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淩字彥雲,太原祁人也。
叔父允,爲漢司徒,誅董卓。
卓將李傕、郭汜等爲卓報仇,入長安、殺允,盡害其家。
淩及兄晨,時年皆少,逾城得脫,亡命歸鄉里。
淩舉孝廉,爲發乾長,稍遷至中山太守,所在有治,太祖闢爲丞相掾屬。
文帝踐阼,拜散騎常侍。
出爲兗州刺史,與張遼等至廣陵討孫權。
臨江,夜大風,吳將呂範等船漂至北岸,淩與諸將逆擊,捕斬首虜,獲舟船,有功,封宜城亭侯,加建武將軍,轉在青州。
是時海濱乘喪亂之後,法度未整。
淩佈政施教,賞善罰惡,甚有綱紀,百姓稱之,不容於口。
後從曹休徵吳,與賊遇於夾石,休軍失利,淩力戰決圍,休得免難。
仍徙爲揚、豫州刺史,鹹得軍民之歡心。
始至豫州,旌先賢之後,求未顯之士,各有條教,意義甚美。
初,淩與司馬朗、賈逵友善,及臨兗、豫,繼其名跡,正始初,爲徵東將軍,假節都督揚州諸軍事。
二年,吳大將全琮數萬衆寇芍陂,淩率諸軍逆討。
與賊爭塘,力戰連日,賊退走。
進封南鄉侯,邑千三百五十戶,遷車騎將軍、儀同三司。
是時,淩外甥令狐愚以才能爲兗州刺史,屯平阿。
舅甥並典兵,專淮南之重。
淩就遷爲司空。
司馬宣王既誅曹爽,進淩爲太尉,假節鉞。
淩、愚密協計,渭齊王不任天位,楚王彪長而才,欲迎立彪都許昌。
嘉平元年九月,愚遣將張式至白馬,與彪相問往來。
淩又遣舍人勞精詣洛陽,語子廣。
廣言:“廢立大事,勿爲禍先。
”其十一月,愚復遣式詣彪,未還,會愚病死。
二年,熒惑守南鬥。
淩謂:“鬥中有星,當有暴貴者。
”三年春,吳賊塞塗水。
淩欲因此發,大嚴諸軍,表求討賊。
詔報不聽。
淩陰謀滋甚,遣將軍揚弘以廢立事告兗州刺史黃華,華、弘連名以白太傅司馬宣王。
宣王將中軍乘水道討淩,先下赦淩罪,又將尚書廣東,使爲書喻淩,大軍掩至百尺逼淩.淩自知勢窮,乃乘船單出迎宣王,遣掾王彧謝罪,送印綬、節鉞。
軍到丘頭,淩面縛水次。
宣王承詔遣主簿解縛反服,見淩,慰勞之,還印綬、節鉞,遣步騎六百人送還京都。
淩至項,飲藥死。
宣王遂至壽春。
張式等皆自首,乃窮治其事。
彪賜死,諸相連者悉夷三族。
朝議鹹以爲《春秋》之義,齊璀杼、鄭歸生皆加追戮,陳屍斫棺,載在方策。
淩、愚罪宜如舊典。
乃發淩、愚冢,剖棺,暴屍於所近市三日,燒其印綬、朝服,親土埋之。
進弘、華爵爲鄉侯。
廣有志尚學行,死時年四十餘。
毋丘儉字仲恭,河東聞喜人也。
父興,黃初中爲武威太守,伐叛柔服,開通河右,名次金城太守蘇則。
討賊張進及討叛胡有功,封高陽鄉侯。
入爲將作
《書》載“蠻夷猾夏”,《詩》稱“獫狁孔熾”,久矣其爲中國患也。
秦、漢以來,匈奴久爲邊害。
孝武雖外事四夷,東平兩越、朝鮮,西討貳師、大宛,開邛苲、夜郎之道,然皆在荒服之外,不能爲中國輕重。
而匈奴最逼於諸夏,胡騎南侵則三邊受敵,是以屢遣衛、霍之將,深入北伐,窮追單于,奪其饒衍之地。
後遂保塞稱藩,世以衰弱。
建安中,呼廚泉南單幹入朝,遂留內待,使右賢王撫其國,而匈奴折節,過於漢舊。
然烏丸、鮮卑稍更強盛,亦因漢末之亂,中國多事,不遑外討,故得擅(漢)
[漠]南之地,寇暴城邑,殺略人民,北邊仍受其困。
會袁紹兼河北,乃撫有三郡烏丸,寵其名王而收其精騎。
其後尚、熙又逃於蹋頓。
蹋頓又驍武,邊長老皆比之冒頓,恃其阻遠,敢受亡命,以雄百蠻。
太祖潛師北伐,出其不意,一戰而定之,夷狄懾服,威振朔土。
