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外篇·疑古第三
蓋古之史氏,區分有二焉:一曰記言,二曰記事。
而古人所學,以言為首。
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誥,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說,凡有游談、專對、獻策、上書者,莫不引為端緒,歸其的准。
其於事也則不然。
至若少昊之以鳥名官,陶唐之御龍拜職。
夏氏之中衰也,其盜有后羿、寒浞;齊邦之始建也,其君有蒲姑、伯陵。
斯並開國承家,異聞其事。
而後世學者,罕傳其說。
唯夫博物君子,或粗知其一隅。
此則記事之史不行,而記言之書見重,斷可知矣。
及左氏之為《傳》也,雖義釋本《經》,而語雜它事。
遂使兩漢儒者,嫉之若仇。
故二《傳》大行,擅名於世。
又孔門之著錄也,《論語》專述言辭,《家語》兼陳事業。
而自古學徒相授,唯稱《論語》而已。
由斯而談,並古人輕事重言之明效也。
然則上起唐堯,下終秦穆,其《書》所錄,唯有百篇。
而《書》之所載,以言為主。
至於廢興行事,萬不記一。
語其缺略,可勝道哉!故令後人有言,唐、虞以下帝王之事,未易明也。
案《論語》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又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夫聖人立教,其言若是。
在於史籍,其義亦然。
是以美者因其美而美之,雖有其惡,不加毀也,惡者因其惡而惡之,雖有其美,不加譽也。
故孟子曰:「堯、舜不勝其美,桀、紂不勝其惡。」魏文帝:「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漢景帝曰:「言學者,無言湯、武受命,不為愚。」斯並曩賢精鑒,已有先覺。
而拘於禮法,限以師訓,雖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蓋亦多矣。
又案魯史之有《春秋》也,外為賢者,內為本國,事靡洪纖,動皆隱諱。
斯乃周公之格言。
然何必《春秋》,在於六《經》,亦皆如此。
故觀夫子之刊書也,夏桀讓湯,武王斬紂,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
觀夫子之定禮也,隱、閔非命,惡、視不終,而奮筆倡言,云「魯無篡弒」。
觀夫子之刪《詩》也,凡諸《國風》,皆有怨剌,在於魯國,獨無其章。
觀夫子之《論語》也,君娶於吳,是為同姓,而司敗發問,對以「知禮」。
斯驗世人之飾智矜愚,愛憎由己者多矣。
加以古文載事,其詞簡約,推者難詳,缺漏無補。
遂令後來學者莫究其源,蒙然靡察,有如聾瞽。
今故訐其疑事,以著於篇。
凡有十條,列之於後。
蓋《虞書》之美放勳也,云「克明俊德。」而陸賈《新語》又曰:「堯、舜之人,比屋可封。」蓋因《堯典》成文而廣造奇說也。
案《春秋傳》云:高陽、高辛二氏各有才子八人,謂之「元」、「凱」。
此十六族也。
世濟其美,不隕其名,以至於堯,堯不能舉。
帝鴻氏、少昊氏、顓頊氏各有不才子,謂之「渾沌」、「窮奇」、「檮杌」。
此三族也,世濟其凶,增其惡名,以至於堯,堯不能去。
縉雲氏亦有不才子,天下謂之「饕餮」,以比三族,俱稱「四凶」。
