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
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法令滋章,盗贼多有。
”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
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
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下士闻道大笑之”。
非虚言也。
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奸,黎民艾安。
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高后时,酷吏独有侯封,刻轹宗室,侵辱功臣。
吕氏已败,遂侯封之家。
孝景时,晁错以刻深颇用术辅其资,而七国之乱,发怒于错,错卒以被戮。
其后有郅都、宁成之属。
郅都者,杨人也。
以郎事孝文帝。
孝景时,都为中郎将,敢直谏,面折大臣于朝。
尝从入上林,贾姬如厕,野彘卒入厕。
上目都,都不行。
上欲自持兵救贾姬,都伏上前曰:“亡一姬复一姬进,天下所少宁贾姬等乎?陛下纵自轻,柰宗庙太后何!”上还,彘亦去。
太后闻之,赐都金百斤,由此重郅都。
济南瞷氏宗人三百馀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于是景帝乃拜都为济南太守。
至则族灭瞷氏首恶,馀皆股栗。
居岁馀,郡中不拾遗。
旁十馀郡守畏都如大府。
都为人勇,有气力,公廉,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
常自称曰:“已倍亲而仕,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终不顾妻子矣。

郅都迁为中尉。
丞相条侯至贵倨也,而都揖丞相。
是时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独先严酷,致行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都侧目而视,号曰“苍鹰”。
临江王徵诣中尉府对簿,临江王欲得刀笔为书谢上,而都禁吏不予。
魏其侯使人以间与临江王。
临江王既为书谢上,因自杀。
窦太后闻之,怒,以危法中都,都免归家。
孝景帝乃使使持节拜都为雁门太守,而便道之官,得以便宜从事。
匈奴素闻郅都节,居边,为引兵去,竟郅都死不近雁门。
匈奴至为偶人象郅都,令骑驰射莫能中,见惮如此。
匈奴患之。
窦太后乃竟中都以汉法。
景帝曰:“都忠臣。
”欲释之。
窦太后曰:“临江王独非忠臣邪?”于是遂斩郅都。
宁成者,穰人也。
以郎谒者事景帝。
好气,为人小吏,必陵其长吏;为人上,操下如束湿薪。
滑贼任威。
稍迁至济南都尉,而郅都为守。
始前数都尉皆步入府,因吏谒守如县令,其畏郅都如此。
及成往,直陵都出其上。
都素闻其声,于是善遇,与结欢。
久之,郅都死,后长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于是上召宁成为中尉。
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桀皆人人惴恐。
武帝即位,徙为内史。
外戚多毁成之短,抵罪髡钳。
是时九卿罪死即死,少被刑,而成极刑,自以为不复收,于是解脱,诈刻传出关归家。
称曰:“仕不至二千石,贾不至千万,安可比人乎!”乃贳贷买陂田千馀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
数年,会赦。
致产数千金,为任侠,持吏长短,出从数十骑。
其使民威重于郡守。
周阳由者,其父赵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阳,故因姓周阳氏。
由以宗家任为郎,事孝文及景帝。
景帝时,由为郡守。
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谨甚,然由居二千石中,最为暴酷骄恣。
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
所居郡,必夷其豪。
为守,视都尉如令。
为都尉,必陵太守,夺之治。
与汲黯俱为忮,司马安之文恶,俱在二千石列,同车未尝敢均茵伏。
由后为河东都尉,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相告言罪。
胜屠公当抵罪,义不受刑,自杀,而由弃市。
自宁成、周阳由之后,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之治类多成、由等矣。
赵禹者,斄人。
以佐史补中都官,用廉为令史,事太尉亚夫。
亚夫为丞相,禹为丞相史,府中皆称其廉平。
然亚夫弗任,曰:“极知禹无害,然文深,不可以居大府。
”今上时,禹以刀笔吏积劳,稍迁为御史。
上以为能,至太中大夫。
与张汤论定诸律令,作见知,吏传得相监司。
用法益刻,盖自此始。
张汤者,杜人也。
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
还而鼠盗肉,其父怒,笞汤。
汤掘窟得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
其父见之,视其文辞如老狱吏,大惊,遂使书狱。
父死后,汤为长安吏,久之。
周阳侯始为诸卿时,尝系长安,汤倾身为之。
及出为侯,大与汤交,遍见汤贵人。
