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
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
厥咎舒,厥罚恒燠,厥极疾。
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裸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疴,时则有赤眚、赤祥。
惟水沴火”裸虫,刘歆传以为羽虫。
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灾。
初,帝为平原王,纳河南虞氏为妃。
及即位,不以为后,更立典虞车工卒毛嘉女,是为悼皇后。
后本仄微,非所宜升。
以妾为妻之罚也。
魏明帝青龙元年六月,洛阳宫鞠室灾。
二年四月,崇华殿灾,延于南阁。
缮复之。
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灾。
帝问高堂隆“此何咎也。
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
唯率礼修德,可以胜之。
《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
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
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
案旧占,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诫。
今宜罢散民役,务从节约,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营造。
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不从。
遂复崇华殿,改曰九龙。
以郡国前后言龙见者九,故以为名。
多弃法度,疲民逞欲,以妾为妻之应也。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门灾。
改作端门,又灾内殿。
案《春秋》鲁雉门及两观灾,董仲舒以为天意欲使定公诛季氏,若曰去其高显而奢僭者也。
汉武帝世,辽东高庙灾,其说又同。
今此与二事颇类也。
且门者,号令所出。
殿者,听政之所。
是时诸恪属秉政,而矜慢放肆。
孙峻总禁旅,而险害终著。
武昌,孙氏尊号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贵耍之首者。
恪果丧众殄民,峻授政于綝,綝废亮也。
或曰孙权毁彻武昌,以增太初宫,诸葛恪有迁都意,更起门殿,事非时宜,故见灾也。
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吴孙亮太平元年二月朔,建业火。
人火之也。
是秋,孙綝始秉政,矫以亮诏杀吕据、滕胤。
明年,又辄杀朱异。
弃法律、逐功臣之罚也。
吴孙休永安五年二月,白虎门北楼灾。
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丈。
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多行无礼,而韦昭、盛冲终斥不用,兼遣察战等为使,惊扰州郡,致使交趾反乱。
是其咎也。
吴孙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万余家,死者七百人。
案《春秋》,齐火,刘向以为桓公好内,听女口,妻妾数更之罚也。
皓制令诡暴,荡弃法度,劳臣名士,诛斥甚众。
后宫万余,女谒数行,其中隆宠佩皇后玺者又多矣。
故有大火。
晋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灾西阁、楚王所止坊,及临商观窗。
十年四月癸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