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意
夫字以神为精魄,神若不知,则字无态度也;以心为筋骨,心若不坚,则字无劲健也;以副毛为皮肤,副若不圆,则字无温润也
所资心副相参用,神气冲和为妙
今比重明轻,用指腕不如锋铓,用锋铓不如冲和之气,自然手腕轻虚,则锋含沉静
夫心合于气,气合于心;神,心之用也,心必静而已矣
虞安吉云:夫未解书意者,一点一画皆求象本,乃转自取拙,岂是书邪?纵放类本,体样夺真,可图其字形,未可称解笔意,此乃类乎效颦未入西施之奥室也
故其始学得其粗,未得其精
太缓者滞而无筋,太急者病而无骨,横毫侧管则钝慢而肉多,竖管直锋则干枯而露骨
及其悟也,心动而手均,圆者中规,方者中矩,粗而能锐,细而能壮,长者不为有馀,短者不为不足,思与神会,同乎自然,不知所以然而然矣
“骨力”来自于“心坚”,“心坚”依赖于“神和”。“思与神会,同乎自然,不知所以然而然矣。”这个“自然”,就是书家的自然之惰,自然之意,自然之念。表达于自然的态度,就是对书法本体的回归了。 书法逐渐摆脱实用而独立为一门艺术,至唐臻于成熟。这可在唐太宗的言论中找到证明。由于他推崇王羲之,主张“重意尚韵”,能宏观地看书法,学书所悟的文章对后世影响深远,书法艺术更加大放光彩,日益成为中国艺术之林中的参天大树。从这个角度说,唐太宗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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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以神采为灵魂,若无神采,字就没有姿态风度;以主毫表现字的筋骨,主毫若没有弹性,字就不能劲健有力;以副毫表现字的“皮肤”,副毫如不圆顺,字就不光泽温润。主毫与副毫相互合用,万毫聚力,“神”与“气”相冲和最为奇妙。 比较一下轻重,运用指腕不如运用笔锋,运用笔锋不如气性冲和,这样才能手腕轻虚,笔锋也就自然沉静。写字时意念与气韵相融合,心神互用,只要心意沉着冷静就可以了。 虞安吉说:不懂得书法意趣的人,虽然一笔一画都像临本,这是自取其拙,怎么能叫书法呢?即使写得和范本一模一样,也只能是学得形似,还不算明白其笔意,这就像东施效颦一样,根本不知道西施美在何处。所以初学书法仅学其外表,得其粗略,根本未学到其精髓。 书写太慢则滞浊少筋,太快又病弱无骨。横用锋侧执笔会因为运行迟缓而字迹臃肿,竖笔直锋运行又会使字形干枯而筋骨裸露。等到有所领悟的时候,手自然会随心而动,挥运自如,该圆的圆,该方的方,方圆都合规矩,粗处能够细挺,细处能够劲健,长短合宜,没有显得太过或不足之处。意态与神韵自然融合,浑然一体,就达到了随心所欲、不期然而然的书写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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