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
〔汉〕 前145 - 前87 年
司马迁,字子长,西汉夏阳(今陕西韩城,一说山西河津)人,中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被后人尊为“史圣”。
他最大的贡献是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
《史记》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
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的史学巨著《史记》,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
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滜。
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
时鸡三号,卒明。
抚十二节,卒于丑。
日月成,故明也。
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
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
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
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
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馀,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是谓五官。
各司其序,不相乱也。
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
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少昚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祸菑荐至,莫尽其气。
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馀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
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
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
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云“天之历数在尔躬”。
舜亦以命禹。
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
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
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
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故畴人子弟分散,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废而不统。
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春秋非之。
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邪于终。
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邪于终,事则不悖。
其后战国并争,在于强国禽敌,救急解纷而已,岂遑念斯哉!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之传,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
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极烦,又升至尊之日浅,未暇遑也。
而亦颇推五胜,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色上黑。
然历度闰馀,未能睹其真也。
汉兴,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
虽明习历及张苍等,咸以为然。
是时天下初定,方纲纪大基,高后女主,皆未遑,故袭秦正朔服色。
至孝文时,鲁人公孙臣以终始五德上书,言“汉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
当有瑞,瑞黄龙见”。
事下丞相张苍,张苍亦学律历,以为非是,罢之。
其后黄龙见成纪,张苍自黜,所欲论著不成。
而新垣平以望气见,颇言正历服色事,贵幸,后作乱,故孝文帝废不复问。
至今上即位,招致方士
夏书曰:禹抑洪水十三年,过家不入门,陆行载车,水行载舟,泥行蹈毳、山行即桥。
以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
通九州,陂九泽,度九山。
然河淄衍溢,害中国也尤甚。
唯是为务。
故道河自积石历龙门。
南到华阴,东下砥柱,及孟津、洛汭,至于大邳。
于是禹以为河所从来者高,水湍悍,难以行平地,数为败,乃厮二渠以引其河。
北载之高地,过降水,至于大陆,播为九河,同为逆河,入于勃海。
九川既疏,九泽既洒,诸夏艾安,功施于三代。
自是之后,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曹、卫,与济、汝、淮、泗会。
于楚,西方则通渠汉水、云梦之野,东方则通(鸿)沟江淮之间、于吴,则通渠三江、五湖。
于齐,则通菑济之间。
于是,蜀守冰凿离碓,辟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
此渠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浸,百姓飨其利。
至于所过,往往引其水盖用溉田畴之渠,以万亿计,然莫足数也。
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内。
而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罢之,毋令东伐,乃使水工郑国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欲以溉田。
中作而觉,秦欲杀郑国。
郑国曰:“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秦以为然,卒使就渠。
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
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因命曰郑国渠。
汉兴三十九年,孝文时河决酸枣,东溃金堤,于是东都大兴卒塞之。
其后四十有余年,今天子元光中,而河决于瓠子,东南注巨野,通于淮、泗。
于是天子使汲黯、郑当时兴人徒塞之,辄复坏。
是时武安候田蚡为丞相,其奉邑食鄃。
鄃居河北,河决而南则鄃无水菑,邑收多。
蚡言于上曰:“江河之决皆天事,未易以人力为强塞,塞之未必应天。
”而望气用数者亦以为然。
于是天子久之不事复塞也。
是时郑当时为大农,言曰:“异时关东漕粟从渭中上,度六月而罢,而漕水道九百余里,时有难处。
引渭穿渠起长安,并南山下。
至三百余里,易漕,度可令三月罢;而渠下民田万余顷,又可得以溉田:此损漕省卒,而益肥关中之地,得谷。
”天子以为然,令齐人水工作法伯表,悉发卒数万人穿漕渠,三岁而通。
通,以漕,大便利。
其手漕稍多,而渠下之民得以溉田矣。
其后河东守番系言:“漕从山东西,岁百余万石,更砥柱之限,败亡甚多,而亦烦费。
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阴下,引河溉汾阴、蒲板下,度可得五千顷。
五千顷故尽河蠕弃地,民茭牧其中耳,今溉田之,度可得谷二百万石以上。
谷从渭上,与关中无异而
汉兴,接秦之弊,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饟,作业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
于是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钱,一黄金一斤,约法省禁。
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馀业以稽市物,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
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
而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不领于天下之经费。
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
