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
〔明〕 1527 - 1602 年
明福建晋江人,字卓吾,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笃吾,别号温陵居士。
嘉靖三十一年举人。
不应会试。
历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
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
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
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讥刺时之讲周、程、张、朱者,谓皆口谈道德,心存髙官,志在鉅富,品格反不如市井小夫。
晚年往来南北两京、济宁等地。
为给事中张问达所劾,以「离经叛道」、「勾引士人妇女,到菴里听讲」为罪状,甚至捏造「与妓女白昼同浴」等无稽之谈,下狱,自刎死。
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
灌园看老圃,秋色似江南。
畦沁蔬堪摘,霜黄杮未甘。
尔非陈仲子,我岂老瞿昙。
聊共班荆坐,凭君说两三。
英雄再出世,烈烈有晖光。
火焰明初日,金精照十方。
居然围白马,犹欲斩颜良。
岂料人千载,又得见关王。
不为恩情牵,含凄为汝贤。
反目未曾有,齐眉四十年。
近水观鱼戏,春山独鸟啼。
贫交犹不有,何况糟糠妻。
秋深风落木,清水半池荷。
驱马向何去,吴门客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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