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
〔唐〕 772 - 846 年
白居易,字乐天,晚年又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今郑州新郑)人,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中国文学史上负有盛名且影响深远的诗人和文学家。
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
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
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
白园(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香山的琵琶峰。
古之达人,皆有所嗜。
玄晏先生嗜书,嵇中散嗜琴,靖节先生嗜酒,今丞相奇章公嗜石。
石无文无声,无臭无味,与三物不同,而公嗜之,何也?众皆怪之,我独知之。
昔故友李生约有云:“苟适吾志,其用则多。
”诚哉是言,适意而已。
公之所嗜,可知之矣。
公以司徒保厘河洛,治家无珍产,奉身无长物,惟东城置一第,南郭营一墅,精葺宫宇,慎择宾客,性不苟合,居常寡徒,游息之时,与石为伍。
石有族聚,太湖为甲,罗浮、天竺之徒次焉。
今公之所嗜者甲也。
先是,公之僚吏,多镇守江湖,知公之心,惟石是好,乃钩深致远,献瑰纳奇,四五年间,累累而至。
公于此物,独不谦让,东第南墅,列而置之,富哉石乎。
厥状非一:有盘拗秀出如灵丘鲜云者,有端俨挺立如真官神人者,有缜润削成如珪瓒者,有廉棱锐刿如剑戟者。
又有如虬如凤,若跧若动,将翔将踊,如鬼如兽,若行若骤,将攫将斗者。
风烈雨晦之夕,洞穴开颏,若欱云歕雷,嶷嶷然有可望而畏之者。
烟霁景丽之旦,岩堮霮,若拂岚扑黛,霭霭然有可狎而玩之者。
昏旦之交,名状不可。
撮要而言,则三山五岳、百洞千壑,覼缕簇缩,尽在其中。
百仞一拳,千里一瞬,坐而得之。
此其所以为公适意之用也。
尝与公迫视熟察,相顾而言,岂造物者有意于其间乎?将胚浑凝结,偶然成功乎?然而自一成不变以来,不知几千万年,或委海隅,或沦湖底,高者仅数仞,重者殆千钧,一旦不鞭而来,无胫而至,争奇骋怪,为公眼中之物,公又待之如宾友,视之如贤哲,重之如宝玉,爱之如儿孙,不知精意有所召耶?将尤物有所归耶?孰不为而来耶?必有以也。
石有大小,其数四等,以甲、乙、丙、丁品之,每品有上、中、下,各刻于石阴。
曰“牛氏石甲之上”、“丙之中”、“乙之下”。
噫!是石也,千百载后散在天壤之内,转徙隐见,谁复知之?欲使将来与我同好者,睹斯石,览斯文,知公嗜石之自。
会昌三年五月丁丑记。
竹似贤,何哉?竹本固,固以树德,君子见其本,则思善建不拔者。
竹性直,直以立身;君子见其性,则思中立不倚者。
竹心空,空以体道;君子见其心,则思应用虚受者。
竹节贞,贞以立志;君子见其节,则思砥砺名行,夷险一致者。
夫如是,故君子人多树之,为庭实焉。
贞元十九年春,居易以拔萃选及第,授校书郎,始于长安求假居处,得常乐里故关相国私第之东亭而处之。
明日,履及于亭之东南隅,见丛竹于斯,枝叶殄瘁,无声无色。
询于关氏之老,则曰:此相国之手植者。
自相国捐馆,他人假居,由是筐篚者斩焉,彗帚者刈焉,刑余之材,长无寻焉,数无百焉。
又有凡草木杂生其中,菶茸荟郁,有无竹之心焉。
居易惜其尝经长者之手,而见贱俗人之目,剪弃若是,本性犹存。
乃芟蘙荟,除粪壤,疏其间,封其下,不终日而毕。
于是日出有清阴,风来有清声。
依依然,欣欣然,若有情于感遇也。
嗟乎!竹植物也,于人何有哉?以其有似于贤而人爱惜之,封植之,况其真贤者乎?然则竹之于草木,犹贤之于众庶。
呜呼!竹不能自异,唯人异之。
贤不能自异,唯用贤者异之。
故作《养竹记》,书于亭之壁,以贻其后之居斯者,亦欲以闻于今之用贤者云。
钱唐湖事,刺史要知者四事,具列如左:
钱唐湖一名上湖,周回三十里,北有石函,南有笕。
凡放水溉田,每减一寸,可溉十五余顷;每一复时,可溉五十余顷。
先须别选公勤军吏二人,立于田次,与本所由田户,据顷亩,定日时,量尺寸,节限而放之。
若岁旱百姓请水,须令经州陈状,刺史自便压帖,所由即日与水。
若待状入司,符下县,县帖乡,乡差所由,动经旬日,虽得水,而旱田苗无所及也。
