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约
〔南北朝〕 441 - 513 年
南朝梁吴兴武康人,字休文,南朝史学家、文学家。
沈璞子。
幼遭家难,流寓孤贫,笃志好学,博通群籍,善属文。
仕宋,为安西外兵参军。
齐时,累迁国子祭酒,司徒左长史。
与萧衍、谢朓等同在竟陵王萧子良西邸。
入梁,拥立萧衍(梁武帝)有功,为尚书仆射,迁尚书令,转左光禄大夫。
历仕三代,自负高才,昧于荣利,颇累清谈。
后触怒武帝,受谴,忧惧而卒。
谥隐。
擅诗赋,与谢朓等创“永明体”诗。
提出“声韵八病”之说,有《宋书》,《齐记》、《梁武记》等,均佚。
明人辑有《沈隐侯集》。
宋武帝永初元年十月辛丑,荧惑犯进贤。
占曰“进贤官诛”十一月乙卯,荧惑犯填星于角。
占曰“为丧,大人恶之”一曰“兵起”十二月庚子,月犯荧惑于亢。
占曰“为内乱”一曰“贵人忧。
角为天门,亢为朝廷”三年五月,宫车晏驾。
七月,太傅长沙景王道怜薨。
索头攻略青、司、兖三州。
于是禁兵大出,是后司徒徐羡之、尚书令傅亮、领军谢晦等废少帝,内乱之应。
永初元年十二月甲辰,月犯南斗。
占曰“大臣忧”三年七月,长沙王薨。
索虏寇青、司二州,大军出救。
永初二年六月甲申,太白昼见。
占“为兵丧,为臣强”三年五月,宫车晏驾。
寻遣兵出救青、司。
其后徐羡之等秉权,臣强之应也。
永初二年六月乙酉,荧惑犯氐。
乙巳,犯房。
占曰“氐为宿宫,房为明堂,人主有忧。
房又为将相,将相有忧。
氐、房又兖、豫分”三年五月,宫车晏驾。
七月,长沙王薨,王领兖州也。
景平元年,庐陵王义真废,王领豫州也。
永初二年十月,太白犯填星于亢。
亢,兖州分,又为郑。
占曰“大星有大兵,金土合为内兵”三年,索头攻略青、冀、兖三州,禁兵大出,兖州失守,虎牢没。
永初三年正月丁卯,月犯南斗,占同元年。
一曰“女主当之”二月辛卯,有星孛于虚危,向河津,扫河鼓。
占曰“为兵丧”五月,宫车晏驾。
明年,遣军救青、司。
二月,太后萧氏崩。
永初三年二月壬辰,填星犯亢。
占曰“诸侯有失国者,民多流亡”一曰“廷臣为乱。
亢,兖州分,又为郑”其年,索头攻围司、兖,兖州刺史徐琰委守奔败,司州刺史毛德祖距守陷没,缘河吏民,多被侵略。
永初三年三月壬戌,月犯南斗,占同正月。
五月丙午,犯轩辕。
占曰“女主当之”六月辛巳,月犯房。
占曰“将相有忧,豫州有灾”癸巳,犯岁星于昴。
占曰“赵、魏兵饥”其年,虏攻略青、兖、司三州。
庐陵王义真废,王领豫州也。
二月,太后萧氏崩。
元嘉三年,司徒徐羡之等伏诛。
永初三年九月癸卯,荧惑经太微犯左执法。
己未,犯右执法,占悉同上。
十月癸酉,太白犯南斗。
占曰“国有兵事,大臣有反者”辛巳,荧惑犯进贤。
占曰“进贤官诛”明年,师出救青、司。
景平二年,徐羡之等废帝徙王。
元嘉三年,羡之及傅亮、谢晦悉诛。
永初三年十一月戊午,有星孛于室壁。
占曰“为兵丧”明年,兵救青、司。
二月,太后萧氏崩。
营室,内宫象也。
永初三年十一月癸亥,月犯亢、氐。
占曰“国有忧”十二月戊戌,荧惑犯房。
房为明堂,王者恶之。
一曰“将相忧”景平二年,羡之等废帝,因害之。
元嘉三年,羡之等伏诛。
少帝景平元年正月乙卯,有星孛于
昔八卦兆而天人之理著,九畴序而帝王之应明。
虽可以知从德获自天之祐,违道陷神听之罪,然未详举征效,备考幽明,虽时列鼎雉庭谷之异,然而未究者众矣。
至于鉴悟后王,多有所阙。
故仲尼作《春秋》,具书祥眚,以验行事。
是则九畴陈其义于前,《春秋》列其效于后也。
逮至伏生创纪《大传》,五行之体始详。
刘向广演《洪范》,休咎之文益备。
故班固斟酌《经》、《传》,详纪条流,诚以一王之典,不可独阙故也。
