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憲部尚書表
臣真卿言:臣聞無功受賞,爲善不勸;有罪不罰,爲惡罔辨。
陛下克復之期,匪朝伊夕。
至如賞罰二柄,事在必行,苟或不明,於何取則?臣以愚懦,叨守平原。
屬逆賊安祿山背叛聖恩,擾犯河洛。
臣堂兄杲卿,以常山太守首開土門,臣與河北諸郡因之固守。
人臣本分,夫有何功?上皇授臣戶部侍郎兼知招討採訪等使,已失人望。
緣賊未滅,遂不敢辭。
又令李光弼、郭子儀、賀蘭進明等,與臣計會,同討凶逆。
三數月間,河北向定。
屬潼關失守,大駕西巡,光弼等卻入土門,諸郡危逼。
陛下御極,又錄臣無功,寵以非次,常伯亞相,一時蝟集。
兄允南、弟允臧等,連榮臺省,一男三侄,皆授好官。
在臣一門,叨幸斯極,殞身碎首,無以上報。
臣常使判官鉅鹿郡南和縣丞賈載、侄男永王府典軍廣成,及行官鄧昌珍、楊神功、裴法成等十餘人,將彩物絹帛,相繼渡海,與劉正臣計會,共和兩蕃。
正臣等剋期南來,行已有日。
屬逆賊史思明、尹子奇等乘其未至,悉力急攻,諸郡無援,相次陷沒。
皆由臣孱懦無謀,致此顛沛,誠合殉命危難,死守孤城。
以爲歸罪闕庭,愈於受擒賊手,所以僶俛偷生過河。
緣劉正臣使楊神功將牒與臣,索兵馬及盤瓶錦帳,令應接奚契丹等。
不與其勾當,伏恐陛下貽憂。
又恩敕先超授吳郡司士鄭毓樂安郡太守,令於江淮南兩道度僧道,取錢與臣召募士馬,令應接河北。
臣由此未獲即赴行在,遂至廣陵、丹陽等郡,各與採訪使計會,竟不得兵馬。
即累奉聖旨,許臣入奏。
行至武當郡,又奉恩命,除臣憲部尚書,兼令使者送告身與臣。
捧戴殊私,不任惶懼。
陛下縱含宏善貸,不忍明刑,在臣冒至深,胡顏自處。
臣忝爲大臣,系國休慼。
損臣益國,臣受其益;損國益臣,臣受其損。
若受任失守,還朝屢遷,示國無刑,於臣大損。
非敢外飾,實披至誠。
又臣名節雖微,任位頗重。
爲政之體,必在律人,恩先逮下,罰當從上。
今罪一人,則萬人懼。
若怙於寵,四海何瞻?伏願陛下重貶臣一官,以示天憲,使天下知有必行之法,則知有必賞之令,寵榮過於尚書遠矣。
無任懇悃之至。
陛下克復之期,匪朝伊夕。
至如賞罰二柄,事在必行,苟或不明,於何取則?臣以愚懦,叨守平原。
屬逆賊安祿山背叛聖恩,擾犯河洛。
臣堂兄杲卿,以常山太守首開土門,臣與河北諸郡因之固守。
人臣本分,夫有何功?上皇授臣戶部侍郎兼知招討採訪等使,已失人望。
緣賊未滅,遂不敢辭。
又令李光弼、郭子儀、賀蘭進明等,與臣計會,同討凶逆。
三數月間,河北向定。
屬潼關失守,大駕西巡,光弼等卻入土門,諸郡危逼。
陛下御極,又錄臣無功,寵以非次,常伯亞相,一時蝟集。
兄允南、弟允臧等,連榮臺省,一男三侄,皆授好官。
在臣一門,叨幸斯極,殞身碎首,無以上報。
臣常使判官鉅鹿郡南和縣丞賈載、侄男永王府典軍廣成,及行官鄧昌珍、楊神功、裴法成等十餘人,將彩物絹帛,相繼渡海,與劉正臣計會,共和兩蕃。
正臣等剋期南來,行已有日。