大抵此州春多雨,秋多旱,若堤防如法,蓄泄及时,即濒湖千余顷田无凶年矣。
(原注:州图经云:“湖水溉田五百顷。
”谓系田也,今按水利所及,其公私田不啻千余顷。
)自钱唐至盐官界,应溉夹官河田,放湖入河,从河入田。
准盐铁使旧法,又须先量河水浅深,待溉田毕,却还本水尺寸。
往往旱甚,即湖水不充。
今年修筑湖堤,高加数尺,水亦随加,即不啻足矣。
脱或水不足,即更决临平湖,添注官河,又有余矣。
虽非浇田时,若官河干浅,但放湖水添注,可以立通舟船。
俗云:决放湖水,不利钱唐县官。
县官多假他辞以惑刺史。
或云鱼龙无所托,或云菱茭失其利。
且鱼龙与生民之命孰急?菱茭与稻粮之利孰多?断可知矣。
又云放湖即郭内六井无水,亦妄也。
且湖底高,井管低,湖中又有泉数十眼,湖耗则泉涌,虽尽竭湖水,而泉用有余;况前后放湖,终不致竭,而云井无水,谬矣!其郭内六井,李泌相公典郡日所作,甚利于人,与湖相通,中有阴窦,往往堙塞,亦宜数察而通理之。
则虽大旱,而井水常足。
湖中有无税田约数十顷,湖浅则田出,湖深则田没。
田户多与所由计会,盗泄湖水,以利私田。
其石函、南笕,并诸小笕闼,非浇田时,并须封闭筑塞,数令巡检,小有漏泄,罪责所由,即无盗泄之弊矣。
又若霖雨三日已上,即往往堤决。
须所由巡守预为之防。
其笕之南,旧有缺岸,若水暴涨,即于缺岸泄之;又不减,兼于石函、南笕泄之,防堤溃也。
大约水去石函口一尺为限,过此须泄之。
余在郡三年,仍岁逢旱,湖之利害,尽究其由。
恐来者要知,故书于石。
欲读者易晓,故不文其言。
长庆四年三月十日,杭州刺史白居易记。
《论》曰:“忠、孝、智、勇四者,为臣、为子之大宝也。
”故古之君子,奉以周旋,苟一失之,是非人臣人子矣。
汉李陵策名上将,出讨匈奴,窃谓不死于王事非忠,生降于戎虏非勇,弃前功非智,召后祸非孝,四者无一可,而遂亡其宗,哀哉!
予览《史记》《汉书》,皆无明讥,窃甚惑之。
司马迁虽以陵获罪,而无讥,可乎?班固亦从而无讥,又可乎?按《礼》云:“谋人之军师,败则死之。
”故败而死者,是其所也。
而陵获所不死,得无讥焉?观其始以步卒,深入虏庭,而能以寡击众,以劳破逸,再接再捷,功孰大焉。
及乎兵尽力殚,摧锋败绩,不能死战,卒就生降。
噫!坠君命,挫国威,不可以言忠;屈身于夷狄,束手为俘虏,不可以言勇;丧战勋于前,坠家声于后,不可以言智;罪逭于躬,祸移于母,不可以言孝。
而引范蠡、曹沫为比,又何谬欤?且会稽之耻,蠡非其罪,鲁国之羞,沫必能报,所以二子不死也。
而陵苟免而微躯,受制于强虏,虽有区区之意,亦奚为哉?夫吴齐者,越鲁之敌国;匈奴者,汉之外臣,俾大汉之将,为单于之擒,是长寇雠辱国家甚矣。
况二子虽不死,无陵生降之名,二子苟生降,无陵及亲之祸。
酌其本末,事不相侔,而陵窍慕之,是大失臣子之义也。
观陵答子卿之书,意者但患汉之不知己,而不自内 省其始终焉。
何者?与其欲刺心自明,刎颈见志,曷若效节致命取信于君?与其痛母悼妻,尤君怨国,曷若忘身守死,而纾祸于亲焉!或曰:“武帝不能明察,下听流言,遽加厚诛,岂非负德?”答曰:设使陵不苟其生,能继以死,则必赏延于世,刑不加亲,战功足以冠当时,壮节足以垂后代,忠、孝、智、勇四者立,而死且不朽矣,何流言之能及哉!
故非其义,君子不轻其生;得其所,君子不爱其死。
惜哉陵之不死也,失君子之道焉。
故陇西士大夫以李氏为愧,不其然乎?不其然乎?
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
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
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
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
百鸟岂无母,尔独哀怨深。
应是母慈重,使尔悲不任。
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
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
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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