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 曲禮上
《曲禮》曰:「毋不敬,儼若思,安定辭。」安民哉!
敖不可長,欲不可從,志不可滿,樂不可極。
賢者狎而敬之,畏而愛之。
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
積而能散,安安而能遷。
臨財毋茍得,臨難毋茍免。
很毋求勝,分毋求多。
疑事毋質,直而勿有。
若夫,坐如屍,立如齊。
禮從宜,使從俗。
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
禮,不妄說人,不辭費。
禮,不逾節,不侵侮,不好狎。
修身踐言,謂之善行。
行修言道,禮之質也。
禮聞取於人,不聞取人。
禮聞來學,不聞往教。
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
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
宦學事師,非禮不親。
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
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
是以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
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
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夫唯禽獸無禮,故父子聚麀。
是故聖人作,爲禮以教人。
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
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
禮尚往來。
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
人有禮則安,無禮則危。
故曰:禮者不可不學也。
夫禮者,自卑而尊人。
雖負販者,必有尊也,而況富貴乎?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淫;貧賤而知好禮,則志不懾。
人生十年曰幼,學。
二十曰弱,冠。
三十曰壯,有室。
四十曰強,而仕。
五十曰艾,服官政。
六十曰耆,指使。
七十曰老,而傳。
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焉。
百年曰期,頤。
大夫七十而致事。
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行役以婦人。
適四方,乘安車。
自稱曰老夫,於其國則稱名;越國而問焉,必告之以其制。
謀於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
長者問,不辭讓而對,非禮也。
凡爲人子之禮:冬溫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在醜夷不爭。
夫爲人子者,三賜不及車馬。
故州閭鄉黨稱其孝也,兄弟親戚稱其慈也,僚友稱其弟也,執友稱其仁也,交遊稱其信也。
見父之執,不謂之進不敢進,不謂之退不敢退,不問不敢對。
此孝子之行也。
夫爲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
恆言不稱老。
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十年以長則兄事之,五年以長則肩隨之。
羣居五人,則長者必異席。
爲人子者,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
食饗不爲概,祭祀不爲屍。
聽於無聲,視於無形。
不登高,不臨深。
不茍訾,不茍笑。
孝子不服暗,不登危,懼辱親也。
父母存,不許友以死。
不有私財。
爲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純素。
孤子當室,冠衣不純採。
幼子常視毋誑,童子不衣裘裳。
立必正方。
不傾聽。
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
負劍辟咡詔之,則掩口而對。
從於先生,不越路而與人言。
遭先生於道,趨而進,正立拱手。
先生與之言則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
從長者而上丘陵,則必鄉長者所視。
登城不指,城上不呼。
將適舍,求毋固。
將上堂,聲必揚。
戶外有二屨,言聞則入,言不聞則不入。
將入戶,視必下。
入戶奉扃,視瞻毋回;戶開亦開,戶闔亦闔;有後入者,闔而勿遂。
毋踐屨,毋踖席,摳衣趨隅。
必慎唯諾。
大夫士出入君門,由闑右,不踐閾。
凡與客入者,每門讓於客。
客至於寢門,則主人請入爲席,然後出迎客。
客固辭,主人肅客而入。
主人入門而右,客入門而左。
主人就東階,客就西階,客若降等,則就主人之階。
主人固辭,然後客復就西階。
主人與客讓登,主人先登,客從之,拾級聚足,連步以上。
上於東階則先右足,上於西階則先左足。
帷薄之外不趨,堂上不趨,執玉不趨。
堂上接武,堂下布武。
室中不翔,並坐不橫肱。
授立不跪,授坐不立。
凡爲長者糞之禮,必加帚於箕上,以袂拘而退;其塵不及長者,以箕自鄉而扱之。
奉席如橋衡,請席何鄉,請衽何趾。
席:南鄉北鄉,以西方爲上;東鄉西鄉,以南方爲上。
若非飲食之客,則布席,席間函丈。
主人跪正席,客跪撫席而辭。
客徹重席,主人固辭。
客踐席,乃坐。
主人不問,客不先舉。
將即席,容毋怍。
兩手摳衣去齊尺。
衣毋撥,足毋蹶。
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戒勿越。
虛坐盡後,食坐盡前。
坐必安,執爾顏。
長者不及,毋儳言。
正爾容,聽必恭。
毋剿說,毋雷同。
必則古昔,稱先王。
侍坐於先生:先生問焉,終則對。
請業則起,請益則起。
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
侍坐於所尊敬,毋餘席。
見同等不起。
燭至起,食至起,上客起。
燭不見跋。
尊客之前不叱狗。
讓食不唾。
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屨,視日蚤莫,侍坐者請出矣。
侍坐於君子,君子問更端,則起而對。
侍坐於君子,若有告者曰:「少間」,願有復也;則左右屏而待。
毋側聽,毋噭應,毋淫視,毋怠荒。
遊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寢毋伏。
斂發毋髢,冠毋免,勞毋袒,暑毋褰裳。
侍坐於長者,屨不上於堂,解屨不敢當階。
就屨,跪而舉之,屏於側。
鄉長者而屨;跪而遷屨,俯而納屨。
離坐離立,毋往參焉;離立者,不出中間。
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
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
外言不入於捆,內言不出於捆。
女子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其門。
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
父子不同席。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
故日月以告君,齊戒以告鬼神,爲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以厚其別也。
取妻不取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
寡婦之子,非有見焉,弗與爲友。
賀取妻者,曰:「某子使某聞子有客,使某羞。」
貧者不以貨財爲禮,老者不以筋力爲禮。
名子者不以國,不以日月,不以隱疾,不以山川。
男女異長。
男子二十,冠而字。
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女子許嫁,笄而字。
凡進食之禮,左殽右胾,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
膾炙處外,酰醬處內,蔥渫處末,酒漿處右。
以脯修置者,左朐右末。
客若降等執食興辭,主人興辭於客,然後客坐。
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進。
殽之序,遍祭之。
三飯,主人延客食胾,然後辯殽。
主人未辯,客不虛口。
侍食於長者,主人親饋,則拜而食;主人不親饋,則不拜而食。
共食不飽,共飯不澤手。
毋摶飯,毋放飯,毋流歠,毋吒食,毋齧骨,毋反魚肉,毋投與狗骨。
毋固獲,毋揚飯。
飯黍毋以箸。
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齒,毋歠醢。
客絮羹,主人辭不能亨。
客歠醢,主人辭以窶。
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
毋嘬炙。
卒食,客自前跪,徹飯齊以授相者,主人興辭於客,然後客坐。
侍飲於長者,酒進則起,拜受於尊所。
長者辭,少者反席而飲。
長者舉未釂,少者不敢飲。
長者賜,少者、賤者不敢辭。
賜果於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
御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溉者不寫,其餘皆寫。
餕餘不祭。
父不祭子,夫不祭妻。
御同於長者,雖貳不辭,偶坐不辭。
羹之有菜者用梜,其無菜者不用梜。
爲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絺。
爲國君者華之,巾以綌。
爲大夫累之,士疐之,庶人齕之。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
疾止復故。
有憂者側席而坐,有喪者專席而坐。
水潦降,不獻魚鱉,獻鳥者拂其首,畜鳥者則勿拂也。
獻車馬者執策綏,獻甲者執胄,獻杖者執末。
獻民虜者操右袂。
獻粟者執右契,獻米者操量鼓。
獻孰食者操醬齊。
獻田宅者操書致。
凡遺人弓者:張弓尚筋,弛弓尚角。
右手執簫,左手承弣。
尊卑垂帨。
若主人拜,則客還辟,闢拜。
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鄉與客並,然後受。
進劍者左首。
進戈者前其鐏,後其刃。
進矛戟者前其鐓。
進几杖者拂之。
效馬效羊者右牽之;效犬者左牽之。
執禽者左首。
飾羔雁者以繢。
受珠玉者以掬。
受弓劍者以袂。
飲玉爵者弗揮。
凡以弓劍、苞苴、簞笥問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
凡爲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
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
若使人於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
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
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爲王父屍,子不可以爲父屍。
爲君屍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
君知所以爲屍者,則自下之,屍必式。
乘必以幾。
齊者不樂不弔。
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視聽不衰。
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當門隧。
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
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
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內。
生與來日,死與往日。
知生者吊,知死者傷。
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傷;知死而不知生,傷而不弔。
弔喪弗能賻,不問其所費。
問疾弗能遺,不問其所欲。
見人弗能館,不問其所舍。
賜人者不曰來取。
與人者不問其所欲。
適墓不登壟,助葬必執紼。
臨喪不笑。
揖人必違其位。
望柩不歌。
入臨不翔。
當食不嘆。
鄰有喪,舂不相。
裏有殯,不巷歌。
適墓不歌。
哭日不歌。
送喪不由徑,送葬不闢塗潦。
臨喪則必有哀色,執紼不笑,臨樂不嘆;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
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
國君撫式,大夫下之。
大夫撫式,士下之。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刑人不在君側。
兵車不式。
武車綏旌,德車結旌。
史載筆,士載言。
前有水,則載青旌。
前有塵埃,則載鳴鳶。
前有車騎,則載飛鴻。
前有士師,則載虎皮。
前有摯獸,則載貔貅。
行:前朱鳥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
招搖在上,急繕其怒。
進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
父之讎,弗與共戴天。
兄弟之讎不反兵。
交遊之讎不同國。
四郊多壘,此卿大夫之辱也。
地廣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
臨祭不惰。
祭服敝則焚之,祭器敝則埋之,龜策敝則埋之,牲死則埋之。
凡祭於公者,必自徹其俎。
卒哭乃諱。
禮,不諱嫌名。
二名不偏諱。
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
君所無私諱,大夫之所有公諱。
《詩》、《書》不諱,臨文不諱。
廟中不諱。
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婦諱不出門。
大功小功不諱。
入竟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
外事以剛日,內事以柔日。
凡卜筮日:旬之外曰遠某日,旬之內曰近某日。
喪事先遠日,吉事先近日。
曰:「爲日,假爾泰龜有常,假爾泰筮有常。」
卜筮不過三,卜筮不相襲。
龜爲卜,策爲筮,卜筮者,先聖王之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決嫌疑、定猶與也。
故曰:「疑而筮之,則弗非也;日而行事,則必踐之。」
君車將駕,則僕執策立於馬前。
已駕,僕展軨、效駕,奮衣由右上取貳綏,跪乘,執策分轡,驅之五步而立。
君出就車,則僕並轡授綏。
左右攘闢,車驅而騶。
至於大門,君撫僕之手而顧,命車右就車;門閭溝渠,必步。
凡僕人之禮,必授人綏。
若僕者降等,則受;不然,則否。
若僕者降等,則撫僕之手;不然,則自下拘之。
客車不入大門。
婦人不立乘。
犬馬不上於堂。
故君子式黃髪,下卿位,入國不馳,入裏必式。
君命召,雖賤人,大夫士必自御之。
介者不拜,爲其拜而蓌拜。
祥車曠左,乘君之乘車不敢曠左;左必式。
僕御、婦人則進左手,後右手;御國君,則進右手、後左手而俯。
國君不乘奇車。
車上不廣咳,不妄指。
立視五巂,式視馬尾,顧不過轂。
國中以策彗恤勿驅。
塵不出軌。
國君下齊牛,式宗廟。
大夫士下公門,式路馬。
乘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左必式。
步路馬,必中道。
以足蹙路馬芻,有誅。
齒路馬,有誅。
敖不可長,欲不可從,志不可滿,樂不可極。
賢者狎而敬之,畏而愛之。
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