汤给事内史,为宁成掾,以汤为无害,言大府,调为茂陵尉,治方中。
武安侯为丞相,徵汤为史,时荐言之天子,补御史,使案事。
治陈皇后蛊狱,深竟党与。
于是上以为能,稍迁至太中大夫。
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拘守职之吏。
已而赵禹迁为中尉,徙为少府,而张汤为廷尉,两人交欢,而兄事禹。
禹为人廉倨。
为吏以来,舍毋食客。
公卿相造请禹,禹终不报谢,务在绝知友宾客之请,孤立行一意而已。
见文法辄取,亦不覆案,求官属阴罪。
汤为人多诈,舞智以御人。
始为小吏,乾没,与长安富贾田甲、鱼翁叔之属交私。
及列九卿,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心内虽不合,然阳浮慕之。
是时上方乡文学,汤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亭疑法。
奏谳疑事,必豫先为上分别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谳决法廷尉,絜令扬主之明。
奏事即谴,汤应谢,乡上意所便,必引正、监、掾史贤者,曰:“固为臣议,如上责臣,臣弗用,愚抵于此。
”罪常释。
即奏事,上善之,曰:“臣非知为此奏,乃正、监、掾史某为之。
”其欲荐吏,扬人之善蔽人之过如此。
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监史深祸者;即上意所欲释,与监史轻平者。
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诋;即下户羸弱,时口言,虽文致法,上财察。
于是往往释汤所言。
汤至于大吏,内行修也。
通宾客饮食。
于故人子弟为吏及贫昆弟,调护之尤厚。
其造请诸公,不避寒暑。
是以汤虽文深意忌不专平,然得此声誉。
而刻深吏多为爪牙用者,依于文学之士。
丞相弘数称其美。
及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狱,皆穷根本。
严助及伍被,上欲释之。
汤争曰:“伍被本画反谋,而助亲幸出入禁闼爪牙臣,乃交私诸侯如此,弗诛,后不可治。
”于是上可论之。
其治狱所排大臣自为功,多此类。
于是汤益尊任,迁为御史大夫。
会浑邪等降,汉大兴兵伐匈奴,山东水旱,贫民流徙,皆仰给县官,县官空虚。
于是丞上指,请造白金及五铢钱,笼天下盐铁,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锄豪彊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辅法。
汤每朝奏事,语国家用,日晏,天子忘食。
丞相取充位,天下事皆决于汤。
百姓不安其生,骚动,县官所兴,未获其利,奸吏并侵渔,于是痛绳以罪。
则自公卿以下,至于庶人,咸指汤。
汤尝病,天子至自视病,其隆贵如此。
匈奴来请和亲,群臣议上前。
博士狄山曰:“和亲便。
”上问其便,山曰:“兵者凶器,未易数动。
高帝欲伐匈奴,大困平城,乃遂结和亲。
孝惠、高后时,天下安乐。
及孝文帝欲事匈奴,北边萧然苦兵矣。
孝景时,吴楚七国反,景帝往来两宫间,寒心者数月。
吴楚已破,竟景帝不言兵,天下富实。
今自陛下举兵击匈奴,中国以空虚,边民大困贫。
由此观之,不如和亲。
”上问汤,汤曰:“此愚儒,无知。
”狄山曰:“臣固愚忠,若御史大夫汤乃诈忠。
若汤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诋诸侯,别疏骨肉,使蕃臣不自安。
臣固知汤之为诈忠。
”于是上作色曰:“吾使生居一郡,能无使虏入盗乎?”曰:“不能。
”曰:“居一县?”对曰:“不能。
”复曰:“居一障间?”山自度辩穷且下吏,曰:“能。
”于是上遣山乘鄣。
至月馀,匈奴斩山头而去。
自是以后,群臣震慴。
汤之客田甲,虽贾人,有贤操。
始汤为小吏时,与钱通,及汤为大吏,甲所以责汤行义过失,亦有烈士风。
汤为御史大夫七岁,败。
河东人李文尝与汤有却,已而为御史中丞,恚,数从中文书事有可以伤汤者,不能为地。
汤有所爱史鲁谒居,知汤不平,使人上蜚变告文奸事,事下汤,汤治论杀文,而汤心知谒居为之。
上问曰:“言变事纵迹安起?”汤详惊曰:“此殆文故人怨之。
”谒居病卧闾里主人,汤自往视疾,为谒居摩足。
赵国以冶铸为业,王数讼铁官事,汤常排赵王。
赵王求汤阴事。
谒居尝案赵王,赵王怨之,并上书告:“汤,大臣也,史谒居有病,汤至为摩足,疑与为大奸。
”事下廷尉。
谒居病死,事连其弟,弟系导官。
汤亦治他囚导官,见谒居弟,欲阴为之,而详不省。
谒居弟弗知,怨汤,使人上书告汤与谒居谋,共变告李文。
事下减宣。
宣尝与汤有却,及得此事,穷竟其事,未奏也。
会人有盗发孝文园瘗钱,丞相青翟朝,与汤约俱谢,至前,汤念独丞相以四时行园,当谢,汤无与也,不谢。
丞相谢,上使御史案其事。
汤欲致其文丞相见知,丞相患之。
三长史皆害汤,欲陷之。
始长史朱买臣,会稽人也。
读春秋。
庄助使人言买臣,买臣以楚辞与助俱幸,侍中,为太中大夫,用事;而汤乃为小吏,跪伏使买臣等前。
已而汤为廷尉,治淮南狱,排挤庄助,买臣固心望。
及汤为御史大夫,买臣以会稽守为主爵都尉,列于九卿。
数年,坐法废,守长史,见汤,汤坐床上,丞史遇买臣弗为礼。
买臣楚士,深怨,常欲死之。
王朝,齐人也。
以术至右内史。
边通,学长短,刚暴彊人也,官再至济南相。
故皆居汤右,已而失官,守长史,诎体于汤。
汤数行丞相事,知此三长史素贵,常凌折之。
以故三长史合谋曰:“始汤约与君谢,已而卖君;今欲劾君以宗庙事,此欲代君耳。
吾知汤阴事。
”使吏捕案汤左田信等,曰汤且欲奏请,信辄先知之,居物致富,与汤分之,及他奸事。
事辞颇闻。
上问汤曰:“吾所为,贾人辄先知之,益居其物,是类有以吾谋告之者。
