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帖
吾当托桓江州助汝,吾此不辨得遣人船迎汝。
当具东改枋三四。
吾小可者,当自力无湖迎汝。
故可得五六十人小枋。
诸谢当有,有便是见。
今当语之,大理尽此。
信可具白。
胛痛可堪。
而比作书纪若不可识。
暂无
东改:“改”或为“次”谬,二字草法稍似。
信可具白:“具”或解为“一一”,然观其与其父《又不能帖》中“具”字草法相仿,莫可详辨。
而比作书纪若不可识:“比”与“以”字草法同,未能辨;“纪”与“殆”字草法同,未可辨。
暂无

首页 - 个人中心
Process Time: 0.04s
Copyright ©2025 中华诗词网 ZHS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