以匱,我王以愉。
所弘非德,所親非悛,唯囿是恢,唯諛是信。
睮睮諂夫,咢咢黃髮,如何我王,曾不是察!既藐下臣,追欲從逸,嫚彼顯祖,輕茲削黜。
嗟嗟我王,漢之睦親,曾不夙夜,以休令聞!穆穆天子,臨爾下土,明明羣司,執憲靡顧。
正遐由近,殆其怙茲,嗟嗟我王,曷不此思!
非思非鑑,嗣其罔則,瀰瀰其失,岌岌其國。
致冰匪霜,致隊靡嫚,瞻惟我王,昔靡不練。
興國救顛,孰違悔過,追思黃髮,秦繆以霸。
歲月其徂,年其逮耇,於昔君子,庶顯於後。
我王如何,曾不斯覺!黃髮不近,胡不時監!
其在鄒詩曰:
微微小子,既耇且陋,豈不牽位,穢我王朝。
王朝肅清。
唯俊之庭,顧瞻餘躬,懼穢此徵。
我之退徵,請於天子,天子我恤,矜我發齒。
赫赫天子,明哲且仁,懸車之義,以洎小臣。
嗟我小子,豈不懷土?庶我王寤,越遷於魯。
既去禰祖,惟懷惟顧,祁祁我徒,戴負盈路。
爰戾於鄒,剪茅作堂,我徒我環,築室於牆。
我即逝,心存我舊,夢我瀆上,立於王朝。
其夢如何?夢爭王室。
其爭如何?夢王我弼。
寤其外邦,嘆其喟然,念我祖考,泣涕其漣。
微微老夫,諮既遷絕,洋洋仲尼,視我遺烈。
濟濟鄒魯,禮義唯恭,誦習絃歌,於異他邦。
我雖鄙耇,心其好而,我徒侃爾,樂亦在而。
孟卒於鄒。
或曰其子孫好事,述先人之志而作是詩也。
自孟至賢五世。
賢爲人質樸少欲,篤志於學,兼能《禮》、《尚書》,以《詩》教授,號稱鄒魯大儒。
徵爲博士,給事中,進授昭帝《詩》,稍遷光祿大夫、詹事,至大鴻臚。
趙充國字翁孫,隴西上邽人也,後徙金城鄰居。
始爲騎士,以六郡良家子善騎射補羽林。
爲人沉勇有大略,少好將帥之節,而學兵法,通知四夷事。
武帝時,以假司馬從貳師將軍擊匈奴,大爲虜所圍。
漢軍乏食數日,死傷者多,充國乃與壯士百餘人潰圍陷陳,貳師引兵隨之,遂得解。
身被二十餘創,貳師奏狀,詔徵充國詣行在所。
武帝親見視其創,嗟嘆之,拜爲中郎,遷連騎將軍長史。
昭帝時,武都氐人反,充國以大將軍、護軍都尉將兵擊定之,遷中郎將,將屯上谷,還爲水衡都尉。
擊匈奴,獲西祁王,擢爲後將軍,兼水衡如故。
與大將軍霍光定冊尊立宣帝,封營平侯。
本始中,爲蒲類將軍徵匈奴,斬虜數百級,還爲後將軍、少府。
匈奴大發十餘萬騎,南旁塞,至符奚廬山,欲入爲寇。
亡者題除渠堂降漢言之,遣充國將四萬騎屯緣邊九郡。
單于聞之,引去。
是時,光祿大夫義渠安國使行諸羌,先零豪言願時渡湟水北,逐民所不田處畜牧。
安國以聞。
充國劾安國奉使不敬。
是後,羌人旁緣前言,抵冒渡湟水,郡縣不能禁。
元康三年,先零遂與諸羌種豪二百餘人解仇交質盟詛。
上聞之,以問充國,對曰:“羌人所以易制者,以其種自有豪,數相攻擊,勢不一也。
往三十餘歲,西羌反時,亦先解仇合約攻令居,與漢相距,五六年乃定。
至徵和五年,先零豪封煎等通使匈奴,匈奴使人至小月氏,傳告諸羌曰:‘漢貳師將軍衆十餘萬人降匈奴。
羌人爲漢事苦。
張掖、酒泉本我地,地肥美,可共擊居之。
’以此觀匈奴欲與羌合,非一世也。
間者匈奴困於西方,聞烏桓來保塞,恐兵復從東方起,數使使尉黎、危須諸國,設以子女貂裘,欲沮解之。
其計不合。
疑匈奴更遣使至羌中,道從沙陰地,出鹽澤,過長坑,入窮水塞,南抵屬國,與先零相直。
臣恐羌變未止此,且復結聯他種,宜及未然爲之備。