”汤不谢。
汤又详惊曰:“固宜有。
”减宣亦奏谒居等事。
天子果以汤怀诈面欺,使使八辈簿责汤。
汤具自道无此,不服。
于是上使赵禹责汤。
禹至,让汤曰:“君何不知分也。
君所治夷灭者几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状,天子重致君狱,欲令君自为计,何多以对簿为?”汤乃为书谢曰:“汤无尺寸功,起刀笔吏,陛下幸致为三公,无以塞责。
然谋陷汤罪者,三长史也。
”遂自杀。
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他业。
昆弟诸子欲厚葬汤,汤母曰:“汤为天子大臣,被污恶言而死,何厚葬乎!”载以牛车,有棺无椁。
天子闻之,曰:“非此母不能生此子。
”乃尽案诛三长史。
丞相青翟自杀。
出田信。
上惜汤。
稍迁其子安世。
赵禹中废,已而为廷尉。
始条侯以为禹贼深,弗任。
及禹为少府,比九卿。
禹酷急,至晚节,事益多,吏务为严峻,而禹治加缓,而名为平。
王温舒等后起,治酷于禹。
禹以老,徙为燕相。
数岁,乱悖有罪,免归。
后汤十馀年,以寿卒于家。
义纵者,河东人也。
为少年时,尝与张次公俱攻剽为群盗。
纵有姊姁,以医幸王太后。
王太后问:“有子兄弟为官者乎?”姊曰:“有弟无行,不可。
”太后乃告上,拜义姁弟纵为中郎,补上党郡中令。
治敢行,少蕴藉,县无逋事,举为第一。
迁为长陵及长安令,直法行治,不避贵戚。
以捕案太后外孙修成君子仲,上以为能,迁为河内都尉。
至则族灭其豪穰氏之属,河内道不拾遗。
而张次公亦为郎,以勇悍从军,敢深入,有功,为岸头侯。
宁成家居,上欲以为郡守。
御史大夫弘曰:“臣居山东为小吏时,宁成为济南都尉,其治如狼牧羊。
成不可使治民。
”上乃拜成为关都尉。
岁馀,关东吏隶郡国出入关者,号曰“宁见乳虎,无值宁成之怒”。
义纵自河内迁为南阳太守,闻宁成家居南阳,及纵至关,宁成侧行送迎,然纵气盛,弗为礼。
至郡,遂案宁氏,尽破碎其家。
成坐有罪,及孔、暴之属皆饹亡,南阳吏民重足一迹。
而平氏朱彊、杜衍、杜周为纵牙爪之吏,任用,迁为廷史。
军数出定襄,定襄吏民乱败,于是徙纵为定襄太守。
纵至,掩定襄狱中重罪轻系二百馀人,及宾客昆弟私入相视亦二百馀人。
纵一捕鞠,曰“为死罪解脱”。
是日皆报杀四百馀人。
其后郡中不寒而栗,猾民佐吏为治。
是时赵禹、张汤以深刻为九卿矣,然其治尚宽,辅法而行,而纵以鹰击毛挚为治。
后会五铢钱白金起,民为奸,京师尤甚,乃以纵为右内史,王温舒为中尉。
温舒至恶,其所为不先言纵,纵必以气凌之,败坏其功。
其治,所诛杀甚多,然取为小治,奸益不胜,直指始出矣。
吏之治以斩杀缚束为务,阎奉以恶用矣。
纵廉,其治放郅都。
上幸鼎湖,病久,已而卒起幸甘泉,道多不治。
上怒曰:“纵以我为不复行此道乎?”嗛之。
至冬,杨可方受告缗,纵以为此乱民,部吏捕其为可使者。
天子闻,使杜式治,以为废格沮事,弃纵市。
后一岁,张汤亦死。
王温舒者,阳陵人也。
少时椎埋为奸。
已而试补县亭长,数废。
为吏,以治狱至廷史。
事张汤,迁为御史。
督盗贼,杀伤甚多,稍迁至广平都尉。
择郡中豪敢任吏十馀人,以为爪牙,皆把其阴重罪,而纵使督盗贼,快其意所欲得。
此人虽有百罪,弗法;即有避,因其事夷之,亦灭宗。
以其故齐赵之郊盗贼不敢近广平,广平声为道不拾遗。
上闻,迁为河内太守。
素居广平时,皆知河内豪奸之家,及往,九月而至。
令郡具私马五十匹,为驿自河内至长安,部吏如居广平时方略,捕郡中豪猾,郡中豪猾相连坐千馀家。
上书请,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尽没入偿臧。
奏行不过二三日,得可事。
论报,至流血十馀里。
河内皆怪其奏,以为神速。
尽十二月,郡中毋声,毋敢夜行,野无犬吠之盗。
其颇不得,失之旁郡国,黎来,会春,温舒顿足叹曰:“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其好杀伐行威不爱人如此。
天子闻之,以为能,迁为中尉。
其治复放河内,徙诸名祸猾吏与从事,河内则杨皆、麻戊,关中杨赣、成信等。
义纵为内史,惮未敢恣治。
及纵死,张汤败后,徙为廷尉,而尹齐为中尉。
尹齐者,东郡茌平人。
以刀笔稍迁至御史。
事张汤,张汤数称以为廉武,使督盗贼,所斩伐不避贵戚。
迁为关内都尉,声甚于宁成。
上以为能,迁为中尉,吏民益凋敝。
尹齐木彊少文,豪恶吏伏匿而善吏不能为治,以故事多废,抵罪。
上复徙温舒为中尉,而杨仆以严酷为主爵都尉。
杨仆者,宜阳人也。
以千夫为吏。
河南守案举以为能,迁为御史,使督盗贼关东。
治放尹齐,以为敢挚行。
稍迁至主爵都尉,列九卿。
天子以为能。
南越反,拜为楼船将军,有功,封将梁侯。
为荀彘所缚。
居久之,病死。
而温舒复为中尉。
为人少文,居廷惛惛不辩,至于中尉则心开。
督盗贼,素习关中俗,知豪恶吏,豪恶吏尽复为用,为方略。
吏苛察,盗贼恶少年投缿购告言奸,置伯格长以牧司奸盗贼。
温舒为人谄,善事有埶者;即无埶者,视之如奴。
有埶家,虽有奸如山,弗犯;无埶者,贵戚必侵辱。
舞文巧诋下户之猾,以焄大豪。
其治中尉如此。
奸猾穷治,大抵尽靡烂狱中,行论无出者。
其爪牙吏虎而冠。
于是中尉部中中猾以下皆伏,有势者为游声誉,称治。
治数岁,其吏多以权富。
温舒击东越还,议有不中意者,坐小法抵罪免。
是时天子方欲作通天台而未有人,温舒请覆中尉脱卒,得数万人作。
上说,拜为少府。
徙为右内史,治如其故,奸邪少禁。
坐法失官。
复为右辅,行中尉事。
如故操。
岁馀,会宛军发,诏徵豪吏,温舒匿其吏华成,及人有变告温舒受员骑钱,他奸利事,罪至族,自杀。
其时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他罪而族。
光禄徐自为曰:“悲夫,夫古有三族,而王温舒罪至同时而五族乎!”
