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约
〔南北朝〕 441 - 513 年
南朝梁吴兴武康人,字休文,南朝史学家、文学家。
沈璞子。
幼遭家难,流寓孤贫,笃志好学,博通群籍,善属文。
仕宋,为安西外兵参军。
齐时,累迁国子祭酒,司徒左长史。
与萧衍、谢朓等同在竟陵王萧子良西邸。
入梁,拥立萧衍(梁武帝)有功,为尚书仆射,迁尚书令,转左光禄大夫。
历仕三代,自负高才,昧于荣利,颇累清谈。
后触怒武帝,受谴,忧惧而卒。
谥隐。
擅诗赋,与谢朓等创“永明体”诗。
提出“声韵八病”之说,有《宋书》,《齐记》、《梁武记》等,均佚。
明人辑有《沈隐侯集》。
太宰,一人。
周武王时,周公旦始居之,掌邦治,为六卿之首。
秦、汉、魏不常置。
晋初依《周礼》,备置三公。
三公之职,太师居首,景帝名师,故置太宰以代之。
太宰,盖古之太师也。
殷纣之时,箕子为太师。
周武王时,太公为太师。
周成王时,周公为太师。
周公薨,毕公代之。
汉西京初不置,平帝始复置太师官,而孔光居焉。
汉东京又废。
献帝初,董卓为太师,卓诛又废。
魏世不置。
晋既因太师而置太宰,以安平王孚居焉。
太傅,一人。
周成王时,毕公为太傅。
汉高后元年,初用王陵。
太保,一人。
殷太甲时,伊尹为太保。
周武王时,召公为太保。
汉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舜。
后汉至魏不置,晋初复置焉。
自太师至太保,是为三公。
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无其人则阙,所以训护人主,导以德义者。
相国,一人。
汉高帝十一年始置,以萧何居之,罢丞相。
何薨,曹参代之。
参薨,罢。
魏齐王以晋景帝为相国。
晋惠帝时赵王伦,愍帝时南阳王保,安帝时宋高祖,顺帝时齐王,并为相国。
自魏、晋以来,非复人臣之位矣。
丞相,一人。
殷汤以伊尹为右相,仲虺为左相。
秦悼武王二年,始置丞相官。
丞,奉。
相,助也。
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里疾为丞相,后又置左右丞相。
汉高帝初,置一丞相。
十一年,更名相国。
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
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
汉东京不复置。
至献帝建安十三年,复置丞相。
魏世及晋初又废。
惠帝世,赵王伦篡位,以梁王肜为丞相。
永兴元年,以成都王颖为丞相。
愍帝建兴元年,以琅邪王睿为左丞相,南阳王保为右丞相。
三年,以保为相国,睿为丞相。
元帝永昌元年,以王敦为丞相,转司徒荀组为太尉,以司徒官属并丞相为留府,敦不受。
成帝世,以王导为丞相,罢司徒府以为丞相府,导薨,罢丞相,复为司徒府。
宋世祖初,以南郡王义宣为丞相,而司徒府如故。
太尉,一人。
自上安下曰尉。
掌兵事,郊祀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
尧时舜为太尉官,汉因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罢大司马,置太尉以代之。
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
司徒,一人。
掌民事,郊祀掌省牲视濯,大丧安梓宫。
少昊氏以鸟名官,而祝鸠氏为司徒。
尧时舜为司徒。
舜摄帝位,命契为司徒。
契玄孙之孙曰微,亦为夏司徒。
周时司徒为地官,掌邦教。
汉西京初不置。
哀帝元寿二年,罢丞相,置大司徒。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一人。
掌水土事,郊祀掌扫除陈乐器,大丧掌将校复土。
舜摄帝位,以禹为司空。
契之子曰冥,亦
帝祖母号太皇太后,母号皇太后,妃号皇后,汉旧制也。
晋武帝采汉、魏之制,置贵嫔、夫人、贵人,是为三夫人,位视三公。
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是为九嫔,位视九卿。
其余有美人、才人、中才人,爵视千石以下。
高祖受命,省二才人,其余仍用晋制。
贵嫔,魏文帝所制。
夫人,魏武帝初建魏国所制。
贵人,汉光武所制。
淑妃,魏明帝所制。
淑媛,魏文帝所制。
淑仪、修华,晋武帝所制。
修容,魏文帝所制。
修仪,魏明帝所制。
婕妤、容华,前汉旧号。
充华,晋武帝所制。
美人,汉光武所制。
世祖孝建三年,省夫人、修华、修容,置贵妃,位比相国。
进贵嫔,位比丞相。
贵人,位比三司,以为三夫人。
又置昭仪、昭容、昭华,以代修华、修仪、修容。
又置中才人、充衣,以为散位。
昭仪,汉元帝所制。
昭容,世祖所制。
昭华,魏明帝所制。
中才人,晋武帝所制。
充衣,前汉旧制。
太宗泰始元年,省淑妃、昭华、中才人、充衣,复置修华、修仪、修容、才人、良人。
三年,又省贵人,置贵姬,以备三夫人之数。
又置昭华,增淑容、承徽、列荣。
以淑媛、淑仪、淑容、昭华、昭仪、昭容、修华、修仪、修容为九嫔。
婕妤、容华、充华、承徽、列荣凡五职,班亚九嫔。
美人、中才人、才人三职为散役。
其后太宗留心后房,拟外百官,备位置内职。
列其名品于后。
后宫通尹,准录尚书,紫极户主,光兴户主。
官品第一〔各置一人,并铨六宫〕。
后宫列叙,准尚书令,铨六宫。
紫极中监尹,铨六宫。
光兴中监尹,铨六宫。
宣融户主,铨六宫。
紫极房帅,置一人。
光兴房帅,置一人。
官品第二〔各置一人〕。
后宫司仪,准左仆射,铨人士。
后宫司政,准右仆射,铨人士。
参议女林,准银青光禄,铨人士。
中台侍御尹,铨六宫。
