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官司徒第二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蜀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
教官之屬:
大司徒,卿一人。
小司徒,中大夫二人。
鄉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
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鄉老,二鄉則公一人。
鄉大夫,每鄉卿一人。
州長,每州中大夫一人。
黨正,每黨下大夫一人。
族師,每族上士一人。
閭胥,每閭中士一人。
比長,五家下士一人。
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舞師,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
牧人,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載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閭師,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縣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遺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均人,中士二人、一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師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諫,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調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質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胥師,二十肆則一人,皆二史。
賈師,二十肆則一人,皆二史。
司虣,十肆則一人。
司稽,五肆是一人。
胥,二肆則一人。
肆長,每肆則一人。
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八人、徒八十人。
司門,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每門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每關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掌節,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遂人,中大夫二人。
遂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
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
縣正,每縣下大夫一人。
鄙師,每鄙上士一人。
贊阝長,每贊阝中士一人。
里宰,每裏下士一人。
鄰長,五家則一人。
旅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草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稻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一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土訓,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誦訓,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八人。
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幹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
川衡,每大川,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川,十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澤虞,每大澤、大藪,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澤、中藪,如中川之衡;小澤、小藪,如小川之衡。
跡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丱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羽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掌炭,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掌茶,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掌蜃,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場人,每場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廩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舍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下誓十人。