積而能散,安安而能遷。
臨財毋茍得,臨難毋茍免。
很毋求勝,分毋求多。
疑事毋質,直而勿有。
若夫,坐如屍,立如齊。
禮從宜,使從俗。
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
禮,不妄說人,不辭費。
禮,不逾節,不侵侮,不好狎。
修身踐言,謂之善行。
行修言道,禮之質也。
禮聞取於人,不聞取人。
禮聞來學,不聞往教。
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
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
宦學事師,非禮不親。
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
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
是以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
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
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夫唯禽獸無禮,故父子聚麀。
是故聖人作,爲禮以教人。
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
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
禮尚往來。
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
人有禮則安,無禮則危。
故曰:禮者不可不學也。
夫禮者,自卑而尊人。
雖負販者,必有尊也,而況富貴乎?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淫;貧賤而知好禮,則志不懾。
人生十年曰幼,學。
二十曰弱,冠。
三十曰壯,有室。
四十曰強,而仕。
五十曰艾,服官政。
六十曰耆,指使。
七十曰老,而傳。
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焉。
百年曰期,頤。
大夫七十而致事。
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行役以婦人。
適四方,乘安車。
自稱曰老夫,於其國則稱名;越國而問焉,必告之以其制。
謀於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
長者問,不辭讓而對,非禮也。
凡爲人子之禮:冬溫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在醜夷不爭。
夫爲人子者,三賜不及車馬。
故州閭鄉黨稱其孝也,兄弟親戚稱其慈也,僚友稱其弟也,執友稱其仁也,交遊稱其信也。
見父之執,不謂之進不敢進,不謂之退不敢退,不問不敢對。
此孝子之行也。
夫爲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
恆言不稱老。
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十年以長則兄事之,五年以長則肩隨之。
羣居五人,則長者必異席。
爲人子者,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
食饗不爲概,祭祀不爲屍。
聽於無聲,視於無形。
不登高,不臨深。
不茍訾,不茍笑。
孝子不服暗,不登危,懼辱親也。
父母存,不許友以死。
不有私財。
爲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純素。
孤子當室,冠衣不純採。
幼子常視毋誑,童子不衣裘裳。
立必正方。
不傾聽。
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
負劍辟咡詔之,則掩口而對。
從於先生,不越路而與人言。
遭先生於道,趨而進,正立拱手。
先生與之言則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
從長者而上丘陵,則必鄉長者所視。
登城不指,城上不呼。
將適舍,求毋固。
將上堂,聲必揚。
戶外有二屨,言聞則入,言不聞則不入。
將入戶,視必下。
入戶奉扃,視瞻毋回;戶開亦開,戶闔亦闔;有後入者,闔而勿遂。
毋踐屨,毋踖席,摳衣趨隅。
必慎唯諾。
大夫士出入君門,由闑右,不踐閾。
凡與客入者,每門讓於客。
客至於寢門,則主人請入爲席,然後出迎客。
客固辭,主人肅客而入。
主人入門而右,客入門而左。
主人就東階,客就西階,客若降等,則就主人之階。
主人固辭,然後客復就西階。
主人與客讓登,主人先登,客從之,拾級聚足,連步以上。
上於東階則先右足,上於西階則先左足。
帷薄之外不趨,堂上不趨,執玉不趨。
堂上接武,堂下布武。
室中不翔,並坐不橫肱。
授立不跪,授坐不立。
凡爲長者糞之禮,必加帚於箕上,以袂拘而退;其塵不及長者,以箕自鄉而扱之。
奉席如橋衡,請席何鄉,請衽何趾。
席:南鄉北鄉,以西方爲上;東鄉西鄉,以南方爲上。
若非飲食之客,則布席,席間函丈。
主人跪正席,客跪撫席而辭。
客徹重席,主人固辭。
客踐席,乃坐。
主人不問,客不先舉。
將即席,容毋怍。
兩手摳衣去齊尺。
衣毋撥,足毋蹶。
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戒勿越。
虛坐盡後,食坐盡前。
坐必安,執爾顏。
長者不及,毋儳言。
正爾容,聽必恭。
毋剿說,毋雷同。
必則古昔,稱先王。
侍坐於先生:先生問焉,終則對。
請業則起,請益則起。
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
侍坐於所尊敬,毋餘席。
見同等不起。
燭至起,食至起,上客起。
燭不見跋。
尊客之前不叱狗。
讓食不唾。
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屨,視日蚤莫,侍坐者請出矣。
侍坐於君子,君子問更端,則起而對。
侍坐於君子,若有告者曰:「少間」,願有復也;則左右屏而待。
毋側聽,毋噭應,毋淫視,毋怠荒。
遊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寢毋伏。
斂發毋髢,冠毋免,勞毋袒,暑毋褰裳。
侍坐於長者,屨不上於堂,解屨不敢當階。
就屨,跪而舉之,屏於側。
鄉長者而屨;跪而遷屨,俯而納屨。
離坐離立,毋往參焉;離立者,不出中間。
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
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
外言不入於捆,內言不出於捆。
女子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其門。
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
父子不同席。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
故日月以告君,齊戒以告鬼神,爲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以厚其別也。
取妻不取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
寡婦之子,非有見焉,弗與爲友。
賀取妻者,曰:「某子使某聞子有客,使某羞。」
貧者不以貨財爲禮,老者不以筋力爲禮。
名子者不以國,不以日月,不以隱疾,不以山川。
男女異長。
男子二十,冠而字。
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女子許嫁,笄而字。
凡進食之禮,左殽右胾,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
膾炙處外,酰醬處內,蔥渫處末,酒漿處右。
以脯修置者,左朐右末。
客若降等執食興辭,主人興辭於客,然後客坐。
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進。
殽之序,遍祭之。
三飯,主人延客食胾,然後辯殽。
主人未辯,客不虛口。
侍食於長者,主人親饋,則拜而食;主人不親饋,則不拜而食。
共食不飽,共飯不澤手。
毋摶飯,毋放飯,毋流歠,毋吒食,毋齧骨,毋反魚肉,毋投與狗骨。
毋固獲,毋揚飯。
飯黍毋以箸。
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齒,毋歠醢。
客絮羹,主人辭不能亨。
客歠醢,主人辭以窶。
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
毋嘬炙。
卒食,客自前跪,徹飯齊以授相者,主人興辭於客,然後客坐。
侍飲於長者,酒進則起,拜受於尊所。
長者辭,少者反席而飲。
長者舉未釂,少者不敢飲。
長者賜,少者、賤者不敢辭。
賜果於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
御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溉者不寫,其餘皆寫。
餕餘不祭。
父不祭子,夫不祭妻。
御同於長者,雖貳不辭,偶坐不辭。
羹之有菜者用梜,其無菜者不用梜。
爲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絺。
爲國君者華之,巾以綌。
爲大夫累之,士疐之,庶人齕之。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
疾止復故。
有憂者側席而坐,有喪者專席而坐。
水潦降,不獻魚鱉,獻鳥者拂其首,畜鳥者則勿拂也。
獻車馬者執策綏,獻甲者執胄,獻杖者執末。
獻民虜者操右袂。
獻粟者執右契,獻米者操量鼓。
獻孰食者操醬齊。
獻田宅者操書致。
凡遺人弓者:張弓尚筋,弛弓尚角。
右手執簫,左手承弣。
尊卑垂帨。
若主人拜,則客還辟,闢拜。
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鄉與客並,然後受。
進劍者左首。
進戈者前其鐏,後其刃。
進矛戟者前其鐓。
進几杖者拂之。
效馬效羊者右牽之;效犬者左牽之。
執禽者左首。
飾羔雁者以繢。
受珠玉者以掬。
受弓劍者以袂。
飲玉爵者弗揮。
凡以弓劍、苞苴、簞笥問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
凡爲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
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
若使人於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
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
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爲王父屍,子不可以爲父屍。
爲君屍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
君知所以爲屍者,則自下之,屍必式。
乘必以幾。
齊者不樂不弔。
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視聽不衰。
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當門隧。
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
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
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內。
生與來日,死與往日。
知生者吊,知死者傷。
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傷;知死而不知生,傷而不弔。
弔喪弗能賻,不問其所費。
問疾弗能遺,不問其所欲。
見人弗能館,不問其所舍。
賜人者不曰來取。
與人者不問其所欲。
適墓不登壟,助葬必執紼。
臨喪不笑。
揖人必違其位。
望柩不歌。
入臨不翔。
當食不嘆。
鄰有喪,舂不相。
裏有殯,不巷歌。
適墓不歌。
哭日不歌。
送喪不由徑,送葬不闢塗潦。
臨喪則必有哀色,執紼不笑,臨樂不嘆;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
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
國君撫式,大夫下之。
大夫撫式,士下之。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刑人不在君側。
兵車不式。
武車綏旌,德車結旌。
史載筆,士載言。
前有水,則載青旌。
前有塵埃,則載鳴鳶。
前有車騎,則載飛鴻。
前有士師,則載虎皮。
前有摯獸,則載貔貅。
行:前朱鳥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
招搖在上,急繕其怒。
進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
父之讎,弗與共戴天。
兄弟之讎不反兵。
交遊之讎不同國。
四郊多壘,此卿大夫之辱也。
地廣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
臨祭不惰。
祭服敝則焚之,祭器敝則埋之,龜策敝則埋之,牲死則埋之。
凡祭於公者,必自徹其俎。
卒哭乃諱。
禮,不諱嫌名。
二名不偏諱。
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
君所無私諱,大夫之所有公諱。
《詩》、《書》不諱,臨文不諱。
廟中不諱。
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婦諱不出門。
大功小功不諱。
入竟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
外事以剛日,內事以柔日。
凡卜筮日:旬之外曰遠某日,旬之內曰近某日。
喪事先遠日,吉事先近日。
曰:「爲日,假爾泰龜有常,假爾泰筮有常。」
卜筮不過三,卜筮不相襲。
龜爲卜,策爲筮,卜筮者,先聖王之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決嫌疑、定猶與也。
故曰:「疑而筮之,則弗非也;日而行事,則必踐之。」
君車將駕,則僕執策立於馬前。
已駕,僕展軨、效駕,奮衣由右上取貳綏,跪乘,執策分轡,驅之五步而立。
君出就車,則僕並轡授綏。
左右攘闢,車驅而騶。
至於大門,君撫僕之手而顧,命車右就車;門閭溝渠,必步。
凡僕人之禮,必授人綏。
若僕者降等,則受;不然,則否。
若僕者降等,則撫僕之手;不然,則自下拘之。
客車不入大門。
婦人不立乘。
犬馬不上於堂。
故君子式黃髪,下卿位,入國不馳,入裏必式。
君命召,雖賤人,大夫士必自御之。
介者不拜,爲其拜而蓌拜。
祥車曠左,乘君之乘車不敢曠左;左必式。
僕御、婦人則進左手,後右手;御國君,則進右手、後左手而俯。
國君不乘奇車。
車上不廣咳,不妄指。
立視五巂,式視馬尾,顧不過轂。
國中以策彗恤勿驅。
塵不出軌。
國君下齊牛,式宗廟。
大夫士下公門,式路馬。
乘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左必式。
步路馬,必中道。
以足蹙路馬芻,有誅。
齒路馬,有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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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禮》上說:一個有地位的人,心中時刻都要有個“敬”字,外表要端莊,像是儼然若有所思樣子,說話要態度安祥,句句在理。
做到這三點,纔會使人們安寧啊!