”後月餘,羌侯狼何果遣使至匈奴借兵,欲擊善阝善、敦煌以絕漢道。
充國以爲:“狼何,小月氏種,在陽光西南,勢不能獨造此計,疑匈奴使已至羌中,先零、罕、開乃解仇作約。
到秋馬肥,變必起矣。
宜遣使者行邊兵豫爲備,敕視諸羌,毋令解仇,以發覺其謀。
”於是兩府復白遣義渠安國行視諸羌,分別善惡。
安國至,召先零諸豪三十餘人,以尤桀黠,皆斬之。
縱兵擊其種人,斬首千餘級。
於是諸降羌及歸義羌侯楊玉等恐怒,亡所信鄉,遂劫略小種,背畔犯塞,攻城邑,殺長吏。
安國以騎都尉將騎三千屯備羌,至浩亹,爲虜所擊,失亡車重兵器甚衆。
安國引還,至令居,以聞。
是歲,神爵元年春也。
時,充國年七十餘,上老之
傅介子,北地人也,以從軍爲官。
先是,龜茲、樓蘭皆嘗殺漢使者,語在《西域傳》。
至元鳳中,介子以駿馬監求使大宛,因詔令青樓蘭、龜茲國。
介子至樓蘭,責其王教匈奴遮殺漢使:“大兵方至,王苟不教匈奴,匈奴使過至諸國,何爲不言?”王謝服,言:“匈奴使屬過,當至烏孫,道過龜茲。
”介子至龜茲,復責其王,王亦服罪。
介子從大宛還到龜茲,龜茲言:“匈奴使從烏孫還,在此。
”介子因率其吏士共誅斬匈奴使者。
還奏事,詔拜介子爲中郎,遷平樂監。
介子謂大將軍霍光曰:“樓蘭、龜茲數反覆而不誅,無所懲艾。
介子過龜茲時,其王近就人,易得也,願往刺之,以威示諸國。
”大將軍曰:“龜茲道遠,且驗之於樓蘭。
”於是白遣之。
介子與士卒俱齎金幣,揚言以賜外國爲名。
至樓蘭,樓蘭王意不親介子,介子陽引去,至其西界,使譯謂曰:“漢使者持黃金、錦繡行賜諸國,王不來受,我去之西國矣。
”即出金幣以示譯。
譯還報王,王貪漢物,來見使者。
介子與坐飲,陳物示之。
飲酒皆醉,介子謂王曰:“天子使我私報王。
”王起隨介子入帳中,屏語,壯士二人從後刺之,刃交胸,立死。
其貴人左右皆散走。
介子告諭以:“王負漢罪,天子遣我業誅王,當更立前太子質在漢者。
漢兵方至,毋敢動,動,滅國矣!”遂持王首還詣闕,公卿將軍議者鹹嘉其功。
上乃下詔曰:“樓蘭王安歸嘗爲匈奴間,候遮漢使者,發兵殺略衛司馬安樂、光祿大夫忠、期門郎遂成等三輩,及安息、大宛使,盜取節印、獻物,甚逆天理。
平樂監傅介子持節使誅斬樓蘭王安歸首,縣之北闕,以直報怨,不煩師從。
其封介子爲義陽侯,食邑七百戶。
士刺王者皆補侍郎。

介子薨,子敞有罪不得嗣,國除。
元始中,繼功臣世,復封介子曾孫長爲義陽侯,王莽敗,乃絕。
常惠,太原人也。
少時家貧,自奮應募,隨移中監蘇武使匈奴,並見拘留十餘年,昭帝時乃還。
漢嘉其勤勞,拜爲光祿大夫。
是時,烏孫公主上書言:“匈奴發騎田車師,車師與匈奴爲一,共侵烏孫,唯天子救之!”漢養士馬,議欲擊匈奴。
會昭帝崩,宣帝初即位,本始二年,遣惠使烏孫。
公主及昆彌皆遣使,因惠言:“匈奴連發大兵擊烏孫,取車延、惡師地,收其人民去,使使脅求公主,欲隔絕漢。
昆彌願發國半精兵,自給人馬五萬騎,盡力擊匈奴。
唯天子出兵以救公主、昆彌!”於是漢大發十五萬騎,五將軍分道出,語在《匈奴傳》。
以惠爲校尉,持節護烏孫兵。
昆彌自將翕侯以下五萬餘騎,從西方入至右谷蠡庭,獲單于父行及嫂居次,名王騎將以
翟方進字子威,汝南上蔡人也。
家世微賤,至方進父翟公,好學,爲郡文學。
