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於耳復宜於目者,彈琴也,吹簫也;宜於耳不宜於目者,吹笙也,擫(原字厭上手下)管也。
孩提之童,一無所知。
目不能辨美惡,耳不能判清濁,鼻不能別香臭。
至若味之甘苦,則不第知之,且能取之棄之。
告子以甘食、悅色爲性,殆指此類耳。
不得以而諛之者,寧以口,毋以筆;不可耐而罵之者,亦寧以口,毋以筆。
有山林隱逸之樂,而不知享者,漁樵也,農圃也,緇黃也;有園亭姬妾之樂,而不能享、不善享者,富商也,大僚也。
人莫樂於閒,非無所事事之謂也。
閒則能讀書,閒則能遊名勝,閒則能交益友,閒則能飲酒,閒則能著書。
天下之樂,孰大於是?
發前人未發之論,方是奇書;言妻子難言之情,乃爲密友。
忙人園亭,宜與住宅相連;閒人園亭,不妨與住宅相遠。
即城市之內,與夫四達之衢,亦不可少此一種。
客遊可做居停,一也;長途可以稍憩,二也;夏之茗,冬之薑湯,復可以濟役夫負戴之困,三也。
凡此皆就事理言之,非二氏福報之說也。
予嘗集諸法帖字爲詩。
字之不復而多者,莫善於《千字文》,然詩家目前常用之字,猶苦其未備。
如天文之煙、霞、風、雪,地理之江、山、塘、岸,時令之春、宵、曉、暮,人物之翁、僧、漁、樵,花木之花、柳、苔、萍,鳥獸之蜂、蝶、鶯、燕,宮室之臺、欄、軒、窗,器用之舟、船、壺、杖,人事之夢、憶、愁、恨,衣服之裙、袖、錦、綺,飲食之茶、漿、飲、酌,身體之須、眉、韻、態,聲色之紅、綠、香、豔,文史之騷、賦、題、吟,數目之一、三、雙、半,皆無其字。
《千字文》且然,況其它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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