傲慢之心不可產生,慾望不可放縱無拘,志氣不可自滿,享樂不可無度。
對於道德、才能勝於己者,要親近和尊敬他,畏服並愛戴他。
對於自己所喜愛的人,不可只知其優點,而不知其缺點;對於自己所憎惡的人,不可只知其缺點,而不知其優點。
自己有了積蓄,要分給貧窮的人。
居安思危,能夠及時改變處境。
面對財物,不可苟且據有;面對危急,不可苟且逃避。
在小事上爭訟,不可求勝;分配財物,不可求多。
對自己不懂的事情不可裝懂,對自己已經搞懂的東西,回答別人時,要歸功於師友,不可據爲自己的發明。
至於坐的樣子,要像祭祀時的屍那樣端重;立的樣子,要像齋戒時的人那般恭敬。
禮節要順應事之所宜,出使要順應當地的風俗。
所謂禮,是用來確定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遠近,判斷事情的疑似難明,分別事情的何時當同何時當異,明辨事情的得禮或失禮。
依禮而言,不可隨便地取悅於人,不可說做不到的話。
依禮,做事不得超過自己的身份,不得侵犯侮慢他人,也不得隨便地與人套近乎。
涵養自己的德性,實踐自己的諾言,這就叫做完美的品行。
行合忠信,言合仁義,這纔是禮的實質。
依禮,聽說過招致賢人是要用他的德行來影響教化,沒聽說過招致賢人只是要他當塊招牌而已。
依禮,聽說過有學生主動來到師門拜師學藝的規矩,沒有聽說過老師反而到學生住處去施教的。
上古時,人們崇尚“德”,後來卻講求施報。
禮崇尚往來。
施人恩惠卻收不到回報,是不合禮的;別人施恩惠於已,卻沒有報答,也不合禮。
人們有了禮的規範,社會便得以安定,少了禮社會便會傾危,所以說:“禮,不能不學啊!”禮的實質在於對自己卑謙,對別人尊重,即使是挑着擔子做買賣的小販,也一定有令人尊敬的地方,更何況富貴的人呢?身處富貴而懂得愛好禮,就不會驕橫過分,身處貧賤而知道愛好禮,那麼志向就不會被屈服。
男子長到十歲叫做幼,這時候該出外上學了;二十歲叫做弱,這時候就該加冠了;三十歲叫做壯,這時候就該娶妻了;四十歲叫做強,這時候就該做官了;五十歲叫做艾,這時候就該參與國家的政事了;六十歲叫做耆[qí],這時候就該役使他人了;七十歲叫做老,這時候就該把家事交給兒孫掌管了;八九十歲的人叫做耄[mào];七歲的孩子叫做悼。
被稱爲耄與悼的老人和幼兒,即令有罪,也不對他們判刑。
百歲老人叫做期,兒孫要盡心加以供養。
大夫級別的官員,到了七十歲就可以把所掌管的事情交還君主而告老。
如果告老未得允許,那麼君主一定要賜給大夫幾和杖,在本國因公外出,可以有婦人陪從。
若出使異國,可以乘坐安車。
在上述場合與人講話,可以自稱“老夫”,但在朝廷上與自己的國君講話則要自稱己名。
鄰國來問,國君必問於老者以答之。
和長輩商議事情,一定要隨身帶着几杖去。
長輩有所問,如果不先謙讓一番而回答,就不合乎禮的規定。
凡是作子女的都應做到冬天讓父母過得溫暖,夏天讓父母過得涼爽,晚上替他們鋪牀安枕,早晨向他們問候請安。
與平輩相處,不可發生爭執。
凡是做兒子的,可以以父親的名義將某些財物送人,把一般財物贈人,還可以商量,但絕對不能贈送車馬。
所以本鄉本土都稱讚他的孝順,兄弟親戚都稱讚他的善良,同僚們都稱讚他的敬愛兄長,同志們都稱讚他的對人厚道,和他有來往的人也都稱讚他的誠實可靠。
見到父親的同志,若不叫上前就不敢上前,若不叫退下就不敢退下,若不間,不敢首先發話。
就像對待父親一般。
這樣做纔算是孝子的行爲。
作兒子的,出行之前一定要當面稟告父母,回到家裏也要這樣。
出遊必須有一定的去處。
學習一定要有備忘的記事簿。
平常講話不可在自稱中帶有“老”字。
對於年長自己一倍的人,應當待之如父;對於年長十歲的人,應當待之如兄;對於年長五歲的人,雖可以並肩而行,但仍須略微退後。
平輩五人同居一處,應讓年長者另坐一席。
作兒子的,家居不可佔據室內的西南隅,不可坐在席的中間位置,不可走在路的當中,不可立在門的當中。
遇有宴請賓客的事,如何招待,自有家長裁決,不可自作主張;舉行祭祀的時候,不可充當屍的角色。
要時刻留心父母的意旨,先意承歡,不要等到父母發話或指使才辦。
不要登高,不要臨深。
不隨便詆譭他人,不隨便嘻笑。
孝子不在冥暗之中做事,不行險以僥倖,怕給雙親帶來不善教子的惡名。
雙親健在,不應承諾爲朋友報仇、賣命,也不應有私財。
當兒子的,如果雙親健在,戴的帽,穿的衣,不可用素色鑲邊(因爲那樣有點像喪服)。
主持家事的孤子,戴的帽,穿的衣,可用素色而不用彩色鑲邊,以此表達其持久的哀思。
切記不可給兒童做出說謊話的榜樣。
兒童不宜穿皮衣和裙子。
兒童立必正向一方,不得作出歪頭聽人講話的樣子。
如果長輩要拉着兒童的手走路,兒童就應雙手捧着長輩的手。
長輩在或背或抱小兒時應當傾頭與語,小兒也應該掩口回答。
跟隨先生走路,不應跑到路的另外一邊和別人說話。
在路上碰見先生,要快步上前,正立拱手。
先生和自己講話,就回答;先生不與自己講話,就快步退下。
跟隨長者登上丘陵,一定要向長者所視的方向視去。
登上城牆,不要指東畫西,不要大呼小叫,以免蠱惑人心。
將要到別人家去,凡事當求合理,不可失之粗野。
將要進入人家的堂室,一定要發出較大的聲響。
戶外有兩雙鞋子,聽見室內的說話聲音纔可進去,否則就不進去。
將要進門,目光一定要向下。
進門以後要神情肅敬,目光不要東張西望,上下掃視。
如果門本來是開着的,就讓它仍舊開着;如果門本來是關着的,就讓它仍舊關着。
如果後面還有人進來,就把門輕輕關上,但不能關緊。
進門時不要踩着別人脫在戶外的鞋。
將入席位,不要跨越坐席,應提起裙子的下襬走向席位下角。
坐定之後,要謹慎地應對。
大夫、士進出國君的大門,應由門橛的右邊走,也不得踐踏門坎。
凡和客人一道進門,每到一個門口都要讓客人先入。
客人來至主人內室門口,主人要請客人稍等,而自己先進去鋪好席位,然後再出來迎接客人,主人請客先入,客人要推辭兩次,主人這才引導客人入室。
主人進門後向右走,客人入門後向左走,主人走向東階,客人走向西階。
如果客人身份較主人卑下,就應隨主人走向東階,要等主人一再謙讓,然後客人才又拐回西階。
到了階前,主客又互相謙讓誰先登階。
謙讓的結果主人先登,客人跟着,主人登上一階,客人跟着登上一階,每階都是先舉一足,而後舉另一足與前足併攏,如此這般地一步接着一步地上去。
上東階的主人應先舉右足,上西階的客人應先舉左足。
在離帷簾遮擋較遠的地方不要快步走,堂上不要快步走,手中拿着玉器時也不要快步走。
堂上走路要用小碎步,堂下走路可以用大步,室內走路不可張開兩臂。
和別人坐在一起不可橫起胳膊。
把東西交給站着的人則自己不應跪,把東西交給坐着的人則自己不應立。
凡是爲長者掃除席前之禮,一定要用掃帚遮住畚箕。
掃的時候要一手持帚掃地,一手舉起衣袖遮住掃帚,邊掃邊退,這樣就不會使灰塵飛揚,污及長者。
撮垃圾時,要使畚箕朝向自己。
雙手捧席要橫着,像井上桔棒那樣左端昂起右端低垂。
爲尊者鋪設坐席,要問面向何方;爲尊者鋪設臥席,要問腳朝何方。
席是南北方向鋪設的,以西方爲尊位;東西方向鋪設的,以南方爲尊位。
若不是請來吃飯的客人,席要散開些,一般說來,席與席之間要有一丈的距離。
當主人跪着爲客人整理席位時,客人也要跪着並且按住席子說不敢當。
客人提出要撤去重疊的席子時,主人要一再地表示辭讓阻止。
客人就席之後,主人才能坐下。
主人如果不問話,客人不可率先發話。
將就席,要儀容莊重,不可有失常態。
兩手提起衣裳的下緝,使下緝離地一尺左右,這樣纔不致於腳踩着衣裳。
不要掀動上衣。
邁步不要慌里慌張,以免腳下有失。
如果在當行的路前放有先生的書冊琴瑟,就要跪下來把它們移開,千萬不可從上面跨越過去。
不是飲食之座,應儘量往後坐;飲食之座,則要儘量靠前。
坐要安穩,始終保持自然的神態。
長者沒有提及的事,不要隨便插嘴打斷。
要神情端莊,恭恭敬敬地聽先生講話。