倉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司祿,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司稼,下士八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舂人,奄二人、女舂[A083]二人、奚五人。
饎人,奄二人、女饎八人、奚四十人。
稾人,奄八人、女稾,每奄二人、奚五人。
大司徒之職,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以佐王安擾邦國。
以天下土地之圖,周知九州之地域廣輪之數,辨其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之名物。
而辨其邦國、都鄙之數,制其畿疆而溝封之,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與曰醫。
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動物宜毛物,其植物宜皁鱗。
其民毛而方。
二曰川澤,其動物宜鱗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津。
三曰丘陵,其動物宜羽物,其植物宜核物,其民專而長。
四曰墳衍,其動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莢物,其民皙而瘠。
五曰原隰,其動物宜羸物,其植物宜叢物,其民豐肉而庳。
因此五物者民之常。
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旦以祀禮教敬,則民不苟。
二曰以陽禮教讓,則民不爭。
三日以陰禮教親,則民不怨。
四曰,以樂禮教和,和民不乖。
五曰以儀辨等,則民不越。
六曰以俗教安,則民不愉。
七曰以刑教中,則民不虣。
八曰以誓教恤,則民不怠。
九曰以度教節,則民知足。
十曰以世事教能,則民不失職。
十有一曰以賢制爵,則民慎德。
十有二曰,以庸制祿,則民興功。
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鳥獸,以毓草木,以任土事。
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種,以教稼穡樹藝,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徵,以作民職,以令地貢,以斂財賦,以均齊天下之政。
以土圭之法測土深。
正日景,以求地中。
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
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這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
然則百物阜安,乃建王國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樹之。
凡建邦國,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
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三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溝之;以其室數制之。
不易之地,家百畮;一易之地,家二百畮;再易之地,家三百畮。
乃分地職,奠地守,制地貢,而頒職事焉。
以爲地法而待政令,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徵,三曰緩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幾,七曰眚禮,八曰殺哀,九曰蕃樂,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盜賊。
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三曰振窮,四曰恤貧,五曰寬疾,六曰安富。
以本俗六安萬民:一曰媺宮室,二曰族墳墓,三曰聯兄弟,四曰聯師儒,五曰聯朋友,六曰同衣服。
正月之吉,始和,佈教於邦國、都鄙,乃縣教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教象。
挾日而斂之,乃施教法於邦國、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
令五家爲比,使之相保;五比爲閭,使之相愛;四閭爲族,使之相葬;五族爲黨,使之相救;五黨爲州,使之相賙;五州爲鄉,使之相賓。
頒職事十有二於邦國、都鄙。
使以登萬民:一曰稼穡,二曰樹藝,三曰作材,四曰阜藩,五曰飭材,六曰通財,七曰化材,八曰斂材,九曰生材,十日學藝,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
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一曰六德:知、仁、聖、義、忠、和。
二曰六行:教、友、睦、姻、任、恤。
三日六藝:禮、樂、射、御、書、數。
以鄉八刑糾萬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亂民之刑。
