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
〔清〕 1611 - 1680 年
李渔,初名仙侣,后改名渔,字谪凡,号笠翁。汉族,浙江金华兰溪夏李村人。明末清初文学家、戏剧家、戏剧理论家、美学家。自幼聪颖,素有才子之誉,世称“李十郎”,曾家设戏班,至各地演出,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戏曲创作、演出经验,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戏剧理论体系,被后世誉为“中国戏剧理论始祖”、“世界喜剧大师”、“东方莎士比亚”,是休闲文化的倡导者、文化产业的先行者,被列入世界文化名人之一。
论蔬食之美者,曰清、曰洁、曰芳馥、曰松脆而已矣,不知其至美所在、能居肉食之上者只在一字之鲜
《记》曰“甘受和,白受采”,鲜即甘之所从出也
此种供奉,惟山僧野老躬治园圃者得以有之,城市之人向卖菜佣求活者不得与焉
然他种蔬食,不论城市山林,凡宅旁有圃者,旋摘旋烹,亦能时有其乐
至于笋之一物,则断断宜在山林,城市所产者任尔芳鲜,终是笋之剩义
此蔬食中第一品也,肥羊嫩豕何足比肩!但将笋肉齐烹,合盛一簋,人止食笋而遗肉,则肉为鱼而笋为熊掌可知矣
购于市者且然,况山中之旋掘者乎?
食笋之法多端,不能悉纪,请以两言概之,曰:“素宜白水,荤用肥猪
”茹斋者食笋,若以他物伴之、香油和之,则陈味夺鲜而笋之真趣没矣
白煮俟熟,略加酱油,从来至美之物皆利于孤行,此类是也
以之伴荤,则牛羊鸡鸭等物皆非所宜,独宜于豕,又独宜于肥
肥非欲其腻也,肉之肥者能甘,甘味入笋,则不见其甘,但觉其鲜之至也
烹之既熟,肥肉尽当去之,即汁亦不宜多存,存其半而益以清汤,调和之物惟醋与酒:此制荤笋之大凡也
笋之为物,不止孤行并用各见其美,凡食物中无论荤素皆当用作调和
菜中之笋与药中之甘草同是必需之物,有此则诸味皆鲜,但不当用其渣滓,而用其精液
庖人之善治具者,凡有焯笋之汤悉留不去,每作一馔必以和之,食者但知他物之鲜,而不知有所以鲜之者在也
《本草》中所载诸食物,益人者不尽可口,可口者未必益人,求能两擅其长者,莫过于此
东坡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
”不知能医俗者亦能医瘦,但有已成竹、未成竹之分耳
仙家自昔好楼居,吾料乘黄鹤去而必返;
诗客生前多羽化,焉知赋白云非即其人
公临敝邑,我吏仙乡,佩服典型,敢云易子而教;
昔号贤绅,令呼慈母,追随杖履,何期反主为宾
元旦即称觞,鹤算龟龄齐让早;
岁朝先试乐,莺歌燕语尽输娇
门多桃李,案少簿书,别宦恐无此乐;
前列生徒,后承丝竹,今时复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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