不可把別人的見解說成是自己的見解,不可沒有主見,人云亦云。
說話一定要以歷史事實爲根據,也可引述先王之言爲根據。
在先生身邊陪坐,先生問到自己,要等到他的問話終了再回答。
向先生請教書本中的問題,要起立;請先生把不明白的地方再講一遍,也要起立。
父親召喚時,不可用“諾”來答應;先生召喚時,也不可用“諾”來答應;應該用“唯”來回答,同時起立。
在所尊敬的人身邊陪坐,要儘量靠近,不要使自己的席端留有餘地。
見到同輩的人來,可不起立。
見到執掌火炬的人來,要起立。
見到端飯的人來,要起立。
見到主人的貴客來,要起立。
晚上座談,不可使客人發現有許多火炬柄,否則,客人將誤會爲主人不欲留客久坐。
在貴客面前不得大聲喝斥狗。
主人請客人進食時,客人不可吐口水。
在君子身旁陪坐,如果看到君子打哈欠伸懶腰,或是準備拿起手杖和穿鞋,或是據太陽的位置看時間的早晚,陪坐者就該主動告退了。
在君子身旁陪坐,君子如果問及另外的事,陪坐者要起立回答。
在君子身旁陪坐,如果有人進來說:“想借用片刻空閒,有話要講。
”這時候,陪坐者就應暫時避開,在不影響來人說話的地方等待。
不要側耳探聽別人的說話,不要粗聲大氣地答應,不要轉動眼珠斜看,不要做出無精打采的樣子。
走路不要露出傲慢的樣子,站立時要雙腿挺直,不可一腿直立,一腿打彎,坐着時不要像畚箕一樣把雙腿叉開,睡覺時不要俯臥。
頭髮要用帛束好,不要讓它像假髮那樣下垂。
帽子不可隨便脫下,幹活時不要脫衣露體,熱天也不要撩起裙子。
凡在長者身旁陪坐,要把鞋子脫在階下,不可穿着鞋子上堂。
脫下的鞋子切莫放在當階,以免妨礙後來者升堂。
穿鞋時,要跪着拿起鞋子,退到一旁再穿。
如果面向長者穿鞋,就要跪着把鞋子旋轉180度,然後彎腰穿上。
遇到兩個人並排坐着或並排立着,自己就不要再插身其間。
遇到兩個人並立,不要從他們中間穿過。
男女不可同坐在一起,不可共享同一個衣架,不可共享同一面巾和梳子,不可親手互相遞交東西。
小叔和嫂嫂不互相問候。
不可讓庶母洗自己的下身衣裳。
男人談的事情不得讓女人知道並干預,女人談論的事情也不可讓男人知道並干預。
街談巷議不得帶入閨房;婦女在閨房所講的話也不得拿到外邊宣揚。
女子訂婚之後,就要頭上佩戴綵帶,表示已經有主了。
沒有大事,不得進入其居室之門。
姑母、姐妹、自己的女兒,出嫁以後回到孃家,兄弟不可與之同席而坐,不可與之共享同一器皿進食。
父子不可同席而坐。
男女之間,如果沒有媒人往來提親,就不知道對方的名字;如果女方還沒有接受財禮,雙方就不會有交往,更不會關係親密。
因此,結婚的年月日要向官方登記,還要齋戒稟告祖先,還要置辦酒席邀請鄉鄰、同事、朋友,如此鄭重其事,就是爲了強調男女之別。
娶妻不得取同姓女子,所以買妾不知她的本姓,就得通過占卜決定可否。
寡婦的兒子,除非表現出具有卓異的才能,不得和他交朋友。
祝賀娶妻者,如果祝賀者本人不在場,其所派使者應當這樣說:“是某君派我來的,某君聽說您要宴請賓客,特派我來進獻一點酒食。
”對於貧窮的人,就不必苛求他非要以貨財爲禮了;對於年老的人,就不必苛求他非要以體力爲禮了。
凡陳設便餐,帶骨的肉放在左邊,切好的大塊肉放在右邊,飯食放在人的左手方,羹湯放在人的右手方;細切的肉和烤熟的肉放在盛餚胾的器皿之外,離人遠些;醋和肉醬放在盛餚胾的器皿之內,離人近些。
蒸蔥放在醋和肉醬之左,酒和漿放在羹湯之右。
如果還要擺設乾肉,則彎曲的在左,挺直的在右。
如果客人的身份較主人卑下,就應端着飯碗起立,說自己不敢當此席位,這時主人就要起身勸說客人不要客氣,然後客人才又落座。
主人請客人和他一道祭食。
祭飯食的方法是,主人先擺上哪一種就先祭哪一種。
祭餚饌的方法是逐一祭之,祭個遍。
吃過三口飯後,主人要請客人吃切好的大塊肉,然後請客人遍嘗各種餚饌。
如果主人尚未吃完,客人不可漱口表示已經吃飽。
陪着長者吃飯,如果主人親自佈菜,要拜謝之後再吃;主人不親自佈菜,就不必拜謝,可以徑自動手取食。
大夥兒共同吃飯,要注意謙讓,不可自顧自己吃飽。
大夥兒共同吃飯,要注意手的衛生。
不要把飯搓成團,不要把多取的飯再放回食器,不要大口喝,以免滿口汁液外流,不要吃得嘖嘖作響,不要啃骨頭,以免弄出聲響,不要把咬過的魚肉再放回食器,不要把骨頭扔給狗,不要爭着搶着吃好吃的東西,不要爲了貪快而揚去飯中的熱氣,吃黍米飯不要用筷子,羹湯中的菜要經過咀嚼,不可大口囫圇地吞下,不要當着主人的面調和羹湯。
不要當衆剔牙,不要喝肉醬。
客人如果調和羹湯,主人就要道歉,說不會烹調。
客人如果喝肉醬,主人就要道歉,說由於家貧以至於備辦的食物不夠吃。
溼軟的肉可以用齒咬斷,乾硬的肉不可以用齒咬斷,就須用手擘而食之。
吃烤肉不要一口吞一大塊。
食畢,客人要從前面跪着收拾盛飯菜的食器並交給在旁服務的人,這時主人要連忙起身,說不敢勞動客人,然後客人再坐下。
陪伴長者飲酒,看見長者將給自己斟酒就要趕快起立,走到放酒樽的地方拜受。
長者說不要如此客氣,然後少者纔回到自己的席位準備喝酒。
長者尚未舉杯飲盡,少者不敢飲。
長者有所賜,作晚輩的、作僮僕的不得辭讓不受。
國君當面賜食水果,有核的要把核藏在懷裏,不可吐到地上。
伺候國君吃飯,國君賜以剩餘之食,這時就要看盛食之器是否可以洗滌。
若是可以洗滌的食器,則就原器取食,不必倒入另外的器皿;若是不可以洗滌的食器,就要統統倒入另外的器皿取食。
這是怕弄髒了國君的食器。
吃剩餘之食不須行祭食之禮。
父親吃兒子剩餘之食,丈夫吃妻子剩餘之食,也都不祭。
陪同長者參加宴會,如果主人厚待少者如同長者一樣,少者不用說客氣話。
作爲宴席上的陪客,也不用講客氣話。
湯裏如果有菜,就要用筷子來夾;如果沒有,則不用筷子,只用湯匙。
爲天子削瓜,先削去皮,再切成四瓣,攔腰橫切一刀,然後用細葛布蓋上。
爲國君削瓜,先削去皮,再一分爲二,也攔腰橫切一刀,然後用粗葛布蓋上。
爲大夫削瓜,只要削去皮即可,不蓋任何東西。
士人只切掉瓜蒂,再橫切一刀。
庶人在切除瓜蒂之後就捧着整個瓜啃吃。
父母生病,成年的兒子由於心中憂慮,頭忘記了梳,走路也不像平日那樣甩開雙臂,開玩笑的話也不講了,樂器也不彈奏了,吃肉只是少量地吃一點,飲酒也不至於喝到臉紅,沒有開懷的大笑,發怒也不至於罵人。
父母病癒,作兒子的才恢復常態。
父母有病的人要獨席而坐,父母去世不久的人只坐單層的席子。
雨水多的時節,不須以魚鱉獻人。
凡獻野鳥要扭轉其首以防其啄人,獻家禽則不須如此。
獻車馬者,只要呈上馬鞭和登車索就可以了,獻鎧甲者,只要呈上頭盔就行了。
獻手杖者,要自己手執杖的末端。
獻俘虜的時候要抓緊他的右臂。
獻粱、稻一類穀物者,只要呈上可以兌取的證券就行了。
獻米者,可以呈上量米的容器。
獻熟食者,要先送上醬類和切碎的醃菜。
獻田地房產者,只要呈上田契房契即可。
凡是送人弓的,如果弓弦己經張緊,就要弓弦向上,如果弓弦尚未張緊,就要弓背向上,同時右手拿着弓的一頭,左手託着弓背的中部。
授受雙方彼此鞠躬爲禮。
如果主人下拜,客人要退避,避開主人的拜,表示不敢當。
如果是主人自己接受弓,就要從客人左手方接住弓背的中部,用右手接住弓的下頭,與客人面朝同一方向並排而立,然後接過弓來。
送別人劍,要劍柄向右。
送別人戈,要以戈柄朝前,戈刃向後。
送別人矛或戟,也要以柄向前。
送人几案和手杖,要擦拭乾淨。
獻馬獻羊要用右手牽着。
獻犬則用左手牽着。
以鳥送人,要鳥頭向左。
以羊羔和雁送人,要在羊羔和雁身上蒙上彩色畫布。
接受珠玉,要用雙手捧着。
接受弓劍,要用衣袖承接。
用玉杯飲酒,不要揮揚,以免失手打破。
凡是被尊者派去贈送弓劍、苞苴、簞笥的人,在捧起這些禮物接受使命時,其儀態要像是臣受君命出聘他國那樣。
凡是被國君派作使臣的人,接到使命之後就不得在家逗留,要立刻出發。
傳達國君命令的使者來到,主人就要穿上朝服在門外拜迎使者,並說有勞尊駕。
使者回去時,還要到門外拜送。
