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惠皇帝,高祖太子也,母曰呂皇后。
帝年五歲,高祖初爲漢王。
二年,立爲太子。
十二年四月,高祖崩。
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
賜民爵一級。
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
外郎滿六歲二級。
中郎不滿一歲一級。
外郎不滿二歲賜錢萬。
宦官尚食比郎中,謁者、執楯、執戟、武士、騶比外郎。
太子御驂乘賜爵五大夫,舍人滿五歲二級。
賜給喪事者,二千石錢二萬,六百石以上萬,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
視作斥上者,將軍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
減田租,復十五稅一。
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當盜械者,皆頌繫;上造以上及內外公孫、耳孫有罪當刑及當爲城旦舂者,皆耐爲鬼薪、白粲;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滿十歲有罪當刑者,皆完之。
又曰:“吏所以治民也,能盡其治則民賴之,故重其祿,所以爲民也。
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與同居,及故吏嘗佩將軍、都尉印將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

令郡諸侯王立高廟。
元年冬十二月,趙隱王如意薨。
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
賜民爵,戶一級。
春正月,城長安。
二年冬十月,齊悼惠王來朝,獻城陽郡以益魯元公主邑,尊公主爲太后。
春正月癸酉,有兩龍見蘭陵家人井中,乙亥夕而不見。
隴西地震。
夏旱。
郃陽侯仲薨。
秋七月辛未,相國何薨。
三年春,髮長安六百里內男女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以宗室女爲公主,嫁匈奴單于。
夏五月,立閩越君搖爲東海王。
六月,發諸侯王、列侯徒隸二萬人城長安。
秋七月,都廄災。
南越王趙佗稱臣奉貢。
四年冬十月壬寅,立皇后張氏。
春正月,舉民孝弟、力田者復其身。
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
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律。
長樂宮鴻臺災。
宜陽雨血。
秋七月乙亥,未央宮凌室災;丙子,織室災。
五年冬十月,雷;桃李華,棗實。
春正月,復發長安六百里內男女十四萬五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夏,大旱。
秋八月己丑,相國參薨。
九月,長安城成。
賜民爵,戶一級。
六年冬十月辛丑,齊王肥薨。
令民得賣爵。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夏六月,舞陽侯噲薨。
起長安西市,修敖倉。
七年冬十月,發車騎、材官詣滎陽,太尉灌嬰將。
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蝕之。
夏五月丁卯,日有蝕之,既。
秋八月戊寅,帝崩於未央宮。
九月辛丑,葬安陵。
贊曰:孝惠內修親親,外禮宰相,優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
母曰竇皇后。
後七年六月,文帝崩。
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於西方。
元年冬十月,詔曰:“蓋聞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禮樂各有由。
歌者,所以發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
高廟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
孝惠廟酎,奏《文始》、《五行》之舞。
孝文皇帝臨天下,通關樑,不異遠方;除誹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以遂羣生;減耆欲,不受獻,罪人不帑,不誅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宮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也。
朕既不敏,弗能勝識。
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親行之。
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靡不獲福。
