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
〔明〕 1527 - 1602 年
明福建晋江人,字卓吾,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笃吾,别号温陵居士。嘉靖三十一年举人。不应会试。历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讥刺时之讲周、程、张、朱者,谓皆口谈道德,心存髙官,志在鉅富,品格反不如市井小夫。晚年往来南北两京、济宁等地。为给事中张问达所劾,以「离经叛道」、「勾引士人妇女,到菴里听讲」为罪状,甚至捏造「与妓女白昼同浴」等无稽之谈,下狱,自刎死。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
亦知都府内,事事无不有
只是从外来,令人难长守
济漯相将日暮时,此间乃有杜陵池
三春花鸟犹堪赏,千古文章只自知
水入南池读古碑,任城为客此何时
从前只为作诗苦,留得惊人杜甫诗
世事真同水上浮,金龟好换酒家愁
山东李白今何在,城下惟瞻太白楼
天宝年间事已非,先生不醉将安归
当时豪气三千丈,倾国名花赠玉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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