夫天道虽无声无臭,然而应若影响,天人之验,理不可诬。
司马彪纂集光武以来,以究汉事。
王沈《魏书》志篇阙,凡厥灾异,但编帝纪而已。
自黄初以降,二百余年,览其灾妖,以考之事,常若重规沓矩,不谬前说。
又高堂隆、郭景纯等,据经立辞,终皆显应。
阙而不序,史体将亏。
今自司马彪以后,皆撰次论序,斯亦班固远采《春秋》,举远明近之例也。
又按言之不从,有介虫之孽,刘歆以为毛虫。
视之不明,有蠃虫之孽,刘歆以为羽虫。
按《月令》,夏虫羽,秋虫毛,宜如歆说,是以旧史从之。
五行精微,非末学所究。
凡已经前议者,并即其言以释之。
未有旧说者,推准事理,以俟来哲。
《五行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谓木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
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
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疴,时则有青眚、青祥。
惟金沴木”班固曰“盖工匠为轮矢者多伤败,及木为变怪”皆为不曲直也。
木不曲直:
魏文帝黄初六年正月,雨,木冰。
按刘歆说,木不曲直也。
刘向曰“冰者阴之盛,木者少阳,贵臣象也。
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年六月,利成郡兵蔡方等杀太守徐质,据郡反,多所胁略,并聚亡命。
遣二校尉与青州刺史共讨平之。
太守,古之诸侯,贵臣有害之应也。
一说以木冰为甲兵之象。
是岁,既讨蔡方。
又八月,天子自将以舟师征吴,戎卒十余万,连旍数百里,临江观兵。
晋元帝太兴三年二月辛未,雨,木冰。
后二年,周顗、戴渊、刁协、刘隗皆遇害,与《春秋》同事,是其应也。
一曰,是后王敦攻京师,又其象也。
晋穆帝永和八年正月乙巳,雨,木冰。
是年,殷浩北伐。
明年,军败。
十年,废黜。
又曰,荀羡、殷浩北伐,桓温入关之象也。
晋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十二月乙巳,雨,木冰。
明年二月,王恭为北蕃。
八月,庾楷为西蕃。
九月,王国宝为中书令,寻加领军将军。
十七年,殷仲堪为荆州。
虽邪正异规,而终同摧灭,是其
徐羡之,字宗文,东海郯人也。
祖宁,尚书吏部郎,江州刺史,未拜卒。
父祚之,上虞令。
羡之少为王雅太子少傅主簿,刘牢之镇北功曹,尚书祠部郎,不拜,桓修抚军中兵曹参军。
与高祖同府,深相亲结。
义旗建,高祖版为镇军参军,尚书库部郎,领军司马。
与谢混共事,混甚知之。
补琅邪王大司马参军,司徒左西属,徐州别驾从事史,太尉咨议参军。
义熙十一年,除鹰扬将军、琅邪内史,仍为大司马从事中郎,将军如故。
高祖北伐,转太尉左司马,掌留任,以副贰刘穆之。
初,高祖议欲北伐,朝士多谏,唯羡之默然。
或问何独不言,羡之曰“吾位至二品,官为二千石,志愿久充。
今二方已平,拓地万里,唯有小羌未定,而公寝食不忘。
意量乖殊,何可轻豫”刘穆之卒,高祖命以羡之为吏部尚书、建威将军、丹阳尹,总知留任,甲仗二十人出入。
转尚书仆射,将军、尹如故。
十四年,大司马府军人朱兴妻周坐息男道扶年三岁,先得痫病,周因其病发,掘地生埋之,为道扶姑女所告,正周弃市刑。
羡之议曰“自然之爱,虎狼犹仁。
周之凶忍,宜加显戮。
臣以为法律之外,故尚弘物之理。
母之即刑,由子明法,为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
虽伏法者当罪,而在宥者靡容。