以五祀防萬民之僞而教之中,以六樂防萬民之情而教之和。
凡萬民之不服教而有獄訟者,與有地治者聽而斷之,其附於刑者,歸於士。
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
享先王,亦如之。
大賓客,令野修道、委積。
大喪,帥六鄉之衆庶,屬其六引,而治其政令。
大軍旅、大田役,以旗致萬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
若國有大故,則致萬民於王門,令無節者不行於天下。
大荒、大札,則令邦國移民、通財、舍禁、弛力、薄徵、緩刑。
歲終,則令教官正治而致事。
正歲,令於教官曰:“各貢爾職,修乃事,以聽王命。
其有不正,則國有常刑。

小司徒之職,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數,以辨其貴賤、老幼、廢疾。
凡徵役之施捨,與其祭祀、飲食、喪紀之禁令,乃頒比法於六鄉之大夫,使各登其鄉之衆寡、比要,乃會萬民之卒伍而用之。
五人爲伍,五伍爲兩,四兩爲卒,五卒爲旅,五旅爲師,五師爲軍。
以起軍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貢賦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凡起徒役,毋過家一人,以其餘爲羨,唯田與追胥竭作。
凡用衆庶,則掌其政教與其戒禁,聽其辭訟,施其賞罰,誅其犯命者。
凡國之大事、致氏、大故、致餘子,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
九夫爲井,四井爲邑,四邑爲丘,四丘爲甸,四甸爲縣,四縣爲都。
以任地事而令貢賦。
凡稅斂之事,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職而平其政。
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
小賓客,令野修道、委積。
大軍旅,帥其衆庶。
小軍旅,巡役,治其政令。
大喪,帥邦役,治其政教。
凡建邦國,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
凡民訟,以地比正之。
地訟,以圖正之。
歲終,則考其屬官之治成而誅賞,令羣吏正要會而致事。
正歲,則帥其屬而觀教法之象,徇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
”令羣吏憲禁令,修法糾職,以待邦治。
及大比六鄉、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衆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
鄉師之職,各掌其所治鄉之教,而聽其治。
以國比之法,以時稽其夫家衆寡,辨其老幼、貴賤、廢疾、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與其施捨者。
掌其戒令糾禁,聽其獄訟。
大役,則帥民徒而至,治其政令。
既役,則受州里之役要,以考司空之闢,以逆其役事。
凡邦事,令作秩敘。
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
大軍旅、會同,正治其徒役與其輂輦,戮其犯命者。
大喪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治之。
及葬,執纛以與匠師、御
而治役。
及窆,執斧以蒞匠師。
凡四時之田,前期,出田法於州里,簡其鼓鐸、旗物、兵器,修其卒伍。
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衆庶而陳之。
以旗物辨鄉邑,而攣其政令、刑禁,巡其前後之屯,而戮其犯命者。
斷其爭禽之訟。
凡四時之徵令有常者,以木鐸徇於市朝。
以歲時巡國及野,而賙萬民之艱,以王命施惠。
歲終,則考六鄉之治,以詔廢置。
正歲,稽其鄉器,比共吉凶二服,閭共祭器,族共喪器,黨共射器,州共賓器,鄉共吉凶禮樂之器。
若國大比,則考教、察辭,稽器、展事,以詔誅賞。
鄉大夫之職,各掌其鄉之政教禁令。
正月之吉,受教法於司徒,退而頒之於其鄉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藝。
以歲時登其夫家之衆寡,辨其可任者。
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徵之。
其舍者,國中貴者、賢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歲時入其書。
三年則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能者,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興其衆寡,以禮禮賓之。
厥明,鄉老及鄉大夫、羣吏獻賢能之書於王,王再拜受之,登於天府,內史貳之。
退而以鄉射之禮五物詢衆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興舞,此謂使民興賢,出使長之;使民興能,入使治之。
歲終,則令六鄉之吏,皆會政致事。
正歲;令羣吏考法於司徒以退,各憲之於其所治國,大詢於衆庶,則各帥其鄉之衆寡而致於朝。
國有大故,則令民各守其閭,以致政令。
以旌節輔令,則達之。
州長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
正月之吉,各屬其州之民而讀法,以考其德行、道藝而勸之,以糾其過惡而戒之。
若以歲時祭祀州社,則屬其民而讀法,亦如之。
