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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 · 里仁篇 · 第十八章
〔周〕
·
孔子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
評析
暂无
註釋
幾:音jī,輕微、婉轉的意思。
勞:憂愁、煩勞的意思。
譯文
孔子說:“事奉父母,(如果父母有不對的地方),要委婉地勸說他們。
(自己的意見表達了,)見父母心裏不願聽從,還是要對他們恭恭敬敬,並不違抗,替他們操勞而不怨恨。
”
江南無所有,聊贈一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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