如果派人到國君那裏去,就得像親自朝見國君那樣,先穿上朝服再派遣使者。
使者從國君那裏回來,一定要下堂迎接使者帶來的君命。
博聞強記而能謙讓,樂於作善事而不懈怠,這樣的人就叫做君子。
君子不要求別人時時事事都說自己好,也不要求別人時時事事都要對得起自己,這樣,交情才能始終保持。
《禮經》上說:“君子抱孫不抱子。
”這話的意思是,祭祖時,孫子可以充當代表祖父的屍,而兒子則不可。
充當代表已故國君之屍的人,大夫和士遇到他都要下車致敬。
如果國君知道某人是屍,也要下車致敬。
而爲屍者一定要憑軾答謝。
屍登車時,要用幾來墊足。
齋戒的人,不可聽音樂,也不可到別人家弔喪。
居喪之禮:允許由於悲傷而消瘦,但不至於形銷骨立,視力和聽力不可衰退,上堂下堂不走家長常走的東階,出入大門不走門外當門之中道。
居喪之禮:頭上生了瘡,可以洗頭;身上長了瘡,可以洗澡。
有了病,這是特殊情況,可以飲酒吃肉,但病癒之後就要照舊。
如果悲傷過度壞了身體而不能承擔喪事,那就等於不慈不孝。
五十歲的人,允許因悲傷而消瘦,但不可過分。
六十歲的人,可以不因悲傷而消瘦。
七十歲的人,只須披麻帶孝就行,可以飲酒吃肉,可以住在自己的居室內。
辦喪事的規矩,凡是涉及生者的,如成服和持喪棒,應從死者死之次日開始計算;凡是涉及死者的,如殯斂和埋葬,應從死者死之當天開始計算。
如果是與死者家屬有交情的,應去慰問死者家屬;如果是與死者本人有交情的,應去哀悼葬者。
只與死者家屬有交情而與死者本人無交情,就只須慰問而不須哀悼;反之,則只須哀悼而不須慰問。
慰問喪家,如果不能提供財物上的幫助,就不要問辦喪事的花費。
探視病人,如果不能有什麼饋贈,就不要問病人需要什麼。
見到行人,如果不能留宿,就不要問他住在什麼地方。
贈人物品,不要叫人來取,而要派人送去,給人東西,不要問人想要與否。
到墓地去,不要上到墳頭上。
參加葬禮必須助挽柩車。
參加追悼,不可嬉笑。
與人作揖,必須離開原位。
望見運柩車,不可唱歌。
進入喪家,走路不要張開兩臂。
吃飯時不可唉聲嘆氣。
鄰居有喪事,即使在舂米時也不可喊號子。
鄰里有停殯待葬的,就不要在街巷中唱歌。
到墓地上,不要唱歌。
弔喪之日,不要唱歌。
護送柩車,不要走小路。
挽着柩車,不要只顧自己而避開路上的積水。
參加追悼一定要有哀傷的表情。
助挽柩車時不可嬉笑。
聽音樂時不可嘆氣。
披上鎧甲戴上頭盔,就要表現出不可侵犯的神態。
所以君子小心謹慎,在什麼場合就要有什麼場合的神態。
遇到國君憑軾行禮時,大夫就要下車示敬。
遇到大夫憑軾行禮時,士就要下車示敬。
禮制不下及於庶人,刑罰不上及於大夫。
受過刑罰的人,不宜讓他在國君左右。
乘兵車時不須憑軾行禮。
天子所乘的武車,旌旗是招展着的,意在宣揚威猛;天子所乘的德車,旌旗是纏在旗竿上的,以示德美於內,不尚赫奕。
如果國君去參加會盟,隨行的史官要負責攜帶文具,司盟的士要負責準備好有關盟辭。
在隊伍行進的途中,前面發現水,前導的警衛就豎起畫有青雀的旌旗以警衆;發現塵土飛揚,就豎起畫有鳴鳶的旌旗以警衆;發現車騎,就豎起畫有飛鴻的旌旗以警衆;發現兵衆,就用竿子舉起虎皮以警衆;發現猛獸,就豎起畫有貔貅的旌旗以警衆。
凡行軍之陣,前鋒以畫有朱雀的旗子爲標誌,後衛以畫有玄武的旗子爲標誌,左翼以畫有青龍的旗子爲標誌,右翼以畫有白虎的旗子爲標誌。
中軍則以北斗七星旗爲令旗。
所以士卒堅勁奮勇,如天帝之威怒。
前進後退,都有一定的法度。
左右兩翼,也各有主官負責。
對於殺父的仇人,作兒子的必須與他拚個死活,什麼時候殺了他什麼時候纔算罷休。
對於殺害兄弟的仇人,要隨時攜帶武器,遇見就殺。
對於殺害朋友的仇人,如果他不逃到別國去,見即殺之。
如果國都的四郊築有許多防禦工事,那是卿、大夫的恥辱。
土地儘管廣大,如果任其荒廢而不加治理,那是地方官長的恥辱。
參加祭祀,不得怠惰。
祭服破了要燒掉,祭器破了要埋掉,用於卜筮的龜策破了要埋掉,用於祭祀的牲口死了要埋掉。
凡是在國君的廟裏助祭的士,祭過神後,都要把應得的一份祭肉自己帶回家中。
行過卒哭之祭,就要避免稱呼死者之名。
但據禮的規定,與死者之名讀音相同的字可以不避,雙字之名只要避其一字即可。
如果趕上侍奉父母,就要避諱祖父之名;如果未趕上侍奉父母,則可不避諱祖父之名。
在國君面前不避家諱,在大夫面前則應避國君之諱。
讀《經》、《尚書》等經典,不須避諱;寫文章,不須避諱;否則將辭不達意,鬧出笑話。
廟中的祭文和祝辭,不須避諱。
國君夫人的家諱,即令是在和國君對話,臣子也不須避。
婦人之名諱,僅限於家門之內。
對大功、小功的親屬,不須避諱。
凡是到了一個新地方,要先打聽當地的禁忌;進到城裏邊,要先打聽城裏的風俗;進到別人家,要先打聽主人的家諱
祭祀家外之神要用單數日,祭祀家內之神要用雙數日。
凡用卜筮的辦法來擇定吉日,本旬以外的日子稱作“遠某日”,本旬之內的日子稱作“近某日”。
喪葬等事,應先卜遠日;祭享等事,應先卜近日。
卜時要說:“卜個吉日,藉助泰筮判個吉凶,泰筮的靈驗是一貫的。
”筮時要說:“筮個吉日,藉助泰筮判個吉凶,泰筮的靈驗是一貫的。
”不管是用卜或用筮,都不能超過三次。
用了龜卜,就不可再用蓍[shī]筮[shì];用了蓍筮,就不可再用龜卜。
用龜甲來判定吉凶叫做卜,用蓍草來判定吉凶叫做筮。
卜與筮,這是古昔聖王用來使百姓相信擇定的吉日吉時、崇敬祭祀的鬼神、畏服君長的法令而以神道設教的辦法,同時也是使百姓在徘徊猶豫之時藉以作出決斷的辦法。
因爲猶豫不決才進行卜筮,既已卜筮,就不可再對卜筮的結果產生懷疑,已定在那一天舉行祭祀,就必須在那一天舉行
國君的乘車將要套馬時,僕人應手執馬鞭立在馬前。
馬套好之後,僕人要檢查車輪有無毛病並且試車。
試車時,僕人要首先抖落衣服上的塵土,然後從右邊拉着副綏上車,以跪姿乘坐,拿起馬鞭,兩手分握繮繩,驅車前行五步而止。
國君出來登車時,僕人要一手把繮繩總握,用另一隻手將正綏遞給國君。
國君登車之後,侍從們退向路的兩邊。
車子開動以後,負責警衛的車右急忙跟在車後。
車子走到大門口,國君按住僕人的手,示意停車,並回過頭來命令車右登車。
車子經過城門、里門和溝渠時,車右必須下車步行。
凡是駕車的僕人,按禮來說,一定要把登車繩遞給乘車者。
如果駕車者的身份低於乘車者,乘車者就接受;不然的話,就不能接受。
更具體地說,如果駕車者的身份低於乘車者,乘車者在接受登車繩時,應先用手按住駕車者的手,示意不敢當,然後再接受;如果雙方身份相等,就應當從駕車者的手的下方直接取繩。
客人的馬車不可駛入主人的大門,這是表示謙虛。
婦女乘車不可站着。
犬馬不可牽到堂上。
君子乘車時,遇到老年人要憑軾致敬,經過卿的朝位要下車示敬,進入城門不可馳騁,進入里門必須憑軾致敬。
國君命人召喚,即使來人的地位低賤,大夫、士也必須親自出迎,以示尊重君命。
穿鎧甲的人不拜,因爲着甲而拜有損軍容。
祥車要空着左邊的尊位。
如果乘國君的從車,可千萬不要空着左邊的尊位,因爲那樣就意味着國君去世。
既然是御者立在左邊的尊位,爲表示自己的侷促不安,所以御者始終作憑軾之姿。
爲婦人駕車,要伸出左手執轡,右手後縮,這是爲了避免嫌疑。
爲國君駕車,則要伸出右手執轡,左手後縮,朝國君略微俯身,以示敬意。
國君不可乘奇邪不正之車。
在車上不要大聲咳嗽,不要隨便指指點點。
站着,視線達到車輪轉動五週的距離;憑軾行禮時,視線只達到馬尾;回頭看時,視線不得超過車轂。
進入國都就改用策彗輕輕搔摩駕車的馬,降低車速,使塵土不至於飛揚到車轍之外。
國君經過宗廟的門口要下車,遇見供祭祀用的牛要憑軾致敬。
大夫、士經過國君的門口要下車,遇見路馬要憑軾致敬。
臣子駕馭路馬,一定要穿上朝服,雖然帶有馬鞭,但備而不用,也不敢把登車的引繩遞給別人;並且要站在車的左邊,必須憑軾致敬。
牽着路馬步行,一定要走在道路正中。
凡是踐踏路馬草料者,有罰;估量路馬年齡者,有罰。
做到這三點,纔會使人們安寧啊!