春秋,以禮會民而射於州序。
凡州之大祭祀、大喪,皆蒞其事。
若國作民而師田行役之事,則帥而致之,掌其戒令與其賞罰。
歲終,則會其州之政令。
正歲,則讀教法如初。
三年大比,則大考州里,以贊鄉大夫廢興。
黨正各掌其虺之政令教治。
及四時之孟月吉日,則屬民而讀邦法,以糾戒之。
春秋祭萗,亦如之。
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
壹命齒於鄉里,再命齒於父族,三命而不齒,凡其黨之祭祀、喪禮、昏冠、飲酒,教其禮事,掌其戒禁。
凡作民而師田、行役,則以其法治其致事。
歲終,則會其黨政,帥其吏而致事。
正歲,屬民讀法而書其德行道藝。
以歲時涖校比,及大比,亦如之。
族師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
月吉,則屬民而讀邦法,書其孝弟睦姻有學者。
春秋祭酺,亦如之。
以邦比之法,帥四閭之吏,以時屬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衆寡,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車輦。
五家爲比,十家爲聯;五人爲伍,十人爲聯;四閭爲族,八閭爲聯;使之相保相愛,刑罰慶賞,相及相共,以受邦職,以役國事,以相葬埋。
若作民而師田行役,則合其卒伍,簡其兵器,以鼓鐸旗物帥而至。
掌其治令、戒禁、刑罰。
歲終,則會政致事。
閭胥各掌其閭之徵令,以歲時各數其閭之衆寡,辨其施捨。
凡春秋之祭祀、役政、喪紀之數,聚衆點。
既比,則讀法,書其敬敏任恤者。
凡事,掌其比觵撻罰之事。
比長,各掌其比之治。
五家相受相和親,有辠奇邪,則相及。
徙於國中及效,則従而授之。
若徙於他,則爲之旌節而行之。
若無授無節,則唯圓土內之。
封人掌設王之社壝。
爲畿,封而樹之。
凡封國,設其社稷之壝,封其四疆。
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
令社稷之職。
凡祭祀。
飾其牛牲,設其福衡置其絼,共其水稾,歌舞牲及毛炮之豚。
凡喪紀、賓客、軍旅、大盟,則飾其牛牲。
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
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教爲鼓而辨其聲用。
以雷鼓鼓神祀,以靈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軍事,以鼛鼓鼓役事,以晉鼓鼓金奏。
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以金饒止鼓,以金鐸通鼓。
凡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帗舞者。
凡軍旅,夜鼓鼜,軍動則鼓其衆。
田役亦如之。
救日月,則詔王鼓。
大喪,則詔大僕鼓。
舞師掌教兵舞。
帥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帥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帥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帥而舞旱嘆之事,凡野舞,則皆教之。
凡小祭祀,則不興舞。
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
凡陽祀,用騂牲毛之;陰祀,用黝牲毛之。
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
凡時祀之牲,必用牷物。
凡外祭,毀事,用尨可也。
凡祭祀,共其犧牲,以授充人系之。
凡牲不繫者,共奉之。
牛人掌養國之公牛,以待國之政令。
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職人而芻之。
凡賓客之事,共其牢禮、積膳之牛。
饗食、賓射,共其膳羞之牛。
軍事,共其槁牛。
喪事,共其奠牛。
凡會同、軍旅、行役,共其兵車之牛與其牽彷,以載公任器。
凡祭祀,共其牛牲之互與其盆簝,以待事。
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
祀五帝,則繫於牢,芻之三月。
享先王,亦如之。
凡散祭祀之牲,繫於國門,使養之、展牲,則告牷;碩牲,則贊。
載師掌任土之法。
以物地事,授地職,而待其政令。
以廛裏任國中之地,以場圃任園地,以宅田、士田、賈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遠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縣地,以大都之田任畺地。
凡任地。
國宅無徵,園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唯其漆林之徵,二十而五。
凡宅不毛者,有里布。
凡田不耕者,出屋粟。
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徵,以時徵其賦。
閭師掌國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數,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時徵其賦。
凡任民,任農以耕事;貢九穀,任圃以樹事;貢草木,任工以飭材事;貢器物,任商以市事;貢貨賄,任牧以畜事;貢鳥獸,任嬪以女事;貢布帛,任衡以山事;貢其物,任虞以澤事;貢其物,凡無職者出夫布。
凡庶民不畜者,祭無牲;不耕者,祭無盛;不樹者,無槨;不蠶者,不帛;不績者,不衰。
