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習錄 · 捲上 · 徐愛錄 · 門人徐愛錄 · 十三
愛曰:“先儒論《六經》,以《春秋》爲史。
史專記事,恐與《五經》事體終或稍異。

先生曰:“以事言謂之史,以道言謂之經。
事即道,道即事。
《春秋》亦經,《五經》亦史。
《易》是包犧氏之史,《書》是堯、舜以下史,《禮》《樂》是三代史。
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謂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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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犧氏,即伏羲。
在神話中,伏羲養犧牲以足庖廚,故又有是稱。
徐愛問:“先儒討論《六經》,認爲《春秋》是史書。
而史書專門記載歷史事件,恐怕和其他《五經》的體例宗旨稍有出入。

先生說:“從記事方面講叫‘史’,從論道方面講叫‘經’。
事實是天理的表現,天理表現爲事實。
所以《春秋》也是經,《五經》也是史。
《易》是伏羲氏時的史,《尚書》是堯、舜以後的史,《禮》《樂》是夏、商、週三代時的史。
他們記述的事相同,弘揚的道相同,哪裏有所謂的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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