遂引烏丸之衆服從征討,而邊民得用安息。
後鮮卑大人軻比能複製御羣狄,盡收匈奴故地,自雲中、五原以東抵遼水,皆爲鮮卑庭。
數犯塞寇邊,幽、並苦之。
田豫有馬城之圍,畢軌有陘北之敗。
青龍中,帝乃聽王雄,遣劍客刺之。
然後種落離散互相侵伐,強者遠遁,弱者請服。
由是邊陲差安,(漢)[漠]南少事,雖時頗鈔盜,不能復相扇動矣。
烏丸、鮮卑即古所謂東胡也。
其習俗前事,撰漢記者己錄而載之矣。
故但舉漢末魏初以來,以備四夷之變雲。
漢末,遼西烏丸大人丘力居,衆五千餘落,上谷烏丸大人難樓,衆九千餘落,各稱王,而遼東屬國烏丸大人蘇僕延,衆千餘落,自稱峭王,右北平烏丸大人烏延。
衆八百餘落,自稱汗魯王,皆有計策勇健。
中山太守張純叛人丘力居衆中,自號彌天安定王,爲三郡烏丸元帥,寇略青、徐、幽、冀四州,殺略吏民。
靈帝末,以劉虞爲幽州牧,募胡斬純首,北州乃定。
後丘力居死。
子樓班年小,從子蹋頓有武略,代立,總攝三王部,衆皆從其教令。
袁紹與公孫瓚連戰不決,蹋頓遣使詣紹求和親,助紹擊瓚,破之。
紹矯制賜蹋頓、難峭王、汗魯王印綬,皆以爲單于。
後樓班大,峭王率其部衆奉樓班爲單于,蹋頓爲王。
然蹋頓多畫計策。
廣陽閻柔,少沒烏九、鮮卑中,爲其種所歸信。
柔乃因鮮卑衆,殺烏丸校尉邢舉代之,紹因寵慰以安北邊。
後袁尚敗奔蹋頓,憑其勢,復圖冀州。
會太祖平河北,柔帥鮮卑、烏丸歸附,遂因以柔爲校尉,猶持漢使節,治廣寧如舊。
建安十一年,太祖自徵蹋頓於柳城,潛軍詭道,未至百餘里,虜乃覺。
尚與蹋頓將衆逆戰於凡城,兵馬甚盛。
太祖登高望虜陳,柳軍未進,觀其小動,乃擊
孫權,字仲謀。
兄策既定諸郡,時權年十五,以爲陽羨長。
郡察孝廉,州舉茂才,行奉義校尉。
漢以策遠修職貢,遣使者劉琬加錫命。
琬語人曰:“吾觀孫氏兄弟雖各才秀明達,然皆祿祚不終。
惟中弟孝廉,形貌奇偉,骨體不恆,有大貴之表,年又最壽。
爾試識之。

建安四年,從策徵廬江太守劉勳。
勳破,進討黃祖於沙羨。
五年。
策薨,以事授權,權哭未及息。
策長史張昭謂權曰:“孝廉,此寧哭時邪?且周公立法而伯禽不師,非欲違父,時不得行也。
況今奸宄競逐,豺狼滿道,乃欲哀親戚,顧禮制,是猶開門而揖盜,未可以爲仁也。
”乃改易權服,扶令上馬,使出巡軍。
是時,惟有會稽、吳郡、丹楊、豫章、廬陵,然深險之地猶未盡從,而天下英豪布在州郡,賓旅寄寓之士以安危去就爲意,未有君臣之固。
張昭、周瑜等謂權可與共成大業,故委心而服事焉。
曹公表權爲討虜將軍,領會稽太守,屯吳,使丞之郡行文書事。
待張昭以師傅之禮,而周瑜、程普、呂範等爲將率。
招延俊秀,聘求名士,魯肅、諸葛瑾等始爲賓客。
分部諸將,鎮撫山越,討不從命。
七年,權母吳氏薨。
八年,權西伐黃祖,破其舟軍,惟城未克,而山寇復動。
還過豫章,使呂範平鄱陽,(會稽)程普討樂安。
太史慈領海昏,韓當、周泰、呂蒙等爲劇縣令長。
九年,權弟丹楊太守翊爲左右所害,以從兄瑜代翊。
十年,權使賀齊討上饒,分爲建平縣。
十二年,西征黃祖。
虜其人民而還。
十三年春,權復徵黃祖,祖先遣舟兵拒軍,都尉呂蒙破其前鋒。
而淩統、董襲等盡銳攻之,遂屠其城。
祖挺身亡走,騎士馮則追梟其首,虜其男女數萬口。
是歲,使賀齊討黟、歙,分歙爲始新、新定、犁陽、休陽縣,以六縣爲新都郡。
荊州牧劉表死,魯肅乞奉命吊表二子,且以觀變。
肅未到,而曹公已臨其境,表子琮舉衆以降。
