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內篇·品藻第二十三
蓋聞方以類聚,物以羣分,薰蕕不同器,梟鸞不比翼。
若乃商臣、冒頓,南蠻、北狄,萬里之殊也;伊尹、霍光,殷年漢日,千載之隔也。
而世之稱悖逆,則雲商、冒;論忠順則曰伊、霍者,何哉?蓋厥跡相符,則雖隔越爲偶,奚必差肩接武,方稱連類者乎?
史氏自遷、固作傳,始以品彙相從。
然其中或以年世迫促,或以人物寡鮮,求其具體必同,不可多得。
是以韓非、老子,共在一篇;董卓、袁紹,無聞二錄。
豈非韓、老俱稱述者,書有子名;袁、董並曰英雄,生當漢末。
用此爲斷,粗得其倫。
亦有厥類衆夥,宜爲流別,而不能定其同科,申其異品,用使蘭艾相雜,朱紫不分,是誰之過歟?蓋史官之責也。
案班書《古今人表》,仰包億載,旁貫百家,分之以三科,定之以九等。
其言甚高,其義甚愜。
及至篇中所列,奚不類於其敘哉!若孔門達者,顏稱殆庶,至於他子,難爲等衰。
今乃先伯牛而後曾參,進仲弓而退冉有,求諸折中,厥理無聞。
又楚王過鄧,三甥請殺之,鄧侯不許,卒亡鄧國。
今定鄧侯入下愚之上,夫寧人負我,爲善獲戾,持此致尤,將何勸善?如謂小不忍亂大謀,失於用權,故加其罪。
是則三甥見幾而作,決在未萌,自當高立標格,置諸雲漢,何得止與鄧侯鄰伍,列在其中庸下流而已哉?又其敘晉文之臣佐也,舟之僑爲上,陽處父次之,士會爲下。
其序燕丹之賓客也,高漸離居首,荊軻亞之,秦舞陽居末。
斯並是非瞀亂,善惡紛拏,或珍瓴甋而賤璠璵,或策駑駘而舍騏驥。
以茲爲監,欲誰欺乎?
又江充、息夫躬饞諂惑上,使禍延儲後,毒及忠良。
論其姦凶,過於石顯遠矣。
而固敘之,不列佞幸。
楊王孫裸葬悖禮,狂狷之徒,考其一生,更無他事,而與朱雲同列,冠之傳首,不其穢歟?
若乃旁求別錄,側窺雜傳,諸如此謬,其累實多。
案劉向《列女傳》載魯之秋胡妻者,尋其始末,了無才行可稱,直以怨懟厥夫,投川而死。
輕生同於古冶,殉節異於曹娥,此乃兇險之頑人,強梁之悍婦,輒與貞烈爲伍,有乖其實者焉。
又嵇康《高士傳》,其所載者廣矣,而顏回、蘧瑗,獨不見書。
蓋以二子雖樂道遺榮,安貧守志,而拘忌名教,未免流俗也。
正如董仲舒、揚子云,亦鑽仰四科,馳驅六籍,漸孔門之教義,服魯國之儒風,與此何殊,而並可甄錄。
夫回、瑗可棄,而揚、董獲升,可謂識二五而不知十者也。
爰及近代,史臣所書,求其乖失,亦往往而有。
借如陽瓚效節邊城,捐軀死敵,當有宋之代,抑劉、卜之徒歟?而沈氏竟不別加標榜,唯寄編於《索虜》篇內。
紀僧真砥節礪行,終始無瑕,而蕭氏乃與羣小混書,都以《恩幸》爲目。
王頍文章不足,武藝居多,躬詣戚藩,首階逆亂。
撰隋史者如不能與梟感並列,即宜附出《楊諒傳》中,輒與詞人共編,吉士爲伍。
凡斯纂錄,豈其類乎?