縣師掌邦國、都鄙、稍甸、郊裏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萊之數,及其六畜、車輦之稽。
三年大比,則以考羣吏而以詔廢置。
若將有軍旅、會同、田役之戒,則受法於司馬,以作其衆庶及馬牛、車輦,會其車人之卒伍,使皆備旗鼓兵器,以帥而至。
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以歲時徵野之賦貢。
遺人掌邦之委積,以待施惠。
鄉里之委積,以恤民之阨;門關之委積,以養老孤;郊裏之委積,以待賓客;野鄙之委積,以待羈旅;縣都之委積,以待凶荒。
凡賓客、會同、師役,掌其道路之委積。
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飲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館,候館有積。
凡委積之事,巡而比之,以時頒之。
均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職,均人民、牛馬、車輦之力政。
凡均力政,以歲上下。
豐年,則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則公旬用二日焉;無年,則公旬用一日焉。
兇札,則無力政,無財賦,不收地守地職,不均地政。
三年大比,則大均。
師氏掌以媺詔王。
以三德教國子:一曰至德,以爲道本;二曰敏德,以爲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惡。
教三行:一曰孝行,以親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賢良;三曰順行,以事師長。
居虎門之左,司王朝,掌國中失之事,以教國子弟,凡國之貴遊子弟學焉。
凡祭祀、賓客、會同、喪紀、軍旅,王舉則従,聽治,亦如之。
使其屬帥四夷之隸,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門外。
且蹕,朝在野外,則守內列。
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
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
乃教之六儀,一曰祭祀之容,二曰賓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喪紀之容,五曰軍旅之容,六日車馬之容。
凡祭禮、賓客、會同、喪紀、軍旅,王舉則従。
聽治,亦如之。
使其屬守王闈。
司諫掌糾萬民之德而勸之朋友。
正其行而強之道藝,巡問而觀察之,以時書其德行道藝,辨其能而可任於國事者,以考鄉里之治,以詔廢置,以行赦宥。
司救掌萬民之袤惡過失而誅讓之,以禮防禁而救之。
凡民之有袤惡者,三讓而罰,三罰而士加明刑,恥諸嘉石。
役諸司空,其有過失者,三讓而罰,三罰而歸於圜土。
凡歲時有天患民病,則以節巡國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
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
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
鳥獸亦如之。
凡和難、父之仇闢諸海外,兄弟之仇闢諸千里之外,従父兄弟之仇不同國。
君之仇眡父,師長之仇,眡兄弟,主友之仇,眡従父兄弟。
弗闢,則與之瑞節而以執之。
凡殺人有反殺者,使邦國交仇之。
凡殺人而義者,不同國,令勿仇,仇之則死。
凡有鬥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則書之。
先動者,誅之。
媒氏掌萬民之判。
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
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
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
奔者不禁。
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
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
禁遷葬者與嫁殤者,男女之陰訟,聽之於勝國之社。
其附於刑者,歸之於士。
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
以次敘分地而經市,以陳肆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賈阜貨而行市。
以量度成賈而徵價,以質劑結信而止訟,以賈民禁僞而除詐,以刑罰禁虣而去盜;以泉府同貨而斂賒。
大市,日而市,百族爲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爲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爲主。
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市之羣吏,平肆、展成、奠賈,上旌于思次以令市。
市師蒞焉,而聽大治大訟;胥師賈師蒞於介次,而聽小治小訟。
凡萬民之期於市者,闢布者、量度者、刑戮者各於其地之敘。
凡得貨賄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舉之。
凡治市之貨賄六畜珍異,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
凡通貨賄。
以璽節出入之,國凶荒札喪,則市無徵而作布。