屬逆賊史思明、尹子奇等乘其未至,悉力急攻,諸郡無援,相次陷沒。
皆由臣孱懦無謀,致此顛沛,誠合殉命危難,死守孤城。
以爲歸罪闕庭,愈於受擒賊手,所以僶俛偷生過河。
緣劉正臣使楊神功將牒與臣,索兵馬及盤瓶錦帳,令應接奚契丹等。
不與其勾當,伏恐陛下貽憂。
又恩敕先超授吳郡司士鄭毓樂安郡太守,令於江淮南兩道度僧道,取錢與臣召募士馬,令應接河北。
臣由此未獲即赴行在,遂至廣陵、丹陽等郡,各與採訪使計會,竟不得兵馬。
即累奉聖旨,許臣入奏。
行至武當郡,又奉恩命,除臣憲部尚書,兼令使者送告身與臣。
捧戴殊私,不任惶懼。
陛下縱含宏善貸,不忍明刑,在臣冒至深,胡顏自處。
臣忝爲大臣,系國休慼。
損臣益國,臣受其益;損國益臣,臣受其損。
若受任失守,還朝屢遷,示國無刑,於臣大損。
非敢外飾,實披至誠。
又臣名節雖微,任位頗重。
爲政之體,必在律人,恩先逮下,罰當從上。
今罪一人,則萬人懼。
若怙於寵,四海何瞻?伏願陛下重貶臣一官,以示天憲,使天下知有必行之法,則知有必賞之令,寵榮過於尚書遠矣。
無任懇悃之至。
《顏真卿三表帖》作於至德二載(公元757年)四月。
其中《讓憲部尚書表》爲唐肅宗授顏真卿爲憲部(即刑部)尚書時,顏真卿自薄自謙、表示辭讓的奏章。
時間早於《祭侄文稿》(758年)一年,爲安史之亂爆發後17個月後。
顏真卿在此表中對自己因固守平原而被擢升,表示謙讓,以爲此乃人臣本分。
而對棄郡卻抱着戴罪的心理,要求朝廷“重貶臣一官,以示天憲,使天下知有必行之法,則有必賞之令”。
全文共615字。
因現存刻石多種,分居各地,未能得到書法史學界重視,原因之一就是版本大同小異,以拓傳拓,以訛傳訛,頗失顏書風貌,未能顯現顏書風韻。
不論筆法與刻工與《爭座位稿》大相徑庭。
《讓憲部尚書表》殘卷在很多方面出色地表現了顏真卿書法藝術特點,加之精湛的刻石藝術,高度忠實地再現了顏真卿墨跡本涵蓋的信息。
應列爲顏真卿行書不可多得的代表作品。
雖爲殘卷,不失爲一件難得的對顏真卿書法藝術研究文獻的重要補充。
其中《讓憲部尚書表》爲唐肅宗授顏真卿爲憲部(即刑部)尚書時,顏真卿自薄自謙、表示辭讓的奏章。
時間早於《祭侄文稿》(758年)一年,爲安史之亂爆發後17個月後。
顏真卿在此表中對自己因固守平原而被擢升,表示謙讓,以爲此乃人臣本分。
而對棄郡卻抱着戴罪的心理,要求朝廷“重貶臣一官,以示天憲,使天下知有必行之法,則有必賞之令”。
全文共615字。
因現存刻石多種,分居各地,未能得到書法史學界重視,原因之一就是版本大同小異,以拓傳拓,以訛傳訛,頗失顏書風貌,未能顯現顏書風韻。
不論筆法與刻工與《爭座位稿》大相徑庭。
《讓憲部尚書表》殘卷在很多方面出色地表現了顏真卿書法藝術特點,加之精湛的刻石藝術,高度忠實地再現了顏真卿墨跡本涵蓋的信息。
應列爲顏真卿行書不可多得的代表作品。
雖爲殘卷,不失爲一件難得的對顏真卿書法藝術研究文獻的重要補充。
暂无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