温舒死,家直累千金。
后数岁,尹齐亦以淮阳都尉病死,家直不满五十金。
所诛灭淮阳甚多,及死,仇家欲烧其尸,尸亡去归葬。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放温舒,而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
南阳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生之属。
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趣具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也。
于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之。
犹弗能禁也,乃使光禄大夫范昆、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及以法诛通饮食,坐连诸郡,甚者数千人。
数岁,乃颇得其渠率。
散卒失亡,复聚党阻山川者,往往而群居,无可柰何。
于是作“沈命法”,曰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
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
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
减宣者,杨人也。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见宣无害,言上,徵为大厩丞。
官事辨,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所以微文深诋,杀者甚众,称为敢决疑。
数废数起,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王温舒免中尉,而宣为左内史。
其治米盐,事大小皆关其手,自部署县名曹实物,官吏令丞不得擅摇,痛以重法绳之。
居官数年,一切郡中为小治辨,然独宣以小致大,能因力行之,难以为经。
中废。
为右扶风,坐怨成信,信亡藏上林中,宣使郿令格杀信,吏卒格信时,射中上林苑门,宣下吏诋罪,以为大逆,当族,自杀。
而杜周任用。
杜周者,南阳杜衍人。
义纵为南阳守,以为爪牙,举为廷尉史。
事张汤,汤数言其无害,至御史。
使案边失亡,所论杀甚众。
奏事中上意,任用,与减宣相编,更为中丞十馀岁。
其治与宣相放,然重迟,外宽,内深次骨。
宣为左内史,周为廷尉,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
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
客有让周曰:“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
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至周为廷尉,诏狱亦益多矣。
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减百馀人。
郡吏大府举之廷尉,一岁至千馀章。
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近者数百里。
会狱,吏因责如章告劾,不服,以笞掠定之。
于是闻有逮皆亡匿。
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
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万馀人。
周中废,后为执金吾,逐盗,捕治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子刻深,天子以为尽力无私,迁为御史大夫。
家两子,夹河为守。
其治暴酷皆甚于王温舒等矣。
杜周初徵为廷史,有一马,且不全;及身久任事,至三公列,子孙尊官,家訾累数巨万矣。
太史公曰:自郅都、杜周十人者,此皆以酷烈为声。
然郅都伉直,引是非,争天下大体。
张汤以知阴阳,人主与俱上下,时数辩当否,国家赖其便。
赵禹时据法守正。
杜周从谀,以少言为重。
自张汤死后,网密,多诋严,官事浸以秏废。
九卿碌碌奉其官,救过不赡,何暇论绳墨之外乎!然此十人中,其廉者足以为仪表,其污者足以为戒,方略教导,禁奸止邪,一切亦皆彬彬质有其文武焉。
虽惨酷,斯称其位矣。
至若蜀守冯当暴挫,广汉李贞擅磔人,东郡弥仆锯项,天水骆璧推咸,河东褚广妄杀,京兆无忌、冯翊殷周蝮鸷,水衡阎奉朴击卖请,何足数哉!何足数哉!
《酷吏列传》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一篇文言文,收录于《史记》中。
该文为类传,记述前期以酷刑峻法为统治工具,以凶狠残暴著称的十几个官吏的史实。
特别对汉武帝时代的十个酷吏,即宁成、周阳由、赵禹、张汤、义纵、王温舒、尹齐、杨仆、减宣、杜周等,作了集中而概括的描写。
导:引导。
《论语》作“道”,通“导”。
政:政令。
齐:整齐。
此为约束之意。
免:免于死罪。
格:革。
此言百姓革除坏毛病而走上正路。
按程树德《论语集释》引黄式三语曰:“格、革,音义并同,当训为革。

老氏:指老子李耳。
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
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
不德: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
按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
