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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 述而篇 · 第十二章
〔周〕
·
孔子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
评析
暂无
注释
富:指升官发财。
求:指合于道,可以去求。
执鞭之士:古代为天子、诸侯和官员出入时手执皮鞭开路的人。
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职事。
译文
孔子说:“如果富贵合乎于道就可以去追求,虽然是给人执鞭的下等差事,我也愿意去做。
如果富贵不合于道就不必去追求,那就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干事。
”
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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