而堯亦不能去。
斯則當堯之世,小人君子,比肩齊列,善惡不分,賢愚共貫。
且《論語》有云:舜舉咎繇,不仁者遠。
是則當咎繇未舉,不仁甚多,彌驗堯時,群小在位者矣。
又安得謂之「克明俊德」、「比屋可封」者乎?其疑一也。
《堯典·序》又云:「將遜於位,讓於虞舜。」孔氏《注》曰:「堯知子丹朱不肖,故有禪位之志。」案《汲冢瑣語》云:「舜放堯於平陽。」而書云其地有城,以「囚堯」為號。
識者憑斯異說,頗為禪授為疑。
然則觀此二書,已足為證者矣,而猶有所未睹也。
何者?據《山海經》謂放勳之子為帝丹朱,而列君於帝者,得非舜雖廢堯,仍立堯子,俄又奪其帝者乎?觀近古有奸雄奮發,自號勤王,或廢父而立其子,或黜兄而奉其弟,始則示相推戴,終亦成其篡奪。
求諸歷代,往往而有。
必以古方今,千載一揆。
斯則堯之授舜,其事難明,謂之讓國,徒虛語耳。
其疑二也。
《虞書·舜典》又云:「五十載,陟方乃死。」《注》云:「死蒼梧之野,因葬焉。」案蒼梧者,於楚則川號汨羅,在漢則邑稱零桂。
地總百越,山連五嶺。
人風婐嫿,地氣歊瘴。
雖使百金之子,猶憚經履其途;況以萬乘之君,而堪巡幸其國?且舜必以精華既竭,形神告勞,捨茲寶位,如釋重負。
何得以垂歿之年,更踐不毛之地?兼復二紀不從,怨曠生離,萬里無依,孤魂溘盡,讓王高蹈,豈其若是者乎?歷觀自古人君廢逐,若夏桀放於南巢,趙遷遷於房陵,周王流彘,楚帝徙郴,語其艱棘,未有如斯之甚者也。
斯則陟方之死,其殆文命之志乎?其疑三也。
《汲冢書》云:「舜放堯於平陽,益為啓所誅。」又曰:「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歷。」凡此數事,語異正經。
其書近出,世人多不之信也。
案舜之放堯,無事別說,足驗其情,已於此篇前言之詳矣。
夫唯益與伊尹見戮,並於正書,猶無其證。
推而論之,如啓之誅益,仍可覆也。
何者?舜廢堯而立丹朱,禹黜舜而立商均,益手握機權,勢同舜、禹,而欲因循故事,坐膺天祿。
其事不成,自貽伊咎。
觀夫近古篡奪,桓獨不全,馬仍反正。
若啓之誅益,亦由晉之殺玄乎?若舜、禹相代,事業皆成,唯益覆車,伏辜夏後,亦猶桓效曹、馬,而獨致元興之禍者平?其疑四也。
《湯誓序》云:「湯伐桀,戰於鳴條。」又云:「湯放桀於南巢,唯有慚德。」
而《周書·殷祝》篇稱「桀讓湯王位」云云。
此則有異於《尚書》。
如《周書》之所說,豈非湯既勝桀,力制夏人,使桀推讓,歸王於己。
蓋欲比跡堯、舜,襲其高名者乎?又案《墨子》云:湯以天下讓務光,而使人說曰:湯欲加惡名於汝。
務光遂投清泠之泉而死。
湯乃即位無疑。
然則湯之飾讓,偽跡甚多。
考墨家所言,雅與《周書》相會。
夫《書》之作,本出《尚書》,孔父截翦浮詞,裁成雅誥,去其鄙事,直云「慚德」,豈非欲滅湯之過,增桀之惡者乎?其疑五也。
夫《五經》立言,千載猶仰,而求其前後,理甚相乖。
何者?稱周之盛也,則云三分有二,商紂為獨夫;語殷之敗也,又云紂有臣億萬人,其亡流血漂杵。
斯則是非無准,向背不同者焉。
又案武王為《泰誓》,數紂過失,亦猶近代之有呂相為晉絕秦,陳琳為袁檄魏,欲加之罪,能無辭乎?而後來諸子,承其偽說,競列紂罪,有倍《五經》。
故子貢曰:桀、紂之惡不至是,君子惡居下流。
班生亦云:安有據婦人臨朝!劉向又曰:世人有弒父害君,桀、紂不至於是,而天下惡者,必以桀、紂為先。
此其自古言辛、癸之罪,將非厚誣者平?其疑六也。
《微子之命》篇《序》云:「殺武庚」。
案祿父即商紂之子也。