方進年十二三,失父孤學,給事太守府爲小史,號遲頓不及事,數爲掾史所詈辱。
方進自傷,乃從汝南蔡父相問己能所宜。
蔡父大奇其形貌,謂曰:“小史有封侯骨,當以經術進,努力爲諸生學問。
”方進既厭爲小史,聞蔡父言,心喜,因病歸家,辭其後母,欲西至京師受經。
母憐其幼,隨之長安,織屨以給。
方進讀經博士,受《春秋》。
積十餘年,經學明習,徒衆日廣,諸儒稱之。
以射策甲科爲郎。
二三歲,舉明經,遷議郎。
是時,宿儒有清河胡常,與方進同經。
常爲先進,名譽出方進下,心害其能,論議不右方進。
方進知之,候伺常大都授時,遣門下諸生至常所問大義疑難,因記其說。
如是者久之,常知方進之宗讓己,內不自得,其後居士大夫之間未嘗不稱述方進,遂相親友。
河平中,方進轉爲博士。
數年,遷朔方刺史,居官不煩苛,所察應條輒舉,甚有威名。
再三奏事,遷爲丞相司直。
從上甘泉,行馳道中,司隸校尉陳慶劾奏方進,沒入車馬。
既至甘泉宮,會殿中,慶與廷尉範延壽語,時慶有章劾,自道:“行事以贖論,今尚書持我事來,當於此決。
前我爲尚書時,嘗有所奏事,忽忘之,留月餘。
”方進於是舉劾慶曰:“案慶奉使刺舉大臣,故爲尚書,知機事周密一統,明主躬親不解。
慶有罪未伏誅,無恐懼心,豫自設不坐之比。
又暴揚尚書事,言遲疾無所在,虧損聖德之聰明,奉詔不謹,皆不敬,臣謹以劾。
”慶坐免官。
會北地浩商爲義渠長所捕,亡,長取其母,與豭豬連繫都亭下。
商兄弟會賓客,自稱司隸掾、長安縣尉,殺義渠長妻子六人,亡。
丞相、御史請遣掾史與司隸校尉、部刺史併力逐捕,察無狀者,奏可。
司隸校尉涓勳奏言:“《春秋》之義,王人微者序乎諸侯之上,尊王命也。
臣幸得奉使,以督察公卿以下爲職,今丞相宣請遣掾史,以宰士督察天子奉使命大夫,甚悖逆順之理。
宣本不師受經術,因事以立奸威,案浩商所犯,一家之禍耳,而宣欲專權作威,乃害於國,不可之大者。
願下中朝特進列侯、將軍以下,正國法度。
”議者以爲,丞相掾不宜移書皆趣司隸。
會浩商捕得伏誅,家屬徙合浦。
故事,司隸校尉位在司直下,初除,謁兩府,其有所會,居中二千石前,與司直並迎丞相、御史。
初,方進新視事,而涓勳亦初拜爲司隸,不肯謁丞相、御史大夫,後朝會相見,禮節又倨。
方進陰察之,勳私過光祿勳辛慶忌,又出逢帝舅成都侯商道路,下車立,■過,乃就車。
於是方進舉奏其狀,因曰:“臣聞國家之興,尊尊
薛宣字贛君,東海郯人也。
少爲廷尉書佐、都船獄吏。
後以大司農斗食屬察廉,補不其丞。
琅邪太守趙貢行縣,見宣,甚說其能。
從宣歷行屬縣,還至府,令妻子與相見,戒曰:“贛君至丞相,我兩子亦中丞相史。
”察宣廉,遷樂浪都尉丞。
幽州刺史舉茂材,爲宛句令。
大將軍王鳳聞其能,薦宣爲長安令,治果有名,以明習文法詔補御史中丞。
是時,成帝初即位,宣爲中丞,執法殿中,外總部刺史,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哀閔元元,躬有日仄之勞,而亡佚豫之樂,允執聖道,刑罰惟中,然而嘉氣尚凝,陰陽不和,是臣下未稱,而聖化獨有不洽者也。
臣竊伏思其一端,殆吏多苛政,政教煩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條職,舉錯各以其意,多與郡縣事,至開私門,聽讒佞,以求吏民過失,譴呵及細微,責義不量力。
