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漁
〔清〕 1611 - 1680 年
李漁,初名仙侶,後改名漁,字謫凡,號笠翁。漢族,浙江金華蘭溪夏李村人。明末清初文學家、戲劇家、戲劇理論家、美學家。自幼聰穎,素有才子之譽,世稱“李十郎”,曾家設戲班,至各地演出,從而積累了豐富的戲曲創作、演出經驗,提出了較爲完善的戲劇理論體系,被後世譽爲“中國戲劇理論始祖”、“世界喜劇大師”、“東方莎士比亞”,是休閒文化的倡導者、文化產業的先行者,被列入世界文化名人之一。
論蔬食之美者,曰清、曰潔、曰芳馥、曰鬆脆而已矣,不知其至美所在、能居肉食之上者只在一字之鮮
《記》曰“甘受和,白受採”,鮮即甘之所從出也
此種供奉,惟山僧野老躬治園圃者得以有之,城市之人向賣菜傭求活者不得與焉
然他種蔬食,不論城市山林,凡宅旁有圃者,旋摘旋烹,亦能時有其樂
至於筍之一物,則斷斷宜在山林,城市所產者任爾芳鮮,終是筍之剩義
此蔬食中第一品也,肥羊嫩豕何足比肩!但將筍肉齊烹,合盛一簋,人止食筍而遺肉,則肉爲魚而筍爲熊掌可知矣
購於市者且然,況山中之旋掘者乎?
食筍之法多端,不能悉紀,請以兩言概之,曰:“素宜白水,葷用肥豬
”茹齋者食筍,若以他物伴之、香油和之,則陳味奪鮮而筍之真趣沒矣
白煮俟熟,略加醬油,從來至美之物皆利於孤行,此類是也
以之伴葷,則牛羊雞鴨等物皆非所宜,獨宜於豕,又獨宜於肥
肥非欲其膩也,肉之肥者能甘,甘味入筍,則不見其甘,但覺其鮮之至也
烹之既熟,肥肉盡當去之,即汁亦不宜多存,存其半而益以清湯,調和之物惟醋與酒:此制葷筍之大凡也
筍之爲物,不止孤行並用各見其美,凡食物中無論葷素皆當用作調和
菜中之筍與藥中之甘草同是必需之物,有此則諸味皆鮮,但不當用其渣滓,而用其精液
庖人之善治具者,凡有焯筍之湯悉留不去,每作一饌必以和之,食者但知他物之鮮,而不知有所以鮮之者在也
《本草》中所載諸食物,益人者不盡可口,可口者未必益人,求能兩擅其長者,莫過於此
東坡雲:“寧可食無肉,不可居無竹
無肉令人瘦,無竹令人俗
”不知能醫俗者亦能醫瘦,但有已成竹、未成竹之分耳
仙家自昔好楼居,吾料乘黄鹤去而必返;
诗客生前多羽化,焉知赋白云非即其人
公临敝邑,我吏仙乡,佩服典型,敢云易子而教;
昔号贤绅,令呼慈母,追随杖履,何期反主为宾
元旦即称觞,鹤算龟龄齐让早;
岁朝先试乐,莺歌燕语尽输娇
门多桃李,案少簿书,别宦恐无此乐;
前列生徒,后承丝竹,今时复有其人

首頁 - 個人中心
Process Time: 2.73s
Copyright ©2022 中華詩詞網 ZHS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