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 述而篇 · 第三十二章
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
暂无
反,復義。
本章見孔子之愛好音樂,又見其樂取於人以爲善之美德。
遇人歌善,必使其重複再歌,細聽其妙處,再與之相和而歌。
孔子與別人一起唱歌,如果唱得好,一定要請他再唱一遍,然後和他一起唱。

首頁 - 個人中心
Process Time: 0.07s
Copyright ©2025 中華詩詞網 ZHS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