郡縣相迫促,亦內相刻,流至衆庶。
是故鄉黨闕於嘉賓之歡,九族忘其親親之恩,飲食周急之厚彌衰,送往勞來之禮不行。
夫人道不通,則陰陽否隔,和氣不興,未必不由此也。
《詩》雲:‘民之失德,乾餱以愆。
’鄙語曰:‘苛政不親,煩苦傷恩。
’方刺史奏事時,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務。
臣愚不知治道,唯明主察焉。
”上嘉納之。
宣數言政事便宜,舉奏部刺史郡國二千石,所貶退稱進,白黑分明,繇是知名。
出爲臨淮太守,政教大行。
會陳留郡有大賊廢亂,上徙宣爲陳留太守,盜賊禁止,吏民敬其威信。
入守左馮翊,滿歲稱職爲真。
始高陵令楊湛、櫟陽令謝遊皆貪猾不遜,持郡短長,前二千石數案不能竟。
及宣視事,詣府謁,宣設酒飯與相對,接待甚備。
已而陰求其罪臧,具得所受取。
宣察湛有改節敬宣之效,乃手自牒書,條其奸臧,封與湛曰:“吏民條言君如牒,或議以爲疑於主守盜。
馮翊敬重令,又念十金法重,不忍相暴章。
故密以手書相曉,欲君自圖進退,可復伸眉於後。
即無其事,復封還記,得爲君分明之。
”湛自知罪臧皆應記,而宣辭語溫潤,無傷害意。
湛即時解印綬付吏,爲記謝宣,終無怨言。
而櫟陽令遊自以大儒有名,輕宣。
宣獨移書顯,責之曰:“告櫟陽令:吏民言令治行煩苛,適罰作使千人以上;賊取錢財數十萬,給爲非法;賣買聽任富吏,賈數不可知。
證驗以明白,欲遣吏考案,恐負舉者,恥辱儒士,故使掾平鐫令。
孔子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
’令詳思之,方調守。
”遊得檄,亦解印綬去。
又頻陽縣北當上郡、西河,爲數郡湊,多盜賊。
其令平陵薛恭本縣孝者,功次稍遷,未嘗治民,職不辦。
而慄邑縣小,闢在山中,民謹樸易治。
令鉅鹿尹賞久郡用事吏,
魏相字弱翁,濟陰定陶人也,徙平陵。
少學《易》,爲郡卒史,舉賢良,以對策高第,爲茂陵令。
頃之,御史大夫桑弘羊客詐稱御史止傳,丞不以時謁,客怒縛丞。
相疑其有奸,收捕,案致其罪,論棄客市,茂陵大治。
後遷河南太守,禁止奸邪,豪強畏服。
會丞相車千秋死,先是千秋子爲雒陽武庫令,自見失父,而相治郡嚴,恐久獲罪,乃自免去。
相使掾追呼之,遂不肯還。
相獨恨曰:“大將軍聞此令去官,必以爲我用丞相死不能遇其子。
使當世貴人非我,殆矣!”武庫令西至長安,大將軍霍光果以責過相曰:“幼主新立,以爲函谷京師之固,武庫精兵所聚,故以丞相弟爲關都尉,子爲武庫令。
今河南太守不深惟國家大策,苟見丞相不在而斥逐其子,何淺薄也!”後人有告相賊殺不辜,事下有司。
河南卒戍中都官者二三千人,遮大將軍,自言願復留作一年以贖太守罪。
河南老弱萬餘人守關欲入上書,關吏以聞。
大將軍用武庫令事,遂下相廷尉獄。
久系逾冬,會赦出。
復有詔守茂陵令,遷楊州刺史。
考案郡國守相,多所貶退。
相與丙吉相善,時吉爲光祿大夫,與相書曰:“朝廷已深知弱翁治行,方且大用矣。
願少慎事自重,臧器於身。
”相心善其言,爲霽威嚴。
居部二歲,徵爲諫大夫,復爲河南太守。
數年,宣帝即位,徵相入爲大司農,遷御史大夫。
四歲,大將軍霍光薨,上思其功德,以其子禹爲右將軍,兄子樂平侯山復領尚書事。
