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 傳 · 文三王傳
孝文皇帝四男:竇皇后生孝景帝、樑孝王武,諸姬生代孝王參、樑懷王揖
樑孝王武以孝文二年與太原王參、樑王揖同日立
武爲代王,四年徙爲淮陽王,十二年徙樑,自初王通曆已十一年矣
孝王十四年,入朝
十七年、十八年,比年入朝,留
其明年,乃之國
二十一年,入朝
二十二年,文帝崩
二十四年,入朝
二十五年,復入朝
是時,上未置太子,與孝王宴飲,從容言曰:“千秋萬歲後傳於王
”王辭謝
雖知非至言,然心內喜
太后亦然
其春,吳、楚、齊、趙七國反,先擊樑棘壁,殺數萬人
樑王城守睢陽,而使韓安國、張羽等爲將軍以距吳、楚
吳、楚以樑爲限,不敢過而西,與太尉亞夫等相距三月
吳、楚破,而樑所殺虜略與漢中分
明年,漢立太子
樑最親,有功,又爲大國,居天下膏腴地,北界泰山,西至高陽,四十餘城,多大縣
孝王,太后少子,愛之,賞賜不可勝道
於是孝王築東苑,方三百餘里,廣睢陽城七十里,大治宮室,爲複道,自宮連屬於平臺三十餘里
得賜天子旌旗,從千乘萬騎,出稱警,入言蹕,擬於天子
招延四方豪桀,自山東遊士莫不至:齊人羊勝、公孫詭、鄒陽之屬
公孫詭多奇邪計,初見日,王賜千金,官至中尉,號曰公孫將軍
多作兵弩弓數十萬,而府庫金錢且百鉅萬,珠玉寶器多於京師
二十九年十月,孝王入朝
景帝使使持乘輿駟,迎樑王於關下
既朝,上疏,因留
以太后故,入則侍帝同輦,出則同車遊獵上林中
樑之侍中、郎、謁者著引籍出入天子殿門,與漢宦官亡異
十一月,上廢慄太子,太后心欲以樑王爲嗣
大臣及爰盎等有所關說於帝,太后議格,孝王不敢復言太后以嗣事
事祕,世莫知,乃辭歸國
其夏,上立膠東王爲太子
樑王怨爰盎及議臣,乃與羊勝、公孫詭之屬謀,陰使人刺殺爰盎及他議臣十餘人
賊未得也
於是天子意樑,逐賊,果樑使之
遣使冠蓋相望於道,復案樑事
捕公孫詭、羊勝,皆匿王后宮
使者責二千石急,樑相軒丘豹及內史安國皆泣諫王,王乃令勝、詭皆自殺,出之
上由此怨望於樑王
樑王恐,乃使韓安國因長公主謝罪太后,然後得釋
上怒稍解,因上書請朝
既至關,茅蘭說王,使乘布車,從兩騎入,匿於長公主園
漢使迎王,王已入關,車騎盡居外,外不知王處
太后泣曰:“帝殺吾子!”帝憂恐
於是樑王伏斧質,之闕下謝罪
然後太后、帝皆大喜,相與泣,復如故
悉召王從官入關
然帝益疏王,不與同車輦矣
三十五年冬,復入朝
上疏欲留,上弗許
歸國,意忽忽不樂
北獵梁山,有獻牛,足上出背上,孝王惡之
六月中,病熱,六日薨
孝王慈孝,每聞太后病,口不能食,常欲留長安侍太后
太后亦愛之
及聞孝王死,竇太后泣極哀,不食,曰:“帝果殺吾子!”帝哀懼,不知所爲
與長公主計之,乃分樑爲五國,盡立孝王男五人爲王,女五人皆令食湯沐邑
奏之太后,太后乃說,爲帝壹餐
孝王未死時,財以鉅萬計,不可勝數
及死,藏府餘黃金尚四十餘萬斤,他財物稱是
代孝王參初立爲太原王
四年,代王武徙爲淮陽王,而參徙爲代王,復並得太原,都晉陽如故