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朕甚懼焉。
其爲孝文皇帝廟爲《昭德》這舞,以明休德。
然後祖宗之功德,施於萬世,永永無窮,朕甚嘉之。
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
”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
臣謹議:世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盛於孝文皇帝。
高皇帝廟宜爲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爲帝者太宗之廟。
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
郡國諸侯宜各爲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
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獻祖宗之廟。
請宣佈天下。
”制曰“可”。
春正月,詔曰:“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
郡國或磽狹,無所農桑系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
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夏四月,赦天下。
賜民爵一級。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詔曰:“吏受所監臨,以飲食免,重;受財物,賤買貴賣,論輕。
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
”廷尉信謹與丞相議曰:“吏及諸有秩受其官屬所監、所治、所行、所將,其與飲食,計償費,勿論。
它物,若買故賤,賣故貴,皆坐臧爲盜,沒入臧縣官。
吏遷徙、兔、罷,受其故官屬所將、監、治送財物,奪爵爲士伍,免之。
無爵,罰金二斤,令沒入所受。
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於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爲河間王,閼爲臨江王,餘爲淮陽王,非爲汝南王,彭祖爲廣川王,發爲長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國蕭何孫係爲列侯。
秋,與匈奴和親。
三年冬十二月,詔曰:“襄平侯嘉子恢說不孝,謀反,欲以殺嘉,大逆無道。
其赦嘉爲襄平侯,及妻子當坐者復故爵。
論恢說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陽
高皇后呂氏,生惠帝。
佐高祖定天下,父兄及高祖而侯者三人。
惠帝即位,尊呂后爲太后。
太后立帝姊魯元公主女爲皇后,無子,取後宮美人子名之以爲太子。
惠帝崩,太子立爲皇帝,年幼,太后臨朝稱制,大赦天下。
乃立兄子呂臺、產、祿、臺子通四人爲王,封諸呂六人爲列侯。
語在《外戚傳》。
元年春正月,詔曰:“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議未決而崩。
今除之。

二月,賜民爵,戶一級。
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
夏五月丙申,趙王宮叢臺災。
立孝惠後宮子強爲淮陽王,不疑爲恆山王,弘爲襄城侯,朝爲軹侯,武爲壺關侯。
秋,桃李華。
二年春,詔曰:“高皇帝匡飭天下,諸有功者皆受分弟爲列侯,萬民大安,莫不受休德。
朕思念至於久遠而功名不著,亡以尊大誼,施後世。
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於高廟,世世勿絕,嗣子各襲其功位。
其與列侯議定奏之。
”丞相臣平言:“謹與絳侯臣勃、曲周侯臣商、潁陰侯臣嬰、安國侯臣陵等議:列侯幸得賜餐錢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臣請臧高廟。
”奏可。
春正月乙卯,地震,羌道、武都道山崩。
夏六月丙戌晦,日有蝕之。
秋七月,恆山王不疑薨。
行八銖錢。
三年夏,江水、漢水溢,流民四千餘家。
秋,星晝見。
四年夏,少帝自知非皇后子,出怨言,皇太后幽之永巷。
詔曰:“凡有天下治萬民者,蓋之如天,容之如地;上有歡心以使百姓,百姓欣然以事其上,歡欣交通而天下治。
今皇帝疾久不已,乃失惑昏亂,不能繼嗣奉宗廟,守祭祀,不可屬天下。
其議代之。
”羣臣皆曰:“皇太后爲天下計,所以安宗廟、社稷甚深。
頓首奉詔。
”五月丙辰,立恆山王弘爲皇帝。
五年春,南粵王尉佗自稱南武帝。
秋八月,淮陽王強薨。
九月,發河東、上黨騎屯北地。
六年春,星晝見。
夏四月,赦天下。
秩長陵令二千石。
六月,城長陵。
匈奴寇狄道,攻阿陽。
行五分錢。
七年冬十二月,匈奴寇狄道,略二千餘人。
