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一》,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其学习而被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公元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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