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几
〔唐〕 661 - 721 年
唐徐州彭城人,字子玄。
刘知柔弟。
高宗永隆进士。
调获嘉主簿。
武则天时累迁凤阁舍人,兼修国史。
中宗时,擢太子率更令,迁秘书少监,参与编修《则天皇后实录》。
又著《史通》四十九篇,于景龙四年成书。
玄宗开元初迁左散骑常侍,仍领史事,坐事贬安州别驾。
卒谥文。
知几前后修史近三十年,主张秉笔直书,以为史家须具才、学、识三长。
有集。
予幼奉庭训,早游文学。
年在纨绮,便受《古文尚书》。
每苦其辞艰琐,难为讽读。
虽屡逢捶挞,而其业不成。
尝闻家君为诸兄讲《春秋左氏传》,每废书而听。
逮讲毕,即为诸兄说之。
因窃叹曰:“若使书皆如此,吾不复怠矣。
”先君奇其意,于是始授以《左氏》,期年而讲诵都毕。
于时年甫十有二矣。
所讲虽未能深解,而大义略举。
父兄欲令博观义疏,精此一经。
辞以获麟已后,未见其事,乞且观余部,以广异闻。
次又读《史》、《汉》、《三国志》。
既欲知古今沿革,历数相承,于是触类而观,不假师训。
自汉中兴已降,迄乎皇家实录,年十有七,而窥览略周。
其所读书,多因假赁,虽部帙残缺,篇第有遗,至于叙事之纪纲,立言之梗概,亦粗知之矣。
但于时将求仕进,兼习揣摩,至于专心诸史,我则未暇。
洎年登弱冠,射策登朝,于是思有余闲,获遂本愿。
旅游京洛,颇积岁年,公私借书,恣情披阅。
至如一代之史,分为数家,其间杂记小书,又竞为异说,莫不钻研穿凿,尽其利害。
加以自小观书,喜谈名理,其所悟者,皆得之襟腑,非由染习。
故始在总角,读班、谢两《汉》,便怪《前书》不应有《古今人表》,《后书》宜为更始立纪。
当时闻者,共责以为童子何知,而敢轻议前哲。
于是郝然自失,无辞以对。
其后见《张衡》、《范晔集》,果以二史为非。
其有暗合于古人者,盖不可胜纪。
始知流俗之士,难与之言。
凡有异同,蓄诸方寸。
及年以过立,言悟日多,常恨时无同好,可与言者。
维东海徐坚,晚与之遇,相得甚欢,虽古者伯牙之识锺期,管仲之知鲍叔,不是过也。
复有永城朱敬则、沛国刘允济、义兴薛谦光、河南元行冲、陈留吴兢、寿春裴怀古,亦以言议见许,道术相知。
所有扬榷,得尽怀抱。
每云:“德不孤,必有邻,四海之内,知我者不过数子而已矣。

昔仲尼以睿圣明哲,天纵多能,睹史籍之繁文,惧览之者之不一,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以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入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迄于周。
其文不刊,为后王法。
自兹厥后,史籍逾多,苟非命世大才,孰能刊正其失?嗟予小子,敢当此任!其于史传也,尝欲自班、马已降,讫于姚、李、令狐、颜、孔诸书,莫不因其旧义,普加厘革。
但以无夫子之名,而辄行夫子之事,将恐致惊末俗,取咎时人,徒有其劳,而莫之见赏。
所以每握管叹息,迟回者久之。
非欲之而不能,实能之而不敢也。
既朝廷有知意者,遂以载笔见推。
由是三为史臣,再入东观。
每惟皇家受命,多历年所,史
夫人识有不烛,神有不明,则真伪莫分,邪正靡别。
昔人有以发绕炙误其国君者,有置毒于胙诬其太子者。
夫发经炎炭,必致焚灼;毒味经时,无复杀害。
而行之者伪成其事,受之者信以为然。
故使见咎一时,取怨千载。
夫史传叙事,亦多如此。
其有道理难凭,欺诬可见。
如古来学者,莫觉其非,盖往往有焉。
今聊举一二,加以驳难,列之于左。
《史记》本纪曰:瞽叟使舜穿井,为匿空旁出。
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
瞽叟、象喜,以舜为己死。
象乃止舜宫。
难曰:夫杳冥不测,变化无恒,兵革所不能伤,网罗所不能制,若左慈易质为羊,刘根窜形入壁是也。
时无可移,祸有必至,虽大圣所不能免,若姬伯拘于羑里,孔父阨于陈、蔡是也。
然俗之愚者,皆谓彼幻化,是为圣人。
岂知圣人智周万物,才兼百行,若斯而已,与夫方内之士,有何异哉!如《史记》云重华入于井中,匿空而去,此则其意以舜是左慈、刘根之类,非姬伯、孔父之徒。
苟识事如斯,难以语夫圣道矣。
且案太史公云:黄帝、尧、舜轶事,时时见于他说。
余择其言尤雅者,著为本纪书首。
若如向之所述,岂可谓之雅邪?
