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君足下:某在京师时,尝为足下道曾巩善属文,未尝及其为人也。
还江南,始熟而慕焉友之,又作文粗道其行。
惠书以所闻诋巩行无纤完,其居家,亲友惴畏焉,怪某无文字规巩,见谓有党。
果哉,足下之言也?
巩固不然。
巩文学论议,在某交游中,不见可敌。
其心勇于适道,殆不可以刑祸利禄动也。
父在困厄中,左右就养无亏行,家事铢发以上皆亲之。
父亦爱之甚,尝曰:“吾宗敝,所赖者此儿耳。
”此某之所见也。
若足下所闻,非某之所见也。
巩在京师,避兄而舍,此虽某亦罪之也,宜足下之深攻之也。
于罪之中有足矜者,顾不可以书传也。
事固有迹,然而情不至是者,如不循其情而诛焉,则谁不可诛耶?巩之迹固然耶?然巩为人弟,于此不得无过。
但在京师时,未深接之,还江南,又既往不可咎,未尝以此规之也。
巩果于从事,少许可,时时出于中道,此则还江南时尝规之矣。
巩闻之,辄矍然。
巩固有以教某也。
其作《怀友书》两通,一自藏,一纳某家,皇皇焉求相切劘,以免于悔者略见矣。
尝谓友朋过差,未可以绝,固且规之。
规之从则已,固且为文字自著见然后己邪,则未尝也。
凡巩之行,如前之云,其既往之过,亦如前之云而已,岂不得为贤者哉?
天下愚者众而贤者希,愚者固忌贤者,贤者又自守,不与愚者合,愚者加怨焉。
挟忌怨之心,则无之焉而不谤,君子之过于听者,又传而广之,故贤者常多谤,其困于下者尤甚,势不足以动俗,名实未加于民,愚者易以谤,谤易以传也。
凡道巩之云云者,固忌固怨固过于听者也。
足下乃欲引忌者、怨者、过于听者之言,县断贤者之是非,甚不然也。
孔子曰:“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
孟子曰:“国人皆曰可杀,未可也,见可杀焉,然后杀之”。
匡章,通国以为不孝,孟子独礼貌之。
孔、孟所以为孔、孟者,为其善自守,不惑于众人也。
如惑于众人,亦众人耳,乌在其为孔、孟也。
足下姑自重,毋轻议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