傲慢之心不可產生,慾望不可放縱無拘,志氣不可自滿,享樂不可無度。
對於道德、才能勝於己者,要親近和尊敬他,畏服並愛戴他。
對於自己所喜愛的人,不可只知其優點,而不知其缺點;對於自己所憎惡的人,不可只知其缺點,而不知其優點。
自己有了積蓄,要分給貧窮的人。
居安思危,能夠及時改變處境。
面對財物,不可苟且據有;面對危急,不可苟且逃避。
在小事上爭訟,不可求勝;分配財物,不可求多。
對自己不懂的事情不可裝懂,對自己已經搞懂的東西,回答別人時,要歸功於師友,不可據爲自己的發明。
至於坐的樣子,要像祭祀時的屍那樣端重;立的樣子,要像齋戒時的人那般恭敬。
禮節要順應事之所宜,出使要順應當地的風俗。
所謂禮,是用來確定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遠近,判斷事情的疑似難明,分別事情的何時當同何時當異,明辨事情的得禮或失禮。
依禮而言,不可隨便地取悅於人,不可說做不到的話。
依禮,做事不得超過自己的身份,不得侵犯侮慢他人,也不得隨便地與人套近乎。
涵養自己的德性,實踐自己的諾言,這就叫做完美的品行。
行合忠信,言合仁義,這纔是禮的實質。
依禮,聽說過招致賢人是要用他的德行來影響教化,沒聽說過招致賢人只是要他當塊招牌而已。
依禮,聽說過有學生主動來到師門拜師學藝的規矩,沒有聽說過老師反而到學生住處去施教的。
上古時,人們崇尚“德”,後來卻講求施報。
禮崇尚往來。
施人恩惠卻收不到回報,是不合禮的;別人施恩惠於已,卻沒有報答,也不合禮。
人們有了禮的規範,社會便得以安定,少了禮社會便會傾危,所以說:“禮,不能不學啊!”禮的實質在於對自己卑謙,對別人尊重,即使是挑着擔子做買賣的小販,也一定有令人尊敬的地方,更何況富貴的人呢?身處富貴而懂得愛好禮,就不會驕橫過分,身處貧賤而知道愛好禮,那麼志向就不會被屈服。
男子長到十歲叫做幼,這時候該出外上學了;二十歲叫做弱,這時候就該加冠了;三十歲叫做壯,這時候就該娶妻了;四十歲叫做強,這時候就該做官了;五十歲叫做艾,這時候就該參與國家的政事了;六十歲叫做耆[qí],這時候就該役使他人了;七十歲叫做老,這時候就該把家事交給兒孫掌管了;八九十歲的人叫做耄[mào];七歲的孩子叫做悼。
被稱爲耄與悼的老人和幼兒,即令有罪,也不對他們判刑。
百歲老人叫做期,兒孫要盡心加以供養。
大夫級別的官員,到了七十歲就可以把所掌管的事情交還君主而告老。
如果告老未得允許,那麼君主一定要賜給大夫幾和杖,在本國因公外出,可以有婦人陪從。
若出使異國,可以乘坐安車。
在上述場合與人講話,可以自稱“老夫”,但在朝廷上與自己的國君講話則要自稱己名。
鄰國來問,國君必問於老者以答之。
和長輩商議事情,一定要隨身帶着几杖去。
長輩有所問,如果不先謙讓一番而回答,就不合乎禮的規定。
凡是作子女的都應做到冬天讓父母過得溫暖,夏天讓父母過得涼爽,晚上替他們鋪牀安枕,早晨向他們問候請安。
與平輩相處,不可發生爭執。
凡是做兒子的,可以以父親的名義將某些財物送人,把一般財物贈人,還可以商量,但絕對不能贈送車馬。
所以本鄉本土都稱讚他的孝順,兄弟親戚都稱讚他的善良,同僚們都稱讚他的敬愛兄長,同志們都稱讚他的對人厚道,和他有來往的人也都稱讚他的誠實可靠。
見到父親的同志,若不叫上前就不敢上前,若不叫退下就不敢退下,若不間,不敢首先發話。
就像對待父親一般。
這樣做纔算是孝子的行爲。
作兒子的,出行之前一定要當面稟告父母,回到家裏也要這樣。
出遊必須有一定的去處。
學習一定要有備忘的記事簿。
平常講話不可在自稱中帶有“老”字。
對於年長自己一倍的人,應當待之如父;對於年長十歲的人,應當待之如兄;對於年長五歲的人,雖可以並肩而行,但仍須略微退後。
平輩五人同居一處,應讓年長者另坐一席。
作兒子的,家居不可佔據室內的西南隅,不可坐在席的中間位置,不可走在路的當中,不可立在門的當中。
遇有宴請賓客的事,如何招待,自有家長裁決,不可自作主張;舉行祭祀的時候,不可充當屍的角色。
要時刻留心父母的意旨,先意承歡,不要等到父母發話或指使才辦。
不要登高,不要臨深。
不隨便詆譭他人,不隨便嘻笑。
孝子不在冥暗之中做事,不行險以僥倖,怕給雙親帶來不善教子的惡名。
雙親健在,不應承諾爲朋友報仇、賣命,也不應有私財。
當兒子的,如果雙親健在,戴的帽,穿的衣,不可用素色鑲邊(因爲那樣有點像喪服)。
主持家事的孤子,戴的帽,穿的衣,可用素色而不用彩色鑲邊,以此表達其持久的哀思。
切記不可給兒童做出說謊話的榜樣。
兒童不宜穿皮衣和裙子。
兒童立必正向一方,不得作出歪頭聽人講話的樣子。
如果長輩要拉着兒童的手走路,兒童就應雙手捧着長輩的手。
長輩在或背或抱小兒時應當傾頭與語,小兒也應該掩口回答。
跟隨先生走路,不應跑到路的另外一邊和別人說話。
在路上碰見先生,要快步上前,正立拱手。
先生和自己講話,就回答;先生不與自己講話,就快步退下。
跟隨長者登上丘陵,一定要向長者所視的方向視去。
登上城牆,不要指東畫西,不要大呼小叫,以免蠱惑人心。
將要到別人家去,凡事當求合理,不可失之粗野。
將要進入人家的堂室,一定要發出較大的聲響。
戶外有兩雙鞋子,聽見室內的說話聲音纔可進去,否則就不進去。
將要進門,目光一定要向下。
進門以後要神情肅敬,目光不要東張西望,上下掃視。
如果門本來是開着的,就讓它仍舊開着;如果門本來是關着的,就讓它仍舊關着。
如果後面還有人進來,就把門輕輕關上,但不能關緊。
進門時不要踩着別人脫在戶外的鞋。
將入席位,不要跨越坐席,應提起裙子的下襬走向席位下角。
坐定之後,要謹慎地應對。
大夫、士進出國君的大門,應由門橛的右邊走,也不得踐踏門坎。
凡和客人一道進門,每到一個門口都要讓客人先入。
客人來至主人內室門口,主人要請客人稍等,而自己先進去鋪好席位,然後再出來迎接客人,主人請客先入,客人要推辭兩次,主人這才引導客人入室。
主人進門後向右走,客人入門後向左走,主人走向東階,客人走向西階。
如果客人身份較主人卑下,就應隨主人走向東階,要等主人一再謙讓,然後客人才又拐回西階。
到了階前,主客又互相謙讓誰先登階。
謙讓的結果主人先登,客人跟着,主人登上一階,客人跟着登上一階,每階都是先舉一足,而後舉另一足與前足併攏,如此這般地一步接着一步地上去。
上東階的主人應先舉右足,上西階的客人應先舉左足。
在離帷簾遮擋較遠的地方不要快步走,堂上不要快步走,手中拿着玉器時也不要快步走。
堂上走路要用小碎步,堂下走路可以用大步,室內走路不可張開兩臂。
和別人坐在一起不可橫起胳膊。
把東西交給站着的人則自己不應跪,把東西交給坐着的人則自己不應立。
凡是爲長者掃除席前之禮,一定要用掃帚遮住畚箕。
掃的時候要一手持帚掃地,一手舉起衣袖遮住掃帚,邊掃邊退,這樣就不會使灰塵飛揚,污及長者。
撮垃圾時,要使畚箕朝向自己。
雙手捧席要橫着,像井上桔棒那樣左端昂起右端低垂。
爲尊者鋪設坐席,要問面向何方;爲尊者鋪設臥席,要問腳朝何方。
席是南北方向鋪設的,以西方爲尊位;東西方向鋪設的,以南方爲尊位。
若不是請來吃飯的客人,席要散開些,一般說來,席與席之間要有一丈的距離。
當主人跪着爲客人整理席位時,客人也要跪着並且按住席子說不敢當。
客人提出要撤去重疊的席子時,主人要一再地表示辭讓阻止。
客人就席之後,主人才能坐下。
主人如果不問話,客人不可率先發話。
將就席,要儀容莊重,不可有失常態。
兩手提起衣裳的下緝,使下緝離地一尺左右,這樣纔不致於腳踩着衣裳。
不要掀動上衣。
邁步不要慌里慌張,以免腳下有失。
如果在當行的路前放有先生的書冊琴瑟,就要跪下來把它們移開,千萬不可從上面跨越過去。
不是飲食之座,應儘量往後坐;飲食之座,則要儘量靠前。
坐要安穩,始終保持自然的神態。
長者沒有提及的事,不要隨便插嘴打斷。
要神情端莊,恭恭敬敬地聽先生講話。
不可把別人的見解說成是自己的見解,不可沒有主見,人云亦云。