”是以:因此。
有德:实际上是有德的。
下德:道德低下的人。
不失德:竟谓执守形式上的德。
无德:没有实际的德。
滋章:越发严酷。
章,通“彰”,此为森严酷烈的意思。
信哉:可信啊。
是言:这些话。
具:工具。
制治:管理政治。
清:政治清明。
浊:政治污浊。
昔:从前。
此指秦朝。
网:法网。
奸邪:奸邪欺诈。
萌起:不断产生。
极:极点,指情况最严重之时。
遁:欺瞒。
振:振作。
救火扬沸:意谓无济于事。
按“救火”是负薪救火。
“扬沸”。
是扬汤(热水)止沸(热水)。
武健:强健有力。
严酷:指严厉的法令。
恶:何。
溺其职:丧失其职。
听讼:判案。
按此三句出自《论语·颜渊》篇。
吾:孔丘自称。
犹人:与别人相等。
下士:愚蠢浅陋的人。
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
觚(gū,姑):古代有梭角的酒器。
圜(yuán,元):通“圆”。
按这句喻汉代的法制较秦代有重大变化。
斫(zhuó,浊):砍削。
雕:指雕刻的花纹。
朴(pǔ,仆):本。
此指本来的状态。
此句说汉代法律重视本质,不重形式。
吞舟之鱼:指大鱼。
此句言汉法宽疏。
吏治:官吏的治绩。
烝烝:纯厚盛美。
艾(yì,义)安:太平无事。
艾,通“乂”。
彼:指宽厚。
此:指酷刑。
高后:即汉高祖的皇后吕雉。
酷吏:以施行严苛酷烈刑法而闻名的官吏。
刻轹:(lì,立):苛刻欺压。
宗室:皇族。
公元前一八○年,吕后死去,其族人吕禄、吕产等欲夺权,被周勃和陈平等铲除消灭。
夷:铲除,消灭。
刻深:刻苛严峻。
术:法术。
资:才能。
按晁错事见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
七国之乱:指吴、楚七国反叛汉王朝的武装叛乱。
事详卷一百六《吴王濞列传》。
卒:终于。
戮:杀。
按七国叛乱后,袁盎诬陷晁错,景帝为了自己的利益,杀了晁错。
之属:之辈。
杨:地名。
事:事奉。
面折:当面使人折服。
折:驳斥。
上林:即上林苑。
贾姬:汉景帝的一位姬妾。
如:往。
野彘(zhì,至):野猪。
卒(cù,醋):通“猝”,突然。
目:用眼示意。
持兵:拿着兵器。
亡:失掉。
复:又。
宁:难道。
贾姬等:同贾姬一样的人。
奈……何:对……怎么办。
宗庙:帝王的祖庙,这里代指朝廷。
宗人:同宗之人。
豪猾:强横奸猾。
二千石:俸禄为二千石的官员,此指济南太守。
族灭:把整个家族的人全部杀死。
首恶,指郡中以姓氏为首作恶的人。
股栗:大腿发抖。
此极言恐惧之状。
栗:通“栗”。
大府:高层官府。
按济南府本与周围郡府同级,但因惧怕郅都,故那些郡府的太守济南府视为比自己高的上级官府。
公廉:公正而廉洁。
私书:私人求情的信。
问遗(wèi,魏):送礼。
请寄:私人请托。
倍:通“背”。
背弃。
仕:当官。
奉职:奉公尽职。
死节:为节操而死。
官下:当官的职位之上。
顾:挂念。
妻子:老婆与孩子。
迁:提升官职。
条侯:指丞相周亚夫。
至贵:最高贵。
倨:傲慢。
揖丞相:向丞相作揖。
此言郅都不阿附权贵,见到至尊贵的丞相,也只是依礼而行。
揖:拱手之礼。
临江王:景帝太子刘荣,后因其母贾姬失宠,被废除太子之位,封为临江王。
公元前一四六年,他被控犯有侵占宗庙罪,召到中尉府受审,遂自杀。
这里所记即此事。
征:召。
诣:到……去。
对簿:在公堂受审。
刀笔:古代书写工具。
为书:写信。
谢上:向皇上谢罪。
魏其侯:窦婴。
以间:在暗中,即秘密地。
与,给。
危法:严峻之法。
中(zhòng,重):中伤。
这里有弹劾的意思。
节:使者的信物。
便道之官:乘便取道上任,不必至朝廷谢恩。
之,官:上任,赴任。
便宜从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不必奏请。
节:行事。
竟:终。
至:竟然。
偶人:木偶人。
惮:怕。
中都以汉法:用汉朝法律中伤郅都,使他构成死罪。
好气:好胜。
陵:欺。
操下:控制下属。
滑贼:狡猾凶狠。
任威:任意使威。
稍:渐渐。
步入府:步行进入太守府。
因:通过。
谒:拜见。
直:径直。
陵:超越。
声:名望。
暴:凶残暴虐。
效:学习。
毁:指责。
短:缺点。
抵罪:判罪。
髡(kūn,昆)钳:髡刑与钳刑。
按剃光头发的刑罚称髡,拿铁环束脖称钳。
九卿:秦朝时中央政府各部长官的总称。
罪:犯罪。
被:加。
极刑:最重的刑法,这里指髡钳。
收:录用。
解脱:解开刑具。
传:出关的证明文件。
文字刻于木板之上。
贳(shi,世):赊欠。
陂(bēi,碑)田:有水可灌溉的田地。
假:出租。
致:得到。
产:财产。
任侠:专做制强扶弱,抱打不平之事。
持:掌握,要挟。
长短:指是非。
赵兼:汉高帝之妾赵美人的弟弟。
以:凭。
淮南王:指汉高帝小儿子刘长。
侯周阳:当了周阳侯。
宗家:意谓帝王的外戚。
尚:崇尚。
循:沿。
此指按法行事。
挠法:枉法。
曲法:歪曲法律。
夷:平灭。
忮:强狠。
按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汉书》无‘与’字、‘俱’字。
忮,害也狠也。

文恶:用法律条文害人。
按《史记集解》引《汉书音义》曰:“(文恶)以文法伤害人。
”又卷一百二十《汲郑列传》:“黯姑姊子司马安,文深巧善宦。

列:同列。
此指官位相等。
均:等。
茵:车坐垫。
伏:指车前横木,即车轼。
此言黯与司马安皆惧周阳由,不敢与他争高低。
当:判刑。
义:道义。
巧法:用巧诈的手段对待法律。
大抵:大多。
用:因为。
廉平:廉洁公平。
弗任:不重用。
无害:无人能胜过,特出无比。
文深:行法严苛。
大府:上层官府。
今上:如今的皇上。
此指汉武帝。
刀笔吏:指专从事文牍案头工作的官吏。
劳:功劳。
论定:编成。
作:制造。
见知:即“见知法”。
官吏明知他人犯罪,却不揭露检举,则此官吏与罪人同罪。
传:通“转”。
监司:通“监伺”,相互监视。
汉法规定官吏要相互监视,相互揭发罪过。
