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內篇·本紀第四
昔汲冢竹書是曰《紀年》,《呂氏春秋》肇立紀號。
蓋紀者,綱紀庶品,網羅萬物。
考篇目之大者,其莫過於此乎?及司馬遷之著《史記》也,又列天子行事,以本紀名篇。
後世因之,守而勿失。
譬夫行夏時之正朔,服孔門之教義者,雖地遷陵谷,時變質文,而此道常行,終莫之能易也。
然遷之以天子爲本紀,諸侯爲世家,斯誠讜矣。
但區域既定,而疆理不分,遂令後之學者罕詳其義。
案:姬自後稷至於西伯,嬴自伯翳至於莊襄,爵乃諸侯,而名隸本紀。
若以西伯、在襄以上,別作周、秦世家,持殷紂以對武王,拔秦始以承周赧,使帝王傳授,昭然有別,豈不善乎?必以西北以前,其事簡約,別加一目,不足成篇。
則伯翳之至莊襄,其書先成一卷,而不共世家等列,輒與本紀同編,此尤可怪也。
項羽僣盜而死,未得成君,求之於古,則齊無知、衛州籲之類也。
安得諱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春秋吳、楚僣擬,書如列國。
假使羽竊帝名,正可抑同羣盜,況其名曰西楚,號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當時諸侯。
諸侯而稱本紀,求名責實,再三乖謬。
蓋紀之爲體,猶《春秋》之經,系日月以成歲時,書君上以顯國統。
曹武雖曰人臣,實同王者,以未登帝位,國不建元。
陳《志》權假漢年,編作《魏紀》,猶兩《漢書》首列秦、莽之正朔也。
後來作者,宜準於斯。
而陸機《晉書》,列紀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編年。
年既不編,何紀之有?夫位終北面,一概人臣,倘追加大號,止入傳限,是以弘嗣《吳史》,不紀孫和,緬求故實,非無往例。
逮伯起之次《魏書》,乃編景穆於本紀,以戾園虛諡,間廁武、昭,欲使百世之中,若爲魚貫。
又紀者,既以編年爲主,唯敘天子一人。
有大事可書者,則見之於年月,其書事委曲,付之列傳。
此其義也。
如近代述者,魏著作、李安平之徒,其撰《魏》、《齊》二史,於諸帝篇,或雜載臣下,或兼言他事,鉅細畢書,洪纖備錄。
全爲傳體,有異紀文,迷而不悟,無乃太甚。
世之讀者,幸爲詳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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