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 紀 · 平帝紀
孝平皇帝,元帝庶孫,中山孝王子也
母曰衛姬
年三歲嗣立爲王
元壽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詔曰:“大司馬賢年少,不合衆心
其上印、綬,罷
”賢即日自殺
新都侯王葬爲大司馬,領尚書事
秋七月,遣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鹹使持節迎中山王
辛卯,貶皇太后趙氏爲孝成皇后,退居北宮,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宮
孔鄉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
九月辛酒,中山王即皇帝位,謁高廟,大赦天下
帝年九歲,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莽秉政,百官總己以聽於莽
詔曰:“夫赦令者,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潔己,全其性命也
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灑心自新之意也
及選舉者,其歷職更事有名之士,則以爲難保,廢而弗舉,甚謬於赦小過舉賢材之義
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勿案驗
令士厲精鄉進,不以小疵妨大材
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
有不如詔書爲虧恩,以不道論
定著令,佈告天下,使明知之
”
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詔使三公以薦宗廟
羣臣奏言大司馬莽功德比周公,賜號安漢公,及太師孔光等皆益封
語在《莽傳》
賜天下民爵一級,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滿秩如真
立故東平王雲太子開明爲王,故桃鄉頃侯子成都爲中山王
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皆爲列侯
太僕王惲等二十五人前議定陶傅太后尊號,守經法,不阿指從邪;右將軍孫建爪牙大臣,大鴻臚鹹前正議不阿,後奉節使迎中山王;及宗正劉不惡、執金吾任岑、中郎將孔永、尚書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詡,皆以前與建策,東迎即位,奉事周密勤勞,賜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
賜帝徵即位所過縣邑吏二千石以下至佐史爵,各有差
又令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亡子而有孫若子同產子者,皆得以爲嗣
公、列侯嗣子有罪,耐以上先請
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復其屬
其爲吏舉廉佐史,補四百石
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
遣諫大夫行三輔,舉籍吏民,以元壽二年倉卒時橫賦斂者,償其直
義陵民冢不妨殿中者勿發
天下吏民亡得置什器儲
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史、閭師,秩六百石
班教化,禁淫祀,放鄭聲
乙未,義陵寢神衣在柙中,丙申旦,衣在外牀上,寢令以急變聞
用太牢祠
夏五月丁巳朔,日有蝕之
大赦天下
公卿、將軍、中二千石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六月,使少府左將軍豐賜帝母中山孝王姬璽書,拜爲中山孝王后
賜帝舅衛寶、寶弟玄爵關內侯
賜帝女弟四人號皆曰君,食邑各二千戶
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爲褒魯侯,孔子後孔均爲褒成侯,奉其祀
追諡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罷明光宮及三輔馳道
天下女徒已論,歸家,顧山錢月三百
復貞婦,鄉一人
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
太皇太后省所食湯沐邑十縣,屬大司農,常別計其租入,以贍貧民
秋九月,赦天下徒
以中山苦陘縣爲中山孝王后湯沐邑
二年春,黃支國獻犀牛
詔曰:“皇帝二名,通於器物,今更名,合於古制
使太師光奉太牢告祠高廟
”
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孫之子如意爲廣宗王,江都易王孫盱臺侯宮爲廣川王,廣川惠王曾孫倫爲廣德王
封故大司馬博陸侯霍光從父昆弟曾孫陽、宣平侯張敖玄孫慶忌、絳侯周勃玄孫共、舞陽侯樊噲玄孫之子章皆爲列侯,復爵
賜故曲周侯酈商等後玄孫酈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
郡國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
安漢公、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爲百姓睏乏獻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賦貧民
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詣吏,以石、鬥受錢
天下民貲不滿二萬及被災之郡不滿十萬,勿租稅
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爲置醫藥
賜死者一家六屍以上葬錢五千,四屍以上三千,二屍以上二千
罷安定呼池苑,以爲安民縣,起官寺市裏,募徙貧民,縣次給食
至徙所,賜田宅什器,假與、牛、種、食
又起五里於長安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
秋,舉勇武有節明兵法,郡一人,詣公車
九月戊申晦,日有蝕之
赦天下徒
使謁者大司馬掾四十四人持節行邊兵
遣執金吾侯陳茂假以鉦鼓,募汝南、南陽勇敢吏士三百人,諭說江湖賊成重等二百餘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
重徙雲陽,賜公田宅
冬,中二千石舉治獄平,歲一人
三年春,詔有司爲皇帝納采安漢公莽女
語在《莽傳》
又詔光祿大夫劉歆等雜定婚禮
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皆以禮娶,親迎立軺並馬
夏,安漢公奏車服制度,吏民養生、送終、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
立官稷及學官:郡國曰學,縣、道、邑、侯國曰校,校、學置經師一人;鄉曰庠,聚曰序,序、癢置《孝經》師一人
陽陵任橫等自稱將軍,盜庫兵,攻官寺,出囚徒
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安漢公世子宇與帝外家衛氏有謀
宇下獄死,誅衛氏