春正月丁丑,趙王友幽死於邸。
己丑晦,日有蝕之,既。
以樑王呂產爲相國,趙王祿爲上將軍。
立營陵侯劉澤爲琅邪王。
夏五月辛未,詔曰:“昭靈夫人,太上皇妃也;武哀侯、宣夫人,高皇帝兄姊也。
號諡不稱,其議尊號。
”丞相臣平等請尊昭靈夫人曰昭靈後,武哀侯曰武哀王,宣夫人曰昭哀後,六月,趙王恢自殺。
秋九月,燕王建薨。
南越侵盜長沙,遣隆慮侯竈將兵擊之。
八年春,封中謁者張釋卿爲列侯。
諸中官、宦者令、丞皆賜爵關內侯,食邑。
夏,江水、漢水溢,流萬餘家。
秋七月辛巳,皇太后崩於未央宮。
孝昭皇帝,武帝少子也。
母曰趙婕妤,本以有奇異得幸,及生帝,亦奇異。
語在《外戚傳》。
武帝末,戾太子敗,燕王旦、廣陵王胥行驕嫚,後元二年二月上疾病,遂立昭帝爲太子,年八歲。
以侍中奉車都尉霍光爲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少主。
明日,武帝崩。
戊辰,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
帝姊鄂邑公主益湯沐邑,爲長公主,共養省中。
大將軍光秉政,領尚書事,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副焉。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於東方。
濟北王寬有罪,自殺。
賜長公主及宗室昆弟各有差。
追遵趙婕妤爲皇太后,起雲陵。
冬,匈奴入朔方,殺略吏民。
發軍屯西河,左將軍桀行北邊。
始元元年春二月,黃鵠下建章宮太液池中。
公卿上壽。
賜諸侯王、列侯、宗室金錢各有差。
已亥,上耕於鉤盾弄田。
益封燕王、廣陵王及鄂邑長公主各萬三千戶。
夏,爲太后起園廟雲陵。
益州廉頭、姑繒、牂柯談指、同並二十四邑皆反。
遣水衡都尉呂破胡募吏民及發犍爲、蜀郡奔命擊益州,大破之。
有司請河內屬冀州,河東屬幷州。
秋七月,赦天下,賜民百戶牛、酒。
大雨,渭橋絕。
八月,齊孝王孫劉澤謀反,欲殺青州刺史雋不疑,發覺,皆伏誅。
遷不疑爲京兆尹,賜錢百萬。
九月丙子,車騎將軍日磾薨。
閏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所疾苦、冤、失職者。
冬,無冰。
二年春正月,大將軍光、左將軍桀皆以前捕斬反虜重合侯馬通功封,光爲博陸侯,桀爲安陽侯。
以宗室毋在位者,舉茂才劉闢強、劉長樂皆爲光祿大夫,闢強守長樂衛尉。
三月,遣使者振貸貧民毋種、食者。
秋八月,詔曰:“往年災害多,今年蠶、麥傷,所振貸種、食勿收責,毋令民出令年田租。

冬,發習戰射士詣朔方,調故吏將屯田張掖郡。
三年春二月,有星孛於西北。
秋,募民徙雲陵,賜錢、田、宅。
冬十月,鳳皇集東海,遣使者祠其處。
十一月壬辰朔,日有蝕之。
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
赦天下。
辭訟在後二年前,皆勿聽治。
夏六月,皇后見高廟。
賜長公主、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以下及郎吏、宗室錢、帛各有差。
徙三輔富人云陵,賜錢,戶十萬。
秋七月,詔曰:“比歲不登,民匱於食,流庸未盡還,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
諸給中都官者,且減之。

冬,遣大鴻臚田廣明擊益州。
廷尉李種坐故縱死罪棄市。
五年春正月,追尊皇太后父爲順成侯。
夏陽男子張延年詣北闕,
昔《詩》、《書》述虞、夏之際,舜、禹受禪,積德累功,治於百姓,攝位行政,孝之於天,經數十年,然後在位。
殷、周之王,乃繇卨、稷,修仁行義,歷十餘世,至於湯、武,然後放殺。
秦起襄公,章文、繆、獻、孝、昭、嚴,稍蠶食六國,百有餘載,至始皇,乃並天下。
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艱難也。
秦既稱帝,患周之敗,以爲起於處士橫議,諸侯力爭,四夷交侵,以弱見奪。
於是削去五等,墮城銷刃,箝語燒書,內鋤雄俊,外攘胡、粵,有一威權,爲萬世安。
然十餘年間,猛敵橫發乎不虞,適戍強於五伯,閭閻逼於戎狄,響應B058於謗議,奮臂威於甲兵,鄉秦之禁,適所以資豪傑而速自斃也。
是以漢亡尺土之階,繇一劍之任,五載而成帝業。
書傳所記,未嘗有焉。
何則?古世相革,皆承聖王之烈,今漢獨收孤秦之弊。
鐫金石者難爲功,摧枯朽者易爲力,其勢然也。
故據漢受命,譜十八王,月而列之,天下一統,乃以年數。
訖於孝文,異姓盡矣。
表略
五年冬十月,漢王追項羽至陽夏南,止軍,與齊王信、魏相國越期會擊楚。
至固陵,不會。
楚擊漢軍,大破之,漢王復入壁,深塹而守。
謂張良曰:“諸侯不從,奈何?”良對曰:“楚兵且破,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
君王能與共天下,可立致也。
齊王信之立,非君王意,信亦不自堅。
彭越本定樑地,始,君王以魏豹故,拜越爲相國。
今豹死,越亦望王,而君王不早定。
今能取睢陽以北至谷城皆以王彭越,從陳以東傅海與齊王信,信家在楚,其意欲復得故邑。
能出捐此地以許兩人,使各自爲戰,則楚易散也”。
於是漢王發使使韓信、彭越。