五年一朝,凡三朝
十七年薨,子共王登嗣
二十九年薨,子義嗣
元鼎中,漢廣關,以常山爲阻
徙代王於清河,是爲剛王
並前在代凡立四十年薨,子頃王湯嗣
二十四年薨,子年嗣
地節中,冀州刺史林奏年爲太子時與女弟則私通
及年立爲王后,則懷年子,其婿使勿舉
則曰:“自來殺之
”婿怒曰:“爲王生子,自令王家養之
”則送兒頃太后所
相聞知,禁止則,令不得入宮
年使從季父往來送迎則,連年不絕
有司奏年淫亂,年坐廢爲庶人,徙房陵,與湯沐邑百戶
立三年,國除
元始二年,新都侯王莽興滅繼絕,白太皇太后,立年弟子如意爲廣宗王,奉代孝王后
莽篡位,國絕
樑懷王揖,文帝少子也
好《詩》、《書》,帝愛之,異於他子
五年一朝,凡再入朝
因墮馬死,立十年薨
無子,國除
明年,樑孝王武徙王樑
樑孝王子五人爲王
太子買爲樑共王,次子明爲濟川王,彭離爲濟東王,定爲山陽王,不識爲濟陰王,皆以孝景中六年同日立
樑共王買立七年薨,子平王襄嗣
濟川王明以垣邑侯立
七年,坐射殺其中尉,有司請誅,武帝弗忍,廢爲庶人,徙房陵,國除
濟東王彭離立二十九年
彭離驕悍,昏暮私與其奴亡命少年數十人行剽,殺人取財物以爲好
所殺發覺者百餘人,國皆知之,莫敢夜行
所殺者子上書告言,有司請誅,武帝弗忍,廢爲庶人,徙上庸,國除,爲大河郡
山陽哀王定立九年薨
亡子,國除
濟陰哀王不識立一年薨
亡子,國除
孝王支子四王,皆絕於身
梁平王襄,母曰陳太后
共王母曰李太后
李太后,親平王之大母也
而平王之後曰任後,任後甚有寵於襄
初,孝王有雷尊,直千金,戒後世善寶之,毋得以與人
任後聞而欲得之
李太后曰:“先王有命,毋得以尊與人
他物雖百鉅萬,猶自恣
”任後絕欲得之
王襄直使人開府取尊賜任後,又王及母陳太后事李太后多不順
有漢使者來,李太后欲自言,王使謁者中郎胡等遮止,閉門
李太后與爭門,措指,太后啼呼,不得見漢使者
李太后亦私與食官長及郎尹霸等奸亂,王與任後以此使人風止李太后
李太后亦已,後病薨
病時,任後未嘗請疾;薨,又不侍喪
元朔中,睢陽人犴反,人辱其父,而與睢陽太守客俱出同車
犴反殺其仇車上,亡去
睢陽太守怒,以讓樑二千石
二千石以下求反急,執反親戚
反知國陰事,乃上變告樑王與大母爭尊狀
時相以下具知之,欲以傷樑長吏,書聞
天子下吏驗問,有之
公卿治,奏以爲不孝,請誅王及太后
天子曰:“首惡失道,任後也
朕置相吏不逮,無以輔王,故陷不誼,不忍致法
”削樑王五縣,奪王太后湯沐成陽邑,梟任後首於市,中郎胡等皆伏誅
樑餘尚有八城
襄立四十年薨,子頃王無傷嗣
十一年薨,子敬王定國嗣
四十年薨,子夷王遂嗣
六年薨,子荒王嘉嗣
十五年薨,子立嗣
鴻嘉中,太傅輔奏:“立一日至十一犯法,臣下愁苦,莫敢親近,不可諫止
願令王,非耕、祠,法駕毋得出宮,盡出馬置外苑,收兵杖藏私府,毋得以金錢財物假賜人
”事下丞相、御史,請許
奏可
後數復驅傷郎,夜私出宮
傅相連奏,坐削或千戶或五百戶,如是者數焉
荒王女弟園子爲立舅任寶妻,寶兄子昭爲立後
