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 · 第六品 · 正信希有分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
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爲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爲著我、人、眾生、壽者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暫無
章句:本指經文上的章節語句,這裏是指前一品中佛所說的“諸相非相”的話語。 實信:真實的信仰。 持戒:修持佛教的戒律。戒、定、慧是佛教三學,戒是爲防止信徒違背佛法作惡而制定的各種規矩條例。 一佛二佛三四五佛:一劫有一佛出世,這是說經歷的劫數還不多。 種善根:佛教認爲信徒通過各種修行培養自己的善性,就像種地植下爲善的根苗。 淨信:佛教認爲佛所在的西天是淨土,所以有淨土信仰。 悉:都,完全。 法相、非法相:法相是太執著於佛法的表面道理,非法相是不執著於佛法的道理,但只要有執著或不執著的想法,就還沒有達到萬法皆空的境界,所以說真正的覺悟者應是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筏喻:將佛法比作過河的竹筏子,意爲對佛法也不能執著,要像竹筏子一樣,過了河就捨棄掉,這纔是真正的萬法皆空。
須菩提恭敬地對佛說:世尊,能有很多衆生,聽到這樣的言說章句,而生起真實的信心嗎?佛告訴須菩提:不要說這種疑慮的話。如來應化身離開這世界以後,第五個五百年開始的末法時期,有持守戒律修福的人,對於這樣的言說章句,能生起信心,以此爲真實。當知這種人,不只是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經在無量千萬佛的教化所在,種了很多善根。聽到這樣的章句,甚至只要一念便已生淨信心。須菩提,如來很清楚地知道,也很清楚地看見,像這類衆生,都得到悟見如來,不可思量的福德。爲什麼呢?因爲這類衆生已經沒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已經沒有無上正等正覺法相,也不能說沒有正等正覺法相。爲什麼呢?這類衆生如果心存有無上正等正覺可證取,我相還在,就是着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如果執取無上正等正覺法相,以爲有真實的佛法讓他領悟,可以依法證得無上正等正覺,就是人相還在,人相還在的話,事實上我相也還在,也就是着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爲什麼呢?如果以爲等正覺法是沒有的,我相、人相不可取,衆生相也不可取,而執取空無相,就是執取非法相,那麼我相、人相、衆生相都還在,也就是着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所以,不應當取等正覺法,也不應當以爲既然是虛幻的,那就是斷滅的,而執取非法。因爲這個道理,所以,如來常常說:你們比丘,既然知道我所說的佛法如同渡筏的比喻,渡過河就要舍筏,佛法也是如此。佛法尚且要捨棄,何況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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