至,皆引兵來。
十一月,劉賈入楚地,圍壽春。
漢亦遣人誘楚大司馬周殷。
殷畔楚,以舒屠六,舉九江兵迎黥布,並行屠城父,隨劉賈皆會。
十二月,圍羽垓下。
羽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知盡得楚地。
羽與數百騎走,是以兵大敗。
灌嬰追斬羽東城。
楚地悉定,獨魯不下。
漢王引天下兵欲屠之,爲其守節禮義之國,乃持羽頭示其父兄,魯乃降。
初,懷王封羽爲魯公,及死,魯又爲之堅守,故以魯公葬羽於谷城。
漢王爲發喪,哭臨而去。
封項伯等四人爲列侯,賜姓劉氏。
諸民略在楚者皆歸之。
漢王還至定陶,馳入齊王信壁,奪其軍。
初項羽所立臨江王共敖前死,子尉嗣立爲王,不降。
遣盧綰、劉賈擊虜尉。
春正月,追尊兄伯號曰武哀侯。
下令曰:“楚地已定,義帝亡後,欲存恤楚衆,以定其主。
齊王信習楚風俗,更立爲楚王,王淮北,都下邳。
魏相國建城侯彭越勤勞魏民,卑下士卒,常以少擊衆,數破楚軍,其以魏故地王之,號曰樑王,都定陶。
”又曰:“兵不得休八年,萬民與苦甚,今天下事畢,其赦天下殊死以下。

於是諸侯上疏曰:“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樑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趙王張敖、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時,秦爲亡道,天下誅之。
大王先得秦王,定關中,於天下功最多。
存亡定危,救敗繼絕,以安萬民,功盛德厚。
又加惠於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
地分已定,而位號比擬,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於後世不宣。
昧死再拜上皇帝尊號。
”漢王曰:“寡人聞帝者賢者有也,虛言亡實之名,非所取也。
今諸侯王皆推高寡人,將何以處之哉?”諸侯王皆曰:“大王起於細微,滅亂秦,威動海內。
又以闢陋之地,自漢中行威德,誅不義,立有功,平定海內,功臣皆受地食邑,非私之地。
大王德施四海,諸侯王不足以道之,居帝位甚實宜,願大王以幸天下。
”漢王曰:“諸侯王幸以爲便於天下之民,則可矣。
”於是諸侯王及太尉長
《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爲急。
治身者斯須忘禮,則暴嫚入之矣;爲國者一朝失禮,則荒亂及之矣。
人函天、地、陰、陽之氣,有喜、怒、哀、樂之情。
天稟其性而不能節也,聖人能爲之節而不能絕也,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性,節萬事者也。
人性有男女之情,妒忌之別,爲制婚姻之禮;有交接長幼之序,爲制鄉飲之禮;有哀死思遠之情,爲制喪祭之禮;有尊尊敬上之心,爲制朝覲之禮。
哀有哭踊之節,樂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誠,邪人足以防其失。
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闢之罪多;鄉飲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而爭鬥之獄蕃;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衆;朝聘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陵之漸起。
故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
禮、樂、政、刑四達而不誖,則王道備矣。
樂以治內而爲同,禮以修外而爲異;同則和親,異則畏敬;和親則無怨,畏敬則不爭。
揖讓而天下治者,禮、樂之謂也。
二者並行,合爲一體。
畏敬之意難見,則著之於享獻、辭受,登降、跪拜;和親之說難形,則發之於詩歌詠言,鍾石、管絃。
蓋嘉其敬意而不及其財賄,美其歡心而不流其聲音。
故孔子曰:“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此禮樂之本也。
故曰:“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
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即民之心,稍稍製作,至太平而大備。
周監於二代,禮文尤具,事爲之制,曲爲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
於是教化浹洽,民用和睦,災害不生,禍亂不作,囹圄空虛,四十餘年。
孔子美之曰:“鬱郁乎文哉!吾從周。
”及其衰也,諸侯逾越法度,惡禮制之害己,去其篇籍。
遭秦滅學,遂以亂亡。
漢興,撥亂反正,日不暇給,猶命叔孫通制禮儀,以正君臣之位。
高祖說而嘆曰:“吾乃今日知爲天子之貴也!”以通爲奉常,遂定儀法,未盡備而通終。
