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內篇·稱謂第十四
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
”又曰:“名不正則言不順,”“必也正名乎!”
是知名之折中,君子所急。
況複列之篇籍,傳之不朽者邪!昔夫子修《春秋》,吳、楚稱王,而仍舊曰子。
此則褒貶之大體,爲前修之楷式也。
馬遷撰《史記》,項羽僣盜而紀之曰王,此則真僞莫分,爲後來所惑者也。
自茲已降,論謬相因,名諱所施,輕重莫等。
至如更始中興漢室,光武所臣,雖事業不成,而歷數終在。
班、範二史皆以劉玄爲目,不其慢乎?
古者二國爭盟,晉、楚並稱侯伯;七雄力戰,齊、秦俱曰帝王。
其間雖勝負有殊,大小不類,未聞勢窮者即爲匹庶,爲屈者乃成寇賊也。
至於近古則不然,當漢氏雲亡,天下鼎峙,論王道則曹逆而劉順,語國祚則魏促而吳長。
但以地處函夏,人傳正朔,度長絜短,魏實居多。
二方之於上國,亦猶秦繆、楚莊與文、襄而並霸。
逮作者之書事也,乃沒吳、蜀號諡,呼權、備姓名,方於魏邦,懸隔頓爾,懲惡勸善,其義安歸。
續以金行版蕩,戎、羯稱制,各有國家,實同王者。
晉世臣子黨附君親,嫉彼亂華,比諸羣盜。
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
自非坦懷愛憎,無以定其得失。
至蕭方等始存諸國各諡,僣帝者皆稱之以王。
此則趙猶人君,加以主號;杞用夷禮,貶同子爵。
變通其理,事在合宜,小道可觀,見於蕭氏者矣。
古者天子廟號,祖有功而宗有德,始自三代,迄於兩漢,名實相允,今古共傳。
降及曹氏,祖名多濫,必無愧德,其唯武王。
故陳壽《國志》,獨呼武曰祖,至於文、明,但稱帝而已。
自晉已還,竊號者非一。
如成、穆兩帝,劉、蕭二明,樑簡文兄弟,齊武成昆季,斯或承家之僻王,或亡國之庸主,不諡靈繆,爲幸已多,猶曰祖宗,孰雲其可?而史臣載削,曾無辨明,每有所書,必存廟號,何以申勸沮之義,杜渝濫之源者乎?
又位乃人臣,跡參王者,如周之亶父、季歷,晉之仲達、師、昭,追尊建名,此諸天子,可也。
必若當塗所出,宦官攜養,帝號徒加,人望不愜。
故《國志》所錄,無異匹夫,應書其人,直雲皇之祖考也而已。
至如元氏,起於邊朔,其君乃一部之酋之長耳。
道武追崇所及,凡二十六君。
自開闢以來,未之有也。
而《魏書?序紀》,襲其虛號,生則謂之帝,死則謂之崩,何異沐猴而冠,腐鼠稱璞者矣!
夫歷觀自古,稱謂不同,緣情而作,本無定準。
至若諸侯無諡者,戰國已上謂之今王;天子見黜者,漢、魏已後謂之少帝。
周衰有共和之相,楚弒有郟敖之主,趙佗而曰尉佗,英布而曰鯨布,豪傑則平林、新市,寇賊則黃巾、赤眉,園、綺友朋,共雲四皓,奮、建父子,都稱萬石。
凡此諸名,皆出當代,史臣編錄,無復張馳。
蓋取葉隨時,不藉稽古。
及後來作者,頗慕斯流,亦時採新名,列成篇題。
若王《晉》之《處士》、《寒俊》,沈《宋》之《二兇》、《索虜》,即其事也。
唯魏收遠不師古,近非因俗,自我作故,無所憲章。
其撰《魏書》也,乃以平陽王爲出帝,司馬氏爲僣晉,桓、劉已下,通曰島夷。
夫其陷齊則輕抑關右,黨魏則深誣江外,愛憎出於方寸,與奪由其筆端,語必不經,名惟駭物。
昔漢世原涉大修墳墓,乃開道立表,署曰南陽阡,欲以繼跡京兆,齊聲曹尹,而人莫之肯從,但云原氏阡而已。
故知事非允當,難以遵行。
如收之苟立詭名,不依故實,雖復刊諸竹帛,終罕傳於諷誦也。
抑又聞之,帝王受命,歷數相承,雖舊君已沒,而致敬無改,豈可等之凡庶,便書之以名者乎?近代文章,實同兒戲。
有天子而稱諱者,若姬滿、劉莊之類是也。
有匹夫而不名者,若步兵、彭澤之類是也。
史論立言。
理當雅正。
如班述之敘聖卿也,而曰董公惟亮;範贊之言季孟也,至曰隗王得士。
習談漢主,則謂昭烈爲玄德。
裴引魏室,則目文帝爲曹丕。
夫以淫亂之臣,忽隱其諱,正朔之後,反呼其名。
意好奇而輒爲,文逐韻而便作。
用舍之道,其例無恆。
但近代爲史,通多此失。
上才猶且若是,而況中庸者乎?今略舉一隅,以存標格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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