又《史记·滑稽传》:孙叔敖为楚相,楚王以霸。
病死,居数年,其子穷困负薪。
优孟即为孙叔敖衣冠;抵掌谈语,岁余,象孙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别也。
庄王置酒,优孟为寿,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欲以为相。
难曰:盖语有之:“人心不同,有如其面。
”故窊隆异等,修短殊姿,皆禀之自然,得诸造化。
非由仿效,俾有迁革。
如优孟之象孙叔敖也,衣冠谈说,容或乱真,眉目口鼻,如何取类?而楚王与其左右曾无疑惑者邪?昔陈焦既亡,累年而活;秦谍从缢,六日而苏。
顾使竹帛显书,古今称怪。
况叔敖之殁,时日已久,楚王必谓其复生也,先当诘其枯骸再肉所由,阖棺重开所以。
岂有片言不接,一见无疑,遽欲加以宠荣,复其禄位!此乃类中行事,岂人伦所为者哉!
又《史记·田敬仲世家》曰:“田常成子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
齐人歌之曰:妪乎采芑,归乎田成子。

难曰:夫人既从物故,然后加以易名。
田常见存,而遽呼以谥,此之不实,明然可知。
又案《左氏传》,石碏曰:“陈恒公方有宠于王。
”《论语》,陈司败问孔子:“昭公知礼乎?”《史记》,家令说太上皇曰:“高祖虽子,人主也。
”诸如此说,其例皆同。
然而事由过误,易为笔削。
若《田氏世家》之论成子也,乃结以韵语,纂成歌词,欲加刊正,无可厘革。
故独举其失,以为标冠云。
又《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曰:“孔子既殁,有若状似孔
盖古之史氏,区分有二焉:一曰记言,二曰记事。
而古人所学,以言为首。
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诰,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说,凡有游谈、专对、献策、上书者,莫不引为端绪,归其的准。
其于事也则不然。
至若少昊之以鸟名官,陶唐之御龙拜职。
夏氏之中衰也,其盗有后羿、寒浞;齐邦之始建也,其君有蒲姑、伯陵。
斯并开国承家,异闻其事。
而后世学者,罕传其说。
唯夫博物君子,或粗知其一隅。
此则记事之史不行,而记言之书见重,断可知矣。
及左氏之为《传》也,虽义释本《经》,而语杂它事。
遂使两汉儒者,嫉之若仇。
故二《传》大行,擅名于世。
又孔门之著录也,《论语》专述言辞,《家语》兼陈事业。
而自古学徒相授,唯称《论语》而已。
由斯而谈,并古人轻事重言之明效也。
然则上起唐尧,下终秦穆,其《书》所录,唯有百篇。
而《书》之所载,以言为主。
至于废兴行事,万不记一。
语其缺略,可胜道哉!故令后人有言,唐、虞以下帝王之事,未易明也。
案《论语》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
”又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夫圣人立教,其言若是。
在于史籍,其义亦然。
是以美者因其美而美之,虽有其恶,不加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加誉也。
故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
”魏文帝:“舜、禹之事,吾知之矣。
”汉景帝曰:“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
”斯并曩贤精鉴,已有先觉。
而拘于礼法,限以师训,虽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盖亦多矣。
又案鲁史之有《春秋》也,外为贤者,内为本国,事靡洪纤,动皆隐讳。
斯乃周公之格言。
然何必《春秋》,在于六《经》,亦皆如此。
故观夫子之刊书也,夏桀让汤,武王斩纣,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
观夫子之定礼也,隐、闵非命,恶、视不终,而奋笔昌言,云“鲁无篡弑”。
观夫子之删《诗》也,凡诸《国风》,皆有怨剌,在于鲁国,独无其章。
观夫子之《论语》也,君娶于吴,是为同姓,而司败发问,对以“知礼”。
斯验世人之饰智矜愚,爱憎由己者多矣。
加以古文载事,其词简约,推者难详,缺漏无补。
遂令后来学者莫究其源,蒙然靡察,有如聋瞽。
今故讦其疑事,以著于篇。
凡有十条,列之于后。
盖《虞书》之美放勋也,云“克明俊德。
”而陆贾《新语》又曰:“尧、舜之人,比屋可封。
”盖因《尧典》成文而广造奇说也。
案《春秋传》云:高阳、高辛二氏各有才子八人,谓之“元”、“凯”。
此十六族也。
古之人言《春秋》、三《传》者多矣,战国之世,其事罕闻。
当前汉专用《公羊》,宣皇已降,《穀梁》又立于学。
至成帝世,刘歆始重《左氏》,而竟不列学官。
大抵自古重两《传》而轻《左氏》者,固非一家,美《左氏》而讥两《传》者,亦非一族。
互相攻击,各用朋党,哤聒纷竞,是非莫分。
然则儒者之学,苟以专精为主,至于治章句,通训释,斯则可矣。
至于论大体,举宏纲,则言罕兼统,理无要害。
故使今古疑滞,莫得而申者焉。
必扬榷而论之,言《传》者固当以《左氏》为首。
