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周〕 ? - ? 年
墨子 ,名翟(dí),东周春秋末期战国初期宋国人 ,一说鲁阳人,一说滕国人。
墨子是宋国贵族目夷的后代,生前担任宋国大夫。
他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也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军事家。

墨子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农民出身的哲学家,墨子创立了墨家学说,墨家在先秦时期影响很大,与儒家并称“显学”。
他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葬”、“节用”等观点。
以兼爱为核心,以节用、尚贤为支点。
墨子在战国时期创立了以几何学、物理学、光学为突出成就的一整套科学理论。
在当时的百家争鸣,有“非儒即墨”之称。
墨子死后,墨家分为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邓陵氏之墨三个学派。
其弟子根据墨子生平事迹的史料,收集其语录,完成了《墨子》一书传世。
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
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
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
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
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县。
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
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
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
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
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
法不仁,不可以为法。
当皆法其学,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
法不仁,不可以为法。
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
法不仁,不可以为法。
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
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
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
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
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
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
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
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
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
此以莫不刍牛羊,豢犬猪,洁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
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说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故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
曰:杀不辜者,得不祥焉。
夫奚说人为其相杀而天与祸乎?是以知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
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为天子,天下诸侯皆宾事之。
暴王桀纣幽厉,兼恶天下之百姓,率以诟天侮鬼。
其贼人多,故天祸之,使遂失其国家,身死为于天下僇,后世子孙毁之,至今不息。
故为不善以得祸者,桀纣幽厉是也。
爱人利人以得福者,禹汤文武是也。
爱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恶人贼人以得祸者,亦有矣。
子墨子曰:国有七患。
七患者何?城郭沟池不可守而治宫室,一患也;边国至境,四邻莫救,二患也;先尽民力无用之功,赏赐无能之人,民力尽于无用,财宝虚于待客,三患也;仕者持禄,游者忧交,君修法讨臣,臣慑而不敢拂,四患也;君自以为圣智而不问事,自以为安强而无守备,四邻谋之不知戒,五患也;所信不忠,所忠不信,六患也;畜种菽粟不足以食之,大臣不足以事之,赏赐不能喜,诛罚不能威,七患也。
以七患居国,必无社稷;以七患守城,敌至国倾。
七患之所当,国必有殃。
凡五谷者,民之所仰也,君之所以为养也。
故民无仰,则君无养;民无食,则不可事。
故食不可不务也,地不可不立也,用不可不节也。
五谷尽收,则五味尽御于主;不尽收,则不尽御。
一谷不收谓之馑,二谷不收谓之旱,三谷不收谓之凶,四谷不收谓之馈,五谷不收谓之饥。
岁馑,则仕者大夫以下皆损禄五分之一;旱,则损五分之二;凶,则损五分之三;馈,则损五分之四;饥,则尽无禄,禀食而已矣。
故凶饥存乎国,人君彻鼎食五分之三,大夫彻县,士不入学,君朝之衣不革制,诸侯之客,四邻之使,雍食而不盛;彻骖騑,涂不芸,马不食粟,婢妾不衣帛,此告不足之至也。
今有负其子而汲者,队其子于井中,其母必从而道之。
今岁凶,民饥,道馑,重其子此疚于队,其可无察邪!故时年岁善,则民仁且良;时年岁凶,则民吝且恶。
夫民何常此之有!为者寡,食者众,则岁无丰。
故曰:财不足则反之时,食不足则反之用。
故先民以时生财,固本而用财,则财足。
故虽上世之圣王,岂能使五谷常收而旱水不至哉!然而无冻饿之民者,何也?其力时急而自养俭也。
故《夏书》曰:“禹七年水”,《殷书》曰:“汤五年旱。
”此其离凶饿甚矣。
然而民不冻饿者,何也?其生财密,其用之节也。
故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库无备兵,虽有义,不能征无义;城郭不备完,不可以自守;心无备虑,不可以应卒,是若庆忌无去之心,不能轻出。
夫桀无待汤之备,故放;纣无待武王之备,故杀。
桀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然而皆灭亡于百里之君者,何也?有富贵而不为备也。
故备者,国之重也。
食者,国之宝也;兵者,国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此三者,国之具也。
故曰:以其极役,修其城郭,则民劳而不伤;以其常正,收其租税,则民费而不病。
民所苦者,非此也。
苦于厚作敛于百姓,赏以赐无功,虚其府库,以备车马、衣裘、奇怪;苦其役徒,以治宫室观乐,死又厚为棺椁,多为衣裘。
生时治台榭,死又修坟墓,故
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
子墨子闻之,起于鲁,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公输盘。
公输盘曰:“夫子何命焉为?”
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
”公输盘不说。
子墨子曰:“请献十金。

公输盘曰:“吾义固不杀人。

子墨子起,再拜,曰:“请说之。
吾从北方闻子为梯,将以攻宋。
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
争而不得,不可谓强。
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公输盘服。
子墨子曰:“然胡不已乎?”
公输盘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

子墨子曰:“胡不见我于王?”
公输盘曰:“诺。

子墨子见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粱肉,邻有糠糟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
王曰:“必为有窃疾矣。

子墨子曰:“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
荆有云梦,犀兕麋鹿满之,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富,宋所谓无雉兔鲋鱼者也,此犹粱肉之与糠糟也。
荆有长松文梓楩楠豫章,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
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