至孝文时,荚钱益多,轻,乃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令民纵得自铸钱。
故吴,诸侯也,以即山铸钱,富埒天子,其后卒以叛逆。
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
故吴、邓氏钱布天下,而铸钱之禁生焉。
匈奴数侵盗北边,屯戍者多,边粟不足给食当食者。
于是募民能输及转粟于边者拜爵,爵得至大庶长。
孝景时,上郡以西旱,亦复修卖爵令,而贱其价以招民。
及徒复作,得输粟县官以除罪。
益造苑马以广用,而宫室列观舆马益增修矣。
至今上即位数岁,汉兴七十馀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馀货财。
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
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
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傧而不得聚会。
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
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耻辱焉。
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
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舆服僭于上,无限度。
物盛而衰,固其变也。
自是之后,严助、朱买臣等招来东瓯,事两越,江淮之间萧然烦费矣。
唐蒙、司马相如开路西南夷,凿山通道千馀里,以广巴蜀,巴蜀之民罢焉。
彭吴贾灭朝鲜,置沧海之郡,则燕齐之间靡然发动。
及王恢设谋马邑,匈奴绝和亲,侵扰北边,兵连而不解,天下苦其劳,而干戈日滋。
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骚扰而相奉,百姓抏弊以巧法,财赂衰秏而不赡。
入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选举陵迟,廉耻相冒,武力进用,法严令具。
兴利之臣自此始也。
其后汉将岁以数万骑出击胡,及车骑将军卫青取匈奴河南地,筑朔方。
当是时,汉通西南夷道,作者数万人,千里负担馈粮,率十馀锺致一石,散币于邛僰以集之。
数岁道不通,蛮夷因以数攻,吏发兵诛之。
悉巴蜀租赋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
召公奭与周王同姓,姓姬。
周武王之灭纣,封召公于北燕。
其在成王时,召王为三公:自陜以西,召公主之;自陜以东,周公主之。
成王既幼,周公摄政,当国践祚,召公疑之,作君奭。
君奭不说周公,周公乃称“汤时有伊尹,假于皇天;在太戌时,则有若伊陟、臣扈,假于上帝,巫咸治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般:率维兹有陈,保乂有殷”。
于是召公乃说。
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
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
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哥咏之,作甘棠之诗。
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
燕惠侯当周厉王奔彘,共和之时。
惠侯卒,子釐侯立。
是岁,周宣王初即位。
釐侯二十一年,郑桓公初封于郑。
三十六年,釐侯卒,子顷侯立。
顷侯二十年,周幽王淫乱,为犬戎所弑。
秦始列为诸侯。
二十四年,顷侯卒,子哀侯立。
哀侯二年卒,子郑侯立。
郑侯三十六年卒,子缪侯立
缪侯七年,而鲁隐公元年也。
十八年卒,子宣侯立。
宣侯十三年卒,子桓侯立。
桓侯七年卒,子庄公立。
庄公十二年,齐桓公始霸。
十六年,与宋、卫共伐周惠王,惠王出奔温,立惠王弟穨为周王。
十七年,郑执燕仲父而内惠王于周。
二十七年,山戎来侵我,齐桓公救燕,遂北伐山戎而还。
燕君送齐桓公出境,桓公因割燕所至地予燕,使燕共贡天子,如成周时职;使燕复修召公之法。
三十三年卒,子襄公立。
襄公二十六年,晋文公为践土之会,称伯。
三十一年,秦师败于肴。
三十七年,秦穆公卒。
四十年,襄公卒,桓公立。
桓公十六年卒,宣公立。
宣公十五年卒,昭公立。
昭公十三年卒,武公立。
是岁晋灭三郄大夫。
武公十九年卒,文公立。
文公六年卒,懿公立。
懿公元年,齐崔杼弑其君庄公。
四年卒,子惠公立。
惠公元年,齐高止来奔。
六年,惠公多宠姬,公欲去诸大夫而立宠姬宋,大夫共诛姬宋,惠公惧,奔齐。
四年,齐高偃如晋,请共伐燕,入其君。
晋平公许,与齐伐燕,入惠公。
惠公至燕而死。
燕立悼公。
悼公七年卒,共公立。
共公五年卒,平公立。
晋公室卑,六卿始彊大。
平公十八年,吴王阖闾破楚入郢。
十九年卒,简公立。
简公十二年卒,献公立。
晋赵鞅围范、中行于朝歌。
献公十二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
十四年,孔子卒。
二十八年,献公卒,孝公立。
孝公十二年,韩、魏、赵灭知伯,分其地,三晋彊。
十五年,孝公卒,成公立。
成公十六年卒,愍公立。
愍公三十一年卒,釐公立。
是岁,三晋
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
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
舜已崩,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
夏后之时,或失或续。
至于周武王克殷纣,乃复求舜后,得妫满,封之于陈,以奉帝舜祀,是为胡公。
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
申公卒,弟相公皋羊立。
相公卒,立申公子突,是为孝公。
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
慎公当周厉王时。
慎公卒,子幽公宁立。
幽公十二年,周厉王奔于彘。
二十三年,幽公卒,子釐公孝立。
釐公六年,周宣王即位。
三十六年,釐公卒,子武公灵立。
武公十五年卒,子夷公说立。
是岁,周幽王即位。
夷公三年卒,弟平公燮立。
平公七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东徙。
秦始列为诸侯。
二十三年,平公卒,子文公圉立。
文公元年,取蔡女,生子佗。
十年,文公卒,长子桓公鲍立。
桓公二十三年,鲁隐公初立。
二十六年,卫杀其君州吁。
三十三年,鲁弑其君隐公。
三十八年正月甲戌己丑,桓公鲍卒。
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为佗杀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是为厉公。
桓公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
厉公二年,生子敬仲完。
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以周易筮之,卦得观之否:“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
若在异国,必姜姓。
姜姓,太岳之后。
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厉公取蔡女,蔡女与蔡人乱,厉公数如蔡淫。
七年,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长曰跃,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与蔡人共杀厉公而立跃,是为利公。
利公者,桓公子也。
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为庄公。
庄公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为宣公。
宣公三年,楚武王卒,楚始彊。
十七年,周惠王娶陈女为后。
二十一年,宣公后有嬖姬生子款,欲立之,乃杀其太子御寇。
御寇素爱厉公子完,完惧祸及己,乃奔齐。
齐桓公欲使陈完为卿,完曰:“羁旅之臣,幸得免负檐,君之惠也,不敢当高位。
桓公使为工正。
齐懿仲欲妻陈敬仲,卜之,占曰:“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
有妫之后,将育于姜。
五世其昌,并于正卿。
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三十七年,齐桓公伐蔡,蔡败;南侵楚,至召陵,还过陈。
陈大夫辕涛涂恶其过陈,诈齐令出东道。
东道恶,桓公怒,执陈辕涛涂。
是岁,晋献公杀其太子申生。
四十五年,宣公卒,子款立,是为穆公。
穆公五年,齐桓公卒。
十六年,晋文公败楚师于城濮。
是岁,穆公卒,子共公朔立。
共公六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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