但自古学《左氏》者,谈之又不得其情,如贾逵撰《左氏长义》,称在秦者为刘氏,乃汉室所宜推先。
但取悦当时,殊无足采。
又案桓谭《新论》曰:“《左氏传》于《经》犹衣之表里。

而《东观汉记》陈元奏云:“光武兴立《左氏》,而桓谭、卫宏并共诋訾,故中道而废。
”班固《艺文志》云:丘明与孔子观鲁史记而作《春秋》,有所贬损,事形于《传》,惧罹时难,故隐其书。
末世口说流行,遂有《公羊》、《穀梁》、《邹氏》诸传。
而于《固集》复有难《左氏》九条三评等科。
夫以一家之言,一人之说,而参差相背,前后不同。
斯又不足观也。
夫解难者以理为本,如理有所阙,欲令有识心伏,不亦难乎?今聊次其所疑,列之于后。
盖《左氏》之义有三长,而二《传》之义有五短。
案《春秋》昭二年: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太史氏,见《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
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子所以王也。
”然《春秋》之作,始自姬旦,成于仲尼。
丘明之《传》,所有笔削及发凡例,皆得周典,传孔子教,故能成不刊之书,著将来之法。
其长一也。
又案哀三年,鲁司铎火,南宫敬叔命周人出御书,子服、景伯命宰人出礼书,其时于鲁文籍最备。
丘明既躬为太史,博总群书,至如梼杌、纪年之流,《郑书》、《晋志》之类,凡此诸籍,莫不毕睹。
其《传》广包它国,每事皆详。
其长二也。
《论语》子曰:“左丘明耻之,某亦耻之。
”夫以同圣之才,而膺授《经》之托,加以达者七十,弟子三千,远自四方,同在一国,于是上询夫子,下访其徒,凡所所摭,实广闻见。
其长三也。
如穀梁、公羊者,生于异国,长自后来,语地则与鲁产相违,论时则与宣尼不接。
安得以传闻之说,与亲见者争先者乎?譬犹近世,汉之太史,晋之著作,撰成国典,时号正书。
既而《先贤》、《耆旧》、《语林》、《世说》,竞造异端,强书它事。
夫以传自委巷,而将班、马抗衡;访诸古老,而与干、孙并列。
斯则难矣。
彼二《传》之方
班氏著志,牴牾者多。
在于《五行》,芜累尤甚。
今辄条其错缪,定为四科:一曰引书失宜,二曰叙事乖理,三曰释灾多滥,四曰古学不精。
又于四科之中,疏为杂目,类聚区分,编之如后。
第一科引书失宜者,其流有四:一曰史记、《左氏》,交错相并;二曰《春秋》、史记,杂乱难别;三曰屡举《春秋》,言无定体;四曰书名去取,所记不同。
其志叙言之不从也,先称史记周单襄公告鲁成公曰,晋将有乱。
又称宣公六年,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
案宣公六年,自《左传》所载也。
夫上论单襄,则持史记以标首;下列曼满,则遗《左氏》而无言。
遂令读者疑此宣公,亦出史记;而不云鲁后,莫定何邦。
是非难悟,进退无准。
此所谓史记、《左氏》交错相亻并也。
《志》云:史记成公十六年,公会诸侯于周。
案成公者,即鲁侯也。
班氏凡说鲁之某公,皆以《春秋》为冠。
何则?《春秋》者,鲁史之号。
言《春秋》则知是鲁君。
今引史记居先,成公在下,书非鲁史,而公舍鲁名。
胶柱不移,守株何甚。
此所谓《春秋》、《史记》杂乱难别也。
案班《书》为志,本以汉为主。
在于汉时,直记其帝号谥耳。
至于它代,则云某书、某国君,此其大例也。
至如叙火不炎上,具《春秋》桓公十四年;次叙稼穑不成,直云严公二十八年而已。
夫以火、稼之间,别书汉、莽之事。
年代已隔,去鲁尤疏。
洎乎改说异端,仍取《春秋》为始,而于严公之上,不复以《春秋》建名。
遂使汉帝、鲁公,同归一揆。
必为永例,理亦可容。
在诸异科,事又不尔。
求之画一,其例无恒。
此所谓屡举《春秋》,言无定体也。
案本《志》叙汉以前事,多略其书名。
至于服妖章,初云晋献公使太子率师,佩以金玦。
续云郑子臧好为聚鹬之冠。
此二事之上,每加《左氏》为首。
夫一言可悉,而再列其名。
省则都捐,繁则太甚。
此所谓书名去取,所记不同也。
第二科叙事乖理者,其流有五:一曰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二曰虚编古语,讨事不终;三曰直引时谈,竟无它述;四曰科条不整,寻绎难知;五曰标举年号,详略无准。
《志》曰:《左氏》昭公十五年,晋籍谈如周葬穆后。
既除丧而燕。
叔向曰:王其不终乎!吾闻之,所乐必卒焉。
今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与丧宾燕,乐忧甚矣。
礼,王之大经也。
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将安用之。
案其后七年,王室终如羊舌所说,此即其效也,而班氏了不言之。
此所谓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也。
《志》云:《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晋女齐语智伯曰:齐高子容、宋司徒皆将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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