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月,山之叟担一牡丹,高可隐人,枝柯鄂韡!,蕊丛丛以百数。
主人异目视之,为损重赀。
虑他处无足当是花者,庭之正中,旧有数本,移其位让焉。
幂锦张烛,客来指以自负。
亡何花开,薄如蝉翼,较前大不如。
怒而移之山,再移之墙,立枯死。
主人惭其故花,且嫌庭之空也,归其原,数日亦死。
客过而尤之曰:“子不见夫善相花者乎?宜山者山,宜庭者庭。
迁而移之,在冬非春。
故人与花常两全也。
子既貌取以为良,一不当,暴摧折之,移其非时,花之怨以死也诚宜。
夫天下之荆棘藜刺,下牡丹百倍者,子不能尽怒而迁之也。
牡丹之来也,未尝自言曰:‘宜重吾价,宜置吾庭,宜黜汝旧,以让吾新。
’一月之间,忽予忽夺,皆子一人之为。
不自怒而怒花,过矣!庭之故花未必果奇,子之仍复其处,以其犹奇于新也。
当其时,新者虽来,旧者不让,较其开孰胜而后移焉,则俱不死;就移焉,而不急复故花之位,则其一死,其一不死。
子亟亟焉,物性之不知,土宜之不辨,喜而左之,怒而右之。
主人之喜怒无常,花之性命尽矣!然则子之病,病乎其己尊而物贱也,性果而识暗也,自恃而不谋诸人也。
他日子之庭,其无花哉!”
主人不能答,请具砚削牍,记之以自警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