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
〔明〕 1527 - 1602 年
明福建晋江人,字卓吾,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笃吾,别号温陵居士。
嘉靖三十一年举人。
不应会试。
历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
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
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
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讥刺时之讲周、程、张、朱者,谓皆口谈道德,心存髙官,志在鉅富,品格反不如市井小夫。
晚年往来南北两京、济宁等地。
为给事中张问达所劾,以「离经叛道」、「勾引士人妇女,到菴里听讲」为罪状,甚至捏造「与妓女白昼同浴」等无稽之谈,下狱,自刎死。
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
白尽余生发,单存不老心。
栖栖非学楚,切切为交深。
远梦悲风送,秋怀落木吟。
古来聪听者,或别有知音。
中丞缓定后,携我共登临。
所喜闻谣俗,非干怀壮心。
山云低薄暮,楼日压重阴。
欲归犹未可,此地有知音。
大定非关隐,魂清自可人。
而今应度者,不是宰官身。
海物多奇错,砺房味正清。
夫妻共食啖,不得到麻城。
河内着碑铭,睢塘流颂声。
百年林下叟,隐隐作仪刑。

首页 - 个人中心
Process Time: 0.74s
Copyright ©2025 中华诗词网 ZHS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