宣融便殿中监尹,铨六宫。
采艺房主,铨六宫。
南房主,铨六宫。
中藏女典,铨六宫。
典坊,铨六宫。
乐正,铨六宫。
内保,铨人士。
学林祭酒,铨人士。
昭阳房帅,置一人。
徽音房帅,置一人。
宣融房帅,置一人。
官品第三〔各置一人〕。
后宫都掌治职,置二人〔准左右丞,位比尚书,铨人士〕。
后宫殿中治职,置一人〔准左民尚书,铨人士〕。
后宫源典治职,置一人〔准祠部尚书,铨人士〕。
后宫谷帛治职,置一人〔准度支尚书〕。
中傅,置一人〔铨人士〕。
后宫校事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紫极中监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光兴中监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紫极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有限外〕。
宣融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有限外〕
益州刺史,汉武帝分梁州立,所治别见梁州,领郡二十九,县一百二十八,户五万三千一百四十一,口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九十三。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七十。
蜀郡太守,秦立。
晋武帝太康中,改曰成都国,后复旧。
领县五,户一万一千九百二,口六万八百七十六。
成都令,汉旧县。
郫令,汉旧县。
繁县令,汉旧县。
鞞县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曰牛鞞,属犍为,何志晋穆帝度此。
永昌令,孝建二年,以侨户立。
广汉太守,汉高帝六年立。
《晋太康地志》属梁州。
领县六,户四千五百八十六,口二万七千一百四十九。
去州陆六百。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雒县令,汉旧县。
什邡令,汉旧县。
郪县令,汉旧县。
新都令,汉旧县,晋武帝为王国,太康六年省为县。
属广汉。
阳泉令,蜀分绵竹立。
伍城令,晋武帝咸宁四年立,太康六年省,七年又立。
何志刘氏立。
巴西太守,谯周《巴记》,建安六年,刘璋分巴郡垫江以上为巴西郡。
徐志本南阳冠军流民,寓入蜀汉,晋武帝立,非也。
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
何志梁、益二州无此郡。
领县九,户四千九百五十四,口三万三千三百四十六。
阆中令,汉旧县,属巴郡。
西充国令,《汉书地理志》,巴郡有充国县。
《续汉郡国志》,和帝永元二年,分阆中立充国县。
二志不同。
《晋太康地志》有西南二充国,属巴西。
南充国令,谯周《巴记》,初平六年,分充国为南充国。
安汉令,旧县,属巴郡。
汉昌令,和帝永元中立。
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平州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野民归化立。
怀归令,徐志不注置立。
益昌令,徐志不注置立。
梓潼太守,《晋太康地志》刘氏分广汉立。
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永初郡国》又有汉德、新兴,徐同。
徐云,新兴,义熙九年立。
汉德,旧县。
案二汉并无汉德县,《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有,疑是刘氏所立。
何益、梁二州无此郡。
领县四,户三千三十四,口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六。
涪令,汉旧县,属广汉。
梓潼令,汉旧县,属广汉。
西浦令,徐志义熙九年立。
万安令,徐志旧县。
二汉、晋并无。
巴郡太守,秦立。
领县四,户三千七百三十四,口一万三千一百八十三。
去州内水一千八百,陆五百,外水二千二百。
去京都水六千。
江州令,汉旧县。
临江令,汉旧县。
垫江令,汉旧县,献帝建安六年度巴西,刘禅建兴十五年复旧。
枳令,汉旧县。
遂宁太守,《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立。
领县四,户三千三百二十。
巴兴令,徐志不注置立,疑是李氏所立。
德阳令,前汉无,
南豫州刺史,晋江左胡寇强盛,豫部歼覆,元帝永昌元年,刺史祖约始自谯城退还寿春。
成帝咸和四年,侨立豫州,庾亮为刺史,治芜湖。
咸康四年,毛宝为刺史,治邾城。
六年,荆州刺史庾翼镇武昌,领豫州。
八年,庾怿为刺史,又镇芜湖。
穆帝永和元年,刺史赵胤镇牛渚。
二年,刺史谢尚镇芜湖。
四年,进寿春。
九年,尚又镇历阳。
十一年,进马头。
升平元年,刺史谢奕戍谯。
哀帝隆和元年,刺史袁真自谯退守寿春。
简文咸安元年,刺〔史桓熙戍历阳。
孝武宁康元年,刺〕史桓冲戍姑孰。
太元十年,刺史朱序戍马头。
十二年,刺史桓石虔戍历阳。
安帝义熙二年,刺史刘毅戍姑孰。
宋武帝欲开拓河南,绥定豫土,九年,割扬州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属豫州,豫基址因此而立。
十三年,刺史刘义庆镇寿阳。
永初三年,分淮东为南豫州,治历阳。
淮西为豫州。
文帝元嘉七年〔合二豫州为一,十六年又分,二十二年又合,考武大明三年〕,又分。
五年,割扬州之淮南、宣城又属焉。
徙治姑孰。
明帝泰始二年又合,而以淮南、宣城还扬州。
