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 卷中 · 答周道通书 · 五
来书云:“致知之说,春间再承诲益,已颇知用力,觉得比旧尤为简易。
但鄙心则谓与初学言之,还须带‘格物’意思,使之知下手处。
本来‘致知’‘格物’一并下,但在初学未知下手用功,还说与‘格物’,方晓得‘致知’。
”云云。
“格物”是“致知”工夫,知得“致知”便已知得“格物”;若是未知“格物”,则是“致知”工夫亦未尝知也。
近有一书与友人论此颇悉,今往一通,细观之,当自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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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说:“关于致知的学说,春天承蒙您再次教诲,已经深知用功之处在哪里了,觉得比以前容易多了。
但是我认为与初学的人谈‘致知’,最好还是连带‘格物’,使他们知道下工夫的切入点。
本来‘致知’和‘格物’就是一体的,但在初学者还不知道从何处下手用功时,还是该给他们讲讲‘格物’,这样他们才能懂得‘致知’。
”等等。
“格物”是“致知”的功夫,知晓“致知”也就知晓了“格物”;如果不知晓“格物”,那就是“致知”的功夫还未曾弄明白。
我最近写了一封信给朋友,详细讨论了这个问题,现在也给你寄去,你仔细一读自然就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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