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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計 · 第二計 · 圍魏救趙
〔清〕
·
無名氏
共敵不如分敵,敵陽不如敵陰。
評析
原指戰國時齊軍用圍攻魏國的方法,迫使魏國撤回攻趙部隊而使趙國得救。
後指襲擊敵人後方的據點以迫使進攻之敵撤退的戰術。
現借指用包抄敵人的後方來迫使他撤兵的戰術。
註釋
共敵:指兵力較集中的敵人。
共,集中的。
分:分散。
敵陽:指敵人精銳強盛的部分。
敵:動詞,攻打。
敵陰:指敵人必然存在的空虛薄弱環節。
譯文
攻打兵力集中的敵人,不如設法使它分散兵力而後各個擊破;正面攻擊敵人,不如迂迴攻擊其薄弱空虛的環節。
江南無所有,聊贈一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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