丞:县丞。
笞:鞭打。
劾:审判。
掠治:拷打审问。
传:发出。
爰书:记录罪犯供词的文书。
讯鞠:反复审问,穷究罪行。
论报:把判决的罪罚报告上级。
具狱:把应具备的审讯材料全部备齐,最后定案。
磔:古代分尸酷刑。
书狱:学习书写狱词。
周阳侯:指田胜,汉景帝王皇后的异父弟弟。
诸卿:指九卿。
系:拘禁。
倾身:用尽全身力量。
为之:替他辩护。
见:引见。
给事:供职。
掾:属官之称。
言大府:问丞相府推荐。
茂陵:汉武帝的陵墓,是其生前所预建。
治:负责管理。
方中:汉代称天子预修的墓穴叫方中。
武安侯:指田蚡。
征:征召。
案事:查验办理狱事。
陈皇后:汉武帝的原配妻子,深得武帝宠爱。
后来,她失宠,便召女巫楚服用巫术诅咒武帝。
事发后,武帝命吏穷追此事,大兴巫蛊之狱。
见《汉书·外戚传上》。
竟:穷究。
党与:同党。
拘:约束。
守职:在职位之上。
兄事禹:以对待兄长的礼节对待赵禹。
毋:通“无”。
造:往。
文法:法令条文。
辄:就。
覆案:再审案。
阴罪:尚未暴露的罪行。
舞智:玩弄聪明。
乾没:白白吞没别人的财物。
此处指利用职权与商人合谋取利。
交私:偷偷交往。
阳:“通“佯”。
是时:此时。
上:天子,指汉武帝。
方:正。
乡:同“向”。
倾向。
文学:指儒家学说。
汉武帝崇尚孔子和孟子,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大狱:大案件。
傅:附会。
古义:指儒家经书上的说法。
按文帝时已设经学博士,武帝设五经博士,研习并传授五经。
治:研究。
《尚书》:中国最早的散文集,收载夏、商、周三代的一些历史文献资料,阐述儒家思想,是儒家经典之一。
《春秋》:孔丘所编修的鲁国编年体的史书。
书中宣传了儒家的微言大义,是儒家的经典之一。
亭:平判。
此言遇到有疑问的法律条文,则请他们根据《尚书》和《春秋》的思想原则加以平断,使其合于儒家的思想。
奏:进奏。
谳(yàa,燕),审理定案。
豫:通“预”。
原:原委。
是:正确。
受:接受。
著:记录下来。
决法:判案的法规。
廷尉:此指以廷尉之名加以公布。
絜令:刻在木板上的法令。
按《尚书》作“挈”。
絜,通“契”,用刀刻。
扬:颂扬。
谴:责备。
应谢:认错谢罪。
上意:皇上的心意。
便:便宜行事。
固:本来。
抵:至于。
释:宽恕,赦免。
间:有时。
欲罪:想治罪。
予:给予。
深祸者:指执法严酷的监史。
与:给予。
轻平:指执法而公平。
舞文:挥舞笔墨,玩弄法令条文。
巧诋:用巧言诋毁,将人置于死地。
下户:指平民百姓。
赢弱:瘦弱。
口言:口头上奏。
文致法:按法令衡量是否犯法。
财:通“裁”,判定。
大吏:大官。
内行修:自身品德的修养。
通宾客:与宾客交往。
故人子弟:老朋友的子弟。
昆弟:兄弟。
调护:照顾。
意忌:忌嫉。
不专平:不纯正公平。
弘:公孙弘。
淮南:指淮南王刘安。
他曾联络许多人谋反。
汉武帝元朔元年(前123),丞相公孙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计谋,深穷治其狱。
”后刘安自杀。
但是“所连引与淮南王谋反列侯、二千石、豪桀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
见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参见《汉书·淮南王传》。
衡山:指衡山王刘赐,淮南王刘安的弟弟,曾与其子谋反,汉武帝元狩年间,谋反事暴露后,自杀。
见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
江都:指江汉景帝孙都王刘建。
他极端荒淫无伦,在淮南、衡山谋反时,也曾“阴作兵器”,图谋不轨。
后事发自杀。
见卷五十九《五宗世家》,参见《汉书·江都王传》。
严助:即庄助,因与淮南王刘安有联系,被杀。
伍被:任淮南中郎,与刘安共谋反叛中央之事,事发被杀。
释:释放。
画:策划。
禁闼:禁中,即皇帝居住之处。
爪牙臣:护卫之臣。
乃:竟然。
可:赞成。
论之:判庄助和伍被有罪。
排:排斥,打击。
①会:正赶上。
浑邪:即浑邪王,匈奴单于手下的诸王之一,于武帝元狩二年(前121)率领四万多人投降汉朝。
见卷一百十《匈奴列传》。
仰给:依靠别人的供给生活。
县官:汉代称官府为县官。
丞:通“承”。
秉承,顺从。
上:天子。
指:通“旨”,心意。
白金:银子。
五铢钱:汉代的一种钱币,其重量为五铢。
笼:通“垄”。
垄断。
排:排斥打击。
告缗令:动员民众交纳税收和揭发偷漏税的法令。
《史记正义》:“武帝伐四夷,国用不足,故税民田宅船乘畜产奴婢等,皆平作钱数,每一千钱一算(一百二十文),出一等,贾人倍之,若隐不税,有告之,半与告人,余半入官,谓缗。
出此令,用锄筑豪强兼并富商大贾之家也。
”此令于武帝元鼎二年(前115)颁行,武帝元封元年(前110)终止。
日晏:傍晚。
晏,晚。
丞相:指李蔡和庄青翟。
充位:备丞相的空位。
此指丞相清闲无事。
侵渔:侵夺渔利。
痛绳:彻底依法惩办。
指:斥责。
隆贵:高贵。
和亲:汉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首领间的政治联姻。
如把宗室之女嫁给匈奴单于为妻,以保持双方的和睦关系。
便:有利。
兵:武器。
此指战争。
凶:凶险。
数动:屡次动用。
大困平城:汉高帝曾于公元前二○○年,亲自率兵抗击匈奴的侵扰,被匈奴围困在平城东部的白登山上,七天后方解除困境,”士卒堕指者什二三,”蒙受很大损失。
见卷八《高祖本纪》。
孝惠:即汉惠帝刘盈。
高后:即汉高祖后吕雉。
事:从事。
指讨伐匈奴。
萧然:骚动的样子。
苦兵:被战争搞得困苦不堪。
两宫:指未央宫和长乐宫。
寒心:忧心。
竟:直到(最后)。
别疏:分隔疏远。
骨肉:指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如父子、兄弟等等。
这里指汉诸侯王同中央的关系。
蕃臣:通“藩臣”,指诸侯王。