愚谓可特申之遐裔”从之。
高祖践阼,进号镇军将军,加散骑常侍。
上初即位,思佐命之功,诏曰“散骑常侍、尚书仆射、镇军将军、丹阳尹徐羡之,监江州豫州之西阳新蔡诸军事、抚军将军、江州刺史华容侯王弘,散骑常侍、护军将军作唐男檀道济,中书令、领太子詹事傅亮,侍中、中领军谢晦,前左将军、江州刺史宜阳侯檀韶,使持节、雍梁南北秦四州荆州之河北诸军事、后将军、雍州刺史关中侯赵伦之,使持节、督北徐兖青三州诸军事、征虏将军、北徐州刺史南城男刘怀慎,散骑常侍、领太子左卫率新淦侯王仲德,前冠军将军、北青州刺史安南男向弥,左卫将军滠阳男刘粹,使持节、南蛮校尉佷山子到彦之,西中郎司马南郡宜阳侯张邵,参西中郎将军事、建威将军、河东太守资中侯沈林子等,或忠规远谋,扶赞洪业。
或肆勤树绩,弘济艰难。
经始图终,勋烈惟茂,并宜与国同休,飨兹大赉。
羡之可封南昌县公,弘可华容县公,道济可改封永修县公,亮可建城县公,晦可武昌县公,食邑各二千户。
韶可更增邑二千五百户,仲德可增邑二千二百户。
怀慎、彦之各进爵为侯,粹改封建安县侯,并增邑为千户。
伦之可封霄城县侯,食邑千户。
邵可封临沮县伯,林子可封汉寿县伯,食邑六百户。
开国之制,率遵旧章”
羡之迁尚书令、扬州刺史,加散骑常侍
《五行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谓水失其性而为灾也。
又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
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
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疴,时则有黑眚、黑祥。
惟火沴水”鱼孽,刘歆传以为介虫之孽,谓蝗属也。
水不润下:
魏文帝黄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阳城门,漂数千家,流杀人。
初,帝即位,自邺迁洛,营造宫室,而不起宗庙,太祖神主犹在邺。
尝于建始殿飨祭如家人之礼,终黄初不复还邺,而圆丘、方泽、南北郊、社、稷等神位,未有定所。
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
京房《易传》曰“颛事者知,诛罚绝理,厥灾水。
其水也,雨杀人已陨霜,大风天黄。
饥而不损,兹谓泰。
厥灾水杀人。
避遏有德,兹谓狂。
厥灾水,水流杀人也。
已水则地生虫。
归狱不解,兹谓追非。
厥水寒杀人。
追诛不解,兹谓不理。
厥水五谷不收。
大败不解,兹谓皆阴。
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
吴孙权赤乌八年夏,茶陵县鸿水溢出,流漂二百余家。
十三年秋,丹阳故鄣等县又鸿水溢。
案权称帝三十年,竟不于建业创七庙,但有父坚一庙,远在长沙,而郊禋礼礼阙。
嘉禾初,群臣奏宜效祀,又弗许。
末年虽一南郊,而北郊遂无闻焉。
且三江、五湖、衡、霍、会稽,皆吴、楚之望,亦不见秩,反礼罗阳妖神,以求福助。
天意若曰,权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示此罚,欲其感悟也。
太元元年,又有大风涌水之异。
是冬,权南郊,疑是鉴咎征乎。
还而寝疾。
明年四月,薨。
一曰,权时信纳谮诉,虽陆议勋重,子和储贰,犹不得其终。
与汉安帝听谗、免杨震、废太子同事也。
且赤乌中无年不用兵,百姓愁怨。
八年秋,将军马茂等又图逆云。
魏明帝景初元年九月,淫雨过常,冀、兖、徐、豫四州水出,没溺杀人,漂失财产。