凡市僞飾之禁,在民者十有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賈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
市刑、小刑憲罰,中刑徇罰,大刑撲罰,其附於刑者,歸於士。
國君過市,則刑人赦;夫人過市,罰一幕;世子過市,罰一帟;命夫過市,罰一蓋;命婦過市,罰一帷。
凡會同、師役,市司帥賈師而従,治其市政,掌其賣儥之事。
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車輦、珍異。
凡賣儥者質劑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
掌稽市之書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
犯禁者,舉而罰之。
凡治質劑者,國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國期。
期內聽,期外不聽。
廛人掌斂市絘布、緫、質布、罰布、廛布,而入於泉府。
凡屠者,斂其皮、角、筋、骨,入於玉府。
凡珍異之有滯者,斂而入於膳府。
胥師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貨賄,憲刑禁焉。
察其詐僞、飾行、儥慝者,而誅罰之,聽其小治小訟而斷之。
賈師各掌其次之貨賄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
展其成而奠其賈,然後令市。
凡天患,禁貴儥者,使有恆賈。
四時之珍異,亦如之。
凡國之賣儥,各帥其屬而嗣掌其月。
凡師役、會同,亦如之。
司虣掌憲市之禁令。
禁其鬥囂者,與其虣亂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屬遊飲食於市者。
若不可禁,則搏而戮之。
司稽掌巡市。
而察其犯禁者,與其不物者而搏之。
掌執市之盜賊以徇,且刑之。
胥各掌其所治之政,執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襲其不正者。
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
肆長各掌其肆之政令。
陳其貨賄,名相近者相遠也,實相近者相爾也,而平正之。
斂其緫布,掌其戒禁。
泉府掌以市之徵布。
斂市之不售,貨之滯於民用者,以其賈買之,物楬而書之,以待不時而買者。
買者各従其抵,都鄙従其主,國人郊人従其有司,然後予之。
凡賒者,祭祀無過旬日,喪紀無過三月。
凡民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國服爲之息。
凡國事之財用取具焉。
歲終,則會其出入而納其餘。
司門掌授管、鍵,以啓閉國門。
幾齣入不物者,正其貨賄凡財物。
犯禁者,舉之,以其財養死政之老與其孤。
祭祀之牛牲系焉,監門養之。
凡歲時之門,受其餘。
凡四方之賓客造焉,則以告。
司關掌國貨之節以聯門市。
司貨賄之出入者,掌其治禁與其徵廛。
凡貨不出於關者,舉其貨,罰其人。
凡所達貨賄者,則以節傳出之。
國兇札;則無關門之徵,猶幾。
凡四方之賓客關,則爲之告。
有外內之送令,則以節傳出內之。
掌節掌守邦節而辨其用,以輔王命。
守邦國者用玉節,守都鄙者用角節,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
以英蕩輔之,門關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皆有期以反節。
凡通達於天下者必有節,以傳輔之。
無節者,有幾則不達。
遂人掌邦之野。
以土地之圖經田野,造縣鄙,形體之法。
五家爲鄰,五鄰爲裏,四里爲贊阝,五贊阝爲鄙,五鄙爲縣,五縣爲遂,皆有地域,溝樹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
以歲時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簡其兵器,教之稼穡。
凡治野,以下劑致甿,以田裏安氓,以樂昏擾氓,以土宜教氓稼穡,以興鋤利氓,以時器勸氓,以疆予任氓,以土均平政。
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頒田裏。
上地,夫一廛,田百畝萊五十畝,餘夫亦如之。
中地,夫一廛,田百畝,餘夫亦如之。
下地,夫一廛,田百畝,菜二百畝,餘夫亦如之。
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達於幾。
以歲時登其夫家之衆寡,及其六畜、車輦,辨其老、幼、廢、疾,與其施捨者,以頒職作事,以令貢賦,以令師田,以起政役。
若起野役,則令各帥其所治之民而至,以遂之大旗致之,其不用命者,誅之。
凡國祭祀,共野牲;令野職。
凡賓客,令修野道而委積。
大喪,帥六遂之役而致之,掌其政令。
及葬,帥而屬六紼,及窆,陳役。
凡事致野役,而師田作野民,帥而至,掌其政治禁令。
遂師各掌其遂之政令戒禁。
以時登其夫家之衆寡、六畜、車輦,辨其施捨與其可任者。
經牧其田野,辨其可食者,周知其數而任之,以徵財徵。
作役事,則聽其治訟。
巡其稼穡,而移用其民,以救其時事。
凡國祭祀,審其誓戒,共其野牲,入野職野賦於玉府。
賓客,則巡其道修,庀其委積。
大喪,使帥其屬以幄帟先,道野役。
及窆,抱磨,共丘籠及蜃車之役。
軍旅、田獵,平野民,掌其禁令,比敘其事而賞罰。
遂大夫備掌其遂之政令。
以歲時稽其夫家之衆寡、六畜田野,辨其可任者與其可施捨者,以教稼穡,以稽功事,掌其政令戒禁,聽其治訟,令爲邑者。
歲終則會政致事。
正歲,簡稼器,修稼政。
三歲大比,則帥其吏而興甿,明其有功者,屬其地治者。
凡爲邑者,以四達戒其功事,而誅賞廢興之。