作色:改变脸色。
生:指狄山。
居一郡:守卫一个郡。
虏:敌人。
入盗:入侵。
障:边塞御敌的小城堡。
度(duó,夺):思考。
辩穷:辩论得无话可说,意谓辩论失败。
且:将。
下吏:交给司法官吏判罪。
乘鄣:保卫障。
鄣,通“障”。
乘,登。
震慑:震动而惊惧。
贾(gǔ,古)人:商人。
钱通:以钱财相交。
烈士:有志于功业又讲求信义的人。
郤:通“隙”,间隙,此指怨恨、隔阂。
已而:后来。
恚:怨恨。
数:屡次。
中:指禁宫之中。
文书:指官府的公文档案材料。
伤:中伤。
不能为地:不留余地,加以利用。
不平:不平静,放心不下。
蜚:同“飞”。
飞语,流言。
变告:因事紧急,不按常规,越级匿名上告。
奸:坏事。
下汤:交给张汤办理。
论:论罪判决。
安起:从何而起。
详:通“佯”,假装。
殆:恐怕、大概。
故人:从前的熟人。
闾里:乡里,同乡。
摩:按摩。
数:屡次。
讼:打官司。
赵王:即景帝之子、武帝之兄刘彭祖,被封为赵王。
他经常与中央所派来的主管赵国铁器铸造的官员发生争执。
阴事:秘事。
此指暗中犯法的事。
案:通“按”,检举。
系:拘禁。
导官:汉代少府属下的粮谷加工之处,是待审罪犯暂时囚禁之所。
治他囚:办理其他囚犯的案子。
详:通“佯”。
假装。
省:察看,检查。
事下减宣:把此事交给减宣去查办。
穷竟:追查到底,务求把事情搞清楚。
孝文园:即霸陵,汉文帝的陵墓。
瘗(yì,意)钱:埋在陵墓四角的陪葬钱。
瘗,埋。
约:商定。
俱谢:同去谢罪。
四时:四季。
行:巡视。
与:参与。
致其文:呈上丞相四时巡视陵墓的法令条文。
丞相见知:意谓丞相知道偷盗者而故意放纵,犯了见知故纵法,应当查办。
长史:是掌管有关官署的日常事务的官。
以当时三公皆有长史之官,故曰“三长史”。
害:忌恨。
陷:陷害。
幸:受宠,被重用。
待中:在宫中侍奉皇帝。
用事:管理此事。
使:听候差遣。
固:本来。
望:怨恨。
坐法:犯法。
废:免官。
守:暂时代理。
床:日常所坐的凳子。
丞史:丞与史。
此指张汤的佐官和属官。
遇:待。
弗为礼:不礼貌。
死之:把他(张汤)置于死地。
以:凭。
术:指儒家经术。
短长:指战国纵横家的思想。
再:第二次。
济南相:济南国的相。
按:汉代诸侯国的相,皆由中央政府委任。
居:在。
右:汉代以右为尊贵之位,比较官位的高低也用左右分别,右者官位高,左者官位低。
诎体:指跪伏于地,拜见长官。
诎,通“屈”。
行:兼任职务,代理官职。
凌折:欺凌而使其折服。
劾:弹劾。
案:审理。
左:通“佐”。
此指知情的证人。
居:囤积。
事辞:有关事情的供辞。
闻:听。
此指关于张汤和田信的事,传到天子那里,被天子所知道。
益居:更多地囤积货物。
是:这。
类:像。
怀诈:心怀奸诈。
面欺:当面欺骗。
八辈:八批。
簿:记录本。
“簿责”,按记录在案的罪行责问张汤。
让:责备。
分:情况。
几何:多少。
状:具体情况,即证据。
重致:难以处理。
自为计:意谓自杀。
塞责:搪塞罪责。
直:通“值”。
椁:外棺。
案诛:审理、诛杀。
出:释放。
稍:渐渐。
迁:升官。
中废:中废罢官。
条侯:即周亚夫。
贼深:残酷阴狠。
弗任:不重用。
比:并列。
晚节:晚年。
平:平和。
乱悖:昏乱违背情理。
寿:寿终,老死。
攻剽:抢夺。
王太后:指汉武帝的母亲王娡。
无行:没有好品行。
上党郡中令:上党郡中某县(史失其名)的县令。
敢行:严酷。
蕴藉:宽和有涵养。
逋:逃亡。
举:推举。
直法行治:依法办理政事。
捕案:逮捕审讯。
修成君子仲:武帝母王娡与前夫金王孙所生女俗被封为修成君,仲乃修成君之子,他仗恃外戚的地位,“横于京城”。
见《汉书·外戚传上》。
穰氏之属:穰氏一类的豪强之人。
按穰姓之族为当地的豪强势力。
如狼牧羊:比喻为政凶狠险恶。
吏:指郡国官员。
隶:察看。
乳虎:正在哺育幼虎的母虎。
值:遇。
侧行:在旁边随行。
“侧行送迎”,极言宁成的谦恭态度。
破碎:指诛灭。
孔、暴:南阳的两个大姓家族。
奔亡:逃亡。
重足:叠脚而行。
一迹:一个脚印。
按此句极言南阳人的谨慎恐惧。
牙爪:即“爪牙”。
“牙爪之吏”,即亲密的辅佐者。
掩:同“揜”,取。
此指捕抓犯人。
重罪轻系:没有戴刑县的重罪犯人。
相视:犹言“探监”。
一:全部。
捕鞠:逮捕起来,加以审讯。
栗:通“栗”。
猾民:豪强刁猾的百姓。
深刻:执法严峻刻薄。
鹰击毛挚:喻酷烈凶狠。
按《汉书·酷吏传》颜师古注曰:“如鹰隼之击,奋毛羽,执取飞鸟也。
”挚,攫取。
京师:京城,指长安。
先言纵:先向义纵报告。
取:通“趣”,急促。
直指:官名,由天子派到地方办理案件,具有捕杀二千石高官的大权。
以恶用:因为严刻而被重用。
放:通“仿”,效法。
鼎湖:县名。
一说是宫名,在今陕西兰田县境内。
已:止,此指病愈。
卒:通“猝”,突然。
甘泉:宫名,在长安西北。
嗛:含恨。
方:正。
受:受理。
部:部署。
为:替。
废格:废气敬君之礼。
格:通“恪”。
敬。
按义纵捕杨可之吏,即是违抗天子的诏命,犯太子不敬之罪。
沮事:破坏了天子下令要办的大事(告缗)。
椎埋:盗墓。
试:任用。
稍:逐渐。
豪敢:狂暴果敢。
把:把柄。
阴重罪:尚未暴露的重罪。
纵使:驱使。
弗法:不法办。
即:若。
避:躲避。
因:根据。
其事:指过去所犯的罪。
夷:杀。
灭族:灭其家族。
声:名声。
私马:私人之马。
驿:驿站。
传送公文和官员往来换马暂歇之处。
驿站是由政府规定而设的,王温舒自行设驿,故用私马。
部吏:部署官吏。
如:同。
方略:策略。
请:指报告天子。
族:灭族。
家:家产。
没:没收。
偿臧:偿还过去所得的赃物。
臧,通“赃”。
奏:指报告天子的奏章。
可事:可以执行。
即皇帝同意了王温舒的做法
论报:判罪上报。
毋声:指郡中惧怕而不敢出声。
毋,通“无”。
犬吠之盗:引得狗叫的盗窃事件。
颇:少数。
失:通“逸”,逃亡。
黎来:追捕抓来。
会春:正好春天到了。
按汉法,春天不执行死刑,死犯必在十二月底前杀死。
令:使。
益展:延长。
放:仿效。
徙:调。
名福:著名的祸害。
此指刽子手。
从事:同他一起做事。
