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经言,肝主色,心主臭,脾主味,肺主声,肾主液。
鼻者,肺之候,而反知香臭;耳者,肾之候,而反闻声,其意何也?
然:肺者,西方金也,金生于巳,巳者南方火,火者心,心主臭,故令鼻知香臭;肾者,北方水也,水生于申,申者西方金,金者肺,肺主声,故令耳闻声。
曰:经言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相胜之脉者即死,得相生之脉者,病即自己。
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为之奈何?
然: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
假令色青,其脉当弦而急;色赤,其脉浮大而散;色黄,其脉中缓而大;色白,其脉浮涩而短;色黑,其脉沉濡而滑。
此所谓五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也。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涩,尺之皮肤亦涩;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五脏各有声、色、臭、味,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其不应者病也。
假令色青,其脉浮涩而短,若大而缓为相胜;浮大而散,若小而滑为相生也。
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
上工者十全九,中工者十全七,下工者十全六。
此之谓也。
曰:脉有损、至,何谓也?
然:至之脉,一呼再至曰平,三至曰离经,四至曰夺精,五至曰死,六至曰命绝。
此至之脉也。
何谓损?一呼一至曰离经,再呼一至曰夺精,三呼一至曰死,四呼一至曰命绝。
此损之脉也。
至脉从下上,损脉从上下也。
损脉之为病奈何?
然:一损损于皮毛,皮聚而毛落;二损损于血脉,血脉虚少,不能荣于五脏六腑;三损损于肌肉,肌肉消瘦,饮食不能为肌肤;四损损于筋,筋缓不能自收持;五损损于骨,骨痿不能起于床。
反此者,至脉之病也。
从上下者,骨痿不能起于床者死;从下上者,皮聚而毛落者死。
治损之法奈何?
然:损其肺者,益其气;损其心者,调其荣卫;损其脾者,调其饮食;适其寒温;损其肝者,缓其中;损其肾者,益其精,此治损之法也。
脉有一呼再至,一吸再至;有一呼三至,一吸三至;有一呼四至,一吸四至;有一呼五至,一吸五至;一呼六至,一吸六至;有一呼一至,一吸一至:有再呼一至,再吸一至;有呼吸再至。
脉来如此,何以别知其病也?
然:脉来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曰平,一呼三至,一吸三至,为适得其病。
前大后小,即头痛、目眩,前小后大,即胸满、短气。
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欲甚,脉洪大者,苦烦满,沉细者,腹中痛,滑者,伤热,涩者,中雾露。
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当困,沉细夜加,浮大昼加,不大不小,虽困可治,其有大小者,为难治。
一呼六至,一吸六至,为死脉也,沉细夜死,浮大昼死。
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名曰损,人虽能行,犹当着床,所以然者,血气皆不足故也。
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呼吸再至)名曰无魂,无魂者当死也,人虽能行,名曰行尸。
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其人当吐,不吐者死。
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虽困无能为害。
所以然者,人之有尺,譬如树之有根,枝叶虽枯槁,根本将自生。
脉有根本,人有元气,故知不死。
曰:五脏之气,于何发起,通于何许,可晓以不?
然:五脏者,常内阅于上七窍也。
故肺气通于鼻,鼻和则知香臭矣;肝气通于目,目和则知黑白矣;脾气通于口,口和则知谷味矣;心气通于舌,舌和则知五味矣;肾气通于耳,耳和则知五音矣。
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结为痈。
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脉盛矣。
邪在五腑,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脉盛矣。
阴气太盛,则阳气不得相营也,故曰格。
阳气太盛,则阴气不得相营也,故曰关,阴阳俱盛,不得相营也,故曰关格。
关格者,不得尽其命而死矣。
经言气独行于五脏,不营于六腑者,何也?
然:夫气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
故阴脉营于五脏,阳脉营于六腑,如环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其不覆溢,人气内温于脏腑,外濡于凑理。
曰:脉有太过,有不及,有阴阳相乘,有覆有溢,有关有格,何谓也?
然:关之前者,阳之动也,脉当见九分而浮。
过者,法曰太过;减者,法曰不及。
遂上鱼为溢,为外关内格,此阴乘之脉也。
关之后者,阴之动也,脉当见一寸而沉。
过者,法曰太过;减者,法曰不及。
遂入尺为覆,为内关外格,此阳乘之脉也。
故曰覆溢,是其真脏之脉,人不病而死也。
曰:奇经之为病,何如?
然:阳维维于阳,阴维维于阴,阴阳不能自相维,则怅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
阳维为病苦寒热,阴维为病若心痛。
阴跷为病,阳缓而阴急,阳跷为病,阴缓而阳急。
冲之为病,逆气而里急。
督之为病,脊强而厥。
任之为病,其内苦结,男子为七疝,妇子为瘕聚。
带之为病,腹满,腰溶溶若坐水中。
此奇经八脉之为病也。
曰:经言少阳之至,乍大乍小,乍短乍长;阳明之至,浮大而短;太阳之至,洪大而长;少阴之至,紧大而长;太阴之至,紧细而长;厥阴之至,沉短而紧。
此六者,是平脉那?将病脉耶?
然:皆王脉也。
其气以何月,各王几日?
然:冬至之后,初得甲子少阳王,复得甲子阳明王,复得甲子太阳王,复得甲子少阴王,复得甲子太阴王,复得甲子厥阴王。
王各六十日,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岁。
此三阳三阴之王时日大要也。
曰:手足三阴三阳气已绝,何以为候?可知其吉凶不?
然:足少阴气绝,则骨枯。
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濡于骨髓。
故骨髓不濡,即肉不着骨;骨肉不相亲,即肉濡而却;肉濡而却,故齿长而枯,发无润泽;无润泽者,骨先死。
戊日笃,己日死。
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营其口唇。
口唇者,肌肉之本也。
脉不营,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人中满;人中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
甲日笃,乙日死。
足厥阴气绝,即筋缩引卵与舌卷。
厥阴者,肝脉也。
肝者,筋之合也。
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营,则筋缩急;即引卵与舌;故舌卷卵缩,此筋先死。
庚日笃,辛日死。
手太阴气绝,即皮毛焦。
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
气弗营,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
丙日笃,丁日死。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色泽去,故面色黑如黧,此血先死,壬日笃,癸日死。
三阴气俱绝者,则目眩转、目瞑,目瞑者,为失志;失志者,则志先死。
死,即(则)目瞑也。
六阳气俱绝者,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转出不流,即气先死。
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
然:六腑者,正有五腑也。
五脏亦有六脏者,谓肾有两脏也。
其左为肾,右为命门。
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气与肾通,故言脏有六也。
腑有五者,何也?
然:五脏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属于五脏,故言腑有五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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