縣正各掌其縣之政令、徵、比。
以頒田裏,以分職事,掌其治訟,趨其稼事而賞罰之。
若將用野民,師田、行役、移執事,則帥而至,治其政令。
既役,則稽功會事而誅賞。
鄙師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
凡作民,則掌其戒令。
以時數其衆庶,而察其
惡而誅賞。
歲終,則會其鄙之政而致事。
贊阝長各掌其贊阝之政令。
以時校登其夫家,比其衆寡,以治其喪紀祭祀之事。
若作其民而用之,則以旗、鼓、兵革帥而至。
若歲時簡器,與有司數之。
凡歲時之戒令,皆聽之。
趨其耕耨,稽其女功。
里宰掌比其邑之衆寡,與其六畜兵器,治其政令。
以歲時合耦於鋤,以治稼穡。
趨其耕耨,行其秩敘,以待有司之政令,而征斂其財賦。
鄰長掌相糾相愛。
凡邑中之政,相贊。
徙於他邑,則従而授之。
旅師掌聚野之鋤粟、屋粟、間粟,而用之。
以質劑致民,平頒其興積,施其惠,散其利,而均其政令。
凡用粟,春頒而秋斂之,凡新氓之治皆聽之,使無徵役,以地之媺惡爲之等。
稍人掌令丘乘之政令。
若有會同、師田、行役之事,則以縣師之法作其同徒輂輦,帥而以至,治其政令,以聽於司馬。
大喪,帥蜃車與其役以至,掌其政令,以聽於司徒。
委人掌斂野之賦斂薪芻。
凡疏材木材,凡畜聚之物,以稍聚待賓客,以甸聚待羈旅。
凡其餘聚,以待頒賜,以式法共祭祀之薪蒸木材。
賓客,共其芻薪。
喪紀,共其薪蒸、木材。
軍旅,共其委積、薪芻,凡疏材,共野委兵器,與其野囿財用。
凡軍旅之賓客館焉。
土均掌平土地之政。
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貢,以和邦國、都鄙之政令、刑禁。
與其施捨、禮俗、喪紀、祭祀。
皆以地媺惡爲輕重之法而行之,掌其禁令。
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爲之種。
凡糞種,騂剛用牛,赤緹用羊,墳壤用麋,渴澤用鹿,鹹澙用貆,勃壤用狐,埴壚用豕,彊
用蕡。

用犬。
稻人掌稼下地。
以豬畜水,以防止水,以溝蕩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澮寫水,以涉揚其芟。
作田,凡稼澤,夏以水殄草而芟荑之,澤草所生,種之芒種。
旱嘆,共其雩斂。
喪紀,共其葦事。
土訓掌道地圖。
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
王巡守,則夾王車。
誦訓掌道方誌以詔觀事。
掌道方慝以詔闢忌,以知地俗。
王巡守,則夾王車。
山虞掌山林之政令。
物爲之厲而爲之守禁。
仲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
凡服耜;斬季材,以時入之,令萬民時斬材,有期日。
凡邦工入山林而掄材,不禁,春秋之斬木不入禁。
凡竊木者有刑罰。
若祭山林,則爲主而修除,且蹕。
若大田獵,則萊山田之野。
及弊田,植虞旗於中,致禽而珥焉。
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時計林麓而賞罰之。
若斬木材,則受法于山虞,而掌其政令。
川衡掌巡川澤之禁令而平其守。
以時舍其守,犯禁者,執而誅罰之。
祭祀、賓客,共川奠。
澤虞掌國澤之政令,爲之厲禁。
使其地之人守其財物,以時入之於玉府,頒其餘於萬民。
凡祭祀、賓客,共澤物之奠。
喪紀,共其葦蒲之事。
若大田獵,則萊澤野。
及弊田,植虞旌以屬禽。
跡人掌邦田之地政,爲之厲禁而守之。
凡田獵者受令焉,禁麛卵者,與其毒矢射者。
丱人掌金玉錫石之地,而爲之厲禁以守之。
若以時取之,則物其地圖而授之,巡其禁令。
角人掌以時徵齒角凡骨物於山澤之農,以當邦賦之政令。
以度量受之,以共財用。
羽人掌以時徵羽翮之政于山澤之農,以當邦賦之政令。
凡受羽,十羽爲審,百羽爲摶,十摶爲縛。
掌葛掌以時徵絺綌之材于山農。
凡葛徵,徵草貢之材於澤農,以當邦賦之政令,以權度受之。
掌染草掌以春秋斂染草之物,以權量受之,以待時而頒之。
掌炭掌灰物炭物之徵令。
以時入之,以權量受之,以共邦之用,凡炭灰之事。
掌荼掌以時聚荼,以共喪事。
徵野疏材之物,以待邦事,凡畜聚之物。
掌蜃掌斂互物蜃物,以共闉壙之蜃。
祭祀,共蜃器之蜃,共白盛之蜃。
囿人掌囿遊之獸禁,牧百獸。
祭紀、喪紀、賓客,共其生獸死獸之物。
場人掌國之場圃,而樹之果蓏珍異之物,以時斂而藏之。
凡祭祀、賓客,共其果蓏。
享,亦如之。
廩人掌九穀之數,以待國之匪頒、賙賜、稍食。
以歲之上下數邦用,以知足否,以詔谷用,以治年之兇豐。
凡萬民之食,食者人四鬴,上也;人三鬴,中也;人二鬴,下也。
若食不能人二鬴,則令邦移民就谷,詔王殺邦用。
凡邦有會同、師役之事,則治其糧與其食。
大祭祀,則共其接盛。
舍人掌平宮中之政。
分其財守,以法掌其出入。
凡祭祀,共簠簋、實之、陳之。
賓客,亦如之,共其禮車米、筥米、芻米。
喪紀,共飯米、熬谷。
以歲時縣穜稑之種,以共王后之春獻種。
掌米粟之出入,辨其物。
歲終,則會計其政。
倉人掌粟入之藏,辨九穀之物,以待邦用。
若谷不足,則止餘法用。
有餘,則藏之,以待兇而頒之。
凡國之大事,共道路之谷積,食飲之具。
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種,周知其名,與其所宜地。
以爲法而縣於邑閭,巡野觀稼,以年之上下出斂法。
掌均萬民之食,而賙其急而平其興。
舂人掌共米物。
祭祀,共其齍盛之米;賓客,共其牢禮之米。
凡饗食,共其食米。
掌凡米事。
飠熙人掌凡祭祀共盛,共王及後之六食。
凡賓客,共其簠簋之實;饗食,亦如之。
槀人掌共外內朝[C052]食者之食。
若饗耆老、孤子、士、庶子,共其食。
掌豢祭祀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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