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 述而篇 · 第十二章
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爲之。
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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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指升官發財。
求:指合於道,可以去求。
執鞭之士:古代爲天子、諸侯和官員出入時手執皮鞭開路的人。
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職事。
孔子說:“如果富貴合乎於道就可以去追求,雖然是給人執鞭的下等差事,我也願意去做。
如果富貴不合於道就不必去追求,那就還是按我的愛好去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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