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
〔明〕 1527 - 1602 年
明福建晋江人,字卓吾,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笃吾,别号温陵居士。
嘉靖三十一年举人。
不应会试。
历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
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
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
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讥刺时之讲周、程、张、朱者,谓皆口谈道德,心存髙官,志在鉅富,品格反不如市井小夫。
晚年往来南北两京、济宁等地。
为给事中张问达所劾,以「离经叛道」、「勾引士人妇女,到菴里听讲」为罪状,甚至捏造「与妓女白昼同浴」等无稽之谈,下狱,自刎死。
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
黄河远缀白云间,我欲上天天不难。
三晋谁云通古道,人今惟见太行山。
白发催人无奈何,可怜除夕不除魔。
春风十日冰开后,依旧长流沁水波。
晋鄙合符果自疑,挥锤运臂有屠儿。
情知不是信陵客,刎颈迎风一送之。
世事由来不可论,波罗忍辱是玄门。
今朝接得龙湖信,立唤沙弥取水焚。
尽道当关用一夫,昔人曾此捍匈奴。
如今冒顿来稽颡,李牧如前不足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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