說話一定要以歷史事實爲根據,也可引述先王之言爲根據。
在先生身邊陪坐,先生問到自己,要等到他的問話終了再回答。
向先生請教書本中的問題,要起立;請先生把不明白的地方再講一遍,也要起立。
父親召喚時,不可用“諾”來答應;先生召喚時,也不可用“諾”來答應;應該用“唯”來回答,同時起立。
在所尊敬的人身邊陪坐,要儘量靠近,不要使自己的席端留有餘地。
見到同輩的人來,可不起立。
見到執掌火炬的人來,要起立。
見到端飯的人來,要起立。
見到主人的貴客來,要起立。
晚上座談,不可使客人發現有許多火炬柄,否則,客人將誤會爲主人不欲留客久坐。
在貴客面前不得大聲喝斥狗。
主人請客人進食時,客人不可吐口水。
在君子身旁陪坐,如果看到君子打哈欠伸懶腰,或是準備拿起手杖和穿鞋,或是據太陽的位置看時間的早晚,陪坐者就該主動告退了。
在君子身旁陪坐,君子如果問及另外的事,陪坐者要起立回答。
在君子身旁陪坐,如果有人進來說:“想借用片刻空閒,有話要講。
”這時候,陪坐者就應暫時避開,在不影響來人說話的地方等待。
不要側耳探聽別人的說話,不要粗聲大氣地答應,不要轉動眼珠斜看,不要做出無精打采的樣子。
走路不要露出傲慢的樣子,站立時要雙腿挺直,不可一腿直立,一腿打彎,坐着時不要像畚箕一樣把雙腿叉開,睡覺時不要俯臥。
頭髮要用帛束好,不要讓它像假髮那樣下垂。
帽子不可隨便脫下,幹活時不要脫衣露體,熱天也不要撩起裙子。
凡在長者身旁陪坐,要把鞋子脫在階下,不可穿着鞋子上堂。
脫下的鞋子切莫放在當階,以免妨礙後來者升堂。
穿鞋時,要跪着拿起鞋子,退到一旁再穿。
如果面向長者穿鞋,就要跪着把鞋子旋轉180度,然後彎腰穿上。
遇到兩個人並排坐着或並排立着,自己就不要再插身其間。
遇到兩個人並立,不要從他們中間穿過。
男女不可同坐在一起,不可共享同一個衣架,不可共享同一面巾和梳子,不可親手互相遞交東西。
小叔和嫂嫂不互相問候。
不可讓庶母洗自己的下身衣裳。
男人談的事情不得讓女人知道並干預,女人談論的事情也不可讓男人知道並干預。
街談巷議不得帶入閨房;婦女在閨房所講的話也不得拿到外邊宣揚。
女子訂婚之後,就要頭上佩戴綵帶,表示已經有主了。
沒有大事,不得進入其居室之門。
姑母、姐妹、自己的女兒,出嫁以後回到孃家,兄弟不可與之同席而坐,不可與之共享同一器皿進食。
父子不可同席而坐。
男女之間,如果沒有媒人往來提親,就不知道對方的名字;如果女方還沒有接受財禮,雙方就不會有交往,更不會關係親密。
因此,結婚的年月日要向官方登記,還要齋戒稟告祖先,還要置辦酒席邀請鄉鄰、同事、朋友,如此鄭重其事,就是爲了強調男女之別。
娶妻不得取同姓女子,所以買妾不知她的本姓,就得通過占卜決定可否。
寡婦的兒子,除非表現出具有卓異的才能,不得和他交朋友。
祝賀娶妻者,如果祝賀者本人不在場,其所派使者應當這樣說:“是某君派我來的,某君聽說您要宴請賓客,特派我來進獻一點酒食。
”對於貧窮的人,就不必苛求他非要以貨財爲禮了;對於年老的人,就不必苛求他非要以體力爲禮了。
凡陳設便餐,帶骨的肉放在左邊,切好的大塊肉放在右邊,飯食放在人的左手方,羹湯放在人的右手方;細切的肉和烤熟的肉放在盛餚胾的器皿之外,離人遠些;醋和肉醬放在盛餚胾的器皿之內,離人近些。
蒸蔥放在醋和肉醬之左,酒和漿放在羹湯之右。
如果還要擺設乾肉,則彎曲的在左,挺直的在右。
如果客人的身份較主人卑下,就應端着飯碗起立,說自己不敢當此席位,這時主人就要起身勸說客人不要客氣,然後客人才又落座。
主人請客人和他一道祭食。
祭飯食的方法是,主人先擺上哪一種就先祭哪一種。
祭餚饌的方法是逐一祭之,祭個遍。
吃過三口飯後,主人要請客人吃切好的大塊肉,然後請客人遍嘗各種餚饌。
如果主人尚未吃完,客人不可漱口表示已經吃飽。
陪着長者吃飯,如果主人親自佈菜,要拜謝之後再吃;主人不親自佈菜,就不必拜謝,可以徑自動手取食。
大夥兒共同吃飯,要注意謙讓,不可自顧自己吃飽。
大夥兒共同吃飯,要注意手的衛生。
不要把飯搓成團,不要把多取的飯再放回食器,不要大口喝,以免滿口汁液外流,不要吃得嘖嘖作響,不要啃骨頭,以免弄出聲響,不要把咬過的魚肉再放回食器,不要把骨頭扔給狗,不要爭着搶着吃好吃的東西,不要爲了貪快而揚去飯中的熱氣,吃黍米飯不要用筷子,羹湯中的菜要經過咀嚼,不可大口囫圇地吞下,不要當着主人的面調和羹湯。
不要當衆剔牙,不要喝肉醬。
客人如果調和羹湯,主人就要道歉,說不會烹調。
客人如果喝肉醬,主人就要道歉,說由於家貧以至於備辦的食物不夠吃。
溼軟的肉可以用齒咬斷,乾硬的肉不可以用齒咬斷,就須用手擘而食之。
吃烤肉不要一口吞一大塊。
食畢,客人要從前面跪着收拾盛飯菜的食器並交給在旁服務的人,這時主人要連忙起身,說不敢勞動客人,然後客人再坐下。
陪伴長者飲酒,看見長者將給自己斟酒就要趕快起立,走到放酒樽的地方拜受。
長者說不要如此客氣,然後少者纔回到自己的席位準備喝酒。
長者尚未舉杯飲盡,少者不敢飲。
長者有所賜,作晚輩的、作僮僕的不得辭讓不受。
國君當面賜食水果,有核的要把核藏在懷裏,不可吐到地上。
伺候國君吃飯,國君賜以剩餘之食,這時就要看盛食之器是否可以洗滌。
若是可以洗滌的食器,則就原器取食,不必倒入另外的器皿;若是不可以洗滌的食器,就要統統倒入另外的器皿取食。
這是怕弄髒了國君的食器。
吃剩餘之食不須行祭食之禮。
父親吃兒子剩餘之食,丈夫吃妻子剩餘之食,也都不祭。
陪同長者參加宴會,如果主人厚待少者如同長者一樣,少者不用說客氣話。
作爲宴席上的陪客,也不用講客氣話。
湯裏如果有菜,就要用筷子來夾;如果沒有,則不用筷子,只用湯匙。
爲天子削瓜,先削去皮,再切成四瓣,攔腰橫切一刀,然後用細葛布蓋上。
爲國君削瓜,先削去皮,再一分爲二,也攔腰橫切一刀,然後用粗葛布蓋上。
爲大夫削瓜,只要削去皮即可,不蓋任何東西。
士人只切掉瓜蒂,再橫切一刀。
庶人在切除瓜蒂之後就捧着整個瓜啃吃。
父母生病,成年的兒子由於心中憂慮,頭忘記了梳,走路也不像平日那樣甩開雙臂,開玩笑的話也不講了,樂器也不彈奏了,吃肉只是少量地吃一點,飲酒也不至於喝到臉紅,沒有開懷的大笑,發怒也不至於罵人。
父母病癒,作兒子的才恢復常態。
父母有病的人要獨席而坐,父母去世不久的人只坐單層的席子。
雨水多的時節,不須以魚鱉獻人。
凡獻野鳥要扭轉其首以防其啄人,獻家禽則不須如此。
獻車馬者,只要呈上馬鞭和登車索就可以了,獻鎧甲者,只要呈上頭盔就行了。
獻手杖者,要自己手執杖的末端。
獻俘虜的時候要抓緊他的右臂。
獻粱、稻一類穀物者,只要呈上可以兌取的證券就行了。
獻米者,可以呈上量米的容器。
獻熟食者,要先送上醬類和切碎的醃菜。
獻田地房產者,只要呈上田契房契即可。
凡是送人弓的,如果弓弦己經張緊,就要弓弦向上,如果弓弦尚未張緊,就要弓背向上,同時右手拿着弓的一頭,左手託着弓背的中部。
授受雙方彼此鞠躬爲禮。
如果主人下拜,客人要退避,避開主人的拜,表示不敢當。
如果是主人自己接受弓,就要從客人左手方接住弓背的中部,用右手接住弓的下頭,與客人面朝同一方向並排而立,然後接過弓來。
送別人劍,要劍柄向右。
送別人戈,要以戈柄朝前,戈刃向後。
送別人矛或戟,也要以柄向前。
送人几案和手杖,要擦拭乾淨。
獻馬獻羊要用右手牽着。
獻犬則用左手牽着。
以鳥送人,要鳥頭向左。
以羊羔和雁送人,要在羊羔和雁身上蒙上彩色畫布。
接受珠玉,要用雙手捧着。
接受弓劍,要用衣袖承接。
用玉杯飲酒,不要揮揚,以免失手打破。
凡是被尊者派去贈送弓劍、苞苴、簞笥的人,在捧起這些禮物接受使命時,其儀態要像是臣受君命出聘他國那樣。
凡是被國君派作使臣的人,接到使命之後就不得在家逗留,要立刻出發。
傳達國君命令的使者來到,主人就要穿上朝服在門外拜迎使者,並說有勞尊駕。
使者回去時,還要到門外拜送。
如果派人到國君那裏去,就得像親自朝見國君那樣,先穿上朝服再派遣使者。