屬社稷傾覆,家國淪亡,父首梟懸,母軀分裂,永言怨恥,生人莫二。
向使其侯服事周,而全軀保其妻子也,仰天俯地,何以為生?含齒戴髮,何以為貌?既而合謀二叔,徇節三監,雖君親之怨不除,而臣子之誠可見,考諸名教,生死無慚。
議者苟以其功業不成,便以頑人為目。
必如是,則有君若夏少康,有臣若伍子胥,向若隕仇雪怨,眾敗身滅,亦當隸跡醜徒,編名逆黨者邪?其疑七也。
《論語》曰:「大矣!周之德也,三分天下有其二,猶服事殷。」案《尚書·序》云:「西伯戡黎,殷始咎周。」夫姬氏爵乃諸侯,而輒行征伐,結怨王室,殊無愧畏。
此則《春秋》荊蠻之滅諸姬,《論語》季氏之伐顓臾也。
又案某書曰:朱雀云云,文王受命稱王云云。
夫天無二日,地惟一人,有殷猶存,而王號遽立,此即《春秋》楚及吳、越僣號而陵天子也。
然則戡黎滅崇,自同王者,服事之道,理不如斯。
亦猶近者魏司馬文王害權臣,黜少帝,坐加九錫,行駕六馬。
及其歿也,而荀勖猶謂之人臣以終。
蓋姬之事殷,當比馬之臣魏,必稱周德之大者,不亦虛為其說乎?其疑八也。
《論語》曰:「太伯可謂至德也已。
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案《呂氏春秋》所載云云,斯則太王鍾愛厥孫,將立其父。
太伯年居長嫡,地實妨賢。
向若強顏苟視,懷疑不去,大則類衛伋之誅,小則同楚建之逐,雖欲勿讓,君親其立諸?且太王之殂,太伯來赴,季歷承考遺命,推讓厥昆。
太伯以形質已殘,有辭獲免。
原夫毀茲玉體,從彼被發者,本以外絕嫌疑,內釋猜忌,譬雄雞自斷其尾,用獲免於人犠者焉。
又案《春秋》,晉士蒍見申生之將廢也,曰:為吳太伯,猶有令名。
斯則太伯、申生,事如一體。
直以出處有異,故成敗不同。
若夫子之論太伯也,不美其因病成妍,轉禍為福,斯則當矣。
如云「可謂至德」者,無乃謬為其譽乎?其疑九也。
《尚書·金縢》篇云:「管、蔡流言,公將不利於孺子。」《左傳》云:「周公殺管叔而放蔡叔,夫豈不愛,王室故也。」案《尚書·君奭》篇《序》云:「召公為保,周公為師,相成王為左右。
召公不說。」斯則旦行不臣之禮,挾震主之威,跡居疑似,坐招訕謗。
雖奭以亞聖之德,負明允之才,目睹其事,猶懷憤懣。
況彼二叔者,才處中人,地居下國,側聞異議,能不懷猜?原其推戈反噬,事由誤我。
而周公自以不諴,遽加顯戮,與夫漢代之赦淮南,明帝之寬阜陵,一何遠哉!斯則周公於友於之義薄矣。
而《書》之所述,用為美談者,何哉?其疑十也。
大抵自《春秋》以前,《尚書》之世,其作者述事如此。
今取其正經雅言,理有難曉,諸子異說,義或可憑,參而會之,以相研核。
如異於此,則無論焉。
夫遠古之書,與近古之史,非唯繁約不類,固亦向背皆殊。
何者?近古之史也,言唯詳備,事罕甄擇,使夫學者睹一邦之政,則善惡相參;觀一主之才,而賢愚殆半。
至於遠古則不然。
夫其所錄也,略舉綱維,務存褒諱,尋其終始,隱沒者多。
嘗試言之,向使漢、魏、晉、宋之君生於上代,堯、舜、禹、湯之主出於中葉,俾史官易地而書,各敘時事,校其得失,固未可量。
若乃輪扁稱其糟粕,孔氏述其傳疑,孟子曰:盡信書,不如無書。
《武成》之篇,吾取其二三簡。
推此而言,則遠古之書,其妄甚矣。
豈比夫王沈之不實,沈約之多詐,若斯而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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