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我。
”光武則受誤於龐萌,曹公則見欺於張邈。
事列在方書,惟善與惡,昭然可見。
不假許、郭之深鑑,裴、王之妙詧,而作者存諸簡牘,不能使善惡區分,故曰誰之過歟?史官之責也。
夫能申藻鏡,別流品,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朋,上智中庸等差有敘,則懲惡勸善,永肅將來,激濁揚清,鬱爲不朽者矣。
若乃商臣、冒頓,南蠻、北狄,萬里之殊也;伊尹、霍光,殷年漢日,千載之隔也。
而世之稱悖逆,則雲商、冒;論忠順則曰伊、霍者,何哉?蓋厥跡相符,則雖隔越爲偶,奚必差肩接武,方稱連類者乎?
史氏自遷、固作傳,始以品彙相從。
然其中或以年世迫促,或以人物寡鮮,求其具體必同,不可多得。
是以韓非、老子,共在一篇;董卓、袁紹,無聞二錄。
豈非韓、老俱稱述者,書有子名;袁、董並曰英雄,生當漢末。
用此爲斷,粗得其倫。
亦有厥類衆夥,宜爲流別,而不能定其同科,申其異品,用使蘭艾相雜,朱紫不分,是誰之過歟?蓋史官之責也。
案班書《古今人表》,仰包億載,旁貫百家,分之以三科,定之以九等。
其言甚高,其義甚愜。
及至篇中所列,奚不類於其敘哉!若孔門達者,顏稱殆庶,至於他子,難爲等衰。
今乃先伯牛而後曾參,進仲弓而退冉有,求諸折中,厥理無聞。
又楚王過鄧,三甥請殺之,鄧侯不許,卒亡鄧國。
今定鄧侯入下愚之上,夫寧人負我,爲善獲戾,持此致尤,將何勸善?如謂小不忍亂大謀,失於用權,故加其罪。
是則三甥見幾而作,決在未萌,自當高立標格,置諸雲漢,何得止與鄧侯鄰伍,列在其中庸下流而已哉?又其敘晉文之臣佐也,舟之僑爲上,陽處父次之,士會爲下。
其序燕丹之賓客也,高漸離居首,荊軻亞之,秦舞陽居末。
斯並是非瞀亂,善惡紛拏,或珍瓴甋而賤璠璵,或策駑駘而舍騏驥。
以茲爲監,欲誰欺乎?
又江充、息夫躬饞諂惑上,使禍延儲後,毒及忠良。
論其姦凶,過於石顯遠矣。
而固敘之,不列佞幸。
楊王孫裸葬悖禮,狂狷之徒,考其一生,更無他事,而與朱雲同列,冠之傳首,不其穢歟?
若乃旁求別錄,側窺雜傳,諸如此謬,其累實多。
案劉向《列女傳》載魯之秋胡妻者,尋其始末,了無才行可稱,直以怨懟厥夫,投川而死。
輕生同於古冶,殉節異於曹娥,此乃兇險之頑人,強梁之悍婦,輒與貞烈爲伍,有乖其實者焉。
又嵇康《高士傳》,其所載者廣矣,而顏回、蘧瑗,獨不見書。
蓋以二子雖樂道遺榮,安貧守志,而拘忌名教,未免流俗也。
正如董仲舒、揚子云,亦鑽仰四科,馳驅六籍,漸孔門之教義,服魯國之儒風,與此何殊,而並可甄錄。
夫回、瑗可棄,而揚、董獲升,可謂識二五而不知十者也。
爰及近代,史臣所書,求其乖失,亦往往而有。
借如陽瓚效節邊城,捐軀死敵,當有宋之代,抑劉、卜之徒歟?而沈氏竟不別加標榜,唯寄編於《索虜》篇內。
紀僧真砥節礪行,終始無瑕,而蕭氏乃與羣小混書,都以《恩幸》爲目。
王頍文章不足,武藝居多,躬詣戚藩,首階逆亂。
撰隋史者如不能與梟感並列,即宜附出《楊諒傳》中,輒與詞人共編,吉士爲伍。
凡斯纂錄,豈其類乎?
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我。
”光武則受誤於龐萌,曹公則見欺於張邈。
事列在方書,惟善與惡,昭然可見。
不假許、郭之深鑑,裴、王之妙詧,而作者存諸簡牘,不能使善惡區分,故曰誰之過歟?史官之責也。
夫能申藻鏡,別流品,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朋,上智中庸等差有敘,則懲惡勸善,永肅將來,激濁揚清,鬱爲不朽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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