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紹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鄭公
詔曰:“蓋夫婦正則父子親,人倫定矣
前詔有司復貞婦,歸女徒,誠欲以防邪辟,全貞信
及眊掉之人刑罰所不加,聖王之所以制也
惟苛暴吏多拘繫犯法者親屬,婦女老弱,構怨傷化,百姓苦之
其明敕百僚,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系
其當驗者,即驗問
定著令
”
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遣太僕王惲等八人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
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
賜天下民爵一級,鰥、寡、孤、獨、高年帛
夏,皇后見於高廟
加安漢公號曰“宰衡”
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
封公子安、臨皆爲列侯
安漢公奏立明堂、辟雍
尊孝宣廟爲中宗,孝元廟爲高宗,天子世世獻祭
置西海郡,徙天下犯禁者處之
樑王立有罪,自殺
分京師置前輝光、後丞烈二郡
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
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
冬,大風吹長安城東門屋瓦且盡
五年春正月,祭明堂
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徵助祭
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詔曰:“蓋聞帝王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
昔堯睦九族,舜敘之
朕以皇帝幼年,且統國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孫及兄弟吳頃、楚元之後,漢元至今,十有餘萬人,雖有王侯這屬,莫能相糾,或陷入刑罪,教訓不至之咎也
傳不云乎?‘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
’其爲宗室,自太上皇以來族親,各以世氏,郡國置宗師以糾之,致教訓焉
二千石選有德義者以爲宗師
考察不從教令有冤失職者,宗師得因郵亭書言宗信,請以聞
常以歲正月賜宗師帛各十匹
”
羲和劉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漢與文王靈臺、周公作洛同符
太僕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宣明德化,萬國齊同
皆封爲列侯
徵天下通知逸經、古記、天文、歷算、鐘律、小學、《史篇》、方術、《本草》及以《五經》、《論語》、《孝經》、《爾雅》教授者,在所爲駕一封軺傳,遣詣京師
至者數千人
閏月,立樑孝王玄孫之耳孫音爲王
冬十二月丙午,帝崩於未央宮
大赦天下
有司議曰:“禮,臣不殤君
皇帝年十有四歲,宜以禮斂,加元服
”奏可
葬康陵
詔曰:“皇帝仁惠,無不顧哀,每疾一發,氣輒上逆,害於言語,故不及有遺詔
其出媵妾,皆歸家得嫁,如孝文明故事
”
贊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
觀其文辭,方外百蠻,亡思不服;休徵嘉應,頌聲並作
至乎變異見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
母曰衛姬
年三歲嗣立爲王
元壽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詔曰:“大司馬賢年少,不合衆心
其上印、綬,罷
”賢即日自殺
新都侯王葬爲大司馬,領尚書事
秋七月,遣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鹹使持節迎中山王
辛卯,貶皇太后趙氏爲孝成皇后,退居北宮,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宮
孔鄉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
九月辛酒,中山王即皇帝位,謁高廟,大赦天下
帝年九歲,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莽秉政,百官總己以聽於莽
詔曰:“夫赦令者,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潔己,全其性命也
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灑心自新之意也
及選舉者,其歷職更事有名之士,則以爲難保,廢而弗舉,甚謬於赦小過舉賢材之義
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勿案驗
令士厲精鄉進,不以小疵妨大材
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
有不如詔書爲虧恩,以不道論
定著令,佈告天下,使明知之
”
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詔使三公以薦宗廟
羣臣奏言大司馬莽功德比周公,賜號安漢公,及太師孔光等皆益封
語在《莽傳》
賜天下民爵一級,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滿秩如真
立故東平王雲太子開明爲王,故桃鄉頃侯子成都爲中山王
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皆爲列侯
太僕王惲等二十五人前議定陶傅太后尊號,守經法,不阿指從邪;右將軍孫建爪牙大臣,大鴻臚鹹前正議不阿,後奉節使迎中山王;及宗正劉不惡、執金吾任岑、中郎將孔永、尚書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詡,皆以前與建策,東迎即位,奉事周密勤勞,賜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
賜帝徵即位所過縣邑吏二千石以下至佐史爵,各有差
又令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亡子而有孫若子同產子者,皆得以爲嗣
公、列侯嗣子有罪,耐以上先請
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復其屬
其爲吏舉廉佐史,補四百石
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
遣諫大夫行三輔,舉籍吏民,以元壽二年倉卒時橫賦斂者,償其直
義陵民冢不妨殿中者勿發
天下吏民亡得置什器儲
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史、閭師,秩六百石
班教化,禁淫祀,放鄭聲
乙未,義陵寢神衣在柙中,丙申旦,衣在外牀上,寢令以急變聞
用太牢祠
夏五月丁巳朔,日有蝕之
大赦天下
