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僧虔
〔南北朝〕 426 - 485 年
王僧虔,琅琊臨沂(今山東臨沂)人,南北朝時期劉宋、南齊大臣 、書法家,出身“琅琊王氏”,爲東晉丞相王導玄孫、侍中王曇首之子。 在劉宋歷任武陵太守、太子舍人、吳郡太守等職。曾仕於豫章王劉子尚、新安王劉子鸞帳下,所在皆有官聲,又因擅長書法而被當權者所欣賞。蕭道成建立南齊後,拜王僧虔爲持節、都督湘州諸軍事、徵南將軍、湘州刺史,不久升任侍中、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永明三年(485年),王僧虔去世,年六十。追贈司空,諡號“簡穆”。 王僧虔喜文史,善音律,工真書、行書。其書承祖法,豐厚淳樸而有骨力。有《王琰帖》、《御史帖》、《陳情帖》等書跡傳世。另著有《書賦》、《論書》、《筆意贊》等書論行世。 庾肩吾《書品》評王僧虔的書法定爲中上品。盛熙明在《法書考》中將其書法列爲中品。 王僧虔在書法理論方面,也有很深的造詣,他在書法理論上的獨特建樹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首先,王僧虔提出書法要創造出完美的藝術形象。在他看來,書法不是下門單純再現的藝術,它沒有具體可見的對象,書法家必須通過感情和想象把不可見的東西化爲具體可見的藝術形象。爲此,他在創作中,就得一邊想着要遵循一定的法則,一邊又要想象出可見的書法形象,做到心得手應。使書法形象具有感人的生命力,在美豔之中透出深厚的功力。既要循規蹈矩,又得馳騁想象,這是不是互相矛盾呢?當然不。因爲王憎虔這裏所說的“想象”,不是不着邊際的憑空幻想,而是與現實生活中美的形象相通的一種思維活動,如把握下筆的輕重時,就要分別想象輕而薄的蟬翼和濃而重的雲塊。因此他反覆強調,書法藝術既要遵循一定的規矩法度,又要放開手腳,富於想象,不爲規矩法度所束縛,這樣纔有創造性,才能創造出完美的藝術形象。這一主張,實際上對包括書法在內的一切藝術的創作活動,都具有指導意義。 其次,王僧虔提出“天然”與“功夫”,“媚”與“力”這些美學範疇。這裏的“天然”,是指書法家的天賦條件,在書法方面的天資;“功夫”是指後天用心學習和書法實踐的程度。“力”指書法骨力,是先天才能同後天學習相結合的結果;“媚”是美好的意思,指書法藝術的形象美。他認爲,對書法藝術來說,這幾種因素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只有把這些因素結合起來,才能創造出完美的書法藝術形象。根據這個道理,他對歷代書法名家及其作品逐一進行評價,指出他們或天然有餘,而功夫不足;或媚氣十足,而骨力恨弱。總之,各有所長,又各有所短。
太子舍人王琰,牒,在職三載,家貧,仰希江郢所統小郡,謹牒
七月廿四日臣王僧虔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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