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七卷 · 離婁上 · 第十節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爲也。
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
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
曠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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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殘害,糟蹋。
非:詆譭,破壞。
孟子說:“戕害自己的人,不可能同他有所談論;自己拋棄自己的人,不可能同他有所作爲。
說出話來破壞禮義,這便叫做自己殘害自己。
自以爲不能安居於仁,由義而行,這便叫做自己拋棄自己。
仁,是人最安穩的住宅;義,是人最中正的道路。
空着安穩的住宅而不住,捨棄正確的道路而不走,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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