相因平恩侯許伯奏封事,言:“《春秋》譏世卿,惡宋三世爲大夫,及魯季孫之專權,皆危亂國家。
自後元以來,祿去王室,政繇冢宰。
今光死,子復爲大將軍,兄子秉樞機,昆弟諸婿據權勢,在兵官。
光夫人顯及諸女皆通籍長信宮,或夜詔門出入,驕奢放縱,恐浸不制。
宜有以損奪其權,破散陰謀,以固萬世之基,全功臣之世。
”又故事諸上書者皆爲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
相復因許伯白,去副封以防雍蔽。
宣帝善之,詔相給事中,皆從其議。
霍氏殺許後之謀始得上聞。
乃罷其三侯,令就第,親屬皆出補吏。
於是韋賢以老病免,相遂代爲丞相,封高平侯,食邑八百戶。
及霍氏怨相,又憚之,謀矯太后詔,先召斬丞相,然後廢天子。
事發覺,伏誅。
宜帝始親萬機,厲精爲治,練羣臣,核名實,而相總領衆職,甚稱上意。
元康中,匈奴遣兵擊漢屯田車師者,不能下。
上與後將軍趙充國等議,欲因匈奴衰弱,出兵擊其右地,使不敢復擾西域。
相上書諫曰:臣聞之,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
谷永字子云,長安人也。
父吉,爲衛司馬,使送郅支單于侍子,爲郅支所殺,語在《陳湯傳》。
永少爲長安小史,後博學經書。
建昭中,御史大夫繁延壽聞其有茂材,除補屬,舉爲太常丞,數上疏言得失。
建始三年冬,日食、地震同日俱發,詔舉方正直言極諫之士,太常陽城侯劉慶忌舉永待詔公車。
對曰:
陛下秉至聖之純德,懼天地之戒異,飭身修政,納問公卿,又下明詔,帥舉直言,燕見繹,以求咎愆,使臣等得造明朝,承聖問。
臣材朽學淺,不通政事。
竊聞明王即位,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則庶徵序於下,日月理於上;如人君淫溺後宮,船樂遊田,五事失於躬,大中之道不立,則咎徵降而六極至。
凡災異之發,各象過失,以類告人。
乃十二月朔戊申,日食婺女之分,地震蕭牆之內,二者同日俱發,以丁寧陛下,厥咎不遠,宜厚求諸身。
意豈陛下志在閨門,未恤政事,不慎舉錯,婁失中與?內寵大盛,女不遵道,嫉妨專上,妨繼嗣與?古之王者廢五事之中,失夫婦之紀,妻妾得意,謁行於內,勢行於外,至覆傾國家,或亂陰陽。
昔褒姒用國,宗周以喪;閻妻驕扇,日以不臧。
此其效也。
經曰:“皇極,皇建其有極。
”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時則有日月亂行。

陛下踐至尊之祚爲天下主,奉帝王之職以統羣生,方內之治亂,在陛下所執。
誠留意於正身,勉強於力行,損燕私之閒以勞天下,放去淫溺之樂,罷歸倡優之笑,絕卻不享之義,慎節遊田之虞,起居有常,循禮而動,躬親政事,致行無倦,安服若性。
經曰:“繼自今嗣王,其毋淫於酒,毋逸於遊田,惟正之共。
”未有身治正而臣下邪者也。
夫妻之際,王事綱紀,安危之機,聖王所致慎也。
昔舜飭正二女,以崇至德;楚莊忍絕丹姬,以成伯功;幽王惑於褒姒,周德降亡;魯桓脅於齊女,社稷以傾。
誠修後宮之政,明尊卑之序,貴者不得嫉妨專龐,以絕驕嫚之端,抑褒、閻之亂,賤者鹹得秩進,各得厥職,以廣繼嗣之統,息《白華》之怨,後宮親屬,饒之以財,勿與政事,以遠皇父之類,損妻黨之權,未有閨門治而天下亂者也。