帝自初即位,便淫奢极欲,多占幼女,或夺士妻,崇饰宫室,妨害农战,触情恣欲,至是弥甚。
号令逆时,饥不损役,此水不润下之应也。
吴孙亮五凤元年夏,大水。
亮即位四年,乃立权庙。
又终吴世,不上祖宗之号,不修严父之礼,昭穆之数有阙。
亮及休、皓又并废二郊,不秩群神。
此简宗庙,不祭祀之罚也。
又是时,孙峻专政,阴胜阳之应乎。
吴孙休永安四年五月,大雨,水泉涌溢。
昔岁作浦里塘,功费无数,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贼杀,百姓愁怨,阴气盛也。
休又专任张布,退盛冲等,吴人贼之之应也。
吴孙休永安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涌溢。
晋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兖、豫四州大水。
七年六月,大雨霖
谢晦,字宣明,陈郡阳夏人也。
祖朗,东阳太守。
父重,会稽王道子骠骑长史。
兄绚,高祖镇军长史,蚤卒。
晦初为孟昶建威府中兵参军。
昶死,高祖问刘穆之“孟昶参佐,谁堪入我府”穆之举晦,即命为太尉参军。
高祖尝讯囚,其旦刑狱参军有疾,扎晦代之,于车中一鉴讯牒,催促便下。
相府多事,狱繁殷积,晦随问酧辩,曾无违谬。
高祖奇之,即日署刑狱贼曹,转豫州治中从事。
义熙八年,土断侨流郡县,使晦分判扬、豫民户,以平允见称。
入为太尉主簿,从征司马休之。
时徐逵之战败见杀,高祖怒,将自被甲登岸,诸将谏,不从,怒愈甚。
晦前抱持高祖,高祖曰“我斩卿”晦曰“天下可无晦,不可无公,晦死何有”会胡藩已得登岸,贼退走,乃止。
晦美风姿,善言笑,眉目分明,鬓发如点漆。
涉猎文义,朗赡多通,高祖深加爱赏,群僚莫及。
从征关、洛,内外要任悉委之。
刘穆之遣使陈事,晦往往措异同,穆之怒曰“公复有还时否”高祖欲以为从事中郎,以访穆之,坚执不与。
终穆之世,不迁。
穆之丧问至,高祖哭之甚恸。
晦时正直,喜甚,自入阁内参审穆之死问。
其日教出,转晦从事中郎。
宋台初建,为右卫将军,寻加侍中。
高祖受命,于石头登坛,备法驾入宫。
晦领游军为警备,迁中领军,侍中如故。
以佐命功,封武昌县公,食邑二千户。
二年,坐行玺封镇西司马、南郡太守王华大封,而误封北海太守球,版免晦侍中。
寻转领军将军、散骑常侍,依晋中军羊祜故事,入直殿省,总统宿卫。
三月,高祖不豫,给班剑二十人,与徐羡之、傅亮、檀道济并侍医药。
少帝即位,加领中书令,与羡之,亮共辅朝政。
少帝既废,司空徐羡之录诏命,以晦行都督荆湘雍益宁南北秦七州诸军事、抚军将军、领护南蛮校尉、荆州刺史,欲令居外为援,虑太祖至或别用人,故遽有此授。
精兵旧将,悉以配之,器仗军资甚盛。
太祖即位,加使持节,依本位除授。
晦虑不得去,甚忧惶,及发新亭,顾望石头城,喜曰“今得脱矣”寻进号卫将军,加散骑常侍,进封建平郡公,食邑四千户,固让进封。
又给鼓吹一部。
初为荆州,甚有自矜之色,将之镇,诣从叔光禄大夫澹别。
澹问晦年,晦答曰“三十五”澹笑曰“昔荀中郎年二十七为北府都督,卿比之,已为老矣”晦有愧色。
至江陵,深结侍中王华,冀以免祸。
二女当配彭城王义康、新野侯义宾。
元嘉二年,遣妻曹及长子世休送女还京邑。
先是景平中,索虏为寇,覆没河南。
至是上欲诛羡之等,并讨晦。
声言北伐,又言拜京陵,治装舟舰。
傅亮与晦书曰“薄伐河朔,事犹未已,朝野之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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