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私
天無私覆也,地無私載也,日月無私燭[1]也,四時無私行也[2]。
行其德而萬物得遂長焉。
黃帝[3]言曰:“聲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4]。
”堯有子十人,不與其子而授舜[5];舜有子九人,不與其子而授禹,至公也。
晉平公問於祁黃羊曰[6]:“南陽無令[7],其誰可而爲之?”祁黃羊對曰:“解狐[8]可。
”平公曰:“解狐非子之讎邪?”對曰:“君問可,非問臣之讎也。
”平公曰:“善。
”遂用之,國人[9]稱善焉。
居有間[10]瑏瑠,平公又問祁黃羊曰:“國無尉[11],其誰可而爲之?”對曰:“午可。
”平公曰:“午非子之子邪?”對曰:“君問可,非問臣之子也。
”平公曰:“善。
”又遂用之,國人稱善焉。
孔子聞之曰:“善哉,祁黃羊之論也!外舉不避讎,內舉不避子,祁黃羊可謂公矣。

墨者有鉅子腹?[12]居秦,其子殺人。
秦惠王[13]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
”腹?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此所以禁殺傷人也。
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
王雖爲之賜[14],而令吏弗誅,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不許惠王,而遂殺之。
子,人之所私[15]也,忍所私以行大義,鉅子可謂公矣。
庖人調和而弗敢食,故可以爲庖。
若使庖人調和而食之,則不可以爲庖矣。
王伯之君[16]亦然,誅暴而不私,以封天下之賢者,故可以爲王伯。
若使王伯之君誅暴而私之,則亦不可以爲王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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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燭:照耀。
[2]“四時”句:《論語·陽貨》:“四時行焉,百物生焉。

[3]黃帝:傳說中上古的帝王,實際上可能是當時部落聯盟的領袖,被認爲是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
姬姓,號軒轅氏。
後世流傳的黃帝之言,均爲後人依託。
[4]“聲禁重”六句:謂聲色、衣服、香氣、食味、宮室等享受過分。
重,甚。
按,此“黃帝言曰”七句,與前後文義並不相連,通篇亦無此意,蓋必《重己篇》內所引,而後人轉寫錯誤,混入此篇者。
見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引蘇時學之說。
[5]授舜:指堯把天子之位傳給舜,而不傳給其子丹朱。
下句說舜把天子之位傳給禹,而不傳給其子商均。
這就是後世所傳說的上古禪讓制度。
[6]晉平公:春秋末年晉國國君,名彪,前557年至前532年在位。
祁黃羊:晉大夫祁奚,字黃羊。
按:《左傳》記載,略有不同。
據《左傳·襄公三年》“祁奚請老”一節,此事發生在前570年,時晉悼公(名周,平公之父)在位。
[7]南陽:晉地,相當於今河南濟源至獲嘉一帶,由於在太行山之南、黃河之北,故名。
令:地方官。
[8]解(xiè謝)狐:晉臣。
[9]國人:居住在國都的人。
[10]瑏瑠有間:不久。
[11]尉:官名。
春秋時,各國在將軍下設有國尉、都尉。
[12]鉅子:先秦時代,墨家學派爲了貫徹他們的主張,常結成嚴密而堅強的團體,其領袖被尊稱爲“鉅子”。
腹?(tūn吞):戰國時墨家鉅子。
[13]秦惠王:名駟,前337年至前311年在位。
[14]爲之賜:對我施以恩賜。
[15]私:偏愛。
下句“忍所私”即殺所愛。
[16]王伯之君:即王霸之君。
春秋時代,周天子爲諸侯國的共主,稱“王”;力量強大的諸侯糾合各國,尊王攘夷,稱“霸”。
戰國時代,儒家稱以仁義治天下爲王道,以武力稱雄於諸侯爲霸道。
王伯之君是指在天下推行王道和霸道的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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