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六十八章)
善爲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爲之下。
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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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爲士者:士,即武士,這裏作將帥講。
此句意爲善作將帥的人。
不與:意爲不爭,不正面衝突。
配天古之極:符合自然的道理。
一說“古”字是衍文。
善於帶兵打仗的將帥,不逞其勇武;善於打仗的人,不輕易激怒;善於勝敵的人,不與敵人正面衝突;善於用人的人,對人表示謙下。
這叫做不與人爭的品德,這叫做運用別人的能力,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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