使者從國君那裏回來,一定要下堂迎接使者帶來的君命。
博聞強記而能謙讓,樂於作善事而不懈怠,這樣的人就叫做君子。
君子不要求別人時時事事都說自己好,也不要求別人時時事事都要對得起自己,這樣,交情才能始終保持。
《禮經》上說:“君子抱孫不抱子。
”這話的意思是,祭祖時,孫子可以充當代表祖父的屍,而兒子則不可。
充當代表已故國君之屍的人,大夫和士遇到他都要下車致敬。
如果國君知道某人是屍,也要下車致敬。
而爲屍者一定要憑軾答謝。
屍登車時,要用幾來墊足。
齋戒的人,不可聽音樂,也不可到別人家弔喪。
居喪之禮:允許由於悲傷而消瘦,但不至於形銷骨立,視力和聽力不可衰退,上堂下堂不走家長常走的東階,出入大門不走門外當門之中道。
居喪之禮:頭上生了瘡,可以洗頭;身上長了瘡,可以洗澡。
有了病,這是特殊情況,可以飲酒吃肉,但病癒之後就要照舊。
如果悲傷過度壞了身體而不能承擔喪事,那就等於不慈不孝。
五十歲的人,允許因悲傷而消瘦,但不可過分。
六十歲的人,可以不因悲傷而消瘦。
七十歲的人,只須披麻帶孝就行,可以飲酒吃肉,可以住在自己的居室內。
辦喪事的規矩,凡是涉及生者的,如成服和持喪棒,應從死者死之次日開始計算;凡是涉及死者的,如殯斂和埋葬,應從死者死之當天開始計算。
如果是與死者家屬有交情的,應去慰問死者家屬;如果是與死者本人有交情的,應去哀悼葬者。
只與死者家屬有交情而與死者本人無交情,就只須慰問而不須哀悼;反之,則只須哀悼而不須慰問。
慰問喪家,如果不能提供財物上的幫助,就不要問辦喪事的花費。
探視病人,如果不能有什麼饋贈,就不要問病人需要什麼。
見到行人,如果不能留宿,就不要問他住在什麼地方。
贈人物品,不要叫人來取,而要派人送去,給人東西,不要問人想要與否。
到墓地去,不要上到墳頭上。
參加葬禮必須助挽柩車。
參加追悼,不可嬉笑。
與人作揖,必須離開原位。
望見運柩車,不可唱歌。
進入喪家,走路不要張開兩臂。
吃飯時不可唉聲嘆氣。
鄰居有喪事,即使在舂米時也不可喊號子。
鄰里有停殯待葬的,就不要在街巷中唱歌。
到墓地上,不要唱歌。
弔喪之日,不要唱歌。
護送柩車,不要走小路。
挽着柩車,不要只顧自己而避開路上的積水。
參加追悼一定要有哀傷的表情。
助挽柩車時不可嬉笑。
聽音樂時不可嘆氣。
披上鎧甲戴上頭盔,就要表現出不可侵犯的神態。
所以君子小心謹慎,在什麼場合就要有什麼場合的神態。
遇到國君憑軾行禮時,大夫就要下車示敬。
遇到大夫憑軾行禮時,士就要下車示敬。
禮制不下及於庶人,刑罰不上及於大夫。
受過刑罰的人,不宜讓他在國君左右。
乘兵車時不須憑軾行禮。
天子所乘的武車,旌旗是招展着的,意在宣揚威猛;天子所乘的德車,旌旗是纏在旗竿上的,以示德美於內,不尚赫奕。
如果國君去參加會盟,隨行的史官要負責攜帶文具,司盟的士要負責準備好有關盟辭。
在隊伍行進的途中,前面發現水,前導的警衛就豎起畫有青雀的旌旗以警衆;發現塵土飛揚,就豎起畫有鳴鳶的旌旗以警衆;發現車騎,就豎起畫有飛鴻的旌旗以警衆;發現兵衆,就用竿子舉起虎皮以警衆;發現猛獸,就豎起畫有貔貅的旌旗以警衆。
凡行軍之陣,前鋒以畫有朱雀的旗子爲標誌,後衛以畫有玄武的旗子爲標誌,左翼以畫有青龍的旗子爲標誌,右翼以畫有白虎的旗子爲標誌。
中軍則以北斗七星旗爲令旗。
所以士卒堅勁奮勇,如天帝之威怒。
前進後退,都有一定的法度。
左右兩翼,也各有主官負責。
對於殺父的仇人,作兒子的必須與他拚個死活,什麼時候殺了他什麼時候纔算罷休。
對於殺害兄弟的仇人,要隨時攜帶武器,遇見就殺。
對於殺害朋友的仇人,如果他不逃到別國去,見即殺之。
如果國都的四郊築有許多防禦工事,那是卿、大夫的恥辱。
土地儘管廣大,如果任其荒廢而不加治理,那是地方官長的恥辱。
參加祭祀,不得怠惰。
祭服破了要燒掉,祭器破了要埋掉,用於卜筮的龜策破了要埋掉,用於祭祀的牲口死了要埋掉。
凡是在國君的廟裏助祭的士,祭過神後,都要把應得的一份祭肉自己帶回家中。
行過卒哭之祭,就要避免稱呼死者之名。
但據禮的規定,與死者之名讀音相同的字可以不避,雙字之名只要避其一字即可。
如果趕上侍奉父母,就要避諱祖父之名;如果未趕上侍奉父母,則可不避諱祖父之名。
在國君面前不避家諱,在大夫面前則應避國君之諱。
讀《經》、《尚書》等經典,不須避諱;寫文章,不須避諱;否則將辭不達意,鬧出笑話。
廟中的祭文和祝辭,不須避諱。
國君夫人的家諱,即令是在和國君對話,臣子也不須避。
婦人之名諱,僅限於家門之內。
對大功、小功的親屬,不須避諱。
凡是到了一個新地方,要先打聽當地的禁忌;進到城裏邊,要先打聽城裏的風俗;進到別人家,要先打聽主人的家諱
祭祀家外之神要用單數日,祭祀家內之神要用雙數日。
凡用卜筮的辦法來擇定吉日,本旬以外的日子稱作“遠某日”,本旬之內的日子稱作“近某日”。
喪葬等事,應先卜遠日;祭享等事,應先卜近日。
卜時要說:“卜個吉日,藉助泰筮判個吉凶,泰筮的靈驗是一貫的。
”筮時要說:“筮個吉日,藉助泰筮判個吉凶,泰筮的靈驗是一貫的。
”不管是用卜或用筮,都不能超過三次。
用了龜卜,就不可再用蓍[shī]筮[shì];用了蓍筮,就不可再用龜卜。
用龜甲來判定吉凶叫做卜,用蓍草來判定吉凶叫做筮。
卜與筮,這是古昔聖王用來使百姓相信擇定的吉日吉時、崇敬祭祀的鬼神、畏服君長的法令而以神道設教的辦法,同時也是使百姓在徘徊猶豫之時藉以作出決斷的辦法。
因爲猶豫不決才進行卜筮,既已卜筮,就不可再對卜筮的結果產生懷疑,已定在那一天舉行祭祀,就必須在那一天舉行
國君的乘車將要套馬時,僕人應手執馬鞭立在馬前。
馬套好之後,僕人要檢查車輪有無毛病並且試車。
試車時,僕人要首先抖落衣服上的塵土,然後從右邊拉着副綏上車,以跪姿乘坐,拿起馬鞭,兩手分握繮繩,驅車前行五步而止。
國君出來登車時,僕人要一手把繮繩總握,用另一隻手將正綏遞給國君。
國君登車之後,侍從們退向路的兩邊。
車子開動以後,負責警衛的車右急忙跟在車後。
車子走到大門口,國君按住僕人的手,示意停車,並回過頭來命令車右登車。
車子經過城門、里門和溝渠時,車右必須下車步行。
凡是駕車的僕人,按禮來說,一定要把登車繩遞給乘車者。
如果駕車者的身份低於乘車者,乘車者就接受;不然的話,就不能接受。
更具體地說,如果駕車者的身份低於乘車者,乘車者在接受登車繩時,應先用手按住駕車者的手,示意不敢當,然後再接受;如果雙方身份相等,就應當從駕車者的手的下方直接取繩。
客人的馬車不可駛入主人的大門,這是表示謙虛。
婦女乘車不可站着。
犬馬不可牽到堂上。
君子乘車時,遇到老年人要憑軾致敬,經過卿的朝位要下車示敬,進入城門不可馳騁,進入里門必須憑軾致敬。
國君命人召喚,即使來人的地位低賤,大夫、士也必須親自出迎,以示尊重君命。
穿鎧甲的人不拜,因爲着甲而拜有損軍容。
祥車要空着左邊的尊位。
如果乘國君的從車,可千萬不要空着左邊的尊位,因爲那樣就意味着國君去世。
既然是御者立在左邊的尊位,爲表示自己的侷促不安,所以御者始終作憑軾之姿。
爲婦人駕車,要伸出左手執轡,右手後縮,這是爲了避免嫌疑。
爲國君駕車,則要伸出右手執轡,左手後縮,朝國君略微俯身,以示敬意。
國君不可乘奇邪不正之車。
在車上不要大聲咳嗽,不要隨便指指點點。
站着,視線達到車輪轉動五週的距離;憑軾行禮時,視線只達到馬尾;回頭看時,視線不得超過車轂。
進入國都就改用策彗輕輕搔摩駕車的馬,降低車速,使塵土不至於飛揚到車轍之外。
國君經過宗廟的門口要下車,遇見供祭祀用的牛要憑軾致敬。
大夫、士經過國君的門口要下車,遇見路馬要憑軾致敬。
臣子駕馭路馬,一定要穿上朝服,雖然帶有馬鞭,但備而不用,也不敢把登車的引繩遞給別人;並且要站在車的左邊,必須憑軾致敬。
牽着路馬步行,一定要走在道路正中。
凡是踐踏路馬草料者,有罰;估量路馬年齡者,有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