至文帝時,賈誼以爲:“漢承秦之敗俗,廢禮義,捐廉恥,今其甚者殺父兄,盜者取廟器,而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爲故,至於風俗流溢,恬而不怪,以爲是適然耳。
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爲也。
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綱紀有序,六親和睦,此非天之所爲,人之所設也。
人之所設,不爲不立,不修則壞。
漢興至今二十餘年,宜定製度,興禮樂,然後諸侯軌道,百姓素樸,獄訟衰息。
”乃草具
昔《書》稱“蠻夷帥服”,《詩》雲“徐方既倈”,《春秋》列潞子之爵,許其慕諸夏也。
漢興至於孝文時,乃有弓高、襄城之封,雖自外來,本功臣後。
故至孝景始欲侯降者,丞相周亞夫守約而爭。
帝黜其議,初開封賞之科,又有吳、楚之事。
武興胡、越之伐,將帥受爵,應本約矣。
後世承平,頗有勞臣,輯而序之,續元功次雲。
【表略】
《虞書》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齊遠近,立民信也。
自伏羲畫八卦,由數起,至黃帝、堯、舜而大備。
三代稽古,法度章焉。
周衰官失,孔子陳后王之法,曰:“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舉逸民,四方之政行矣。
”漢興,北平侯張蒼首律歷事,孝武帝時樂官考正。
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譽,徵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使羲和劉歆等典領條奏,言之最詳。
故刪其僞辭,取正義著於篇。
一曰備數,二曰和聲,三曰審度,四曰嘉量,五曰權衡。
參五以變,錯綜其數,稽之於古今,效之於氣物,和之於心耳,考之於經傳,鹹得其實,靡不協同。
數者,一、十、百、千、萬也,所以算數事物,順性命之理也。
《書》曰:“先其算命。
”本起於黃鐘之數,始於一而三之,三三積之,歷十二辰之數,十有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數備矣。
其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
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
其數以《易》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陽六爻,得周流六虛之象也。
夫推歷生律制器,規圜矩方,權重衡平,準繩嘉量,探賾索隱,鉤深至遠,莫不用焉。
度長短者不失毫釐,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權輕重者不失黍累。
紀於一,協於十,長於百,大於千,衍千萬,其法在算術。
宣於天下,小學是則。
職在太史,羲和掌之。
聲者,宮、商、角、徵、羽也。
所以作樂者,諧八音,盪滌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風易俗也。
八音:土曰壎,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絲曰弦,石曰磬,金曰鍾,木曰祝。
五聲和,八音諧,而樂成。
商之爲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
角,觸也,物觸地而出,戴芒角也。
宮,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爲四聲綱也。
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
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地。
夫聲者,中於宮,觸於角,祉於徵,章於商,宇於羽,故四聲爲宮紀也。
協之五行,則角爲木,五常爲仁,五事爲貌。
商爲金,爲義,爲言;徵爲火,爲禮,爲視;羽爲水,爲智,爲聽;宮爲土,爲信,爲思。
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則宮爲君,商爲臣,角爲民,徵爲事,羽爲物。
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體也。
五聲爲本,生於黃種之律。
九寸爲宮,或損或益,以定商、角、徵、羽。
九六相生,陰陽之應也。
律十有二,陽六爲律,陰六爲呂。
律以統氣類物,一曰黃鐘,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賓,五曰夷則,六曰亡射。
呂以旅陽宣氣,一曰林鐘,二曰南呂,三曰應鐘,四曰大呂,五曰夾鍾,六曰中呂。
有三統之義焉。
其傳曰,黃帝之所作也。
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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