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
〔明〕 1527 - 1602 年
明福建晋江人,字卓吾,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笃吾,别号温陵居士。
嘉靖三十一年举人。
不应会试。
历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
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
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
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讥刺时之讲周、程、张、朱者,谓皆口谈道德,心存髙官,志在鉅富,品格反不如市井小夫。
晚年往来南北两京、济宁等地。
为给事中张问达所劾,以「离经叛道」、「勾引士人妇女,到菴里听讲」为罪状,甚至捏造「与妓女白昼同浴」等无稽之谈,下狱,自刎死。
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
持钵来归不坐禅,遥闻高论却潸然。
如今男子知多少,尽道官高即是仙。
荆卿原不识燕丹,秪为田光一死难。
慷慨悲歌惟击筑,萧萧易水至今寒。
如鸟飞飞到处栖,今年九日在山西。
太行正是登高处,无菊亦应有酒携。
岁岁年年但寄书,艹萍消息竟何如。
巨卿未解山阳梦,垂老那堪策素车。
盈盈细抺随风雪,点点红妆带雨梅。
莫道门前车马富,子规今已唤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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