王曰:“善哉!虽然,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取宋。

于是见公输盘。
子墨子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
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
公输盘诎,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

子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

楚王问其故。
子墨子曰:“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
杀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
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
虽杀臣,不能绝也。

楚王曰:“善哉。
吾请无攻宋矣。

子墨子归,过宋。
天雨,庇其闾中,守闾者不内也。
故曰:治于神者,众人不知其功。
争于明者,众人知之。
子墨子曰:方今之时,复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盖其语曰,天下之人异义,是以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
其人数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
是以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相交非也。
内之父子兄弟作怨雠,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
至乎舍余力,不以相劳;隐匿良道,不以相教;腐朽余财,不以相分。
天下之乱也,至如禽兽然。
无君臣上下长幼之节、父子兄弟之礼,是以天下乱焉。
明乎民之无正长以一同天下之义,而天下乱也,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
天子既以立矣,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独一同天下之义,是故选择天下赞阅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置以为三公,与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
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为天下博大,山林远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
是故靡分天下,设以为万诸侯国君,使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
国君既已立矣,又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一同其国之义,是故择其国之贤者,置以为左右将军大夫,以至乎乡里之长,与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
天子、诸侯之君、民之正长,既已定矣,天子为发政施教,曰:“凡闻见善者,必以告其上;闻见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
上之所是,亦必是之;上之所非,亦必非之。
秋祭祀不敢失时几,听狱不敢不中,分财不敢不均,居处不敢怠慢。
曰:其为正长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厚乎其为正长也,下者万民有便利乎其为政长也。
天、鬼之所深厚而能强从事焉,则天、鬼之福可得也。
万民之所便利而能强从事焉,则万民之亲可得也。
其为政若此,是以谋事得,举事成,入守固,出诛胜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尚同为政者也。
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今天下之人曰:“方今之时,天下之正长犹未废乎天下也,而天下之所以乱者,何故之以也?”子墨子曰:“方今之时之以正长,则本与古者异矣。
譬之若有苗之以五刑然。
昔者圣王制为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乱天下,则此岂刑不善哉?用刑则不善也。
是以先王之书《吕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练,折则刑,唯作五杀之刑,曰法。
’则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为五杀。
则此岂刑不善哉?用刑则不善,故遂以为五杀。
是以先王之书《术令》之道曰:‘唯口出好兴戎。
’则此言善用口者出好,不善用口者以为谗贼寇戎,则此岂口不善哉?用口则不善也,故遂以为谗贼寇戎。

故古者之置正长也,将以治民也。
譬之若丝缕之有纪,而网罟之有纲也。
将以运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义也。
是以先王之书、相年之道曰:“夫建国设都,乃作后王君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所誉善者,其说将何哉?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意亡非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虽使下愚之人,必曰:“将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
”今天下之同意者,圣王之法也,今天下之诸侯,将犹多皆免攻伐并兼,则是有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也。
此譬犹盲者之与人,同命白黑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则岂谓有别哉!是故古之知者之为天下度也,必顺虑其义而后为之行。
是以动,则不疑速通。
成得其所欲,而顺天、鬼、百姓之利,则知者之道也。
是故古之仁人有天下者,必反大国之说,一天下之和,总四海之内。
焉率天下之百姓,以农、臣事上帝、山川、鬼神。
利人多,功故又大,是以天赏之,鬼富之,人誉之,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参乎天地,至今不废,此则知者之道也,先王之所以有天下者也。
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诸侯则不然。
将必皆差论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车之卒伍,于此为坚甲利兵,以往攻伐无罪之国。
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口,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卒进而柱乎斗,曰:“死命为上,多杀次之,身伤者为下;又况失列北桡乎哉?罪死无赦!”以惮其众。
夫无兼国覆军,贼虐万民,以乱圣人之绪。
意将以为利天乎?夫取天之人,以攻天之邑,此刺杀天民,剥振神之位,倾覆社稷,攘杀其牲□,则此上不中天之利矣。
意将以为利鬼乎?夫杀之人,灭鬼神之主,废灭先王,贼虐万民,百姓离散,则此中不中鬼之利矣。
意将以为利人乎?夫杀之人为利人也博矣!又计其费此--为周生之本,竭天下百姓之财用,不可胜数也,则此下不中人之利矣。
今夫师者之相为不利者也,曰:“将不勇,士不分,兵不利,教不习,师不众,率不利和,威不圉,害之不久,争之不疾,孙之不强。
植心不坚,与国诸侯疑。
与国诸侯疑,则敌生虑而意羸矣。
偏具此物,而致从事焉,则是国家失卒,而百姓易务也。
今不尝观其说好攻伐之国,若使中兴师,君子,庶人也,必且数千,徒倍十万,然后足以师而动矣。
久者数岁,速者数月。
是上不暇听治,士不暇治其官府,农夫不暇稼穑,妇人不暇纺绩织纴,则是国家失卒,而百姓易务也。
然而又与其车马之罢毙也,幔幕帷盖,三军之用,甲兵之备,五分而得其一,则犹为序疏矣。
然而又与其散亡道路,道路辽远,粮食不继,傺食饮之时,厕役以此饥寒冻馁疾病而转死沟壑中者,不可胜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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