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
〔秦〕 公元前395 - 公元前338 年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1][2]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其子秦惠文王继位。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
凡世主之患,用兵者不量力,治草莱者不度地
故有地狭而民众者,民胜其地;地广而民少者,地胜其民
民胜其地,务开;地胜其民者,事徕
开,则行倍
民过地,则国功寡而兵力少;地过民,则山泽财物不为用
夫弃天物、遂民淫者,世主之务过也,而上下事之,故民众而兵弱,地大而力小
故为国任地者:山林居什一,薮泽居什一,薮谷流水居什一,都邑蹊道居什四,此先王之正律也
故为国分田数:小亩五百,足待一役,此地不任也;方土百里,出战卒万人者,数小也
此其垦田足以食其民,都邑遂路足以处其民,山林、薮泽、溪谷足以供其利,薮泽堤防足以畜
故兵出,粮给而财有余;兵休,民作而畜长足
此所谓任地待役之律也
今世主有地方数千里,食不足以待役实仓,而兵为邻敌,臣故为世主患之
夫地大而不垦者,与无地同;民众而不用者,与无民同
故为国之数,务在垦草;用兵之道,务在壹赏
私利塞于外,则民务属于农;属于农,则朴;朴,则畏令
私赏禁于下,则民力抟于敌;抟于敌,则胜
奚以知其然也?夫民之情,朴则生劳而易力,穷则生知而权利
易力则轻死而乐用,权利则畏罚而易苦
易苦则地力尽,乐用则兵力尽
夫治国者,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名与利交至
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
民之求利,失礼之法;求名,失性之常
奚以论其然也?今夫盗贼上犯君上之所禁,而下失臣民之礼,故名辱而身危,犹不止者,利也
其上世之士,衣不暖肤,食不满肠,苦其志意,劳其四肢,伤其五脏,而益裕广耳,非性之常也,而为之者,名也
故曰: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
主操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数也
圣人审权以操柄,审数以使民
数者,臣主之术,而国之要也
故万乘失数而不危、臣主失术而不乱者,未之有也
今世主欲辟地治民而不审数,臣欲尽其事而不立术,故国有不服之民,主有不令之臣
故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
夫农,民之所苦;而战,民之所危也
犯其所苦、行其所危者,计也
故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
名利之所出,不可不审也
利出于地,则民尽力;名出于战,则民致死
入使民尽力,则草不荒;出使民致死,则胜敌
胜故而草不荒,富强之功可坐而致也
今则不然
世主之所以加务者,皆非国之急也
身有尧、舜之行,而功不及汤、武之略者,此执柄之罪也
臣请语其过
夫治国舍势而任说说,则身剽而功寡
故事《诗》、《书》谈说之士,则民游而轻其君;事处士,则民远而非其上;事勇士,则民竞而轻其禁;技艺之士用,则民剽而易徙;商贾之士佚且利,则民缘而议其上
故五民加于国用,则田荒而兵弱
谈说之士资在于口,处士资在于意勇士资在于气,技艺之士资在于手,商贾之士资在于身
故天下一宅,而圜身资
民资重于身,而偏托势于外
挟重资,归偏家,尧、舜之所难也
故汤、武禁之,则功立而名成
圣人非能以世之所易胜其所难也,必以其所难胜其所易
故民愚,则知可以胜之;世知,则力可以胜之
臣愚,则易力而难巧;世巧,则易知而难力
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
今世巧而民淫,方效汤、武之时,而行神农之事,以随世禁
故千乘惑乱,此其所加务者过也
民之生: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
明君慎观三者,则国治可立,而民能可得
国之所以求民者少,而民之所以避求者多,入使民属于农,出使民壹于战,故圣人之治也,多禁以止能,任力以穷诈
两者偏用,则境内之民壹;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
故圣人之为国也,民资藏于地,而偏托危于外
资藏于地则朴,托危于外则惑
民入则朴,出则惑,故其农勉而战戢也
民之农勉则资重,战戢则邻危
资重则不可负而逃,邻危则不归
于无资、归危外托,狂夫之所不为也
故圣人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
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此臣之所谓过也
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
羞辱劳苦者,民之所恶也;显荣佚乐者,民之所务也
故其国刑不可恶而爵禄不足务也,此亡国之兆也
刑人复漏,则小人辟淫而不苦刑,则徼幸于民、上;徼于民、上以利
求显荣之门不一,则君子事势以成名
小人不避其禁,故刑烦
君子不设其令,则罚行
刑烦而罚行者,国多奸,则富者不能守其财,而贫者不能事其业,田荒而国贫
田荒,则民诈生;国贫,则上匮赏
故圣人之为治也,刑人无国位,戮人无官任
刑人有列,则君子下其位;衣锦食肉,则小人冀其利
君子下其位,则羞功;小人冀其利,则伐奸
故刑戮者,所以止奸也;而官爵者,所以劝功也
今国立爵而民羞之,设刑而民乐之,此盖法术之患也
故君子操权一正以立术,立官贵爵以称之,论荣举功以任之,则是上下之称平
上下之称平,则臣得尽其力,而主得专其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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