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習錄 · 卷中 · 答顧東橋書 · 六
來書雲:“聞語學者,乃謂‘即物窮理’之說亦是玩物喪志,又取其‘厭繁就約’‘涵養本原’數說標示學者,指爲晚年定論,此亦恐非。
”
朱子所謂“格物”雲者,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即物窮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謂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於事事物物之中,析心與理爲二矣。
夫求理於事事物物者,如求孝之理於其親之謂也。
求孝之理於其親,則孝之理其果在於吾之心邪?抑果在於親之身邪?假而果在於親之身,則親沒之後,吾心遂無孝之理歟?見孺子之入井,必有惻隱之理,是惻隱之理果在於孺子之身歟?抑在於吾心之良知歟?其或不可以從之於井歟?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歟?是皆所謂理也。
是果在於孺子之身歟?抑果出於吾心之良知歟?以是例之,萬事萬物之理莫不皆然,是可以知析心與理爲二之非矣。
夫析心與理而爲二,此告子義外之說,孟子之所深闢也。
“務外遺內,博而寡要”,吾子既已知之矣,是果何謂而然哉?謂之玩物喪志,尚猶以爲不可歟?若鄙人所謂“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也。
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
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
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
是合心與理而爲一者也。
合心與理而爲一,則凡區區前之所云,與朱子晚年之論,皆可以不言而喻矣。
”
朱子所謂“格物”雲者,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即物窮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謂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於事事物物之中,析心與理爲二矣。
夫求理於事事物物者,如求孝之理於其親之謂也。
求孝之理於其親,則孝之理其果在於吾之心邪?抑果在於親之身邪?假而果在於親之身,則親沒之後,吾心遂無孝之理歟?見孺子之入井,必有惻隱之理,是惻隱之理果在於孺子之身歟?抑在於吾心之良知歟?其或不可以從之於井歟?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歟?是皆所謂理也。
是果在於孺子之身歟?抑果出於吾心之良知歟?以是例之,萬事萬物之理莫不皆然,是可以知析心與理爲二之非矣。
夫析心與理而爲二,此告子義外之說,孟子之所深闢也。
“務外遺內,博而寡要”,吾子既已知之矣,是果何謂而然哉?謂之玩物喪志,尚猶以爲不可歟?若鄙人所謂“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也。
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
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
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
是合心與理而爲一者也。
合心與理而爲一,則凡區區前之所云,與朱子晚年之論,皆可以不言而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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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物喪志,出自《尚書·周書·旅獒》:“玩人喪德,玩物喪志。
”
陽明曾編輯《朱子晚年定論》,認爲朱熹晚年時悔悟自己先前之說爲誤。
”
陽明曾編輯《朱子晚年定論》,認爲朱熹晚年時悔悟自己先前之說爲誤。
來信說:“聽先生對學生講過即物窮理之說就是玩物喪志,又把朱熹的一些關於‘厭繁就約’‘涵養本原’等觀點的書信取出,一一給學生看,認爲是朱熹的晚年定論,這恐怕不對。
”
朱熹所說的“格物”,其實質指“即物窮理”。
也就是在萬事萬物上尋求其原本的理,是用自己的心在萬事萬物上推究理,這就把心和理一分爲二了。
求理於萬事萬物,就像求孝順之理於其雙親。
求孝順之理於其雙親,那麼理是在我們心中呢,還是在於雙親之身呢?假如果真在於雙親之身,那麼雙親過世之後,我們心中就沒有孝順之理了嗎?看見孩子掉到井裏,必會有惻隱之心,那麼惻隱之理是在孩子身上還是在我們內心的良知上呢?我們或者是跳進井裏把他救上來,或者是搭把手把他撈出來。
這都是所謂的理。
那麼,理在孩子身上,還是在我們內心的良知上呢?以此類推,萬事萬物的理都是這樣,以此可知把心與理一分爲二是不對的。
把心與理一分爲二,這是告子的“義外”學說,曾被孟子深刻批判過。
“重視外在知識而忽略內心修養,知識廣博卻不得要領”,既然你已明白這些,它到底該怎麼說?我說玩物喪志,你還認爲不對嗎?如我所說的格物致知,是把我心中的良知用到萬事萬物上。
我本心的良知也就是所謂的天理。
把我心中的良知天理應用到萬事萬物上,那麼萬事萬物都得到天理了。
使我的心純系良知就是致知;各種事物都得到理,即爲格物。
此乃心理合一。
把心與理合二爲一,那麼凡是我前面所講的以及朱熹先生晚年定論,就都可不言自明瞭。
”
朱熹所說的“格物”,其實質指“即物窮理”。
也就是在萬事萬物上尋求其原本的理,是用自己的心在萬事萬物上推究理,這就把心和理一分爲二了。
求理於萬事萬物,就像求孝順之理於其雙親。
求孝順之理於其雙親,那麼理是在我們心中呢,還是在於雙親之身呢?假如果真在於雙親之身,那麼雙親過世之後,我們心中就沒有孝順之理了嗎?看見孩子掉到井裏,必會有惻隱之心,那麼惻隱之理是在孩子身上還是在我們內心的良知上呢?我們或者是跳進井裏把他救上來,或者是搭把手把他撈出來。
這都是所謂的理。
那麼,理在孩子身上,還是在我們內心的良知上呢?以此類推,萬事萬物的理都是這樣,以此可知把心與理一分爲二是不對的。
把心與理一分爲二,這是告子的“義外”學說,曾被孟子深刻批判過。
“重視外在知識而忽略內心修養,知識廣博卻不得要領”,既然你已明白這些,它到底該怎麼說?我說玩物喪志,你還認爲不對嗎?如我所說的格物致知,是把我心中的良知用到萬事萬物上。
我本心的良知也就是所謂的天理。
把我心中的良知天理應用到萬事萬物上,那麼萬事萬物都得到天理了。
使我的心純系良知就是致知;各種事物都得到理,即爲格物。
此乃心理合一。
把心與理合二爲一,那麼凡是我前面所講的以及朱熹先生晚年定論,就都可不言自明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