惮:怕。
恣治:放纵地施用严酷之刑,加以治理。
居廷:在朝中办事。
惛惛:昏聩糊涂的样子。
为方略:出谋献策。
缿(xiàng,向):古代接受告密文书的器具。
其形状像长颈之瓶,小孔,物可入而不可出。
购告言奸:收买告发罪状的情报。
置:设置。
伯格(mòlùo,没落):通“陌落”,街道和村落。
“伯格长”,指在田野街道到处设置督察之人。
牧司:通“牧伺”,督察。
穷治:彻底追穷。
大抵:大都。
靡烂:犯人受皮肉之刑,皮开肉绽,以致糜烂。
靡,通“糜”。
行论:判决有罪。
部中:任所之中,辖区之内。
中猾:中等以下的狡猾之人。
伏:隐伏起来,不敢公开活动。
游:宣扬。
东越: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东越王余善谋反,汉派大军平灭东越。
王温舒以中尉身份率兵出梅岭击东越。
见卷一百一十四《东越列传》。
通天台:台名。
其高五十丈,建于甘泉宫中。
覆:考核。
脱卒:逃兵。
说:同“悦”。
故操:从前的做法。
宛军:指讨伐大宛的军队。
按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发兵攻大宛。
见卷一百二十三《大宛列传》。
员骑(jì,计):正额骑士,在籍骑兵。
他:其他。
婚家:有婚姻关系之家。
三族:指父母、兄弟、妻子。
五族:指王温舒事累及两婚家,共云。
直:通“值”。
累:积累。
金:汉代规定黄金一斤为一金。
亡去:此指王温舒的尸体很快被偷运走,怕被仇恨者烧尸。
恶:指严法酷刑。
诸侯二千石:指诸侯王国中俸禄为二千石的官员(相、内史、中尉等)们。
吏民:官吏和百姓。
轻犯法:以犯法为轻,即不拿犯法当一回事,轻易地犯法。
滋起:出现得更多。
擅自号:擅自自立名号。
檄:文体名,主要用于声讨、晓谕一类的内容。
趣:通“促”,催促。
具食:准备粮食。
卤:通:“掳”,抢掠。
故:原来的。
衣(yì,义):第一个“衣”字是穿的意思。
节:使者所持的信物。
虎符:古代君王授予兵权或调遣军队的信物。
一般多用铜制成虎形,中分为二,一半留在朝廷,一半交给受命的将军。
调兵时则须两半虎符相合,君命方能生效。
通饮食者:给起义者供应粮食的人。
渠率:通“渠帅”,首领。
阻山川:凭借山川险阻抗击官兵。
沈命法:隐藏亡命者而被论罪的法令。
“沈”同“沉”。
藏匿。
命,亡命。
满品:达到了规定的数量和程度。
主:主持其事的人。
发:报告。
坐课:犯法被判刑。
累:连累。
府:郡府。
寖:同“浸”,更加。
文辞:此指虚假不实的文字材料。
给事:供职。
守府:太守官衙。
言上:指向皇上推荐。
辨:通“平”,公。
“官事辨”,言当官做事很公平。
治:办理。
主父偃:这里指向他这样一段史实:在他任齐国国相时,曾“使人以王与姊奸事动王”,齐王怕论死,自杀。
另一位诸侯王赵王出于自己的利害,在主父偃之任齐相出关时,已“使人上书,告言主父偃受诸侯金”。
及齐王死,汉武帝“以为主父劫其王令自杀,乃征下吏治”。
见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偃列传》,参见卷五十二《齐悼惠王世家》。
淮南王反:已见前注。
微文:隐微的文辞。
深诋:谓极尽诬陷之能事。
数废:屡次罢官。
数起:多次被起用。
治米盐:管理米和盐的小事。
关:经过。
部署:犹言“安排”。
曹:具体的办事部门。
实物:财产器物。
擅摇:擅自更动。
痛:甚至。
按徐灏《论文解字注笺》:“痛,引申为极甚之辞。
”绳:制裁。
治辨:处理事情合宜。
经:常道。
坐:因为。
格杀:射杀。
格,击。
下吏:交付法官。
抵罪:判罪。
诋,通“抵”。
当:判罪。
案:通“按”,拷问审理。
边:边境。
失亡:指士卒逃亡。
中:合。
相编:互相接替。
更:相互调换。
重迟:指处事慎重,决断迟缓。
次骨:至骨。
候伺:窥测。
微见:暗中显露。
见“同“现”。
决平:公平判案。
循:遵照。
三尺法:法律写在三尺长(实为二尺四寸)的竹简上,故以“三尺法”代称法律。
前主:从前的国君。
疏:分条记载。
当时:合于当代。
当:合。
是:正确。
法:效法。
新故:新旧。
相因:相积累。
章:奏章。
证案:与案件有关的证人。
会狱:把案犯押至京师会审。
因:于是。
责:要求。
如章:按奏章而言。
告劾:所告的罪状。
笞:刑具,竹板、木板。
掠:打。
定:定案。
更:经历。
数赦:屡次赦免。
相告言:仍在诉讼。
大抵:大都。
诋以不道:诬判为大逆不道之罪。
汉武帝太初元年改中尉为执金吾。
杜周于天汉二年(前99)担任金吾。
桑弘羊:汉昭帝元风元年(前78)桑弘羊死于燕王旦事件中。
此处所言非指桑弘羊本人事,实为其亲属之事。
卫皇后昆弟子:盖指汉武帝皇后卫子夫之弟大将军卫青之子伉不疑和登坐法或坐酎金事。
昆弟:兄弟。
刻深:严苛酷烈。
家两子:家中有两个儿子,即杜延寿、杜延考。
夹河:在黄河两岸。
按杜延寿任河内(在黄河北岸)太守,杜延考任河南太守。
全:指配备不完好。
訾(zī,资):通“赀”。
钱财。
巨万:万万。
十人:文中所写酷吏共十一人,此处举其成数而言。
伉直:刚烈正直。
伉,通“亢”。
引是非:辩说是非。
天下大体:与国家利益有关的重要原则。
知阴阳:指懂得分析观察君王的喜怒哀乐而投其所好。
人主:皇上。
俱上下:意谓保持意见一致。
碌碌:平庸无能。
奉:供职,做事。
赡:足。
绳墨之外:指法律以外的事。
彬彬:斯文有礼貌的样子。
质:本质。
文:礼义教化。
武:指刑罚。
称:其位:称职。
暴挫:凶暴地摧残人。
磔(zhé,哲)人:裂尸。
锯项:用锯割断脖子。
推咸:当作“椎成”(据《集解》、《索隐》、粱玉绳《史记志疑》、王念孙《读书杂志》说),意谓“椎击之以成狱”(王念孙语)。
蝮鸷:凶狠。
蝮,通“愎”。
朴击:用木棒打人。
卖请:逼人拿钱求得宽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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