公卿、將軍、中二千石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六月,使少府左將軍豐賜帝母中山孝王姬璽書,拜爲中山孝王后
賜帝舅衛寶、寶弟玄爵關內侯
賜帝女弟四人號皆曰君,食邑各二千戶
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爲褒魯侯,孔子後孔均爲褒成侯,奉其祀
追諡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罷明光宮及三輔馳道
天下女徒已論,歸家,顧山錢月三百
復貞婦,鄉一人
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
太皇太后省所食湯沐邑十縣,屬大司農,常別計其租入,以贍貧民
秋九月,赦天下徒
以中山苦陘縣爲中山孝王后湯沐邑
二年春,黃支國獻犀牛
詔曰:“皇帝二名,通於器物,今更名,合於古制
使太師光奉太牢告祠高廟
”
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孫之子如意爲廣宗王,江都易王孫盱臺侯宮爲廣川王,廣川惠王曾孫倫爲廣德王
封故大司馬博陸侯霍光從父昆弟曾孫陽、宣平侯張敖玄孫慶忌、絳侯周勃玄孫共、舞陽侯樊噲玄孫之子章皆爲列侯,復爵
賜故曲周侯酈商等後玄孫酈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
郡國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
安漢公、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爲百姓睏乏獻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賦貧民
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詣吏,以石、鬥受錢
天下民貲不滿二萬及被災之郡不滿十萬,勿租稅
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爲置醫藥
賜死者一家六屍以上葬錢五千,四屍以上三千,二屍以上二千
罷安定呼池苑,以爲安民縣,起官寺市裏,募徙貧民,縣次給食
至徙所,賜田宅什器,假與、牛、種、食
又起五里於長安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
秋,舉勇武有節明兵法,郡一人,詣公車
九月戊申晦,日有蝕之
赦天下徒
使謁者大司馬掾四十四人持節行邊兵
遣執金吾侯陳茂假以鉦鼓,募汝南、南陽勇敢吏士三百人,諭說江湖賊成重等二百餘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
重徙雲陽,賜公田宅
冬,中二千石舉治獄平,歲一人
三年春,詔有司爲皇帝納采安漢公莽女
語在《莽傳》
又詔光祿大夫劉歆等雜定婚禮
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皆以禮娶,親迎立軺並馬
夏,安漢公奏車服制度,吏民養生、送終、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
立官稷及學官:郡國曰學,縣、道、邑、侯國曰校,校、學置經師一人;鄉曰庠,聚曰序,序、癢置《孝經》師一人
陽陵任橫等自稱將軍,盜庫兵,攻官寺,出囚徒
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安漢公世子宇與帝外家衛氏有謀
宇下獄死,誅衛氏
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紹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鄭公
詔曰:“蓋夫婦正則父子親,人倫定矣
前詔有司復貞婦,歸女徒,誠欲以防邪辟,全貞信
及眊掉之人刑罰所不加,聖王之所以制也
惟苛暴吏多拘繫犯法者親屬,婦女老弱,構怨傷化,百姓苦之
其明敕百僚,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系
其當驗者,即驗問
定著令
”
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遣太僕王惲等八人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
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
賜天下民爵一級,鰥、寡、孤、獨、高年帛
夏,皇后見於高廟
加安漢公號曰“宰衡”
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
封公子安、臨皆爲列侯
安漢公奏立明堂、辟雍
尊孝宣廟爲中宗,孝元廟爲高宗,天子世世獻祭
置西海郡,徙天下犯禁者處之
樑王立有罪,自殺
分京師置前輝光、後丞烈二郡
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
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
冬,大風吹長安城東門屋瓦且盡
五年春正月,祭明堂
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徵助祭
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詔曰:“蓋聞帝王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
昔堯睦九族,舜敘之
朕以皇帝幼年,且統國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孫及兄弟吳頃、楚元之後,漢元至今,十有餘萬人,雖有王侯這屬,莫能相糾,或陷入刑罪,教訓不至之咎也
傳不云乎?‘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
’其爲宗室,自太上皇以來族親,各以世氏,郡國置宗師以糾之,致教訓焉
二千石選有德義者以爲宗師
考察不從教令有冤失職者,宗師得因郵亭書言宗信,請以聞
常以歲正月賜宗師帛各十匹
”
羲和劉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漢與文王靈臺、周公作洛同符
太僕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宣明德化,萬國齊同
皆封爲列侯
徵天下通知逸經、古記、天文、歷算、鐘律、小學、《史篇》、方術、《本草》及以《五經》、《論語》、《孝經》、《爾雅》教授者,在所爲駕一封軺傳,遣詣京師
至者數千人
閏月,立樑孝王玄孫之耳孫音爲王
冬十二月丙午,帝崩於未央宮
大赦天下
有司議曰:“禮,臣不殤君
皇帝年十有四歲,宜以禮斂,加元服
”奏可
葬康陵
詔曰:“皇帝仁惠,無不顧哀,每疾一發,氣輒上逆,害於言語,故不及有遺詔
其出媵妾,皆歸家得嫁,如孝文明故事
”
贊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
觀其文辭,方外百蠻,亡思不服;休徵嘉應,頌聲並作
至乎變異見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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