治遠自近始,習善在左右。
昔龍管納言,而帝命惟允;四輔既備,成王靡有過事。
誠敕正左右齊慄之臣,戴金貂之飾、執常伯之職者,皆使學先王之道,知君臣之義,濟濟謹孚,無敖戲驕恣之地,則左右肅艾,羣僚仰法,化流四方。
經曰:“亦惟先正克左右。
”未有左右正而百官枉者也。
治天下者尊賢考功則治,簡賢違功則亂。
誠審思治人之術,歡樂得賢之福,論材選士,必試於職,明度量以程能,考功實以定
蓋寬饒字次公,魏郡人也。
明經爲郡文學,以孝廉爲郎。
舉方正,對策高第,遷諫大夫,行郎中戶將事。
劾奏衛將軍張安世子侍中陽都侯彭祖不下殿門,並連及安世居位無補。
彭祖時實下門,寬饒坐舉奏大臣非是,左遷爲衛司馬。
先是時,衛司馬在部,見衛尉拜謁,常爲衛官繇使市買。
寬饒視事,案舊令,遂揖官屬以下行衛者。
衛尉私使寬饒出,寬饒以令詣官府門上謁辭。
尚書責問衛尉,由是衛官不復私使候、司馬。
候、司馬不拜,出先置衛,輒上奏辭,自此正焉。
寬饒初拜爲司馬,未出殿門,斷其禪衣,令短離地,冠大冠,帶長劍,躬案行士卒廬室,視其飲食居處,有疾病者身自撫循臨問,加致醫藥,遇之甚有恩。
及歲盡交代,上臨饗罷衛卒,衛卒數千人皆叩頭自請,願復留共更一年,以報寬饒厚德。
宣帝嘉之,以寬饒爲太中大夫,使行風俗,多所稱舉貶黜,奉使稱意。
擢爲司隸校尉,刺舉無所迴避,小大輒舉,所劾奏衆多,廷尉處其法,半用半不用,公卿貴戚及郡國吏繇使至長安,皆恐懼莫敢犯禁,京師爲清。
平恩侯許伯入第,丞相、御史、將軍、中二千石皆賀,寬饒不行。
許伯請之,乃往,從西階上,東鄉特坐。
許伯自酌曰:“蓋君後至。
”寬饒曰:“無多酌我,我乃酒狂。
”丞相魏侯笑曰:“次公醒而狂,何必酒也?”坐者畢屬目卑下之。
酒酣樂作,長信少府檀長卿起舞,爲沐猴與狗鬥,坐皆大笑。
寬饒不說,卬視屋而嘆曰:“美哉!然富貴無常,忽則易人,此如傳舍,所閱多矣。
唯謹慎爲得久,君侯可不戒哉!”因起趨出,劾奏長信少府以列卿而沐猴舞,失禮不敬。
上欲罪少府,許伯爲謝,良久,上乃解。
寬饒爲人剛直高節,志在奉公。
家貧。
奉錢月數千,半以給吏民爲耳目言事者。
身爲司隸,子常步行自戍北邊,公廉如此。
然深刻喜陷害人,在位及貴戚人與爲怨,又好言事刺譏,奸犯上意。
上以其儒者,優容之,然亦不得遷。
同列後進或至九卿,寬饒自以行清能高,有益於國,而爲凡庸所越,愈失意不快,數上疏諫爭。
太子庶子王生高寬饒節,而非其如此,予書曰:“明主知君潔白公正,不畏強禦,故命君以司察之位,擅君以奉使之權,尊官厚祿已施於君矣。
君宜夙夜惟思當世之務,奉法宣化,憂勞天下,雖日有益,月有功,猶未足以稱職而報恩也。
自古之治,三王之術各有制度。
今君不務循職而已,乃欲以太古久遠之事匡拂天子,數進不用難聽之語以摩切左右,非所以揚令名全壽命者也。
方今用事之人皆明習法令,言足以飾君之辭,文足以成君之過,君不惟蘧氏之高蹤,而慕子胥之末行,用不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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