劉備欲南濟江,肅與相見,因傳權旨,爲陳成敗。
備進住夏口,使諸葛亮詣權,權遣同瑜、程普等行。
是時曹公新得表衆,形勢甚盛。
諸議者皆望風畏懼,多勸權迎之。
惟瑜、肅執拒之儀,意與權同。
瑜、普爲左右督,各領萬人,與備俱近,遇於赤壁,大破曹公軍。
公燒其餘船引退,士卒飢疫,死者大半。
備、瑜等復追至南郡。
曹公遂北還,留曹仁、徐晃於江陵,使樂進守襄陽。
時甘寧在夷陵,爲仁黨所圍,用呂蒙計,留淩統以拒仁,以其半救寧,軍以勝反。
權自率衆圍合肥,使張昭攻九江之當塗。
昭兵不利,權攻城逾月不能下。
曹公自荊州還,遣張喜將騎赴合肥。
未至,權退。
十四年,瑜、仁相守歲餘,所殺傷甚衆
諸葛恪字元遜,瑾長子也。
少知名。
弱冠拜騎都尉,與顧譚、張休等侍太子登講論道藝,併爲賓友。
從中庶子轉爲左輔都尉。
恪父瑾面長似驢。
孫權大會羣臣,使人牽一驢入,長檢其面,題曰諸葛子瑜。
恪跪曰:“乞請竺益兩字。
因聽與筆。
恪績其下曰:”之驢。
“舉座歡笑,乃以驢賜恪。
他日復見,權問恪曰:”卿父與叔父孰賢?“對曰:”臣父爲優。
“權問其故。
對曰:”臣父知所事,叔父不知,以是爲優。
“權又大噱。
命恪行酒,至張昭前,昭先有酒色,不肯飲。
曰:“此非養老之禮也。
”權曰:“卿其能令張公辭屈,乃當飲之耳。
”恪難昭曰:“昔師尚父九十,秉旄仗鉞,猶未告老也。
今軍旅之事,將軍在後,酒食之事,將軍在先,何謂不養老也?“昭卒無辭,遂爲盡爵。
後蜀好,羣臣並會,權謂使曰:“此諸葛恪雅使至騎乘,還告丞相,爲致好馬。
”恪因下謝,權曰:“馬未至面謝何也?”恪對曰:“夫蜀者陛下之外廄,今有恩詔,馬必至也,安敢不謝?”恪之才捷,皆此類也。
權甚異之,欲試以事,令守節度。
節度掌軍糧谷,文書繁猥,非其好也。
恪以丹楊山險,民多果勁,雖前發兵,徒得外縣平民而已。
其餘深遠,莫能禽盡,屢自求乞爲官出之。
三年可得甲士四萬。
衆議鹹以“丹楊地勢險阻,與吳郡、會稽、新都、鄱陽四郡鄰接,周旋數千裏,山谷萬重,其幽邃民人,未嘗人城邑,對長吏,皆仗兵野逸,白首於林莽。
逋亡宿惡,鹹共逃竄。
山出銅鐵,自鑄甲兵。
俗好武習戰,高尚氣力,其升山赴險,抵突叢棘。
若魚之走淵,猨狖之騰木也。
時觀間隙,出爲寇盜,每致兵征伐,尋其窟藏。
其戰則蜂至,敗則鳥竄,自前世以來,不能羈也”。
皆以爲難。
恪父瑾聞之,亦以事終不逮,嘆曰:“恪不大興吾家,將大赤吾族也。
”恪盛陳其必捷。
權拜恪撫趙將軍,領丹楊太守,授棨戟武騎三百。
拜畢,命恪備威儀,作鼓吹,導引歸家,時年三十二。
恪到府,乃移書四部屬城長空。
令各保其疆界,明立部伍,其從化平民,悉令屯居。
乃分內諸將,羅兵幽阻,但繕藩籬,不與交鋒,候其谷稼將熟,輒縱兵芟刈,使無遺種。
舊谷既盡,新田不收,平民屯居,略無所入,於是山民飢窮,漸出降首。
恪乃復敕下曰:“山民去惡從化,皆當撫慰,徙出外縣,不得嫌疑,有所執拘。

臼陽長鬍伉得降民周遺,遺舊惡民,困迫暫出,內圖叛逆,伉縛送言府。
恪以伉違教,遂斬以徇,以狀表上。
民聞伉坐執人被戮,知官惟欲出之而已,於是老幼相攜而出,歲期,人數皆如本規。
恪自領萬人,餘分給諸將。
權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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