數過寶飲食,報寶曰:“我好翁主,欲得之
”寶曰:“翁主,姑也,法重
”立曰:“何能爲!”遂與園子奸
積數歲,永始中,相禹奏立對外家怨望,有惡言
有司案驗,因發淫亂事,奏立禽獸行,請誅
太中大夫谷永上疏曰:“臣聞‘禮,天子外屏,不欲見外’也
是故帝王之意,不窺人閨門之私,聽聞中冓之言
《春秋》爲親者諱
《詩》雲‘慼慼兄弟,莫遠具爾’
今樑王年少,頗有狂病,始以惡言按驗,既亡事實,而發閨門之私,非本章所指
王辭又不服,猥強劾立,傅致難明之事,獨以偏辭成罪斷獄,亡益於治道
污衊宗室,以內亂之惡披布宣揚於天下,非所以爲公族隱諱,增朝廷之榮華,昭聖德之風化也
臣愚以爲王少,而父同產長,年齒不倫;樑國之富,足以厚聘美女,招致妖麗;父同產亦有恥辱之心
案事者乃驗問惡言,何故猥自發舒?以三者揆之,殆非人情,疑有所迫切,過誤失言,文吏躡尋,不得轉移
萌牙之時,加恩勿治,上也
既已案驗舉憲,宜及王辭不服,詔廷尉選上德通理之吏,更審考清問,著不然之效,定失誤之法,而反命於下吏,以廣公族附疏之德,爲宗室刷污亂之恥,甚得治親之誼
”天子由是寢而不治
居數歲,元延中,立復以公事怨相掾及睢陽丞,使奴殺之,殺奴以滅口
凡殺三人,傷五人,手驅郎吏二十餘人
上書不拜奏
謀篡死罪囚
有司請誅,上不忍,削立五縣
哀帝建平中,立復殺人
天子遣廷尉賞、大鴻鼐由持節即訊
至,移書傅、相、中尉曰:“王背策戒,悖暴妄行,連犯大辟,毒流吏民
比比蒙恩,不伏重誅,不思改過,復賊殺人
幸得蒙恩,丞相長史、大鴻臚丞即問
王陽病抵讕,置辭驕嫚,不首主令,與背畔亡異
丞相、御史請收王璽綬,送陳留獄
明詔加恩,復遣廷尉、大鴻臚雜問
今王當受詔置辭,恐復不首實對
《書》曰:‘至於再三,有不用,我降爾命
’傅、相、中尉皆以輔正爲職,‘虎兕出於匣,龜玉毀於匱中,是誰之過也?’書到,明以誼曉王
敢復懷詐,罪過益深
傅、相以下,不能輔導,有正法

立惶恐,免冠對曰:“立少失父母,孤弱處深宮中,獨與宦者婢妾居,漸漬小國之俗,加以質性下愚,有不可移之姿
往者傅、相亦不純以仁誼輔翼立,大臣皆尚苛刻,刺求微密
讒臣在其間,左右弄口,積使上下不和,更相眄伺
宮殿之裏,毛氂過失,亡不暴陳
當伏重誅,以視海內,數蒙聖恩,得見貰赦
今立自知賊殺中郎曹將,冬月迫促,貪生畏死,即詐僵仆陽病,僥倖得逾於須臾
謹以實對,伏須重誅
”時冬月盡,其春大赦,不治
元始中,立坐與平帝外家中山衛氏交通,新都侯王莽奏廢立爲庶人,徙漢中
立自殺
二十七年,國除
後二歲,莽白太皇太后立孝王玄孫之曾孫沛郡卒史音爲樑王,奉孝王后
莽篡,國絕
贊曰:樑孝王雖以愛親故王膏腴之地,然會漢家隆盛,百姓殷富,故能殖其貨財,廣其宮室車服
然亦僣矣
怙親亡厭,牛禍告罰,卒用憂死,悲夫!
暫無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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