九月又分,还治历阳。
三年五月,又合。
四年,以扬州之淮南、宣城为南豫州,治宣城,五年罢。
时自淮以西,悉没寇矣。
七年,复分历阳、淮阴、南谯、南兖州之临江立南豫州。
泰豫元年,以南汝阴度属豫州,豫州之庐江度属南豫州。
按淮东自永初至于大明,便为南豫,虽乍有离合,而分立居多。
爰自泰始甫失淮西,复于淮东分立两豫。
今南豫以淮东为境,不复于此更列二州,览者按此以淮东为境,推寻便自得泰始两豫分域也。
徐志领郡十三,县六十一,户三万七千六百二,口二十一万九千五百。
今领郡十九,县九十一。
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历阳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淮南立,属扬州,安帝割属豫州。
《永初郡国》唯有历阳、乌江、龙亢三县,何、徐又有酂、雍丘二县。
今领县五,户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万九千四百七十。
历阳令,汉旧县,属九江。
乌江令,二汉无,《晋书》有乌江,《太康地志》属准南。
龙亢令,汉旧名,属沛郡,《晋太康地志》属谯。
江左流寓立。
雍丘令,汉旧名,属陈留。
流寓立,先属泰山郡,文帝元嘉八年度。
酂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
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度。
南谯太守〔谯郡别见〕,晋孝武太元中,于淮南侨立郡县,后割地志咸实土。
《郡国》又有酂县,何、徐无。
今领县六,户四千四百三十二,口二万二千三百五十八。
去州水五百四十,陆一百七十。
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
山桑令,前汉属沛,后汉属汝南,《晋太康地志
荆州刺史,汉治武陵汉寿,魏、晋治江陵,王敦治武昌,陶侃前治沔阳,后治武昌,王暠治江陵,庾亮治武昌,庾翼进襄阳,复还夏口。
桓温治江陵,桓冲治上明,王忱还江陵,此后遂治江陵。
宋初领郡三十一,后分南阳、顺阳、襄阳、新野、竟陵为雍州。
湘川十郡为湘州,江夏、武陵属郢州,随郡、义阳属司州,北义阳省,凡余十一郡。
文帝世,又立宋安左郡,领拓边、绥慕、乐宁、慕化、仰泽、革音、归德七县,后省改。
汶阳郡又度属。
今领郡十二,县四十八,户六万五千六百四。
去京都水三千三百八十。
南郡太守,秦立。
汉高帝元年,为临江国,景帝中二年复故。
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新郡,寻复故。
宋初领县九,后州陵、监利度属巴陵。
旌阳,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并枝江。
二汉无旌阳,见《晋太康地志》,疑是吴所立。
凡余六县,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四,口七万五千八十七。
江陵公相,汉旧县。
华容公相,汉旧县,晋武太康元年省,后复立。
当阳男相,汉旧县。
临沮伯相,汉旧县。
《晋太康》、《永守地志》属襄阳,后度。
编县男相,汉旧县。
枝江侯相,汉旧县。
南平内史,吴南郡治江南,领江陵、华容诸县。
晋武帝太康元年,分南郡江南为南平郡,治作唐,后治江安。
领县四,户一万二千三百九十二,口四万五千四十九。
去州水二百五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无陆。
江安侯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
孱陵侯相,二汉旧县,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
作唐侯相,前汉无,后汉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
南安令,晋武帝分江安立。
天门太守,吴孙休永安六年,分武陵立。
充县有松梁山,山有石,石开处数十丈,其高以努仰射不至,其上名“天门”,因此名郡。
充县后省。
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
明帝泰始三年,复旧。
领县四,户三千一百九十五。
去州水一千二百,陆六百。
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澧阳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
临澧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
零阳令,汉旧县,属武陵。
溇中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疑是吴立。
宜都太守,《太康地志》、王隐《地道》、何志并云吴分南郡立。
张勃《吴录》云刘备立。
按《吴志》,吕蒙平南郡,据江陵,陆逊别取宜都,获秭归、枝江、夷道县。
初权与刘备分荆州,而南郡属备,则是备分南郡立宜都,非吴立也。
习凿齿云,魏武平荆州,分南郡枝江以西为临江郡。
建安十五年,刘备改为宜都。
领县四,户一千八百四十三,口三万四千二百二十。
去州水三百五十,无陆。
去京都水三千七百三十。
夷道令,汉旧县。
佷山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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